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原则角度对言语幽默的语用分析
2009-03-20周清
周 清
摘要: 言语幽默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合作原则的角度对言语幽默实例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言语幽默的目的除了营造轻松氛围之外,有时还是出于对礼貌原则的遵守;通过对会话含义的推导来理解幽默只适用于存在信息传递的真诚交流之中。
关键词: 合作原则 言语幽默 语用分析
一、引言
Grice(1989)提出了假设:讽刺与幽默可能违反了合作原则的会话准则。自此,幽默研究领域就逐渐对此观点达成了共识。许多学者也纷纷从合作原则的角度对言语幽默进行了分析(Attardo, 1993;何文忠,2003;蒋澄生、廖定中,2005)。本文通过对违反合作原则的言语幽默实例进行分析,对言语幽默的目的和推导展开讨论。
二、幽默的分类
幽默可以分为言语幽默(verbal humor)和非言语幽默(non-verbal humor)。所谓言语幽默是指需要借助语言工具来建构和表达的幽默,如笑话、讽刺等。而非言语幽默,顾名思义就是不依靠语言手段表现出来的幽默,如漫画、哑剧等。幽默还可以分为“有意的幽默”(intended humor)和“无意的幽默”(unintended humor)。因为有些幽默并不是发话者故意制造的,而是由于听话者或读者误解而产生的。
语用分析的对象是言语幽默。言语幽默是说话者在某一特定情景下说出来的,为了很好地理解幽默,需要听话者或读者通过语境线索,利用自己的语言知识和非语言知识,去推导并发现发话者所表达的意图。
三、合作原则及其准则
美国哲学家Grice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活动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种双方都应遵守的原则,他称这种原则为会话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这条根本原则可以具体体现为以下四条准则:数量准则(Quantity maxim)、质量准则(Quality maxim)、关系准则(Relation maxim)、方式准则(Manner maxim)(何兆熊,2000)。如果在交谈时人人都严格遵守这四条准则,那么他们便可以进行效率最高、最合理的语言交际。但实际上,这些准则常常被违反,从而产生了会话含义。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违反了这些准则就一定会产生会话含义。Grice把“违反”定义为“不张扬地不遵守合作原则的准则”,这种情况只可能引起听话人的误会或误解,不会产生会话含义。准确地说,会话含义是对准则的“蔑视”而产生的。“蔑视”是指,说话人公然地不执行某一准则,同时他还想让听话人知道他违反了该准则,此时听话人仍然假设说话人遵守了合作原则。因此,对于很多文献中出现的“违反会话准则就会产生会话含义”这一笼统的表达是不正确的。
四、合作原则与幽默
下面将结合具体实例,从合作原则的角度对言语幽默的产生进行语用分析。
1.数量准则的违反
数量准则规定了我们说的话,应该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换言之,就是说话人所提供的信息量要适中,凡是对方要求或期待的,知道多少就说多少。
例1.甲:你儿子的历史考得怎么样?
乙:不及格。他们尽考一些孩子还没出世之前的问题。
例2.Newspaper boy,“Paper!Paper!Big hoax in this very place!Fifty victims!”
Passer-by,“I will have a paper-heres 4 p.”(Reads paper.)
“Just a minute——theres nothing about the hoax.”
Newspaper boy,“Paper!Paper!Big hoax in this very place!Fifty-one victims!”
上述例1中,对于甲提出的问题,乙回答“不及格”就够了,可其却公然违反了数量原则,多说了“他们尽考一些孩子还没出世之前的问题”这句话,此时若甲认为乙仍在遵守合作原则,甲就会把乙的回答和自己的提问联系起来,从而理解其言外之意,即考试不及格并不是他儿子的错,是老师的原因。因此,例1是对数量原则的一种蔑视。但是,例2中的幽默却是因为不张扬地不遵守数量准则而产生的,是对数量准则的违反。由于newspaper boy没有给“big hoax”提供足够的信息从而误导了路人。
2.质量准则的违反
质量准则要求说话人在话语交际中,要说真实的话,不说虚假或缺乏证据的话。
例3.语文老师发现张三上课睡觉很生气,于是叫醒张三,问道:“你怎么上课睡觉?”
张三:“我没睡觉。”
老师:“那你干嘛闭上眼睛?”
张三:“老师,我在默念课文。”
老师不信,说:“那你干嘛直点头?”
张三:“老师你讲课讲得很好。”
老师还是不信,说:“那你干嘛直流口水?”
张三:“老师,你的课讲得很有味道。”
例4.Tom,“Why do doctors and nurses wear masks?”
Peter,“So that if someone makes a mistake no one will know who did it.”
例3中,张三的回答是对质量原则的蔑视,不仅狡辩了他上课没有睡觉,而且暗示了他对老师所授内容不感兴趣,也可能在暗示老师的课枯燥无味,不吸引人。对于例4,笔者认为可以作出两种话语分析:一方面,Peter的回答不仅仅是在制造有意幽默,同时也暗示了某些医德不好的医生和护士造成医疗事故后逃避责任的不良社会现象。从另一方面看,如果Tom是小孩,因为说话双方不存在“共有知识”,所以此种情况下不会产生会话含义,Peter的回答只是一种对质量准则的违反,只会产生误导。
3.关系准则的违反
关系准则要求说话人所说的话要贴切,不说和话题无关的话。
例5.顾客:“我的菜怎么还没有做好呢?”
侍者:“请问您点了什么菜?”
顾客:“炸蜗牛。”
侍者:“噢,原来是这样,请别着急。”
顾客:“我已经等了四十五分钟了。”
侍者:“蜗牛是行动迟缓的动物。”
例6.Teacher,“If your brother has five apples and you take two from him. What will be the result?”
Student,“He will beat me.”
例5中侍者通过对关系准则的蔑视,传达出“请您再耐心等等”的会话含义。侍者诙谐的话语也使原本紧张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了不少。例6中学生的回答则是对关系准则的违反,其唯一目的就是营造出一种幽默的氛围。
4.方式准则的违反
方式准则要求说话人说话时避免使用晦涩的词语,避免造成歧义,说话要简要、有条理。
例7.一位颇有名气的哲学家在演讲结束后与学生交谈。
一个学生问:“您认为谁是当今最优秀的哲学家?”
哲学家答:“朋友,你让我面临两难的处境,一方面,我的品格要求我谦虚,因而我不便说出这个名字,另一方面,我的品格要求我诚实因而我又不得不说出这个名字。我这么解释,也许你已经想到了这个名字。如果你没有想错,那我要谢谢你让我既保持了谦虚又拥有了诚实。”
例8.A young man with shoulder-length hair was playing the guitar in a subway station.A policeman came up to him and said,“You cannot play here——I must ask you to accompany me.”
“Ok,”said the young man,“What are you going to sing?”
例7中,哲学家的回答明显是对方式准则的蔑视,他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遵守礼貌原则中的谦虚准则。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之间存在着一种进退相让的关系,要多考虑一点合作原则,便只能少考虑一点礼貌原则;反之,要多考虑礼貌,便不得不牺牲合作原则(何兆熊,2000)。例8中的“accompany”一词造成了歧义,警察要求年轻人跟他回警察局,可年轻人却以为警察要他伴奏,从而产生幽默效果。
五、讨论
何文忠(2003)认为:“幽默的唯一目标就是创造一种特殊的幽默效果。它不是为了表现出礼貌,所以幽默应当是跟礼貌目标平行的话语目标,属于社会目标的大目标之内。现实中的幽默话语有时只不过是语言的游戏,因而可以说是一种‘非真诚的交流,其本质就是不合作的,因此用合作原则来要求它显然是不合适的。”笔者对此观点持不同看法。通过对上述八个例子的逐一分析可以看出,幽默的目的并不是唯一的,虽然其主要是为了营造一种特殊的幽默效果,但同时也表现出了对礼貌原则的遵守(见例7)。其次,在某些时候幽默也是一种真诚的交流,用合作原则来对其进行语用分析是合适的。另外,笔者认为,“理解、欣赏幽默就是推导幽默话语的会话含义”(蒋澄生、廖定中,2005)这一观点过于绝对,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言语幽默都会产生会话含义(见例2、6、8)。有些幽默是由于违反会话准则所导致的误会而引起的,对这种幽默的理解就不可能依赖于会话含义的推导,而应该从指示语、前提、关联理论等角度对其进行语用分析。
六、结语
本文从合作原则的角度出发,通过对言语幽默的实例分析,认为言语幽默除了实现幽默效果外,还体现出了对礼貌原则的遵守。当言语幽默是一种真诚的交流时,就会存在信息的传递,因而可以通过会话含义的推导对其进行分析和理解;若言语幽默是一种非真诚的交流,就不存在信息的传递,其目的仅仅是营造幽默效果,此时不会产生会话含义,所以对幽默的理解就只能从其他语用理论的角度入手了。
参考文献:
[1]Attardo.S.Violation of conversational maxims and cooperation:The case of joke[J].Journal of Pragmatics, 1993,(19).
[2]Grice,H.P.Studies in the Way of Words[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
[3]何文忠.论话语交际中的幽默原则[J].外语教学,2003,(24).
[4]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5]蒋澄生,廖定中.试析幽默的语用理据[J].外语教学,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