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体育学法研究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二)
2009-03-30于素梅
于素梅
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目前国内外进展如何?国外集中于对哪些问题的探讨?主要采用的是何种方法?相比较而言,国内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有哪些特征,比较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何在?这些都是体育学法研究者和实践者十分关注的首要问题。
一、国外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
1、运动技能学习过程中的注意和学习策略的研究
国外对体育学法的研究起步较早,集中反映在运动技能学习过程中的注意和学习策略的研究。特别是对动作控制、注意与记忆、指导与追加反馈、与运动技能操作有关的表象问题等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奈德弗(Nideffer)认为,广阔和狭窄的注意范围与内部和外部的注意方向相互作用,形成有关运动操作活动注意集中的四种类型,即广阔的外部注意、狭窄的外部注意、广阔的内部注意和狭窄的内部注意。德国学者w,普润兹(Wolfgang Prinz)提出了“行为效果假说”,该假说认为,按照人们预想的效果去完成动作会使动作更加具有计划性和可控性。该假说的提出,意味着把注意集中于完成某种技能动作所期望达到的结果,比集中于动作本身能更有效地学习和掌握技能。辛格(Slnge)通过实验研究提出了五步学习策略,即“第一步是学习者从身体、心理和情绪上做好学习的准备;第二步在头脑中表象操作动作的情景,包括视觉表象和动觉表象两种方式;第三步将注意力高度集中于与动作有关的线索上,如网球球体上的接缝;第四步是完成动作;第五步是评价操作过程。”马丁、莫里斯和霍尔(Martin、Moritz and Hall)对表象训练在运动领域的应用研究进行r回顾,总结出运动员出于不同目的的五种表象。其中动机性的包括特定的、一般控制和一般唤醒;认知性的包括特定的和一般的。
2、运动技能学习过程中的刺激手段和学习效果的研究
国外还对运动技能学习中的刺激手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研究结果证实了录像演示比其它手段能更有效地向学习者传递相关信息。其中在许多积极探索者中,赛尔德和杜如兰(Selder.Del Rolan)就进行了多年的实验。他们比较了12-13岁女孩在学习平衡木套路时,录像演示与言语KP条件之间的差异。实验结果显示:对于那些能够根据录像演示来观察和纠正的操作特征,录像演示手段可以促进其掌握。而对于那些不容易辨别的操作特征,录像演示手段并不比言语KP更有效。林达湖(Lindahl,)探讨了一种新训练方法“反复试错法”。斯温纳(Swinnen)与同事一起进行了将运动学分析作为追加反馈形式的实验室研究。研究比较了运动学追加反馈与其它形式追加反馈条件间的差异,结果证实了使用位移信息的有效性。
德里斯科尔、威里斯和库博(Driskell、Willis and Copper)对15项与过度学习有关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分析。综述的结论表明,动作技能学习中过度学习对保持测试有积极影响。梅尔尼克(Melnick)利用过度学习策略对一项涉及认知因素的动力平衡技能的学习进行过研究,实验结果表明:额外练习有利于提高保持测试的成绩。但是,在保持测试中50%额外练习与100%和200%额外练习导致操作成绩的幅度没有显著性差异。实验还表明,当附加练习量超过一定范围后,就不能再继续使操作成绩相应地提高了。
从国外关于运动技能学习的研究中我们发现,很多研究都是有效促进学习效率的研究,但国外很少有人直接提出关于学习方法的研究,而是大多以学习策略的形式呈现。从研究的内容上来看,注重学习机制的研究,如追加反馈机制、注意机制等;从具体研究方法上看,大多数研究都源于实验,因此,实验是国外对运动技能学习策略研究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二、国内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
1、国内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方法多集中在经验描述性研究
国内对体育学法的研究起步较晚,且比较薄弱。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有人公开发表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成果,如1987年陈茂军在《首都体育学院学报》发表的专门探讨体育学法的“关于体育教学中的学法问题”一文,引发了国人开始对体育学法的关注。以前,也有学者从运动生理学角度研究运动技能的学习理论,但专门研究体育学法的并不多见。纵观20多年来的体育学法研究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无论在研究方法上还是在研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与国外有相当大的差距。研究成果属于经验的描述与推测较多,系统、深入的科学实验研究较少。
2、国内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内容不够集中,且基本理论研究多于实践研究
国内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视角比较分散,多数研究是对体育学习行为的分析,缺乏系统的体育学法理论的建构。对体育学法基本理论探讨中主要涉及体育学法概念的界定、类别的划分、相关概念关系问题的探讨、体育学法指导研究等。
1)关于体育学法概念的界定。
对体育学法概念的界定,不同的研究者各有侧重。从范围上来看,大多侧重于体育课堂学习方法的界定,如李希周(2002)在《探析学生体育学习方法的变迁》一文中认为:“体育学习方法是体育教学过程中学生为实现体育学习目标所采用的方式和手段的总称。”有的概念的界定范围包括课堂内外的体育学习,如魏晓燕(2003)在《体育课程学习方法研究》一文中认为:“学习方法指人们在一切学习活动领域内从实践或理论上把握现实,为达到某种学习目的而采用的途径、手段、工具和方式的总和。”从文字表述上来看,大部分是采用“学法”,如张敬兵(2001)在《体育学法浅谈》中对体育学法进行了界定;而少部分是以“学习方法”来表述,如王乔君(1998)在《大学生体育学习方法及其指导方法之我见》中对体育学习方法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等。2)关于体育学法特征与分类的研究
目前,有人将体育学法的特征归纳为:“双部互动、双型递进、双重转换”等特征。该研究认为,双部互动是指“内部”心智活动和“外部”身体运动高度融合。双型递进是指“模仿型”技能攀升到“创造型”技能的递进。双重转换是指教师角色与学生角色相互转换。毛振明教授将体育学法的特征归纳为:个体性、内隐性和复杂性等。
关于学法类型的研究,有人将体育学法划分为“观察法、阅读法、练习法”;还有人认为体育学法包括:“预习方法、听课方法、复习方法、课后练习方法”等。
3)关于体育学法相关概念的比较研究
有些研究集中在对学法与相关概念的关系问题的探讨上,其中人们对“学法”与“教法”的关系研究较为突出,而且持有不同的观
点。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教法与学法是等同的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老师怎么教学生就怎么学,哪还有教法与学法之分?学生的学法不就是教师的教法吗?”他们还有人认为:“教法和学法应该是一回事,只不过是所站的角度不同,从教师角度来看是教法,从学生角度来看是学法。”其实不然。第二种观点认为,体育教法与学法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表现出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将教与教法、学与学法混淆在了一起,将二者视为等同。第三种观点认为,体育教法和学法是各自独立的。这种认识和观点也是脱离实际的,因为,教与学在教学活动中,是不可割裂的教学活动同一体。虽然教与学的活动对象是教师和学生两个不同的个体,但是,体育课堂上,所从事的教是为学生掌握运动技能的教,所进行的学是在教师传授指导下的学,因此,教与学是同一教学过程中的双边活动,教与学的内容是一致的,教与学的时间是同步的,教与学的环节是密切相连的,离开了教师的教或离开了学生的学都无法构成完整的教学活动。由此可以推断,教师在施教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是结合学生的学而选择与运用的,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也是基于教师的教法引领的。4)关于体育学法指导的研究纵观先行对体育学法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一部分关于学法的研究集中在对体育学法指导的探讨上,如关于学法指导概念的研究,有人认为:“体育课学法指导就是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体育学习能力,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最终达到掌握知识、运用知识、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目的。”关于学法指导形式的研究,有人认为,体育学法指导的形式包括“传授式、导练式、熏陶式”。对学法指导的方法,有人在研究中提出了“点拨法、情境法、想练结合法、设疑法、交流讨论法”等。还有人积极探讨了学法指导的动力系统,并认为该系统是指能促进学法指导有效进行的内外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合理体系。还有人对学法指导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在体育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的时候应依据体育的目的任务、学生的年龄特征,各学段的体育教学特点、针对学生的气质类型等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从人们对体育学法指导的积极而广泛的探索中我们可以看出,研究者已充分认识到学法指导对学生形成有效学法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体育学法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致使体育学法指导研究缺乏系统、科学的理论支撑。也就是说“体育学法是什么”的问题尚未探讨清楚,就提出学法指导的策略是不切实际的。
综上所述,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体肯学法系统理论的建构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借鉴,但从进‘步与其它学科关于学法理论研究的比较中发现,体育学法的系统理论尚未形成,研究中的一些认识和观点仍有偏颇,还有许多有关体育学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的探讨。
三、体育学法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体育学法研究,尽管有一些研究者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仍有一些值得进一步商榷的问题。
1、对体育学法的认识层次不一
通过对已有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总结分析发现,当前,人们无论在研究中还是在教学实践中,大家都在说学法,但有时说的并非是同一种学法,即便是同一种学法,大家对它的认识也缺乏一致性。有的研究把体育学法看成是学习的步骤和规律,有的是把体育学习行为当成了学法,最为接近学法本质的认识是认为体育学法是学生个人的学习方略。但是,体育学法究竟是什么呢?有哪些种类?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体育学法概念认识模糊,分类标准缺乏一致性
通过对体育学法先行研究的梳理我们发现,首先,个别对体育学法的研究出现了概念混淆现象,如题目是关于体育学法的研究,但文章却一直在谈体育学习能力。说明该研究者把学习能力与学习方法混淆。其次,对学法的认识与理解不够清晰,如有人认为:“体育教学中的学法应由准备、接收、转换、修正四部分构成。”这四个部分应该说是学习的几个阶段而非学法的构成要素。第三,突出表现在体育学法的分类缺乏学科化,如有人将体育学法简单地划分为“观察法、阅读法、练习法”。该分类形式脱离体育学科特性,显示出对其它学科的分类的简单移植。还有的表现出分类标准混乱,缺乏逻辑性。如在《新课程理念下体育教学的教法、学法、考法一体化的研究》一文中,将体育学法概括为“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探究学习法、自我展示法、资料搜集法”。其中,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和探究学习法是从学习方式上来分的,而资料收集法是从内容上来分的,自我展示法是从学习形式上来分的,从而出现了标准混乱的现象。因此,分类研究有待进一步完善。
3、对教法与学法的关系问题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
目前,研究者在探讨教法与学法的关系问题时,认识上存在着一些分歧。如有人认为“教学行为包括教法和学法”,这种认识,把教法和学法同视为教学行为,显然是不确切的。还有些研究将二者的关系过于绝对化,如在研究中认为“没有学法也就没有教法”、“教法就是学法”等。这种比较极端的观点,不利于我们对教法与学法关系的客观认识,如果从绝对化的观点出发,也就很难正确把握学法的本质,因为这种绝对化的观点表明,学法的本质固然就是教法的本质。还有些研究缺乏对研究范围的界定,就展开对教法与学法的关系问题的比较,也是不确切的,因为学法既包括课堂内的有指导的学法还包括课堂外的自学法。因此,我们就不能单纯直接分析教法与学法的关系,而是应在限定好研究范围的基础上再进行比较。
4、对体育学法指导认识不够深入,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
目前,众多对体育学法指导研究显示,体育学法指导研究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从研究成果的内容和形式来看,形式是多样的,但内容上有着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照搬一般教学论研究成果,并提出体育学法指导的重点是“预习方法的指导、听课方法的指导、复习方法的指导和课外练习方法的指导”等。完全脱离了体育学科自身的特性,也就缺乏针对性。还有人已经提出要对观察法、模仿法、练习法、讨论法、评价法等方面进行指导,但关键是如何指导却未能提出实质性的指导方案。学法指导应该是在全面把握学生学法现状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且需要系统的学法理论的支撑。先行研究已有人提到了根据学生的不同气质类型进行指导,而且也阐述了不同气质类型的体育学习特点,但由于缺乏对指导对象的气质类型所占数量、各种气质类型学生的学法表现及差异性等的全面了解,只是从理论上提出了一定的指导措施,显然缺乏一定的实效性。
总之,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关于先行对体育学法的研究,研究方法相对单一,多从经验出发,而不是在多学科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研究。还有以偏概全的错误现象,对体育学法的整体把握不足,缺乏用全面的系统的观点来认识体育学法问题,而是停留在对某一现象的剖析上,或停留在一种或一类经验的总结上。由此,体育学法系统理论有待建立,研究方法有待整合,从而促进体育教学理论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