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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开风气敢为先

2009-03-11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09年1期
关键词:论争

易 琴

摘要在我国,近代大学之门向女子开放是伴随着五四时期关于“大学开女禁”的论争,才逐渐成为现实。论争的双方围绕“大学需不需要向女子开放?”“大学能不能向女子开放?”等核心问题,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的争辩,最终以北京大学招收第一批女大学生为结果表明支持派获胜。这场论争不仅在当时有着开新风气的深刻意义,而且使得男女受教育权的平等在高等教育上的初步实现,从而促进了女子高等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女子教育,“大学开女禁”,五四时期,男女同校,论争

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2-0033-04

女性进入大学学习,接受高等教育,在今天已是司空见惯,但在20世纪之前的中国却被视为禁忌。在中国教育史上,大学之门真正意义上的向广大中国女性敞开,是伴随着五四时期关于“大学开女禁”的论争,才逐渐成为现实。因为正是由于这场“大学开女禁”的论争,最终使得大学开始招收女生,中国女性才得以进入历来为男性所独享的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由此,中国女子高等教育才真正开始迈出步伐。

一、五四时期“大学开女禁”论争的展开

五四运动前后,是一个力图解构中国传统文化。建构新的民族文化的时代,新旧思想之间的论争此起彼伏。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一批激进的知识分子在民主和科学的两面大旗下,大力抨击传统社会制度与文化习俗,追求广大妇女的解放,提出女子教育的宗旨是实现妇女人格独立。具体而言,一方面,批判的矛头直指传统社会中的旧礼教、旧习俗。抨击指出这些纲常礼教不仅是对妇女肉体上的摧残,而且是广大妇女的精神枷锁,是妇女解放的大敌,必须彻底肃清其影响。另一方面则提倡男女平等,鼓励女性追求独立自主的人格。并认识到追求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是实现妇女人格独立的先决条件。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不仅包括小学和中学的教育,也当然包括受高等教育权利。但大学之门却一直对女子紧闭着,于是,“大学开女禁”的呼声日益高涨,而关于大学是否应该“开女禁”的争论也由此展开。

如果说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对广大知识分子的洗礼,为“大学开女禁”的论争展开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的话,那么该时期的女子教育状况则为论争的展开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其一,学制上的缺陷与不足可谓促进了“大学开女禁”论争的展开。中国社会在进人近代以前,基本上是不允许女子入学的,女子教育完全由家庭来承担。直到1907年,晚清学部颁布《女子小学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才正式将女子教育纳入学制系统,但仅有小学和初级师范两种,而且还对女子教育加以种种限制。民国初年,增设了女子中学和女子职业学校,但整个女子高等教育几乎还处于一片空白之中。另外,由于社会贤达的呼吁、妇女解放思潮的兴起和女学的开办,女子基础教育在民国初年已有较大的发展。1916年,全国女子接受初等教育者达十六万余人,接受中等教育者达八千人。而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势必会对女子高等教育提出要求。1905至1915年间,北京的协和女大、南京的金陵女大和福州的华南学校的先后创立,才出现所谓的“女子高等学校”,但由于该三所大学系教会创办,亦不是向所有中国女子开放。可以说,“五四”前中国尚未有自己创办的女子高等学校。而北京女子师范于1917年开办国文教育专科一科,1918年又办手工图书专科一班,亦只露出了成立女子高等学校的趋势。正如周炳琳在《开放大学与妇女解放》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依中国现在的学制,女子学校最高的是师范和中学,照同级的男学生升学的例,自然只能人大学预科。北京的女子师范初级改为高等,亦还没有可以人大学本科的学生。”可谓北京女子师范亦非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整个中国女子教育体制是没有高等教育这一环节的。这种学制上的缺陷促进了“大学开女禁”论争的展开。

其二,从当时女子教育的宗旨和教学内容上看,“五四”前的中国女子教育一直充斥着封建色彩,贤妻良母是女子教育的宗旨所在,教学内容方面也多集中于缝纫、家事等科的教育上。1915年教育总长汤化龙在《关于整顿教育方案》中强调到:“女子注重师范及其职业,并保持严肃之风纪。今且勿鹜高远之谈,标示育成贤妻良母主义。”认为女子教育只需培养出贤妻良母,因为女子的职能就是相夫教子,治理家庭即可,无须再受“高深之学问”。此种贤妻良母主义的教育又将女子禁锢在家庭之中,使之难以走向社会,更何谈其独立地位,这是封建女子教育的变身。这与日益要求女子与男子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和培养女子独立人格等教育思想直接相冲突,当时的思想进步人士主张女子应走出“家庭”,迈向“社会”,承担更为广泛的社会职能,而且指出女子与男子一样进入大学,学习与男子同样的专业知识,是培养其独立人格的必经之路。

最后,当时女子在小学与男子同校,向高等学校提出了开“女禁”的问题。民国元年学制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高等小学以上学校均实行男女分校。袁世凯于1905年下达的《国民教育令》改为小学一、二年级准许男女合班,三、四年级只准同校,不准同班,中等以上学校一律不准同校,关于“男女同校”问题也一直在处于争论之中,但在小学最终实现一定程度的男女同校、同班的情况下,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向大学、中学,这使得大学在“开女禁”问题上日益受瞩目,成为论争的焦点,这也一定程度上促使“大学开女禁”论争的展开。

二、五四时期“大学开女禁”论争的过程及焦点

1918年5月,王卓民在《妇女杂志》上发表《论吾国大学尚不宜男女同校》一文,从女子承担的社会职能、就业前途以及传统礼教对妇女的要求出发,提出女子无须接受高等教育,并反对男女同校。尔后,北京大学的青年才子、当时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风云人物康白情随即发表文章予以反驳与抨击,不仅引证表达了女性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意愿,而且认为“只有男女同校才能提高女学生的水平,促进社会之文化”。继而,北大学生徐彦之、王若愚又同康白情等人在北京《晨报》上发起一场关于“大学应否男女同校”的专题讨论,并得到李大钊、张申府等人赞同和支持。1919年,上海复旦大学又组织了“今日中国大学应否男女同校”的辩论会。《少年中国》杂志于同年10月的《妇女专号》上登载了胡适、周炳琳等人关于主张大学开女禁的文章。由此,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大学开女禁”越来越成为教育界、舆论界的热门话题,并逐渐形成以康白情、王若愚、徐彦之、周炳琳、陈独秀、蔡元培、胡适、李大钊等为代表的支持“大学开女禁”的一派和以王卓民、刘爽等为代表的反对“大学开女禁”的一派,两派之间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的论争,最终以北京大学招收第一批女大学生为结果表明支持派获胜。

该论争的冲突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学需不需要向女子开放?二是大学能不能向女子

开放?从本质上讲,论争的第一个冲突焦点实际上涉及女子有没有能力上大学、需不需要上大学的问题。反对派顽固的坚持男女智力不一,男子智力高于女子,并认为女子不具备上大学的学力,因为上大学至少要能读预科的水平,而女子受教育的水平不足以胜任;且认为女子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就只是做一个贤妻良母,相夫教子,高唱“贤妻良母主义”的陈腔滥调。他们从女子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职能及其就业前途等方面认定女子无须接受高等教育,所以大学不需要向女子开放。反对派的王卓民就明确指出:“今日社会所属望于女子者,大都为贤妻良母,能治理其家庭,教育其子女已耳”,因此女子“尚无进大学修业之必要”。又认为对于人口众多,职业鲜少的中国来说,女子只可从事文学、绘画、医药、音乐、刺绣、工织及种种轻便的手工,而农、工、理、矿、法、商诸科“非吾国女子所宜”,因此女子“无需有精深之学问”。另外,反对派还从男女的差异处详细的分析道:“男女各有应尽的天职。若男女共同教育,是使女子背弃天职……男子身体健壮,适于外部的操作;女子躯体柔弱,适于内部的操作,所以男女所受的教育,不应该一样。”“男女共同教育,则社会内部的事业,将无人去做。这是说:女子所受的教育,只能做贤妻(家政)良母(育子),就够了,不必使她们研究高深的学问。若使和男子一样去研究高深的学问,她们就要好高骛远,不肯去担那些琐碎的家政,和那繁难的育儿事实了。”

而主张大学需要向女生开放的支持派则认为女子智力并不低于男子,个性差异大于男女性的差异,男子和女子的智力的差别,并不大于男与男或女与女的差别;女子具有同样的智力可以去学习大学中的诸学科,与男子一样承担着广泛的社会职能,且不只局限于在家庭中做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例如康白情在反驳王卓民的文章中就论争道:“贤妻良母这些历史上的陈词必然会被世界澎湃的洪流冲洗殆尽。”并认为当时的女学带有浓厚的封建家塾的气息,“富于固陋自封之特性”,只有男女同校才能提高女学生的水平,才不至于再落后于男子,才能“促进社会之文化”。

而关于大学能不能向女生开放这一论争中的焦点,则是主要关注男女可否同校的问题。在反对派看来,“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男女怎能在同一高校中同班就学呢?这岂不有伤礼俗?当然这里的礼俗指的是封建礼俗。反对派用传统社会中的旧礼教作为反对大学男女同学的理由。他们认为:“吾国男女界限,分别至严,授受不亲,古有明训”,如果女子上大学,男女之间“必有往来,投绢赠纻,必多有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偶或不慎,指摘随之,伤风败俗之事起,道德之破坏无余地矣”。并且“大学为一国观瞻之所,系风教所养成,岂可因收容女生故,而自坏礼法”。有甚者更认为男女都在少年,血气未定,男女同学便有可能发生不合道德之事,如四川《国民公报》在“虚虚实实”栏里说道“即可同板凳而坐,安可不同床而觉,什么是男女同校,明明是送子娘娘庙”。

针对反对派的观点,支持“大学开女禁”的一派辩论道:首先,男人和女人一样同为人,所以在教育上,只有人的教育,断无“男子”或“女子”的教育,男女教育平等的前提条件是不问性别,均受一种“人的教育”,不根据性别进行教育,实行男女共学。徐彦之就明确指出:“在理论上讲呢,教育是人的教育,男子是人,女子亦是人,男子受教育,女子同样受教育,这是自然的现象,就当如此。学校是人的学校、女子是人、男子亦是人、男女共校,是当然应该的办法。不是很平常的事吗?”其次,男女之间的恋爱本属自然,男女共学可以消解男女之间的神秘,从而减少男女之间不道德之事,增进男女间纯洁的友情。对此,程谪凡曾在《中国现代女子教育史》中做过精辟的分析:“吾人正宜善为诱导,使两性间不生隔阂,而达于真正爱的乐园中,在团体的组织下,共同协力于社会的改革与建造。若徒为防范,反使此种冲动发泄于不正当之途,危害更大。试看古往今来,在极严厉的防范之下,正不知发生过多少荒唐淫乱的故事!原来,人是好奇的,凡禁止的就是所愿望的,禁止愈严的也就是愿望愈切的;若撤其樊篱,使男女间愈多接触的机会,倒可免掉许多因于好奇心的驱使所发生的反常的行动。”而蔡元培先生在北京青年会演讲中亦说到:“我国人不许男女间有朋友的关系,似乎承认‘男女间止有恋爱的关系,所以很严的防范他。既然有此承认,所以防范不到处,就容易闹笑话了。……但是改良男女的关系,必要有一个养成良习惯的地方。我以为最好是学校了。”

三、“大学开女禁”论争的结果及意义

对一个男女关系规制得厉害的国度,女子教育要实现男女大学同校,每向前迈一步大概都会异常艰难。也正因为如此,主张“大学开女禁”,这在当时颇有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意味,自然引起轩然大波,鼓掌叫好者有之,激烈反对者有之,徘徊观望者亦有之。当时徐彦之作的《北京大学男女共校记》一文就曾指出,从事实上观察,北大此举“算是深冬时节的霹雳一声雷……怪不得教育部怕得什么似的”。但代表新文化新思想的进步派通过与顽固保守派的激烈的论争,并在其实际行动的促使下,大学之门最终向广大女子敞开。当时北大教授胡适不仅从理论上证明“大学开女禁”的必要性,而且还提出了它的可行性,并从实际行动上推行大学对广大女子的开放。由此提出实现“大学开女禁”的切实可行的三大步骤,第一步是大学当延聘有学问的女教授,“不论是中国女子还是外国女子,这是养成男女同校的大学生活的最容易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大学当先收女子旁听生;第三步是女学界的人应该研究现行的女子学制,把课程大加改革,总使得女子中学的课程与大学预科的入学程度相衔接,使高等女子师范预科的课程与大学预科相等。

1920年1月,时蔡元培任北大校长,蔡先生在就男女同校问题回答记者时,极其巧妙地宣布了北大开放女禁的决定:“大学之开女禁问题,则予以为不必有所表示。因教育部所定规程,对于大学学生,本无限于男生之规定,如选举法中之选举权者。且稽诸欧美各国,无不男女并收。故予以为无开女禁与否之问题。即如北京大学明年招生时,倘有程度相合之女学生,尽可报考,如程度及格,亦可录取也。”由此,北大先行向女子开放,先设女生旁听席,即当时有邓春兰、王兰、查晓园等九位女士入北大哲学系、国文系、英文系旁听,后来陆续正式招收女学生。而时任南京高等师范校长的陶行知先生也于1919年12月在第十次校务会上,提出“规定女子旁听案”,获得通过,并于1920年夏正式招生。这样南北相呼应,促进了“大学开女禁”在实际行动上的推行,并使得当时大学向女生开放成为风气所向,男女同校遂成潮流,全国各地公私立高校群起而仿效之。

可以说,五四时期展开的这场关于“大学开女禁”的激烈论争最直接的成果是迫使政府当局默认女子和男子一样具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因为大学招收女生是伴随着论争的开展而最后实现的,而论争产生的意义则在于实现大学“开女禁”所带来的影响。具体而言,一方面,正是由于这场论争为大学最终向广大女性开放准备了社会舆论,在当时有着开新风气的深刻意义。“大学开女禁”、实行男女同校,是对旧礼教的一次大冲击,尽管它势必会引起传统社会的卫道士的恐惧和仇视,但它却使得广大民众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妇女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职能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的认识,从而抛弃那些旧的封建礼教习俗,尤其是鼓励了妇女自身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涤荡头脑中陈腐的传统观念,有利于妇女解放运动进一步向前发展。

另一方面,这场论争不仅通过新旧知识文人在笔墨上的争论,还通过广大社会民众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女学生自身为进人大学学习而开展的自我辩护,促进了大学招收女生的逐步实现。这在当时的教育界也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蕴涵着它自身独特的意义。它使得男女受教育权的平等在高等教育上的初步实现,广大女性怀着对男女教育平等的炙热向往,走出深闺,步入大学,使女子高等教育终于向前迈出了自己的步伐,同时也为女性日后在争取男女职业上的平等和经济上的独立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责任编辑柳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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