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是怎么来的
2009-03-30陶短房
陶短房
30年前,当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时,中国老百姓一边倒地叫好:过怕了穷日子,如今终于盼到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多么大的一种社会进步!30年过去了,“先富起来者”数量突飞猛进——由美国“美林全球财富管理”机构和法国凯捷咨询公司联合公布的第13份年度《世界财富报告》显示,在全球“富豪排行榜”上,美国、日本、德国依次位居三甲,而中国内地超过英国,首次名列第四。
虽还在“赶美”,但好歹已“超英”,当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初衷,如今可谓圆满实现,照理说大家应该欣喜才是,然而现实却是,富豪多了,富人的斤两重了,但社会上、民众中的不满(或曰“仇富”)却也水涨船高了,和30年前的氛围迥异。这究竟是为什么?
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应该是重要原因。前几年国家统计局的一项调查显示,占中国人口10%的最富有人群掌握着国家45%的财富,而占人口10%的最贫困人口只拥有国家1.4岩的财富。如今,贫富悬殊的状况进一步加剧。国家财富蛋糕很大的一块,被少数人切走了,受损者心里会怎么想,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原因,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所崛起的富豪,大多是敢于“犯规”、敢于挑战体制者。这种“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的特殊机制,在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起飞阶段都存在,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也是允许的,甚至是不得已的。但改革开放已有30年,整个社会却仍离“循规者富,犯规者贫”的通行标准甚远,“先富起来”的人给社会和大众所作出的,仍是敢“犯规”的榜样示范。在这种情况下,普通民众对“先富起来者”不以为然,甚至怀有“仇富心理”,便在情理之中了。
当初人们一边倒地赞成“一部分人先富”,是希望社会能形成一个勤劳致富、才能致富的良性竞争氛围,让每一个普通劳动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智,打破“大锅饭”,过上好日子。然而现实中,一些富豪往往并非单纯靠正当途径致富,而是依靠一些特殊因素,获得常人难以企及的资源和机会,才赢得了富豪榜上的一席之地。更令人愤慨的是,富豪中相当一部分,或是以权谋私,不当手段得利;或利用企改转型,将国有资产巧立名目转移到自家名下;或利用制度上的缺失,为自己或自己家人牟取看得见、看不见的好处。这种靠特殊地位暴富的富翁,其致富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侵吞公民财产、侵害公民利益的过程,他们的“肥”,建立在让老百姓变“瘦”的基础上。
在任何一个成熟的现代社会,富豪都意味着更多的社会义务和责任。不难看到,欧美许多富豪生前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甚至死后也会将部分,甚至大部分家产捐赠给社会。反观中国,一些“榜上有名”的富豪往往是纸醉金迷的名流,香车宝马的常客,对个人享乐消费毫不吝惜。对公益事业或不屑一顾。或虚与委蛇,甚至弄出“假慈善”、“假捐助”的丑闻。不仅如此,近年来,不少中国富豪刚在胡润、福布斯富豪榜上亮相,旋即身败名裂,甚至进了监狱。可想而知,这样的榜样效应,只会恶化公众对富豪的印象。
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法治逐步取代人治、法律调节逐步取代道德自觉,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平衡社会的利益。在成熟社会中,富豪们也并非个个自觉自愿地乐善好施,毫无怨言地承担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但所得税、遗产税等调节贫富差距的税收杠杆,以及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等有倾斜性、针对性的政策,迫使富者不情愿也得接受这种调节,从而确保社会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分布,确保社会公平、公正的大体实现。然而遗憾的是,在中国,这一理想目标尚未实现。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功不可没,关键是如何确保不违背提出这一口号的初衷,从体制和政策上制约每个人都必须做到致富有道,让先富起来的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在公正、公平原则下确保“后富起来者”的根本利益。在这些方面,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实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欠账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