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而非的“生活常识”谁来打假
2009-03-09孙展
孙 展
本刊特稿
又到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关于各种消费品的品质、商家服务质量、消费陷阱再次被人们关注热议。而许多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也鱼龙混杂、似是而非,这类困惑,又有谁人能解?孰真孰假,听谁评说?
高露洁牙膏致癌?
起因:“高露洁牙膏致癌。”从网上看到这则信息的时候,相信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拿起家中的高露洁牙膏,狠狠地扔进垃圾筒。然而,垃圾筒中的高露洁还未来得及倒掉,就看到有信息称美国弗吉尼亚工学院的科学家彼得·威克斯兰站出来辟谣,说他从未说过高露洁牙膏有致癌危险,“致癌说”的始作俑者、英国的《旗帜晚报》显然夸大了他的研究工作,至于超市将高露洁牙膏下架则是一种“过度反应”。
分析:“高露洁牙膏”遭遇的就是“二甘醇危机”。现在的一般看法是,二甘醇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由于代谢排出迅速,无明显蓄积性,迄今未发现有致癌、致畸和诱变作用证据,但大剂量摄入会损害肾脏。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候说:“二甘醇用在牙膏当中是作为一种保湿剂,没有它,牙膏就会很快干裂。”可见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的牙膏品牌都在牙膏中不同程度地添加了二甘醇。
尽管“高露洁牙膏致癌”的消息被认为是“过度反应”,但是也推动了人们对功能性牙膏安全性的关注。从2009年2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牙膏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明确禁止在牙膏中添加“二甘醇”,同时要求“含氟牙膏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氟的添加量,而儿童含氟牙膏还须标明警示性文字”。
微波炉不能热牛奶?
起因:微波炉作为新一代高效、节能、快速、简便及无油污的现代化烹调工具,逐渐普及到百姓家庭。可是有人提出用“微波炉煮食物有害健康”,这到底为什么呢?
在香港以推崇自然疗法著称,并考取了美国自然医疗学会核准执业医师资格的梁柏涛医生撰文认为:微波炉利用震荡水分子产生热能来煮熟食物,能量十分猛烈。这种水分子每秒钟高达过亿转的摩擦,把食物的营养成分(特别是蛋白质)破坏,令食物变质。不少专家做了很多临床实验来证明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出现同质异构变化,从一种易吸收形态变为不易吸收的状态。长期服此形态的肉类会间接造成肠癌。同理,用微波炉加热奶粉,会令其中的辅胺酸发生“同质异构”的物质变化,会危害婴儿的大脑及肾脏。(原文刊登于2003年2月12日香港《经济日报》健康版)
分析:此说法被各家媒体网站纷纷转载,对此国内大部分专家认为,关于用微波炉热牛奶是否会破坏牛奶的营养成分问题,关键在于加热时间的长短。因为微波炉的加热速度极快,而保存牛奶营养成分的温度不能太高。
中国儿童发展中心的宋广林教授介绍说,牛奶加热的时间越长,温度越高,其中营养的流失就越严重。而煮沸后牛奶中的钙会出现磷酸沉淀现象,维生素、乳糖大量流失,降低了牛奶的营养价值。而且牛奶煮沸到100度,其中的乳糖就会焦化,而焦糖可诱发癌症。但是,并不是说牛奶不能加热喝。宋教授说,现在市面上卖的袋装消毒牛奶,最好是加热饮用,特别是夏天更要注意。
对于用微波炉热牛奶是否会破坏牛奶的营养问题,宋教授指出,关键问题在于加热时间的长短。用炉子煮的话,通常来说70度的高温煮3分钟,60度煮6分钟即可。用微波炉加热,1分钟左右就行了。但要注意使用微波炉加热会有温度不平均的现象。
大部分专家建议,如果能避免加热饮用牛奶就尽量不要加热,这样能保存牛奶完好的营养价值。专业人士还明确表示:直接把袋装奶连袋放进微波炉加热,对人体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建议用100℃以下的开水烫温奶袋,使牛奶温热。
咖啡因+白酒会猝死?
事由:《南方都市报》2月8日报道广州市某化工厂员工聚餐时酗酒酿成惨剧,当时“喝了40斤高度白酒,还兑了红牛饮料”,造成1人死亡6人住院的恶果。
无独有偶,近日,“打假英雄”王海来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在中国生产的可口可乐未标注咖啡因含量和危害为由,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中国厂家告上法庭。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准备择日开庭。
分析:如今在各种宴会上,特别是家庭聚餐上,红酒+雪碧、威士忌+冰红茶、伏特加+红牛、啤酒+可乐、白酒+红牛等各种“掺和风”早已成为习惯。
2001年,瑞典有3名青年因为同时饮酒和红牛而猝死,由此导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要求功能性饮料必须标注每日最大摄入量,并写明不适宜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饮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咖啡因过敏的人禁饮。
在红牛公司官方网站上,清晰地写道:“一罐红牛所含的咖啡因相当于一杯袋泡茶,或一罐可乐饮料,并低于一杯咖啡。”
武警广东总医院青少年成瘾治疗中心主任何日辉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咖啡因作用于大脑皮层,导致人高度兴奋,加之酒精的协同,一定量时大脑神经或者心脏都可能出现问题。”他认为,“一般人将酒和饮料掺在一起喝,目的是稀释酒的浓度。实际上红牛掺白酒或红酒,反而会出现相反效果。”另有专家表示,兑了饮料的酒口感较好,饮者会不自觉地增加摄入量,从而导致酒精摄入过量而造成伤害。
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发布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里对添加咖啡因的饮料,明确要求除须标注咖啡因含量外,还应标注“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中国民众健康饮酒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白酒与碳酸饮料、牛奶、茶等食物不宜共饮。
总之,从康泰克含PPA到“毒奶粉”,人们对食品、药品以及日用品的警惕心理已经被吊得太高,大家期望有权威的部门或者专家为自己“指点迷津”。可媒体上、书本上专家的声音又是百家争鸣、各执一词,让人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目前,涉及国家利益和商业规则的信息,我国的法律和法规有相关的保护性规定,但是在公众信息方面,却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主要表现在一些所谓的专家信口开河,一些街头小报为了眼球经济,胡乱刊载荒唐的健康常识信息。这些看似荒诞不经的公众信息,也有广泛的关注和实践群体。
如此种种观点差异有时可以归结于“学术争论”,有时则需要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才引起人们的重视,才能证明孰是孰非。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则是消费者不要偏听偏信,二则应该用法律保证信息的公正度、可信度、清晰度。不能让标新立异而制造出反科学的信息层出不穷,更不应该让某些商家的隐形代言人甚嚣尘上。
链接:其他似是而非的“生活常识”
酒与胡萝卜同食“有毒”?
最近,美国食品专家告诫人们:酒与胡萝卜同食是很危险的。专家指出,因为胡萝卜中丰富的β-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就会在肝脏中产生毒素,从而引起肝病。
在不了解其机理、没看到原文之前,不便评论该理论是否真实,也不知道吃多少胡萝卜喝多少酒才会产生危害。但需要考虑的是,含有胡萝卜素的食品可不是胡萝卜一种,所有橙黄色的蔬菜水果,以及深绿色的蔬菜,都含有大量胡萝卜素,是不是它们也不能和酒精一起进入人体?为何单说胡萝卜呢?在这些问题没有搞清楚之前,还是不要过分恐慌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