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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黑结婚》与太行革命根据地婚俗的变迁

2009-03-15王荣花

飞天 2009年16期
关键词:小芹赵树理婚姻

一、太行根据地旧有的婚俗

太行根据地所辖黎城、武乡、辽县(左权县)、平顺、涉县、武安、井陉等大部分地区处于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文化保守的太行山区。抗战前,这里还存在着早婚、买卖婚姻、童养媳、寡妇守寡、一夫多妻等不合理的婚姻陋习,对生活在这一地区的绝大多数青年男女有着很强大的束缚力。

早婚现象在太行区普遍存在。很多家庭都习惯在子女10岁左右时为其订婚,如山西平顺县“多半从两岁起开始订婚”,太谷则是“从七八岁开始,但最大不超过八九岁”。“就全区来说四五岁订婚是很普遍的现象”[1]。指腹为婚的现象偶有存在。男女双方结婚年龄也很小,河南涉县“男婚女嫁多在十七八岁”[2],有的地方结婚年龄小在十二三岁。如此小的年龄就订婚结婚,注定婚姻当事人绝对不可能有自主的权利,婚姻必然由父母包办。

买卖婚姻的恶习在太行区普遍流行。买卖婚姻的实质是婚姻论财。许多资料表明,大多数人在观念上极端重视婚姻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通常的情况是女方家向男方家索要彩礼。如河北井陉县“议婚时,女家即择郎婿,又索聘礼,少者数十元,多者二三百元”这是全区较低的[3];山西太谷“订婚价格按年岁计算,每增一岁加10元伪币,寡妇有卖120元伪币的”;武乡“闺女普遍要300至500元,有多至700元者,寡妇则需1000至1200元,有多至2000元者”;武安沙河“都是1000至2000元”[1]。买卖婚姻将两性的结合当成经济利益的交换,严重摧残了男女青年尤其是女性的身心健康。这种婚姻不仅使当事人没有丝毫的自由可言,而且使“富者耗其财,贫者愈难得其偶”[4]。以致“家道中衰”、“破家当产”、“将有贫不能娶之患”。

童养媳的婚俗在太行区也很流行。女方家因贫困无食而不得已将童年女娃卖与人为妻,叫童养媳。及笄(十六岁)之年上头,结婚(即圆房)。往往上头之前有怀孕的。有的童养媳在婆家受到爱护,但相当多的是受到虐待,充当同奴婢一样的劳动力。她们的地位是很低下的。

传统的家庭关系也不平等,妇女在婚姻关系上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女子婚后没有独立的人格,正如民间所言:“针是线管的,婆姨是汉管的”,“娶到的婆姨买到的马,任人骑来任人打。”[5]妻子的人身自由、行为能力等受到限制,丈夫打骂妻子,公婆虐待媳妇是很平常的事。总之,传统婚姻制度诸恶端,在太行根据地建立前和发展初期是普遍存在的,而这种婚姻制度是极度不合理的。

二、婚姻法的颁布及执行

为了改变沿袭已久的婚姻陋俗,1942年1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施行《婚姻暂行条例》。《条例》对订婚、结婚年龄作了明确规定:“男不满十七岁,女不满十五岁,不得订婚。”“男不满十八岁,女不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订婚、结婚都须“在村级以上政府登记”,结婚“并须领取结婚证明书”。《条例》强调婚姻自由,凡一切强迫、包办等婚姻恶习均属非法,属被废除之列,“结婚须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1942年5月,边区政府还颁布了《婚姻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并对兼祧、童养媳等离婚问题做了详尽规定。为了保证《条例》顺利实施和执行,1943年1月,边区政府又颁布了《妨害婚姻治罪法》,严禁虐待妇女和买卖婚姻。明令“如有买卖婚姻者,勒索财物损害他人婚姻者,强迫不到结婚或订婚年龄之男女结婚或订婚者,不经本人同意而强迫其结婚或订婚者,妨害成年男女自愿结婚或订婚者,凡有以上行为之一者,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三百元以下之罚金。”[6]

边区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婚姻问题的法规,唤醒了太行区沉睡的人们,推动着太行区婚姻观念的改革和转变。但必须指出,政策的出台和实际的贯彻执行是两码事。中国几千年来不合理的婚姻习俗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人们对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在思想上一下子转不过弯来。而单纯地依靠法律、行政、强制、罚款等硬性手段是不能真正解决婚姻问题的。实际上边区政府在宣传新婚姻法,支持青年自主婚姻的过程中,民众表现出了相当的不理解和抵触。所以,根本的还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内心的真正觉醒,进而认可和接受它。人民作家赵树理善于适应农民的审美习惯,自觉地从农民的接受点出发,通过从农民生活中提升出来的故事的叙说,来向农民宣传进步的思想意识。《小二黑结婚》就是这样一部“叫农民看得懂”的作品,它对于宣传新婚姻法,对于农民婚姻观念转变的推动作用是不可忽略的。

三、《小二黑结婚》的创作

《小二黑结婚》的故事取材于农民生活中一个真实的故事。1943年春天,在太行山区农村搞调查研究的赵树理(当时在北方局党校研究室工作),住在辽县(今左权县)一个小山村。一天,房东家来了一个到县上告状的亲戚,赵树理上前主动和他攀谈起来。从谈话中得知:客人的侄儿岳冬至是一位勇敢的民兵队长和抗日英雄,却被村长和村秘书以“乱搞男女关系”为名带去批斗,捆打致死后被吊在牛圈里,制造了自杀的假相。至于村长和村秘书为何要置岳冬至于死地,据这个亲戚说,侄儿与村里姑娘智二艮恋爱,而村长和村秘书都垂涎于智二艮的美貌,常到她这儿来纠缠,但每次都被智二艮给顶了回去,他俩可能是嫉妒侄儿与智二艮谈恋爱才将其害死的。赵树理对这件事情极其重视,第二天一大早,他步行几十里来到横岭村住了下来,经过调查,搞清了事情真相,并协助公安部门破了案。原来,杀害岳冬至的凶手正是那两个村干部,凶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赵树理决定将这个案件写成调查报告以供教育之用,并为此专门到村里了解群众对这件事的看法。可令他感到吃惊的是,村里的人们对自由恋爱不理解,对岳冬至和智二艮来往看不惯。也有一些说法:“打几下子教育教育不过分,可是不该打死!”在调查中,赵树理还发现岳冬至的父母给他收养了一个年近8岁的童养媳;智二艮的继母自作主张把她许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商人。面对这种情况,赵树理心情十分沉重。尽管边区政府不久前刚刚颁布了《婚姻暂行条例》《妨害婚姻治罪法》,对婚姻自由做了明确规定,但农民的思想意识基本上还被根深蒂固的封建落后思想笼罩着,要在婚姻问题上破除已沿袭千年的封建陈规陋习,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为了从思想上真正地提高农民的认识,赵树理便毅然决然地拿起了笔,写就了反封建礼教的小说《小二黑结婚》。小说描写的是:1942年,刘家峧的青抗队长小二黑热烈而勇敢地与美丽的小芹姑娘自由恋爱,追求婚姻自主,结果却遭到双方家长的竭力反对和掌握村政权的地头蛇的迫害。二诸葛为儿子小二黑收留了一个外地难民8岁的小姑娘做童养媳;三仙姑听到女儿小芹自由恋爱后便迫不及待地把她许配给一个退职旅长做填房,以收取丰厚的彩礼。他们全然不顾儿女的情感需要和自主选择,包办买卖婚姻。而村干部兴旺、金旺想占有小芹遭拒斥后,竟将她与小二黑捆绑住押送到人民区公所,交区武委会主任按军法处治。清正的区政府按婚姻自主的法令,宣布他们婚姻的合法性,判处兴旺、金旺十五年徒刑,并当众教育了二诸葛和三仙姑,做通了他俩的思想工作。在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的帮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小说把原本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个真实惨案,处理成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这既体现了赵树理作为党的宣传干部的独特的叙事策略,同时,这种喜剧的大团圆的故事结局极具时代气息,深得普通群众之心。“它使那些在婚姻问题上痛苦呻吟的男女同胞豁然开朗,好像从暗无天日的洞穴里突然发现了一片投射到眼前的阳光,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坦途”[7]。

四、《小二结黑婚》反映了太行根据地婚俗的变迁

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以其热情歌颂农村社会的历史变革、歌颂新一代农民爱情的胜利,而受到广大群众热烈欢迎。它在教育落后群众,宣传婚姻法、推动本地区婚姻状况的改观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是超乎寻常的。

《小二黑结婚》有力地推动了新婚姻法的贯彻和执行,成为反封建、倡文明的有力武器。赵树理在作品中通过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情节,通过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及人物自身的语言和行为,宣传了自由恋爱的合法性,歌颂了自主婚姻的正当性,批判了早婚、童养媳、买卖婚姻等恶习陋俗,打击了把持乡村政权的封建恶势力。如作品写村干部金旺兄弟开武委会斗争小二黑,“村长对金旺说:‘(小二黑)跟别人恋爱,不是犯法的事,不能捆人家。金旺说:‘他已有了女人。村长说:‘村里谁不知道小二黑不承认他的童养媳。人家不承认是对的:男不过十六,女不过十五,不到订婚年龄,十来岁小姑娘,长大也不会来认这笔账。小二黑蛮有资格跟别人恋爱,谁也不能干涉。兴旺没话说了。”[8]又如作品中写小二黑和小芹在土窑里商量对付三仙姑的办法,小二黑说:“不理她!我打听过区上的同志,人家说只要男女本人愿意,就能到区上登记,别人谁也作不了主……”[8]再如作品写小二黑的父亲二诸葛请求区长“恩典恩典”,同意他为小二黑养的童养媳,区长说:“凡是不合法的订婚,只要一方面不同意就得退。”[10]赵树理让群众读懂了《小二黑结婚》,也让群众了解了新婚姻法,进而让他们自觉接受新婚姻法。

《小二黑结婚》反映了太行根据地婚俗观念的变迁。根据地旧的婚姻观念开始逐渐被打破,觉醒了的农民青年敢于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勇敢地追求幸福生活。小二黑、小芹是具有先进农民意识的农民青年的典型人物,他们坚决反对旧风俗旧习惯,具有新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面对父母之命,小二黑敢于顶撞父亲收童养媳,说:“你愿意养着就养着,反正我不要。”[8]小芹敢于抵制其母包办代替和买卖婚姻,声言:“谁收了人家的东西,谁跟人家去。”[8]武委会斗争小二黑,小二黑认为“自己没有错,当然不承认,嘴硬到底。”[8],即使被“捉双”,受到“军法处理”的恫吓,仍坚信在民主政权下,“送到哪里也不犯法。”[8]后来,他们在区上,敢于当很多人的面一起坐在条凳上。这些,都反映了他们在法律观念与平等意识方面有了自信,反映了他们反对封建传统观念的坚决、彻底。《小二黑结婚》也反映了新一代农民青年恋爱婚姻观的变化。小二黑不信爹的鬼八卦,拒绝为其收养的童养媳。小芹也不效法娘,从不跟人乱来。她敢于呵斥调戏她的金旺,她有着纯洁坚贞的道德品质,尽管追求她的青年不少,但她对小二黑的爱情却十分专一。他们爱得纯真,他们没有沾染旧社会的油滑气,所以显得更可贵。《小二黑结婚》也描写了落后农民的形象转变。二诸葛本是一个目光短浅、迷信迂腐、阻挠儿子自由恋爱的农民,但后来收起了阴阳八卦,同意儿子和小芹的婚事。三仙姑原来则是一个游手好闲、贪图享乐、装神弄鬼、生活作风轻浮而又反对女儿自主恋爱的女人。到后来,她也撤了香案,决心再不当“神仙”,还答应了不再包办女儿的婚事。在新的生活时代,由于革命斗争、革命形势的影响和推动,落后的那一部分农民必将从封建意识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从愚昧落后中挣脱出来,走向新的人生之路。

注:该文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1]1942年8月2日,《新华日报》华北版.

[2]河南政治月刊(第三卷)[J].民国二十二年版.

[3]井陉县志(第十编)[J].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

[4]刘文炳.徐沟县志人口志[M].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出版,1987,(6).

[5]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808.

[6]韩延龙,常兆儒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四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7]戴光中.赵树理传[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7.163.

[8]中国现代文学馆.赵树理代表作《小二黑结婚》[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18.

(作者简介:王荣花,河北农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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