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2009-04-02张敏崔松虎
张 敏 崔松虎
摘要:农村问题是关系到中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的改革也是率先从农村改革开始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经济发展,成绩举世瞩目。但是,目前中国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却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解决支农投入少,结构不合理,农民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农村问题;农民负担;农民增收;公共财政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5.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012-02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就在不断采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农民负担问题并未能彻底解决,反而越来越影响着农村的良性发展,加剧三农问题的严重性。
一、现行农村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支农投入不足,且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业生产基本制度的理顺,支农投入也相应发生变化,但从未超过14%,且总体来看,虽中间略有波动,但仍呈下降趋势,由1978年的13.43%下降到2006年的7.85%[1]。这与中国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严重不符,如此低的支农投入,何谈支援农村建设呢?何谈经济总体水平增长呢?(如图1所示)。
不仅如此,支农结构也不合理。具体体现在:一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二是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支出部分所占比重较高,而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三是农业科技、农用相关信息的提供也远远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农业科技开发资金少,农业科技人员短缺,没有完整、规范的市场供求信息网络和科技推广体系。
2.农民收入水平与负担水平不匹配
如图2所示,自改革开放以来,出现过两次城乡收入缩小的情况,第一次是1980年,由于“大包干”财政体制开始执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民增收,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别出现下降趋势,到1985年,城乡差距缩小到最小,仅为1.86∶1,但之后出现开始扩大的趋势;第二次是1994年,分税制的实行,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别出现下降趋势,但是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
3.乡镇财政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现行政府间财政分配体制存在的财权、事权划分不清, 特别是乡镇政府事权和财权严重不对称。乡镇政府不仅要履行领导经济建设、带领群众致富的职责,还要提供大量社会公共物品,如农村道路建设、社会治安管理、各种税费征收、农村义务教育等,而这些公共物品本不应当全部由乡镇政府提供[2]。
4.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匹配
曾为乡镇财政增收立下汗马功劳的乡镇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管理体制落后、技术含量低下、经营方式粗放等弊端日益显露,效益下滑,使乡镇财政丧失了一部分财政来源[3],再加上农村税费改革后,断了乡镇政府的税外收费的路子,意味着乡镇政府不能再靠各种收费和摊派维持自身的开支和公益支出,农业税的取消,转移支付不到位,使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乡镇财政变得更是雪上加霜。
乡镇财政几乎已是“空壳”,自身已是负债累累,如此薄弱的经济基础,却要担负着供养庞大的乡镇机构和人员开支,这让乡镇财政体系如何吃得消?还何谈去满足农村公共需要?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前提
1.优化产业结构
公共财政应该扶持发展以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二、三产业,鼓动乡镇企业发展,进行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以吸纳较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帮助乡镇企业实现二次创业,使乡镇企业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可以通过清理,取消对民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方便;公共财政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达到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2.提高自身素质
一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使部分因贫困而失学或辍学的中小学生得以完成基础教育。对经济发展快、基础条件好的地方,要逐步普及高中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
二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目前,很多农民子弟在完成基础教育后就直接加入劳动力大军之中。针对这一现状,要考虑在基础教育过程中加大职业教育的比重,使多数农村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就能学到一些职业技能,为其以后求职打下一定基础。
三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高等教育,为农民走出传统农业培养高素质人才。必须大力发展面向农村为主的高等教育,政策上要重点向农村倾斜,使相当比例的农民子女通过努力,都可以接受到高等教育,使他们将来成为高素质的劳动者,是解决农民增收的长远之计。
四要大力发展科技文化教育。围绕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做好各类实用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的技能。
3.发挥政府导向作用
政府应发挥其导向作用,帮助农民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对农产品制定支持价格,对农村建设进行总体规划,重视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融资与筹资环境,吸引外部投资,重视信息技术更新和人才的培养,规范农业信息服务市场,快速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促使农民增收。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的新思路
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要解决中国农村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完善中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普遍支付规模过小。应按照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加大中央对地方和地方对地方之间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转移支付的数量,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财力应向财政困难的农村地区倾斜,更好地保证农村地区公共公益事业的必要投入,使基层政府有能力为农民提供足额的公共产品,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防止转移支付资金被截留、挪用[4]。并切实约束县乡财政管理行为,坚决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人车会话”等支出无序膨胀[5]。
2.完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
应对现有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对于目前由不同渠道管理的农业投入,尤其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用;能够归并的支出事项,建议由一个职能部门统一负责,要对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加以明确,以确保农业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合理划分省和地方政府财政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事权,在投资责任方面,总的原则是按照项目规模和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规范化[6]。
3.完善财权、事权统一体制
乡镇财政薄弱,甚至严重赤字,而却担负着多重政府职责,如此超负荷的财政开支,乡镇政府怎能会承受?乡镇政府应精简机构,控制行政编制,减少开支,把节省下来的钱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完善农村税费改革
国家进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旨在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为此,对税费改革的遗留问题,要建立起严格的监督机制,防止出现税费反弹现象,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对改革基础工作不扎实和“三个百分之百”不到位、不规范的县、乡要进行整改和“补课”,凡是违反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继续清理对农民的乱集资、乱收费以及达标升级活动,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切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重点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抓好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同时促请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和精简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农业综合开发筹资筹劳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要大力推广农业税“定时、定点、定额”的三定征收、计算机开票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业税征管机制。省、地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乡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胡鞍钢,魏星.财政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挑战与策略[J].财经问题研究,2007,(5):3.
[2]戴毅.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制度保证[J].经济经纬,2004,(4):114.
[3]吴世雄,范存会.公共财政支持三农和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喻国华.推进我国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6,(10):13.
[5]曹建方.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民建设[J].地方财政研究,2007,(12):47.
[6]陈晨.公共财政与贵州农民增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93.
[责任编辑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