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本案主角获刑五年
2009-03-09戴国芳
中国经贸聚焦 2009年5期
4月17日,历经五年之久的铁本案终有定论。现年45岁的江苏铁本董事长戴国芳因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2004年4月17日,戴被司法机关限制自由,至此宣判刚好五年,判决后其已重获自由。
常州市中院宣判称,2001年6月至2003年11月间,铁本共将价值2.3893亿余元的无票不合格生铁,通过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申报抵扣税款2389万余元。案发前,铁本主动补缴了税款,遂予以减轻处罚。
铁本案发于2004年4月。当时,“民营钢铁大王”戴国芳与常州市政府合作,占用耕地6000余亩,建设设计总产能800万吨、预算投资超过百亿元的铁本新厂。但正值新厂规划,国务院九部委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铁本进行全面检查,当月戴等人被拘。
同年4月28日,这被定性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但调查结论也显示,相当多的过错并不在铁本,而在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例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分拆审批;违规审批征用土地6541亩,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有关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国家固定资产贷款审贷和现金管理规定等。
其后,铁本案只在2006年3月进行过一次公开审理,但检方并未如外界所猜测,指控铁本和戴国芳侵占耕地及骗取银行贷款,而仅指控其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2008年10月,戴被批准取保候审,直至此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