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学与财务学角度看反倾销规避
2009-03-11韩芳
韩 芳
提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我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调查也越来越多。本文分析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现状,阐述反倾销的概念和市场经济条件的认定,并对如何进行反倾销规避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反倾销;规避;对策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现状
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贸易不断扩大,我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调查也越来越多。自1979年6月欧共体对我国糖精发起首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出口产品累计已遭受各类反倾销起诉逾600起,平均每年20多起,且呈增长趋势。从20世纪七十年代的年均2起增加到八十年代的6起,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更是急剧增加,在这10年间,对中国提起的反倾销调查就达到了310起,平均每年达到31起,比八十年代年平均增加了25起,仅在2000~2003年短短4年立案数就达到178起,年均45起,2001年竟达到了53起。反倾销使我国出口贸易平均每年损失800多亿元人民币,不少商品被征收巨额反倾销税后被迫退出国际市场(如彩电、自行车等),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了巨大损失。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各国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和遭受反倾销最严重的国家。
二、反倾销概念及市场经济条件的认定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依法对给本国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反倾销是国际通用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手段。反倾销已成为中国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一项反倾销措施的采取,就意味着这个产品将退出一国市场。因此,积极应对国外对我出口产品反倾销是出口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只有满足了以下五个条件,才被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1)企业所做的关于各项生产要素的规定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信息,并且不存在国家的实质性干预,在计算重要的成本投入时基本上是按照市场价格;(2)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而且是唯一的一套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账簿,该账簿需按国际通用会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并有通用性;(3)企业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不再因为过去的非市场经济制度而受到严重的扭曲,特别需要考虑设备折旧、其他折旧、以物易物和以债务抵消方式所列得支出;(4)企业应受所有权法和破产法的管辖,由此保障企业管理的法律安全和生产的稳定;(5)货币兑换按照市场汇率。
三、反倾销规避建议
(一)从战略选择上实施反倾销规避
1、加大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争取市场经济待遇。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1992年我国进一步地改革开放,全面向市场经济转变。经过20多年的变化,我国已经不可逆转地成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这是我国能够进入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前提。但是,以欧美为代表的国家却不肯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这是他们为了坚持其在反倾销调查中对我国采取歧视待遇的宏观政策需要。因此,在国外反倾销调查中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待遇,不仅有利于涉案企业,而且也事关我国是否能够真正地融入世界贸易体制这样的战略目标。
2、进行市场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
市场创新:出口企业要重视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要树立培育自主品牌的信念,积极实施出口品牌战略,做到以品牌开拓市场,以市场培育品牌。在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同时,引领行业未来发展潮流,争取获得与国际巨头同等的话语权。
科技创新:要大力支持出口企业推进科技创新,运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出口企业的科技进步牵线搭桥,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先进技术、专利成果直接引进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发挥科技成果的“孵化器”作用,增强优势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开发实力,推进产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管理创新:反规避调查与反倾销调查一样,要求企业能够提供从原材料的供应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和数据,以便核查,因此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按市场化运作,准确反映运营成本。
3、改传统的、惯性的“出口进入”为“投资进入”。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后,相关企业可以转换国际市场进入方式,从“出口进入”过渡到“投资进入”,绕开反倾销壁垒进入发起国市场。当然,这很容易有规避反倾销税之嫌,操作不当容易授人以柄。各国对规避与海外直接投资的区别均加以分别界定,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前须全面了解进口国的有关反规避法规,研究制定合法规避的方法。如在欧盟的反规避法规中,“25%规则”和“60%规则”就是企业必须把握的“度”。企业甚至可以通过收购当地企业的方式进行反倾销规避。
4、熟悉学习各国有关反倾销、反规避法律法规。企业必须意识到,反倾销、反规避是国际贸易竞争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应保持自身对市场信息变化的敏感性,未雨绸缪,争取第一时间把握主动权,运用国际贸易法规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世贸组织各成员的国内反倾销、反规避法虽然秉承了《反倾销措施协议》的基本精神,但具体规定却各有特点。如,欧盟和美国在反规避措施、反倾销管理体制、征税方式、税额确定、决策程序透明度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熟悉了解各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事,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外提起的反倾销、反规避等诉讼,一旦涉案,也才可以从容应对。
(二)从财务管理角度实施反倾销规避。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反倾销是一把利剑,谁都可以利用它击败对手。从一些企业的成功实践来看,反倾销应诉的整个过程,除了企业决策层重视以外,财务战略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面对国外频繁的反倾销指控,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积极采取对策。作为企业,首先要做的是避免不必要的反倾销指控。出口企业在做出销售决策时,是根据价格需求弹性来进行分析的。如果出口商在国内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并能有效分割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且该产品在国外市场上的价格需求弹性大于在国内市场的弹性,那么出口商就有可能以低价在国外市场销售。但是,由于降价很可能会给进口国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从而遭到进口国政府或企业的反倾销调查,所以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进行低价销售时,需要将低价销售产生的收益与遭到反倾销调查产生的诉讼成本(包括诉讼过程中的时间消耗、信息成本、高出正常关税以外的税额、诉讼费用等)进行比较。只有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出口企业才能考虑在国外市场进行低价销售。从国外对我国反倾销的实践来看,我国在国外的诉讼成本是非常高的,它包括:(1)我国产品被征收的较高反倾销税;(2)高昂的反倾销诉讼费用;(3)经济地位歧视的损失,欧美等国将我国确定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采用的是替代国的办法,而进口国选择替代国的不可预见性和不合理性,使得我国企业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我国出口企业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反倾销指控,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策略,打造非价格竞争优势。企业应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低价出口的竞争策略,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策略。通过扩大产品的非价格方面的特征来拉大与竞争产品的差距,从而增加产品定价的自由度,为企业摆脱低价竞销、制定具有竞争性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欧、美反倾销法,如果通过改进产品使得产品的物理特性、消费者效用、最终用途、贸易渠道、宣传广告等方面与被指控的产品不同,或者提供了一种以上不同于原被裁定倾销的产品的主要功能,均可使其不遭受反倾销或反规避指控。出口产品差异化策略注重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发挥自身特色,在国际市场培养和创造企业全新的竞争优势,是“规避”反倾销的长远之计。
2、制定合理的价格战略。财务管理者应根据收集和调研的国际市场信息,为出口企业的产品出口定价提供指导。其基本原则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在此前提下,根据目标市场的价格状况确定并及时调整出口价格,避免引起进口国生产商的警觉。
3、从成本管理和销售管理的角度实施反倾销规避。一是企业要重视对产品成本及出口价格的确认。产品的价格是反倾销、反规避的源头,企业应规范产品成本、销售价格的核算工作:(1)在生产成本和日常管理费用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市场平均价格和目标市场平均价格建立企业的动态定价系统;(2)加强和生产相似产品的国内外其他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国外经销商、代理商的沟通,以科学的数据作为定价决策的依据。掌握成本和市场价格信息后,不仅可以合理定价,而且在遭到反倾销、反规避指控时可以及时提供应诉材料,应对进口国的各项核查,为自身争取好的裁决结果。二是注意对出口销售产品进度的控制。财务管理者要为出口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速度和数量进行可行性研究,指导出口企业贯彻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市场的迅速增长而引发反倾销调查。三是选择合适的合营者。要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中的信息资源,调查外商的倾销历史,指导企业选择那些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倾销历史的投资者作为合营伙伴。
4、从会计控制的角度实施反倾销规避
一是加快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在倾销的认定上,生产成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本是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品成本的计算将直接影响到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乃至倾销存在与否的最终决定,而成本计算又直接受会计准则的影响,使用不同的会计准则计算同一产品的成本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所以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对产品价值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必然要求我国会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应诉反倾销使得这一要求显得更为迫切,只有应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国际惯例,才能为国外受理机构所理解和认可,成为强有力的应诉证据。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和一些发达国家的会计标准相当接近,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要求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尽快修订原准则,制定新准则,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采用公允价值这一国际普遍接受的计量属性创造条件。
二是建立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企业要想在国际贸易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反倾销中做出充分的举证,就应该建立企业自身的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这一信息系统是以会计信息为主线、相关信息为辅线的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信息库,旨在提供反倾销诉讼双方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和比较分析资料,以确保反倾销诉讼举证和抗辩的成功。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应收集和分析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出口价格、成本费用、数量、市场占有量、对进口国产业损害情况,以及公司一般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同类产品在可比市场经济第三国的生产销售情况等信息和资料。我国产品在重要国外市场出口销售的总量性动态信息;目标出口国市场内同类产品的供需、竞争等具体市场信息;可比市场经济第三国的同类产品市场信息;应诉时作为抗辩证据的资料和信息。
三是提高会计实务水平。会计实务水平的提高与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密不可分的,二者在很多领域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如果想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取得主动,提高会计实务水平是必需的步骤。《会计法》是我国第一部体现内部会计控制要求的法律,从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文件,特别是财政部于2001年6月22日开始颁布系列《内部会计控制基础规范》,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内部控制,强调建立风险控制系统,从而为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提供了良好的指南。
四、结论
一个致力于国际市场的企业,如果不了解国际经贸规则,不能够通过反倾销应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中是难以立足的。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财务战略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并在其应用上投入更多的精力。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