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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之宝”到“死刑犯”

2009-03-26徐苏林

传奇·传记文学选刊 2009年3期
关键词:中银中国银行香港

徐苏林

刘金宝,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到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副董事长、总裁,一路走来顺风顺水。但是,经法院判决认定,在1996年至2003年7年时间里,刘金宝贪污受贿20余起,所贪财物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另有人民币1451万元来源不明。

作为反面教材,刘金宝案件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中银上海分行和中银香港两地的7名下属官员随之一同栽进监狱,另有4名厅局级银行官员由于此案被免职——此案的破坏力之大、影响力之深,在中国金融界堪称空前。

“双规”刘金宝

2003年5月22日,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对于副部级高官刘金宝来说,这一天是个不祥的星期五。2003年5月21日,中国银行总行急召刘金宝回京述职,由于述职命令下达得很突然,刘金宝觉得有些异样,他本想找借口推托,但是总行的口气很显然不容商量。回京后,刘金宝被安排住在西直门附近中国银行下属的宾馆。他显得有些魂不守舍,联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内心忐忑不安,眼皮忍不住直跳,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果不其然。2003年6月7日,回京没多久的刘金宝就被中央纪委宣布实行“双规”。当时心怀侥幸的刘金宝仍故作镇定地当着行领导和中央纪委领导的面表示要“认真协助调查”。自此,在中国金融界风云一时的刘金宝,迅速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2003年11月27日,中央纪委将刘金宝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2004年1月12日对刘金宝腐败案件正式立案侦查。2004年1月14日,检察机关逮捕刘金宝。

当刘金宝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他的身份已经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变,由声名赫赫的高官变成了一个阶下囚。

2005年8月12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刘金宝一案正式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刘金宝在担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主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贪污23起,折合人民币共计1428万余元,其中刘金宝个人所得折合人民币752万余元。随后,刘金宝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43.8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金宝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此外,刘金宝被起诉有折合人民币145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金宝有期徒刑5年。更令人发指的是,握有批贷大权的刘金宝在任期间还利用手中的职权,违规给少数企业发放十几亿的巨额贷款,到案发时贷款仍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大经济损失。数罪并罚,刘金宝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金宝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06年9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金宝一案是近年来金融界又一大案。刘金宝的腐败时间跨度长达7年之久。

踌躇满志造就了仕途传奇

翻开刘金宝的档案,你会发现,这是一个没有什么背景,但有能力、有抱负,仕途通畅的人。

刘金宝祖籍浙江海宁,1952年9月出生于上海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家境十分贫苦,就连他家的住房也是建于解放前的面积仅18平方米的小房。由于年久失修,每当上海雨季来临,外面下大雨,屋子里就下小雨。刘金宝兄弟姐妹7人就在这座小房子里艰难地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光。

刘金宝很早就懂事了,他知道家里条件不好,爸爸妈妈供养几个孩子上学不容易,所以从小学习就非常刻苦,一直是弟弟妹妹的榜样。更难能可贵的是,刘金宝在“文革”期间也没有荒废学业,他自己坚持学习,始终没有放弃对知识的渴望。1972年,刘金宝凭借优异的成绩被国家保送进入中央财经大学学习。1976年8月毕业后,他被派往中银总行工作,成为“文革”后中国银行接受的第一批大学毕业生。工作后,刘金宝迅速展现出他的聪明才智。1977年12月,他作为佼佼者被派往伦敦分行工作,成为中国当时最年轻的外汇和黄金交易员之一。其间,刘金宝在交易员岗位上业绩不俗,为国家挣了不少钱,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重视。1981年10月,刘金宝又凭借出色的外语和业务能力,被调往中银上海分行任外事接待处翻译。从此,上海成了刘金宝的发迹之地。

从1982年到1993年,回到中银上海分行的刘金宝如鱼得水,十年间迅速从一个外事翻译升至中银上海分行行长之职;1997年8月调任中银港澳管理处常务副主任,兼香港分行总经理,也获得了“上海四大金融家之首”的美誉。1999年1月升为中银副董事长,兼中银港澳管理处主任;2002年6月完成中银香港改组,并出任副董事长兼总裁。这一路,刘金宝走得可谓顺风顺水。

刘金宝有资本骄傲。在上海期间,他总挂在嘴边的故事有三:一是他赴日本竞选“世界十大杰出青年”成功的故事;二是他的平凡出身,出生在上海南市区老城区工人家庭的他觉得自己是从那“简陋、破旧的老屋冲了出来”;三是他在伦敦做外汇交易员时期的光荣历史,“那是我最辉煌的时刻”,“在变幻莫测的市场里,10分钟内我就为中国银行赚了许多许多”。这三个故事,刘金宝不仅经常讲给下属听,也通过媒体的传播而广为人知,刘金宝给自己塑造了一段奋斗成功的人生传奇。

1981年,刚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刘金宝在中国银行经济研究所当科员,没什么特殊表现,但是,当他进入当时刚刚兴起的信托业时,立即显露出了锋芒,他抓住了这次宝贵的机遇。当时我国改革开放不久,上海作为金融试点区,信托业刚刚起步。知情人说:“刘金宝见多识广,在国外工作过,又熟悉这种所谓的新业务,有什么难题他总拿国外的经验来解决,工作卓有成效,一开始他就被认为是做此业务的最好人才。”1984年7月,中行上海分行单独成立信托部门:上海信托咨询公司,刘金宝凭借出色的业绩被任命为副经理。他确实干得不错,业务蒸蒸日上,从此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晋升之途,这时他开始喜欢谈论上海怎样成为亚洲乃至国际的金融中心,到哪里都显得很有理论的样子。当时上海还没有明确形成这方面的思路,所以上海市当时一些领导很看重他。

1989年,时年37岁的刘金宝被上海媒体冠以“初露锋芒的金融家”的称号,从此他就被各大媒体当作了上海年轻金融家的典型人物。1990年,在当选上海“青年十大精英”之后,刘金宝又被上海市推荐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的候选人。1992年,刘金宝当选了“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从那以后,他更喜欢讲述自己对金融的热爱和自己的杰出业绩。

刘金宝的事业走向了成功。

刘金宝名言

从表面上看,刘金宝给外人的性格是比较内向,做事非常低调,给外界的感觉是为人处事比较谨慎。据称,他平素对自己的奖金、报销之类小事均非常在意,给人以经济并不宽裕的印象。身为堂堂中银副董事长的刘金宝似乎有些“抠门”,刘金宝的这套伪装非常有效,以至于人们都认为他是清廉的化身,是廉政的模范。

但实际上,在刘金宝不断晋升的过程中,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刘金宝的心理失衡了。

“凭什么我一个堂堂的行长,拿的工资还不够那些大老板随便吃一顿的饭钱?”

“我是管钱的,兜里却没多少钱。”

“我现在是挺威风,屁股后面有一大堆有钱的大老板求我办事,可万一我哪一天不干了,怎么办?”

伴随着刘金宝的地位不断高升,他的心理却越来越不平衡,刘金宝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得到的这一切远远不够,要是光靠国家给的那点可怜的工资,就算自己省吃俭用,一辈子挣的钱到死时都能算出来有多少分多少厘。

刘金宝忘记了父母的期望,忘记了国家的培养和组织的重托,不由自主地“蜕变”了。当上了行长后,刘金宝的事业心暂时满足了,但是他觉得事业并没有带来令他满足的大量财富。20世纪90年代中期,上海各大银行行长每年的薪酬不超过两三万元人民币。由于当时没有完备的制度,一些中层干部靠着违规操作,他们的收入甚至比行长还高。刘金宝觉得自己的属下比自己的收入还高,这有辱他的人格。刘金宝开始过起了“潇洒”的生活。

刘金宝在上海任职期间,每逢周末、假日,总要找各种借口往返于郊区的各种俱乐部和度假村,和一大批所谓的“重要客户”搞社交活动。被一大群大老板捧着,刘金宝心里很舒服,他对外宣称:这是为了调节、放松,为了拉近感情,这正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对于这种“社交活动”刘金宝显得非常大方,他在上海担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期间,每年的“社交费”开支竟然高达上亿元。他为自己配备的车队,由六辆“奔驰”房车、四辆“奔驰”旅行车组成,专门接送贵宾在周末、假日到郊区俱乐部、度假村“放松放松”之用。有一年国庆节,刘金宝包了一家豪华俱乐部,招待近百名上海政界名流和金融界人士,一次开销竟然高达两百多万元。当外界有质疑的声音传入刘金宝的耳朵里时,刘金宝却不屑一顾地说:“堂堂行长不会花钱,怎么赚钱?欧美的银行总裁、大班,哪个不会花钱、赚钱?”

在上海许多位高权重的人都是刘金宝的座上客,无不享受过他的公费招待,所以刘金宝在政界的人缘非常好。据说,早有人向中央纪委反映过刘金宝这一纸醉金迷的情况,中央纪委也曾责成上海市委、市纪委调查,但好多人都是他的铁哥们儿,调查结果自然称这是“正常的外事活动”或“和民主党派、工商界的重要聚会”。

十万美金,没有一分用于公务

刘金宝的腐败也是经历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戴某,“文革”时期曾作为知识青年在黑龙江插过队,后来成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一名普通职员,后辞职经商。1993年至1995年戴某曾在上海分行的自办公司香港百利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任经理,而同期的刘金宝是该公司的董事长,两个人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都很谈得来。1995年9月,由于种种原因,香港百利宝公司清盘。戴某也辞职创办了“富新公司”,自己下海经商。1996年初,上海分行的下属企业瑞金大厦,拟建停车服务综合楼工程,戴某找到了刘金宝,希望看在自己曾经在他手下干过事的面子上承揽这一工程。

刘金宝当时已经是分行的行长了,工程给谁不给谁,那是刘金宝一句话的事儿。刚开始刘金宝并没有想把这个工程给戴某,因为戴某的实力并没有那么雄厚,但是经过戴某的几次“公关”后,刘金宝还是觉得熟人做这件事比较保险一点。刘金宝未经董事会研究,一人决定将该项工程给富新公司。他还告诉戴某,这项工程不是白给他做的,是看在他以前的老关系基础上才这样做的。戴某当然心领神会,他马上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忘了老领导的大恩大德,能给自己一碗饭吃就行了,其余的钱全是老领导说了算。后来,在刘金宝的授意下,由瑞金大厦付给戴某30万美元,其中20万美元为工程款,其余10万美元放于戴某处,用于刘金宝等人消费开支。其后,刘金宝多次带领上海分行部分领导成员、瑞金大厦高层管理人员赴香港游玩。刘金宝通常在周末带有关人员乘飞机去香港,到香港后由戴某负责安排接机、食宿、游玩等事宜。凡此种种,都由戴某从10万元美金中支出。刘金宝共分得6万港币。这样的香港游每人次至少要花费1万元港币。当时任上海分行副行长、瑞金大厦董事长的严庭富供述说:“预存于戴某手中的这10万元美金,没有一分用于公务,都是我们到香港玩花掉了。”

刘金宝也知道这种行为万一暴露以后的后果,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多次“语重心长”地叮嘱道:这事要保密,不能与别人讲,因为这么做是违法的。他还对时任瑞金大厦总经理薛章能“耳提面命”:你是军人出身,一人做事一人当,以后如果出问题,你要个人承担责任。

当时,刘金宝的“权势”已经很大了,大家都有求于他,也都从中得到了好处,当然也就守口如瓶,刘金宝从这次“牛刀小试”中尝到了甜头。

这么分钱太可怕

在刘金宝一案中,案情错综复杂,检察机关的面前堆满了各种账目和单据,他们夜以继日地从中寻找着各种蛛丝马迹。如果不是一本特殊的日记和私自保留的大量单据,张德宝这个人绝对成不了刘金宝案中“最出彩”的一个人物,也正是由于他的日记让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刘金宝犯罪的确凿证据。

张德宝,现年55岁,硕士研究生毕业,原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总经理级干部,曾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以下简称“港处”)办公室总经理。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的刘金宝所犯贪污罪中,有600多万港元发生于2000年1月到2002年9月间。其间,刘金宝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主任、中银香港总裁,张德宝则一路跟随,并分得贪污款100多万港元。在此过程中,张德宝既是中银香港账外资金的“管家”,也是帮刘金宝私分巨款的直接“操盘手”。这个时候的刘金宝,胃口已经变得越来越大。凑巧的是,张德宝有写日记的习惯,检察机关正是从他写的日记中找到了重要的突破口。

刘金宝于1999年1月任港处主任,此前,港处已经形成一个惯例——中国银行总行每年按照港澳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按比例提成3%,作为港澳分支机构全体人员的奖金。这部分利润在获得总行同意后从中银香港的账上划出,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全部发放完,由此历年累积成一个“小金库”——至2000年已高达1亿多元。当时,中银香港正准备重组上市,账外资金亟待清理。刘金宝很清楚,如果被总行知道了这笔钱,这就等于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肯定会被收归国库的,自己什么好处也捞不到。于是,刘金宝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的“突击分钱行动”,而一直有写日记习惯的张德宝(账外资金管理者)提供的大量书证,后来成为此段案情的重要证据。

在2001年8月22日的日记中,张形容说:“看来刘(要)在Day1(即中银香港重组合并日)前来个吃光花光。”中银香港于2001年10月1日正式重组上市,重组后港处将不复存在。刘金宝在港处和中银香港任职期间的贪污犯罪事实共17起,其中,张德宝共同参与贪污并分得“好处”的有15起。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刘金宝每次私分账外资金时,或是与朱赤、丁燕生(两人均系中银香港原副总裁)、张德宝三人开会“密谋”,或是单独“指使”张德宝进行。而所谓的“密谋”,就是刘、朱、丁三人开会商议,张作为总裁总经理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然后根据三位总裁的“决议”,由张通过相应的方式支出现金(一般是到会议处签字领取),再执行事先商定的分配方案。这种突击分钱的数额之大,频率之块,连已经得到巨大实惠的张德宝都感到了心惊肉跳!

2001年9月4日,张在日记中写道:“其实我现在是害怕拿钱,多拿一分钱,多一分错。要那么多钱干吗?平安最重要。但又不能不要,他想用此拉拢我,如我一拒绝,麻烦就大了。”张德宝的恐惧一方面来自私分数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每次领取现金都是由他签字。因为刘金宝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所以每次分钱时,他都要求张德宝替自己签字领钱,而且事后又很快要求张德宝毁掉原始账单。

张德宝越来越怕,尤其是一想到那些领取巨款的单据上写的都是他自己的名字时,他就更加害怕了。所以,他开始背着刘金宝保存了部分单据和复印件。正是这些单据和日记,才让刘金宝等人私分巨款的黑色面纱被层层剥开。刘金宝17次分钱的实录也一一展现在检察官的面前。

其一,发放员工奖金之后,将剩余款项再度私分。

2000年1月下旬,港处发放1999年度员工奖金后,刘金宝提出,他还兼任香港银行工会主席,港处部分人员为其提供了咨询服务,应予发放奖金。根据刘的提议,刘金宝提出113万港币,其中41.8万元被刘占有,张得20万元。类似的手法此后屡次使用:2001年1月奖金发放后尚余29.5万港币,刘金宝决定给办公室14.5万元,其中刘、张二人分别吞下7.5万元、5万元,收条全部销毁;同年8月,刘、张二人再度分得奖金余款7.6万和1万港元,并由刘金宝授意张德宝出具“奖金已分发,收条不保留”的说明,经朱赤、丁燕生签字后,奖金收条原件被销毁。还有些发放奖金后的剩余款项,在私分前被事先兑换成了银行礼券。以此手法,在2001年7、8月间,刘金宝分三次进账38.8万元港币,张德宝得13万元,朱、丁二人各得10万元。

其二,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

2001年9月,刘金宝召集上述三人到办公室,说他们四人挺辛苦需要奖励。刘分得港币23万元,朱、丁、张各得10万元、10万元、6万元。一个礼拜后,四人再度提取140万元港币以同样手法私分。同月,他们又趁给退休人员发放奖金之机,分别占有5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港币,后刘金宝指使张将原始签收单据销毁。其后至2002年9月间,四人借“奖励参与接待解放军艺术学院工作人员”、“发放圣诞、新年、春节活动经费”、“发春节过节费”、“发放车补款”等名义,先后六次瓜分港币521万元。

从上述的记录可以看出,刘金宝瓜分国家钱财的手段是越来越赤裸裸,越来越毫无顾忌,国家的钱和自己的钱在刘金宝看来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放进兜里的钱才是自己的。所以只要能找机会分钱,他总要想方设法地弄到自己的腰包才放心。分钱的速度越快越好,数量越大越好,借口越多越好!

刘金宝知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如果自己吃“独食”,就会犯众怒,“安全”就没有了保证。刘金宝还深谙“上下同欲者胜”的道理,因此,在其数十次犯罪过程中,很少有独吞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总是和与他关系密切的少数人分赃。刘金宝犯罪多年却未能及时被发现,与其注意每次作案后毁灭证据有直接关系。刘金宝每次以领取奖金等名义贪污公款,都由别人代为签字,其理由是“万一有关方面查账,我方便解释”。离开上海分行前,他贪污了几十万元公款,然后两次指令主管副行长监督财务人员销毁相关账目。在香港贪污“奖金节余款”时,他多次命令财务人员在分钱后将账目当场销毁,并现场监督,同时要求不许外传。在上海分行时,他通过多支付工程款然后私分的形式,与戴某串通一气,和严庭富、薛章能等人结伙贪污,与手下亲信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事实上,刘金宝因其地位和特殊贡献,曾经享受到普通人难以企及的优厚待遇。升任港处主任后,他在香港特区的居所,为中银香港于1998年11月以3400.3万港币购入的豪宅。即使在富豪如林的香港,这样的居住条件也堪称奢华。他当上中银香港总裁后,中国银行总行专门研究制定了给予他的薪酬方案,“比在欧美各大行一把手还高出一万多美元”。他还享受了比中国银行总行派出的其他副行长董事还高的认股权证。有关方面明文规定由中国银行外派到港处、中银香港的员工,其配偶不得在香港当地就职,但刘金宝到香港后,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妻子喻某就被安排在香港力宝集团中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6年间工资、奖金收入总计181万余元港币。

然而,这些待遇在刘金宝看来简直不值一提,他的胃口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嚣张,可以说是毫无顾忌、为所欲为。他把“同欲者胜”的道理继续“发扬光大”,延伸到自己掌握的巨大权力身上。

银行有钱,刘金宝又是行长,最重要的一点是,刘行长手里有审批贷款的巨大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毫无制约和监督,他自己就是“一枝笔”,自己说给多少钱就能给多少钱。

400万“克隆”初恋情人

如果说“权是钱的亲兄弟”,那么,“权就是色的亲姐妹”!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刘金宝竟然荒唐地认为“钱可以替代一切”,这其中就包括他的情妇林凌。

刘金宝曾经信誓旦旦地对办案人员说:“像我这样的人,什么样的女人玩不到?我跟林凌的关系,并不是有些人想的那样是权色交易,而是出于真正的爱。”然而,与刘金宝的说法不同,法院判决书显示:这个标榜品位的人并没能超越权色交易的俗套。

据刘金宝的高中同学回忆,读高中时的刘金宝性格沉默内向,虽然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其他的方面并不出众。班上有一名漂亮的女同学叫陈某,身材和相貌都没得说。步入青春期的刘金宝爱上了她,他犹豫很长时间,才找机会下晚自习后鼓起勇气塞给了陈某一封情书,谁料竟被陈某当众撕得粉碎。这事让刘金宝成了全班的笑柄,使得刘金宝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出人头地。1993年5月,任副行长不到五年的刘金宝被任命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代行长、党组代书记。1993年5月4日,当刘金宝在欢迎自己就职的会议上第一次看见分行宣传干事林凌时,竟产生了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这个林凌长得太像陈某了,而且还要年轻漂亮得多!刘金宝仿佛一下子回到了过去,毕竟物是人非,看到林凌,当时被陈某拒绝的屈辱使得他血脉一下子膨胀了。

随着刘金宝的权力不断扩大,此时的刘金宝早就“金屋藏娇”了,他在郊区有多处别墅,养了好几个情人。但是对于林凌的出现,他还是感到有些莫名的兴奋。当时的林凌已经是有夫之妇,但是在刘金宝看来这并不是问题。为把林凌弄到手,经过几次接触,在刘金宝的威吓利诱下,刘金宝用手中的权力任命她做自己的秘书,然后找机会隔三差五地带着她出差,北京、伦敦、纽约,到处都留下他们成双入对的足迹。到最后,爱慕虚荣的林凌也忘了自己是一个有家庭的人,很快地投入了“行长”这个顶头上司的怀抱。

刘金宝经常有意无意地告诉林凌,她非常像自己当初追求过的一个女同学。他还拿林凌和当初的陈某作比较,甚至能具体地指出林凌身体的哪些部位有出入。林凌知道,靠上了刘行长这棵大树,自己这一辈子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她很知趣地告诉刘金宝:我要整容!我要让你回到过去!刘金宝听后不禁大喜过望。

刘金宝先后十余次安排林凌到新加坡、韩国、英国进行整容,前后竟然花费高达400余万港币。经过几次整容后的林凌模样酷似陈某,她一发嗲,刘金宝就乖乖缴械投降了。

1994年12月的一天晚上,刘金宝请几名老同学吃饭,他很骄傲地让林凌也出席作陪。席间,刘金宝的一位姓秦的同学盯着林凌半晌,惊道:“怪了,你长得简直就是我们一个老同学的翻版!”刘金宝得意地说:“那还用说?当年那个陈某不答应我的追求,现在她就是回过头来求我,我还嫌她老了呢!”刘金宝多年的心病似乎这时才得到弥补。

刘金宝说过:“恋爱中过多的算计和理性,都会使两人的关系蒙上功利的色彩。”林凌也曾表白:“我和刘金宝的感情发展到这种地步,不是生理上的、欲望上的,而是长期感情自然而然发展的。”然而,在事实上,这两个标榜品位的人最终还是没能超越权色交易的俗套。林凌这么懂事,刘金宝的心里很清楚,她不会平白无故地这么“委屈”自己!该给的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为讨情人欢心,他开始通过放贷款的方式,间接地为“女朋友”谋取物资利益。

1996年4月,单位分给林凌一套76平方米、价值24.3万元的公房。林凌很不满意,觉得房子太小了,她找到刘金宝,希望帮她置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刘金宝赶紧照办。1997年5月,刘金宝打电话约奉贤县的股份制企业某集团董事长吃饭。席间,刘金宝直截了当地让这位董事长帮林凌把房子换了。该董事长哪敢不听。1997年6月,该董事长派人领林凌跑遍上海选房子,最后花100多万元买下一处面积为152平方米的新居。为了答谢该董事长,刘金宝极力促成了为该集团贷款一事。中国银行一项报告证实:刘金宝向那个集团发放贷款至1997年末总额增加至人民币3.2198亿元和108万美元。另据权威机关证实:“上述贷款到2004年11月,均被评为可疑类不良贷款。”

林凌换了大房子,心里非常高兴,她又不失时机地让刘金宝为她装修房子,共筑爱巢。刘金宝马上开始张罗新房装修。2000年,此前名不见经传、时年37岁的上海房地产商、香港新万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钱永伟,以11.3亿港币身价排名香港50大上市富豪第34名,此事曾轰动一时。但刘金宝最清楚,这个横空出世的“亿万富豪”,是他用违规贷款一手打造的。而钱永伟之所以能如此幸运,起因却是他投入28万元为林凌免费装修了住房,而且送上了价值不菲的家用电器和各种奢侈消费品,从而讨得了“财神爷”的欢心。从此,刘金宝投桃报李,为钱永伟打开了银行金库的门。此后不到两年,钱永伟控股三家上市公司——新万泰、松辽汽车、新银集团,产业横跨上海、香港、西安三地。截至2001年中期,万泰集团拥有土地储备2400亩,创下一夜暴富的神话。

据2004年4月中国银行一项调查报告证实:“从1995年12月至2000年12月,万泰集团从上海分行获得贷款累计29笔,其中形成不良贷款28笔,不良贷款本金合计7.7亿元人民币、8535万美元,本外币折合14.8亿元人民币,全部形成呆滞……”“刘金宝在担任上海分行行长期间,决策向金利房地产公司违规审批发放1000万美元按揭贷款,形成2235.2万美元的不良资产。刘金宝还以接盘为条件,向万泰集团发放6000万美元的接盘贷款。刘金宝调香港任职后,仍然通过其上海分行行长和中国银行副董事长等身份,多次帮助万泰集团协调在上海分行的贷款事宜,对上海分行继续向万泰集团发放3000万美元和2亿元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并造成利息损失9347万元负有责任。”

靠牺牲国家巨额贷款的代价给自己的情人换取经济利益,刘金宝的“疯狂”让人咋舌!他已经一步步走上了不归路!

曾经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贪案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刘金宝曾协助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金德琴、王雪冰、朱小华等多起金融部门高层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刘金宝在《金融之回响》一书中称:“我生性喜欢广交朋友,但今天却怕交朋友。坐在我这把椅子上,我最怕同企业家交朋友。因为有些企业家同我交上了朋友,下一步便是向我要贷款……至于女朋友更不敢交……爱的本质是给予。”然而,事实上刘金宝不仅交了“女朋友”和不止一个“企业家朋友”,而且通过给“企业家朋友”放贷款的方式,间接地为“女朋友”谋取物质利益,实现他所谓“爱的本质是给予”的爱情理念。为了讨情人欢心,刘金宝直接或间接给两个“企业家朋友”批贷款多达18亿元人民币,而这至少给国家造成5.45亿元的损失。

除了刘金宝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法院还对共同涉嫌贪污犯罪的原副总裁朱赤、丁燕生,总裁办公室原总经理张德宝等人也进行了判决:判处朱赤、丁燕生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张德宝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为什么诸如刘金宝之流的害群之马频频出现?为什么金融系统陷入了窟窿越大、官职越大的怪圈?

是偶然还是体制性缺陷?

在刘金宝一案宣判后,中行总行随即作出反应,其新闻发言人公开表示:刘金宝等人作为总行派往中银香港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公款,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司法机关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审判,中国银行全体员工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并将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教育全行员工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观念,严格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刘金宝等人贪污犯罪是丧失理想信念,放松自身要求,个人职业操守缺失,导致私欲膨胀的结果。中行一定会以此为戒,严格加强对金融系统高管人员的有效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中国银行在整体改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正依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现代股份公司治理架构,并不断加强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特别强调了加强对贷款审批、大额资金运用、财务开支、干部人事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把经常性的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把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内控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稽核、监事、风险管理等监督主体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以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中国银行健康经营、稳健发展。

与众多落马的腐败官员一样,刘金宝也有辉煌的过去:“上海青年十大精英”、“上海四大金融家之首”、“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的“美誉”都是他身上令人艳羡的光环。然而,与众多落马的腐败官员一样,刘在身居高位之时,却将个人享受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在其堕落的背后,人们再次看到了金融放贷权力同金钱、美色交易的罪恶勾当。

〔本刊责任编辑 君 早〕

〔原载中国检察出版社《金融罪案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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