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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在最初处理冲绳问题上的努力(1945—1948)

2009-03-11刘少东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09年3期

刘少东

[摘要]在最初处理冲绳的问题上,日本政府一直担心冲绳会从日本分离出去,所以努力准备《对日和平条约》(又称《旧金山和约》)的签订,希望这些努力能起到一定的效果。日本天皇甚至向美国建言,把冲绳主权留给日本,而将军事基地权提供给美国。美国国务院远东局在签订基地协定之际,恰好利用了这个建议。

[关键词]《对日和平条约》,芦田备忘录,冲绳基地战略,寺崎英成,《天皇备忘录》

[中图分类号]K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6-0044-04

1945年日本战败,由于放弃了外交权,因而被盟国禁止处理对外关系。这样,日本外务省一边协调处理战后与美国占领军之间的联络,一边开始努力准备《对日和平条约》的签订。准备之初,日本政府希望这些努力能对签订《对日和平条约》起到作用,尤其希望在处理冲绳的问题上能对其有所影响。但日本也在忧虑,一旦签订《对日和平条约》,对日本安全保障也会带来危害,尤其考虑冲绳有从日本分离出去的可能,这些问题甚至引起了日本天皇的关注。

二战期间,在战后对日方针上,联合国曾举行过三次会议,对处理冲绳问题均产生了极大影响。《大西洋宪章》声明: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扩张;反对强加于人的或不民主的领土易手,各国人民都应有主权和自治权。……声明没有具体明确对日本领土的处置。《开罗宣言》强调:美英中三国为了惩罚抑制日本的侵略行为,要将这场战争进行下去。我们不通过战争获得任何利益,不扩大领土,我们的目的是夺回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被日本所侵占的太平洋各个岛屿,要将日本霸占中国的所有领土——满洲、台湾、澎湖列岛归还给中国。而《波茨坦公告》在关于日本领土问题上规定:关于日本的主权,只限定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盟国)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联合国关乎日本问题的这些秘密协议,日本几乎一无所知,当时只能是依据公开发表的声明、宣言,以及联合国宪章等来进行秘密研究,以努力于缔结《对日和平条约》的各种准备。

一、外务省率先展开先行研究

准备开始阶段,日本政府就《对日和平条约》会何时生效一概不晓。当时的外务大臣吉田茂曾回忆道:占领当初,一直难以判断《对日和平条约》的签订时期。如按照联合国的规定,日本则可能被无限期占领,这将给日本国民自主独立的精神带来恶劣影响。

由于这一时期,联合国对日有如何要求,以及日本如何面对这些要求,都尚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日本外务省认为,占领不能持续没有限期,一定让日本独立的期限早日到来,日本绝不能让贝路塞条约所施与德国的苛刻条约再次上演,应该考虑怎样才能守住无武装化的日本,要及早准备《对日和平条约》签订。这一思想成为研究《对日和平条约》的始端。

外务省关于《对日和平条约》的研究项目多达30多项,其中“政治条款、领土条款”,关于琉球群岛以及小笠原表述有:“美国强烈主张确保远东战略基地,以及用美国士兵鲜血换来的岛屿。为此要长期在日本本土驻兵,还要在冲绳本岛以及小笠原设置海军,并对硫磺岛加以拥有,琉球群岛归属应实施住民投票。”外务省就联合国方案与日本方案还进行了比较,一直打算要确保冲绳群岛。

外务省审议采纳了五个报告书,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和平条约的联合国案(设定)与我方希望案的比较”。报告书关于“日本的群岛”认为,无论是站在民族的、地理的、历史的、经济的角度都应为日本所有,应以妥善权威的科学资料加以说明。报告书中还提到了琉球群岛,认为琉球群岛成为联合国共同信托统治,或者成为美国单独信托统治的可能性很大,并决定对任何方式都不予以反对。

外务省接下来又研究了更多的项目,其中关于琉球群岛的第二部分就多达29页,特别针对《波茨坦公告》“吾人(盟军)所决定其他小岛”的主权范围进行了先行研究。该研究涉及了日本与周边群岛在地理、民族、人种、历史、政治上的关系,特别是关于日本与冲绳的关系第一次表明了日本的立场。这是日本政府在处理冲绳问题上的最初文件。

报告书最终表明,冲绳已融于日本历史、文化、政治之中,虽很多冲绳人对此表示质疑,认为当时的日本本土人小看冲绳人,将冲绳人视为“二等公民”。

但随着冷战的深化,日本国内的政治、经济出现了一连串问题,美国不得不重新考虑对日占领政策。外务省抓住了这一时机,于1947年3月12日向联合国转达了日本政府就《对日和平条约》的希望案。

二、外务省积极与联合国接触

随着联合国对日讲和政策的明朗,希望案所涉及的领土问题也开始引起注意。吉田茂以领土问题为中心发言道:冲绳对于日本经济虽不重要,但从感情上,日本国民是希望将其归还给日本,《对日和平条约》可在任何时间进行商议。

美国政治顾问艾奇逊将吉田茂这一发言向杜鲁门作了汇报,认为吉田不能代表日本国民、或是日本政府的意见,冲绳对日本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但冲绳对于美国来说,却是驻太平洋地区的美国空军岛上基地,统治该地区,联合国可对日实施截断石油以及其他物资制裁,特别可保障空军供给,带来永久的影响。麦克阿瑟认为:“冲绳对日本不会有经济贡献,冲绳人不应为日本人,日本国民并不期待冲绳的返还,对于美国来说,冲绳却拥有着战略上的必要性。”

日本希望案,在这一阶段,变成了与联合国接触的指导方针。外务省依据这一方针,又向美国递交了关于领土问题的第二次研究的报告书。日本在领土方面的意见,不单是美国,就是在其他各国也出现了强烈反映。吉田的发言引起了美国注意。希望案在关于《波茨坦公告》日本领土处理问题上,进一步表明立场,希望联合国在决定这些群岛的归属之时,能依据群岛归属日本的历史、与日本本土之间在地理、经济上的关系,以及其居住民的人种、文化、语言等诸多因素充分加以考虑,并阐明自古以来属于日本、有半数以上日本人所居住的群岛,应该为日本领土保留下来。另外,希望案还以《大西洋宪章》的规定为由,指出联合国不会追求领土扩大,领土的变更也能尊重居民的愿望,相信日本人自古以来一直居住的群岛应该留在日本,这是与联合国的方针相一致的。

日本为了防止冲绳分离日本,决定必须遵循联合国的要求。如果联合国从战略角度上,认为拥有琉球群岛是十分必要的话,那么日本就要考虑与联合国共同进行管理,日本则希望来担当冲绳当地居民的行政权。也就是说,日本把处置基地的权利交给了联合国,或者说是把土地租借给了联合国。换句话说,日本是想把基地主权与行政权加以分离。

日本依据希望案与报告书,归结出《对日和平条约》意见,即所谓的“第一芦田备忘录”。备忘录在处理领土问题的第七点,特别是对《波茨坦公告》“吾人(盟军)所决定其他小岛”这一观点,特别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