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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研究

2009-03-13王地宁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9年1期
关键词:信用管理制度企业

王地宁 刘 玫

摘要:信用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湖南省995户工商企业调查问卷分析表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信用销售能力不足、信用风险巨大影响企业竞争力。为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我国应尽快建立信用管理研发和推广机制,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信用风险转移机制以及应收账款再融资机制。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1-0104-05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与信用销售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是市场竞争的产物。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信用销售逐步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却严重滞后,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为评估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状况,分析制度缺失的原因,笔者设计了《企业信用管理调查问卷》,向1200户企业发放,回收有效问卷995份,其中有信用销售业务的企业838户。

一、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状况分析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样本企业已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了信用销售,但信用销售仍存在以下问题:

1信用销售比例偏低,影响企业竞争能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加大,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本次问卷设计的“您认为贵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如何?”的调查结果表明,已有78.3%的企业感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信用销售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信用销售对于买方来说,具有降低交易成本、获得短期融资、增强产品质量保障等诸多好处,受到买方欢迎。在买方市场中,卖方企业不得不采取信用销售方式,以稳定长期合作客户,争取新的销售客户。为验证信用销售与市场竞争的关系,构造了样本企业市场竞争度指数与信用销售指数,用SPSS13.0软件计算的Pearson相关系数达到0.307,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相关性检验,表明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越有可能采取信用销售方式。

信用销售不同于现款交易,需要企业具备对信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否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识别和控制信用风险能力较强,90%以上的交易额采用信用销售。此次的调查结果表明,995户样本企业中,有信用销售业务的企业占84%,绝大部分企业已接受了信用销售方式,但信用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只有28.87%。

为估计信用销售对企业竞争能力的影响,问卷设计了“您认为赊销对提高贵公司市场竞争力的作用?”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已有72.1%的样本企业已感受到信用销售对竞争力的影响。

2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滞后,不适应信用销售发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控制信用风险,建立信用管理专职部门,对客户资信、客户授信和应收账款进行科学管理,有利于控制信用风险,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从调查情况看,尽管有少数企业已开始探索加强信用管理的路子,但总体来说,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

(1)缺乏专职的信用管理部门与人员,难以在扩大销售与控制风险之间保持平衡。信用销售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但同时带来了风险,企业必须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信用管理经理,承担和协调整个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方式。一般来说,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信用销售企业都应该设立专职的信用管理部门,200人以下的企业可不设置专职部门但应配备信用管理经理-3]。按此标准,838家信用销售样本企业中,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企业289家,设有信用管理专职部门或指定了信用管理职能部门的企业只有128家,只占44.3%;200人以下的信用销售企业549家,设有信用管理专职人员的企业193家,只占35.2%。

(2)缺乏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难以准确识别客户信用风险。科学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准确识别客户信用风险,是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第一道关口。根据企业客户资信管理的基本流程,本问卷设计了是否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是否要求提供身份和资质证明、是否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是否要求提供其他反映信誉的资料、是否会设法了解其商业信誉、是否会委托专业机构了解其信用、是否会派人进行实地考察、是否建立信用评分制度、是否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赊销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信用档案是否经常动态更新等问题,调查结果见表1。

(3)客户授信制度不完善,不利于防范信用风险。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合理确定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是控制信用风险的第二道关口。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应包括确定企业赊销战略、确定信用政策、确定现金折扣、确定债权保障措施、确定信用审批程序、赊销合同审查。根据客户授信制度的基本环节,问卷设计了公司对年度赊销总额度是否有明确的计划控制指标、对客户符不符合赊销的条件是否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公司对客户赊销额度是否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对风险较大的赊销客户是否会要求其提供抵押或担保、对现款购货的客户是否有一定的折扣、对赊销合同是否会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审查、应收账款是否办理过保理或信用保险等7个问题(结果见表1)。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样本企业客户授信制度很不完善。

(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缺失,不利于化解信用风险。当企业对客户进行授信,将产品提供给客户之后货款收回之前,企业在会计账务上就形成了应收账款。在货款全部收回之前,应收账款将存在逾期和坏账的风险。因此,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控制信用风险的第三道关口。根据发达国家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经验[5],本问卷共设计了公司是否定期进行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公司是否设有专职的应收款催收人员、公司对应收款是否有规定催收程序、公司是否委托过专业收账机构收账4个问题,调查结果见表1。

3应收账款质量较差,企业信用销售风险大。目前,许多企业迫于竞争的需求,被动地采用信用销售,忽视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风险控制不科学、不规范,信用风险大。主要表现在:应收账款逾期比例高,838户信用销售企业,50%以上的企业应收账款逾期率超过5%;应收账款逾期时间长,对838户信用销售企业应收账款平均逾期天数的估计,应收账款平均逾期控制在15天以下的企业只占19.9%,而平均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占50.2%;应收账款坏账率高,838户信用销售企业应收账款坏账率(含逾期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超过1%的占40%,超过3%的占20%以上。

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普遍接受并采用了信用销售方式,但相应的制度建设滞后。其原因何在?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的“生产”与产品生产一样,既有其收益,

也需付出成本。企业在对信用管理制度认知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客观条件以及外部制度环境,对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作出预期和权衡。当制度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则是其理性选择;反之,如果制度收益预期小于成本预期,则企业缺乏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动力。

信用管理制度的收益在于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其成本则体现在制度设计、制度嵌入和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成本主要包括制度设计成本、制度嵌入成本与制度实施成本。制度实施成本又可分为信息采集成本、债权保障成本、风险损失成本。制度设计成本和制度嵌入成本属于固定成本,制度实施成本属可变成本。

影响制度收益和成本的因素非常复杂,有企业内部因素,也有企业外部因素。从企业内部看,如客户群分散程度、客户群与企业距离远近、客户群的类型、客户群的信用特性等都可能影响到信用管理成本。这些企业内部因素跟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特性密切相连。从企业外部环境看,信用知识供给环境、信用信息采集环境、信用风险转移环境、社会诚实守信环境、应收账款再融资环境等对信用管理成本具有很大影响。

当前,我国企业外部信用环境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主要表现在:

1信用管理知识供给环境差,制度设计与制度嵌入成本高。信用管理制度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客户信用档案的设计、信用评价模型的开发、授信模型开发、信用管理计算机辅助系统开发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这些知识靠企业自身逐步积累,不仅难度大、时间长,而且成本很高,这就需要良好的外部信用管理知识供给环境。

信用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方法是在上世纪70年代,由西方发达国家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的,近年才开始引入我国。我国信用管理的专业研究、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都刚刚起步,企业普遍缺乏信用管理知识,995户问卷调查中,有62%的企业表示需要外部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2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信用销售风险损失成本高。信用风险不能完全消除,只能进行合理控制,即使在信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企业应收账款坏账率也有0.25%~0.5%,这是企业信用销售必须承担的风险成本。信用风险成本与企业外部的诚信环境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反映到企业信用销售领域就是过高的应收账款逾期和坏账率,主要原因在失信惩戒机制缺失。博弈论的研究表明,在一次性信用交易博弈中,受信方失信是其理性选择。只有在无限重复的交易博弈中,受信者才有通过守信行为建立信誉的动机。企业在信用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将面临许多一次性的信用交易,对受信者的失信行为,信用销售企业很难对其进行惩戒。企业唯有的办法就是请求法院支持,而法律诉讼不仅费时、费力、成本高,而且执行难。这就需要社会建立起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将受信者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并广为传播,使受信者对信用销售企业的一次性交易行为,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多次重复交易博弈行为,促使其自觉守信,重视自身信誉。目前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企业信用销售信息尚未进入征信系统,难以发挥对商业失信行为惩戒作用。995户企业问卷中,89%的样本企业认为“非常必要”或“有必要”将信用销售信息,特别是对方拖欠债务的信息记录在对方的信用报告之中。

3信用风险转移机制不健全,信用销售企业债权保障成本高。信用销售形成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坏账的发生是随机事件。信用风险损失的大小与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密切相关,但信用管理的有效性是在大数定律意义上的。只有当随机事件重复次数足够多时,其概率才可能稳定在一个可预期的水平上。当信用销售客户数量达不到大数定律的要求时,尽管信用管理制度很完善,也可能百密一疏,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为此,发达国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转移机制,如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等,信用销售企业将风险转移给此类机构,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当然也需付出成本,费用计算的基准是社会平均坏账率加服务费用。

债权保障服务在我国还是一个刚刚起步的行业。一是机构体系不健全。目前,信用担保机构相对较多,但过于分散,资本金实力不足,运作不规范,社会公信力较差。信用保险机构、保理机构则很少。二是业务范围狭窄。信用担保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担保,商业履约担保业务刚刚起步。信用保险业务集中在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基本上还未起步。保理业务也主要集中在国际保理,国内保理业务尚在探索之中。三是运作机制不。当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坏账率高,债权保障服务面临两难:如果以高费率承接业务,维持机构运作,则客户很难接受其过高的费率;如果以低费率吸引业务,则自身难以赢利。

4征信体系不完善,信用销售企业信息搜集成本高。信用销售企业风险识别需要大量信息作支撑,以区分“好”客户和“坏”客户。这些信息来源非常分散,涉及诸多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客户的众多商业往来对象。当前我国政府信息不公开,企业信息搜集的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这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实施的巨大成本。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实行政府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减少信息采集的难度,同时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利用信息产品可重复使用的特点,大幅度降低企业信息搜集成本。

近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在银行系统广泛使用,但目前尚不能解决信用销售企业的信息服务需求。主要表现为查得率不高,大量与银行没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尚未建立信用档案;信用信息不全,缺少商业交易信息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企业为了借贷、避税等不同目的,随意调整财务数据;信息产品单一,目前征信系统只能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简单记录和汇总,提供单一格式的信用报告,缺乏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能力的整体评价和预测,难以满足信用销售企业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尚未对信用销售企业提供服务。问卷调查中,85%的样本企业希望征信系统能向其提供信息服务。

5应收账款再融资难,企业信用销售规模难以扩大。企业信用销售货款未回笼之前,形成资金占用。信用销售规模越大,占用资金越多。在企业不能获得外部资金融入的情况下,信用销售规模必将受到内部资金的强约束。在发达国家,信用销售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应收账款进行再融资,将其转化为企业可使用的资金。根据货币乘数原理,如果应收账款能按一定比例再融资,则企业信用销售规模可以成倍数扩张。

应收账款再融资的渠道主要有:票据转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融资等。由于应收账款再融资的风险主要来自应付方,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风险识别难度很大,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再融资渠道严重不畅。商业票据发展缓慢,商业票据

转让、贴现困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融资等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995户企业问卷中,52.8%的企业感到资金“非常紧张”或“比较紧张”。受自有资金的约束,企业信用销售规模受到限制,信用管理制度规模效益难以发挥,信用管理制度固定成本很高且难以分摊,企业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动力。

四、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利于扩大信用销售规模,促进商业融资发展;有利于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然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特征,国家不能强制其作出制度安排,只能从改善企业外部环境人手,大幅降低制度成本,使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诱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1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研发和推广机制,改善知识供给环境,降低企业制度建设固定成本。引导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开发符合我国企业实际的信用管理技术,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开发适用的信用管理辅助系统。大力培育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壮大信用管理师资队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并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大力扶持信用管理咨询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组建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开展信用管理研究、培训、推广和服务。

2推进征信体系建设,改善信息搜集环境,降低一企业信息成本。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征信立法,创造良好征信环境。由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周期长、投入大,在当前社会征信机构短期难以建立大型数据库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国家统一征信基础数据库,整合信贷信息、信用销售信息,以及政府部门相关信息,为每个有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档案,在向金融机构开放的同时,向信用销售企业提供服务,大幅降低信用销售企业信息搜集成本。

3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改善社会诚信环境,降低信用销售的风险损失成本。加快信用立法,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法律惩戒;建立信用销售信息征信机制,将债权、债务的形成和消除记录到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报告之中,强化对债务人的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大力培育诚实守信的道德文化,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舆论监督和道德谴责,强化债务人的诚信自律和他律。

4完善信用风险转移机制,降低债权保障费用,减少信用销售风险损失。要大力培育各类债权保障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商业履约担保,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大力推进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应逐步向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等债权保障机构开放信息服务,以降低债权保障机构信息搜集成本,促使其降低债权保障费用。

5完善应收账款再融资机制,解决企业资金瓶颈,促进企业扩大信用销售规模。大力推进应收账款票据化,并推进商业票据转让、贴现;大力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发展。逐步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认证机制,建立应收账款风险评估体系,解决应收账款再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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