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
2009-03-20陈小瑾
陈小瑾
为什么民众不以偷税为耻?
单方面制定的税收,不可能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对此,人们往往采取消极抵抗的方式,尽可能偷税漏税,或者行贿。既然纳税人被强制征税,他们也就普遍不以偷税为耻,也不以行贿为耻
自1995年以来,我国税收连续12年平均增长20%,而GDP平均每年增长却不到10%。全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更低于GDP的增长率。
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许多民营企业经营不善,有的甚至陷入困境而亏损倒闭。不少城乡居民下岗,失去了收入来源。而截止到2008年7月,全国财政收入依然比2007年增长了26%。
我们为什么要向政府交税?政府为何要收税?中国的税负重不重?对如此快速增长的税收的使用,中国公民能不能监督,如何监督?
去年底以来,北京的NGO——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编写了《2008公民税权手册》一书,从税收的本质和来源入手,向公民进行“税”的普及,并探讨目前中国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本刊就此采访了该书主编、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员岑科。
1
我们习惯说“中国政府养活了13亿人口”,而你这本书则希望所有人有一个意识:是我们交的税养活了政府。为什么?
岑科:税的本质,是民众购买政府(人员)服务的费用,体现的是政府和民众的一种交易关系。当然,在历史上——包括今天的世界,某些国家的政府和民众之间确实不是交易关系,而是某种程度的掠夺与被掠夺关系。但那不是正常的税收关系。
在现代文明社会,政府的角色是向民众征收税款,同时负责提供一系列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如公路、街道、路灯、治安、消防、环保等等。本质上,这是一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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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国人理解个人所得税是交税,其实这笔税收只占中国税收总额的10%不到,我们还交了哪些税?
岑科:在中国,所有商品标价实行的是含税价,价格中包括了国家征收的税金——可能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可能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所以无论是谁,每买一件商品就在向政府交一次税。例如如果花100元买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
此外,人们在生活中的其他场合也可能交税。例如,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就更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处不在。人人都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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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的痛苦取决于政府如何使用税收,而不是税率”,这句话如何理解?
岑科:发达国家中有高税国家,比如瑞典,稅收占GDP的51%;也有低税国家,比如美国,税收占GDP的27%。但无论是高税还是低税,他们税收的主要用途都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公共服务。这些功能一般占税收总额的70%-80%。而政府成本相对较少。
中国正相反,这些支出的比例只占税收总额的25%,大量税收被政府自身消耗了。
本次全国政协大会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浙江大学教授冯培恩委员列举了公务用车消费、公款吃喝消费、公费出国消费、政府会议消费、“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消费、能源和资源消费等六种政府消费行为,例如公务用车方面,他调查认为我国目前大约有400万辆公车,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1/3;公费出国、公款吃喝每年各不少于2000个亿,至少吃掉一个三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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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些高税率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税收只占GDP的20%,为什么人们却怨声载道?
岑科:发达国家名义税率高,实际税率低,因为公民纳税后享受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险水平很高,相当于交的税得到了返还。中国正好相反,老百姓纳税之后,政府提供的福利很少,很多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缺乏生活保障,所以,名义税负低,但是实际税负很高。
瑞典、丹麦和法国等国家的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一般公共服务是花钱最多的4项,共占去全部支出的近80%。尤其是社会保障,在这3个国家的财政支出中都占到42%以上的比例;而教育、医疗支出,合计起来也都占到总支出的25%以上。这意味着民众的社会福利保障非常高。把社保、教育、医疗、环保等公共事务支出加起来,占到了瑞典等国财政支出的绝大部分。
中国的9亿农民,基本没有医疗保障。医院的条件越来越好,但收费也越来越高,许多农民因此看不起病。教育方面,年年有考上大学却因缴不起学费而无缘读书的报道。中国有上千万的失业者,得到失业救济的微乎其微……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民众享受的公共福利较少。
5
书中阐释了一些概念比如“明税”(就是法律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款)、“暗税”(就是政府在税务部门之外,通过其他渠道向老百姓取得的收入,例如各种罚款、收费)等,在中国,除了税收以外,政府还有哪些其他收入?
岑科:主要还有行政收费、土地出让收益、垄断行业收入等。
根据2005年经济普查,中国的行政收费中,工商、质监、城管、消防、交通5个部门,加上法院,共收取费用9724亿。全体政府部门大约收取行政费用12500亿。
除了行政收费以外,中国的地方政府还有一个重大的预算外收入,就是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6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约为7700亿,与土地出让价格相比,农民的土地补偿金额大约只有10%。政府净收益7000亿。
在正常税收之外,政府还掌握了一些垄断企业,包括电信、石油、金融等。这些垄断企业通过政府保护的垄断地位而获得巨额利润。我们估计其数额在2000亿元以上。
各种暗税加起来,足以让中国的名义税负增加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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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公务员考试报名者多达百万,供需比年年提高,你怎么看待这种公务员报考的火热现象?
岑科:公务员成为社会就业的热点不是好事。道理很简单:政府不直接创造财富,而企业却是实实在在地创造价值;官员致力于讨好上级,企业家却要讨好消费者。当更多的就业者希望从市场转向政府时,表明这个社会的创业环境正在恶化,生产财富的动力正在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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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书中写到,“如果纳税人对税收使用无法监管,那么纳税并不光荣”。如何理解?我知道其实现实生活里人们的交税意识很弱,常有偷税漏税发生。
岑科:不能监管的税收,严格地说不是“税收”,而是掠夺。被掠夺当然谈不上光荣。
这是由现行税收体制的弊端决定的。现代国家都有一整套的公民授权、监督、运作税收的方案,而中国的税收往往是行政部门主导,制定和征税成为行政部门不可控制的权力。
单方面制定的税收,不可能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只有政府首先依照合法的程序,在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确定税收的种类和额度,然后才谈得上公民的纳税义务。对于未经合法程序确立的税收,公民本不应有任何纳税的义务,更谈不上什么纳税意识。
对此,人们往往采取消极抵抗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偷税漏税,或者是为了少缴税向有关官员行贿。既然纳税人被强制征税,他们也就普遍不以偷税为耻,也不以行贿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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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对税收的审核和监督如何体现?
岑科:从名义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中国人民的民意实体,帮助纳税人监督政府的收支活动,促使政府高效廉洁地为纳税人服务,是它的职责。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对政府财政预算进行审议,但从具体议程看,离“监督政府如何花钱”这一目标相差很远。例如每年开人代会时,代表们审议政府预算的时间最多一天,甚至不到一天;会议公布的预算报告只有几页纸,内容大而化之;具体的预算文本不发给代表,由代表团长掌握;有些地方虽把详细文本发给代表,但会后都要收回;等等。这样的审议,不可能达到了解政府支出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的效果。
人民代表大会尚且如此,其他方式能起到多大监督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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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外相比,中国的财政支出情况如何?
岑科:有研究指出,在过去几年中,与美国、法国、瑞典、丹麦等发达国家用于公共福利的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80%到90%)相比,中国财政的公共福利支出非常欠缺(约占总支出的50%)。2003年,美国公共医疗投入占GDP的比重是13.9%,而中国只有4.5%;2005年,我国的公共教育投入占GDP的2.8%,排在世界各国的末尾——比非洲穷国乌干达还低。
在行政开支方面,以2006年为例,中国政府的预算内行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8.73%,远远高于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以及美国的9.9%。如果加上预算外支出,有学者估计,中国政府的实际公务支出至少占政府全部支出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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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弊端有哪些?
岑科:不经纳税人同意,政府单方面制定税收种类和税收标准,并强制征收,而且不向公众提供对于税收的申诉和抗辩渠道,是目前中国税制最核心的问题,也是所有其他税收问题产生的根源。
在税收立法上,存在着行政法规多、国家立法少,以行政立法取代国家立法的状况,结果是,征税的行政本位突出,没有国家宪法和法律作为依据,使得税收的合法性不足。在实际运作中,有大量“暗税”,其运作过程非常混乱和随意。
这些弊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第一,政府的征收成本特别高,达到了西方国家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第二,税收的额外负担很高,对企业、纳税人造成了极大困扰。在税收征管大军的征稽下,大多数企业穷于应付,不得不采取消极抵制的方式与政府周旋;第三,一些暴力执法式征管和变相征管等政府不良行为,恶化了官民关系和社会秩序,对政府形象造成了巨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