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的旅行(外一章)
2009-03-29刘丽丽
刘丽丽
除了生养我的村庄和小镇之外,我很少在其他-地方停留太久。不过,我喜欢旅行。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寻求一个时间的安排,让自己过得舒适合意。去过的地方多了,有的让人惊喜,就像遇见一个身处异地但心灵相通的朋友,我们彼此能迅速找到对方的频率,跟上对方的节奏:而有些地方让人沮丧,任凭怎么努力,它还是它,你也还是你。
把在本地的记忆放到旅途中去回忆、挣扎,在窗外的风景变换中你会发现并不明智。列车上,各种口音混杂,烟雾缭绕。彼此的注视面无表情。金钱和银行卡被放在最保险的地方。旅途中的戒备之心仿佛与生俱来。把手黏糊糊的,仿佛来自上世纪某个厨房。多尘的靠背只能让人在极度困乏之际小睡一会。列车在大山里拐弯,从一个隧道进入另外一个隧道,整齐划一的行道树。没完没了。车视TV里正在播放外语片。英文对白,中文繁体字母,既考查大家的外语水平,又检验大众古汉语掌握情况。大致内容是暴力与反暴力,掺杂了科幻和血腥。色情赤裸裸。女演员的尖叫声从一个山头徘徊到另一个山头。让年轻的恋人和失意的诗人再也无法抒情。
夜晚是个不错的选择。当月光消失,星辰暗淡。客车的速度快到无法看清对面的标识牌。你看不清它的内容。高速路四通八达,似乎可以通往任何地方。让你对未来既无知而有知。这好像很矛盾。事实上你是知道目的地的。票据就在你的兜里,目的地在车前的标牌上写着。但夜太黑,你看不到。此刻,所有适合黑夜生活的生灵都在自己的领地忙碌。忙着搬运、挖掘。舒适惬意并且热汗涔涔。车厢里,人类中的某些个体也在蠢蠢欲动。有一个合意的男人或女人,有一趟足够远的列车,有一段温度得当的交谈做铺垫。然后。暖气关了,天冷下来。男人拿着一条包被走到近前,关切地盖在女人身上。女人,不,确切地说是女孩,张开眼睛,笑了笑。得到默许,男人开始触摸她,热切的,温柔的,游走在她的身体上。
我说的是杜拉斯。那年她16岁。时间是1930年。她从西贡回法国,旅途中遇到的那个男人30岁左右。这是开始,也是结束。中国知名的女作家中还没有一个人敢于记录这样的故事,即便真正遇到过。记录需要勇气,也需要兴趣。
事实上,高速路既无所不至,但又仅仅只通向一个地点。无论你何时动身,从哪里上车,
有一年我到南方。从商场出来,叫了一辆三轮车,送我回住处。仿古的黄包车很舒服,比一般车子高。傍晚的余晖倾泻下来,把车辆、行人、楼宇一起包裹在金色的光晕里。晚风吹拂我的裙子,吹动我的头发,像爱人的手抚过我的脸颊。褪尽了暑热的城市在此刻卸下盔甲,露出本色的肌肤。我喜欢这个时候在异乡的黄昏里走一走,像一株植物,伸出茎须去触摸它,感知它,回应它。少了光天化日之下的隔阂。
你我能迅速融入一座城市,未必能真正走进一个人的心。如果人的记忆注定属于前半生,那么,后来人的出现其实真的没什么意义,
古老的栖居
客车的时速大约是每小时百里。早晨7点我在扬州一家小店里吃干丝,中午12点就能啃到山东的玉米。指定饭店的玉米,每个5元。在离此不足百米的市场上,每个玉米5角。这种事对常出门的人来说不值一提,饥饿总会促使人们打开钱包。口腹之欲其实最单纯,也最容易满足。当胃肠被填充之后,之前所有的焦灼和不适都消失了。理智开始恢复,人们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观察同行者的举止,揣摩他的身份,或者,看着窗外的天空,谈笑风生。
一个流浪汉从车旁边经过,裹着一件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他看看人们,看看城市,他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有时候,在城市的偏僻处也能见到他们的身影。手里拿着一两件行头,闷着头赶路。汽车的喇叭响一下。他抬头看一眼,笑一笑,投下意味深长的一瞥,继续赶路。
抛开他们的故事不谈。其实“流浪”这个词对男人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男人天生有一双翅膀,就是为远行他乡做准备的。他们从小就不安分,时刻准备一飞冲天。尤其在年少时候。远方的风景召唤着他们一步步脱离现实,即使摔打得体无完肤也在所不惜。他们四处游逛、漂泊,不和任何人通信,过年过节也不会发一张明信片给自己的亲人。人们称他们为“旅行家”,或者“流浪诗人”,这样的名头他们乐于接受。但忽然有一天,他开始给母亲写信。他寄明信片给自己的朋友,告知自己的行踪。后来,他竟然买了一处房子,他定居下来。原来,他恋爱了。他有了一个心爱的女人。
事实上旅途中有一对恋人一直在谈论房屋。女孩子是南方人,她说北方人把买房子,当作头等大事。人们的理想是有房,有车,有钱。生活是这种情状;而她的故乡,情况恰好相反,人们先赚钱,然后买车,房子问题并不重要。只要能住,不在乎面积大小。整个过程中,男孩子很少说话,必要的表态除外。男孩子是北方人。这次他们去南方开证明,为婚礼做着最后的准备,其中之一就是买房。
传统的观念中,房子是男人的。因为男人有强壮的身体,有足够的力量,为自己的女人遮风挡雨。男人提供房子。至于里面存放什么东西,怎么布置,如何开支。如何和邻居相处等等,这些都交给女人。房子是男人的,家是女人的。
能盖房子的男人有一种魅力,仿佛与生俱来。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这么认为。那一年开春,我家整理地基,雇了一些工人来推土。其中有一个年轻人,个子高高的,脸孔黑黑的。他不大爱说话,但对我所有的问题都知无不言。每天早晨,他都来得很早,在存放工具的房子里,风还是冷的。别人还没赶过来。他就低头整理自己的车子,拿着一把锤子对这铁锹敲敲打打,眯着一只眼睛看看车轮是否偏了,他爱护自己的工具,他爱自己的工作。那时我有十一二岁吧,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只局限于自己的村子。我不敢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上了他。但他至少影响了后来我对男人的选择。游手好闲的男人不会去爱惜别人,
也是那一年,村里许多人都开始盖房。有人用红砖,有人用土坯。有一户人家请来鲁北的一批工匠。他们用麦草掺入泥土,掺匀了,把泥巴一层层码在墙基上。码半米左右,晾干,再码下一层。一场大雨后的早晨。我听见窗外传来凄厉的哭声。跑去一看,眼看要完工的房子在一夜之间坍塌了。男人一屁股坐在泥水里,哀哀地嚎哭。他的脸黑瘦黑瘦的,像一片窄窄的韭菜。泪在他脸上纵横的沟壑里蜿蜒,落在一塌糊涂的泥地上。新打成的房梁歪在那里。“立柱大吉”的对联被雨水冲洗得面目全非。他的女人闻讯赶来,拍打着大腿骂男人无能。她不恨拙劣的匠人,她骂男人,那天早晨她觉得骂的理直气壮,
天晴之后,工程重新开始。男人依旧坐在主人的位置上和客人推杯换盏。女人在灶间忙碌着,进进出出。她的脸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当房子重新开工,她0甘情愿地扮演着次要角色。其实一直都是这样。女人的任务就是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忙碌田间的农事。在等待饭熟的间隙里,她也会偷空攀着一堵矮墙,和邻居交换着另外一个女人的传闻。汗珠一滴滴地落下来,神秘地,无声无息地落进土里。
给了房子,男人就解放了。有了房子,女人就会想方设法地爱上它。在既定的空间里,规划、打扫、做小小的变动。从早到晚,直到这所房子后来也染上了她的气息。所有的幸福、悲伤、快乐和抵牾,一点点渗透进她家的门楣、窗棂、家具乃至家禽家畜。女人的乐天知命常会因为一所房子而显现出来,她的固执和专一也会随着岁月的老去而更加深刻。我在江苏一所小城,看到一座窄小的院落。梅雨正好驾临这座城市。她的台阶上、外墙上,青苔丛生。70多岁的阿婆在潮湿的门洞里安详地坐着,脚下的白瓷盆里放一把鲜嫩的豆角。十点多,她开始准备午餐。蜂窝煤炉发散出来的青烟缭绕在雨雾里,豆角在油锅中嗤嗤拉拉地响。一切有条不紊。她不肯搬迁,也拒绝孩子们发出的同住的邀请,她和房子一块老去。
由北向南,我见过山里的石屋,海边的茅屋,见过北方宽敞的四合院,也见过江南的灰瓦白墙。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住房问题已经成为许多人一辈子的努力。他们每月在银行按揭,花明天的钱,满足于拥有一座凌空的楼阁。远离了土地和树木的庇佑,他们用钢筋水泥来存放自己、安慰自己,还给自己的住处取了一个个美丽的名字:叫某某村、某某居、某某屯、某某山庄。
这似乎能证明。他们并没有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