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与血腥
2009-03-18牟丕志
牟丕志
白起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将,以善于用兵而闻名。
白起年轻时就表现出超人的军事才能,攻城掠地,屡战屡胜。《史记》记载,白起率军攻打韩国和魏国,杀敌二十四万,俘虏了魏将公孙喜。占领了五个城邑。不久又进攻魏国,夺取了大小城邑六十一个。在以后的几年中,白起多次进攻赵国、楚国,占领了数十个城邑,还攻下了楚国的都城,改为南郡。后来再次进攻魏国,俘虏了魏国三员大将,杀敌十三万。又与赵将贾偃交战,把贾偃的士兵二万余人淹死在黄河里,惨不忍睹。昭王四十三年,又进攻韩国,占领了五个城邑,杀敌五万人。从以上战役粗略统计,白起指挥军队杀死敌人四十余万人,不难想象当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情景。
兵书上说兵不厌诈,在军事上使用欺诈手段是一种本事。历史上,像宋襄公那样在敌我作战时讲求公平较量的人被人们嘲笑为傻瓜笨蛋。使诈的高手往往能够成为将军、军事家,白起赢得了战争,战争也改变了白起,长平之战是白起命运的一个转折点。
在这场战役中,白起胜得太容易了。白起固然指挥有方,但更重要的是对方指挥无能,把战争的主动权白白送给了白起。当时,赵国和秦国交战,赵国派老将廉颇带兵,廉颇老谋深算,修筑了坚固的壁垒,固守不战,使秦国没有机会打败赵军。于是,秦国使用了反间计,说什么秦国人不怕廉颇,就怕赵括。这个糊弄小孩子的伎俩竟然令赵王信以为真。事实上,赵括只会纸上谈兵,根本不擅长在战场上用兵。就连他父母都不相信他,说他领军必败。可赵王求胜心切,认廉颇没有进取精神,要换人。
赵括没有指挥军队的经验,就拿四十多万士兵的生命当做试验品。一试果然悲惨,大军被人家装进了设计好的口袋里。赵括突围不成,自己中箭身亡。主帅没了,赵军乱了套。白起趁机采取了劝降之计,说什么你们投降吧,保证给你们一条生路。结果,赵军四十万人信以为真,果真放下武器投降了。可是白起欺骗了他们。这些降卒被像捆麦秆一样捆了起来,他们眼睁睁看着秦兵挖好一个个坑,然后一个个被推进坑里活埋了。
战争往往使人性发生畸变。古代很多所谓将军最后都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对于一个嗜杀成性的人来讲,他最为得意的事情就是杀人。白起战胜了赵国的四十多万军队。应该说是大获全胜。对方的士兵放下了武器,说明他们已不是士兵,变成了老百姓。对于这些降卒,可以放他们回家当老百姓,也可以把他们吸纳到军队中使其变为自己的士兵,还可以用来当苦工,总之没有理由再将他们杀掉。但白起显然是觉得这场战争还不过瘾,死的人还不够多,于是,他下令将四十万降卒全部活埋。白起这样残忍,不能说是正常的军事行为,而是一种个人的变态行为。这时白起已经变成了一个杀人机器,在他眼里,人的生命就和那地上的野草没有什么分别。杀人是他最大的快乐之源。
白起的这次行动使赵国上下极为震惊。为求自保,赵国和韩国联合起来,派苏代去秦国使反间计,拉拢了秦国的应侯。这次,就轮到白起倒霉了。一次秦王要攻打邯郸,白起没有听秦王的命令。在秦王令其带兵的时候,他对秦王使诈,谎称有病不肯带兵。这次使诈,他看错了对象。秦王不是没有反抗能力的降兵,他可是白起的主子,你白起再有本事,也只是人家的奴才而已。当主子的可以欺诈奴才,但奴才决不可欺诈主子,所以白起在劫难逃。加之秦国的应侯的算计,白起自然是必死无疑了。很快,白起就接到了秦王赐死的宝剑。白起那双手杀人无数,这次,他的双手要用来杀自己——这的确是一种有趣的轮回。
应该说,白起是死在自己手上的。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很多人一旦有了权力,就不把人当人看,杀人如草芥。事情往往造成恶性循环,你杀我,那么我就想办法杀你,你不仁,我就不义,你恶毒,我比你更恶毒。这使社会陷于血腥的杀戮之中,无止无休。在整个社会中,好像谁都不是安全的人,白起身经百战,战功卓著,但也难以自保。
他临死时说:“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苍天要这样惩罚我?”心中似有不平,但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的确该死,长平一战,赵军投降的有几十万人,我骗了他们,把他们全都活埋了,这就足够让我千刀万剐!”
白起罪该万死,值得肯定的是,他临死时说了一句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