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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在台生存调查

2009-03-26

环球时报 2009-03-26
关键词:台湾人身份证大陆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台北太曦

来来往往的行人进入台北永和的“北京馅饼”小吃店用餐。老板徐先生快活地擀着面,太太则从旁协助打理,但很少有人知道,徐太太是来自东北的大陆配偶。徐太太当年根本没想到会嫁给台湾人,16年前她在北京担任餐厅服务员,邂逅了徐先生,最后跟着他来到台湾撑起这个店面。徐太太早已取得台湾身份证,融入社会成为台湾媳妇,她的经历也是一二十年来两岸婚姻的缩影。但多数大陆配偶却没她那么幸运,很多原本在大陆拥有不错地位的陆配来到台湾却适应不良,值得深思。

“面谈官欠我一个道歉!”

大陆配偶在台约29万人,普遍遭受歧视,除了因为极少部分为谋夺财产以假结婚来台从事不法活动、拖累了整体外,更多的问题还是两岸历史因素造成的。台湾人对美欧日等发达地区的外籍配偶礼遇有加,但对低收入地区如越南、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外配,普遍认为她们是来淘金的。对陆配,不仅认为她们是来淘金的,更多人还抱着敌意和防备,甚至不屑的心态。尤其近年来有关台商在大陆遭到坑杀的报道比较多,台湾人的怒火无处宣泄,最后就把气出在最弱势的陆配身上。

台湾法令对待陆配比外籍配偶苛刻得多:刚结婚的陆配来台不能工作;取得身份证的时间比外籍配偶多一倍(外配4年,陆配8年);继承遗产不得超过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犯点小罪动辄被遣返;团聚面谈像审问犯人;未取得台湾身份证前,若台籍配偶死了得立即回大陆等等。这种歧视性法令无形中助长了整个社会对陆配的不友善态度。台湾云林古坑乡的陈应隆娶了福州女子曾惠云,2005年9月在接受面谈时他被“境管局”官员冷嘲热讽:“你老婆是不是处女……大陆女生那么多,反正你就一直试(玩),试又不用钱,选到你高兴再结婚!”

“面谈官欠我一个道歉!”陈应隆的强烈呼吁被媒体广泛转载后,“移民署”宣布了改善措施,但面谈官的歧视性语言与不堪入耳的问话方式,却永久留在陆配及其家属心中,这种精神伤害是难以化解的。

“大陆妹”的称谓很普遍

原是大陆外交官的袁晓丽4年多前嫁到台湾,生了个“台湾之子”。有一天她带着孩子到新店一家医院,结果一名护士讪笑着跟同僚说:“这个小女孩跟她妈一样的大陆腔!”大陆配偶最讨厌人家称她们“大陆妹”或“大陆婆”,认为这是一种轻佻的歧视性语言,但“大陆妹”的称谓却遍布整个台湾社会,部分餐馆里的菜单甚至还有“大陆妹”(半结球莴苣,大陆鹅菜),含有“便宜、白嫩”的暗示意味。而这种将陆配视为“非我族类”的现象,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台湾法官、当局官员也是如此,他们都曾脱口称陆配为“大陆妹”,南部比北部更严重。尤其中南部农村长期被绿营洗脑,陆配的处境更糟:一些丈夫担心陆配拿到身份证后跑掉,想尽办法不帮太太办身份证(办证必须有保证人);有些村落陆配多,大家相互通气监视陆配的行动,视她们为禁脔。

在乡下,陆配面临的婆媳问题相当严重。如果陆配出身贫寒,多半只能忍气吞声,如果稍微有点主见,又很容易爆发家庭纠纷,且乡下封闭、保守,一有风吹草动,立即传遍乡里,让陆配非常尴尬。更惨的是,有的陆配遭遇家庭暴力后也不敢离婚,因为她们还没拿到身份证,一旦离婚必须离境,恐怕连孩子都看不到了。即使拿到身份证,她们的号码除第一个英文字母依各县市不同外,阿拉伯数字一律以“29”开头,台湾人一看就知道。本月初,200多名陆配到“立法院”陈情,中午“陆委会”给她们买便当。一名警察说:“便当来了,你们可以解散了吧!”陆配气得回敬道:“我们才不吃,你自己拿去给台湾游民吧!”

其他的不公平法令更多。台湾民众的驾照10年一换,陆配则是居留证到期就得换,即使在台湾待半年也一样。来自上海的小禹说,她在上海有两套房产,按大陆法律,结了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她不幸先走,老公不会因为是台湾人就不能继承,但台湾许多陆配却被视为到台湾争财产的,只能继承200万元。又如老公的台胞证是3年多次签,但她每次赴台都要申请加签,公平吗?

政策不公和诸多歧视,无形中使两岸婚配的离婚率升高。来自福州的陆配曾惠云说,两岸婚姻维系不易,台湾当局的不平等法令与大环境的氛围就像在唱衰两岸配偶。她还说,只要先生对她好、能顶住压力,她对种种的不适应与不公平还能忍受,否则很容易一拍两散。曾惠云可谓说出了大部分陆配的心声。

陆配情况发生很大变化

大陆经济起飞后,嫁到台湾的陆配组成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十多年前台湾有钱,娶陆配的男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外省老兵、身心障碍人士或学历较低者,陆配为了改善娘家经济,“牺牲自己”嫁到台湾。但现在的两岸婚姻,更多是通过自由恋爱,少了金钱因素,彼此间更能相互尊重,也较少发生虐待或家暴现象。不过长期以来,由于人蛇集团在两岸从事非法活动,以及部分台商娶了陆配后又去包二奶,台湾男人形象越来越差。福建长乐市一个村落就公开发出“本村女子不嫁台湾人”的声明。现在台湾男士若想结交北京、上海、深圳的大陆女子,本身也得具有一定地位,“用钱买婚”的现象已经很难看见。

过去陆配急于取得台湾身份证以获得更大保障,但现在部分地位较高、自我意识较强的陆配,已不再那么强烈想拿到台湾身份证了。她们认为,大陆经济越来越强,很多台湾人都到大陆发展,若放弃大陆身份再回到大陆就失去了原有优势,就业、孩子上学等十分不便,干脆维持“老公是台湾人,自己仍是大陆身份”的状态。来自北京的袁晓丽就是比较幸运的一个。她原是大陆外交官,派驻巴基斯坦两年,眼界与见识都算一流,却选择嫁给台湾人。她在朋友介绍下进入台北一家能源科技公司任企划,很受信任,与同事相处融洽。另一位陆配周朵朵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台湾职场打拼。她做过汽车销售员,现在是台北县金宝山的业务员。

可惜并非每个人都像袁晓丽、周朵朵那样。云林古坑水碓村的钟姓陆配原是广东小学老师,能教算术、英语,她也拿到了身份证,但台湾不承认大陆学历,而且就算以后承认了,她还是不能当老师,因为按规定“大陆人在取得身份证十年后才能担任公务员”,而乡下又没有私立小学。十年后年纪一大把,谁愿聘她?她每天待在家里,骂也骂够了,早已麻木。46岁的傅燕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系,嫁到台湾后很想工作却四处碰壁。所幸她个性开朗,最后去荣民之家做义工,还客串拍了40多部电视广告。不过傅燕最爱的还是旅游业,她想不通,现在两岸交流日益热络,为何台当局还是不让她们工作?或许是担心陆配抢台湾人饭碗吧。

其实陆配要的不多,只想拥有与外籍配偶同等的权益。马英九去年竞选时曾承诺,对陆配不该有差别和歧视待遇,但一年过去了,歧视性法案仍未解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台湾上下都想赚大陆人的钱,老是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吸引更多陆客来台,就连台股最近一个多月的逆势上扬也是拜大陆效应所赐,可是台湾社会却不曾善待人家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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