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侠义主题论
2009-03-09徐文蕾
徐文蕾
摘要:侠义主题是《聊斋志异》的重要主题之一。其一,在《聊斋志异》中,侠不时出现在弱势群体的视野中,他们执著于社会的公正与世道的清明,凛凛然而有古风。其二,《聊斋志异》创造了新的侠形象——动物侠,如禽侠、狐侠、虎侠等。其三,侠与义密不可分,《聊斋志异》对此亦有多方面的阐释:首先是临危舍身,主持正义;其次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最后是重信守诺,勇于承担责任。此外,《聊斋志异》还对大量的普通人的侠义行为作了生动的描述,将侠义这一理想化的产物世俗化、人情化。
关键词:聊斋志异;蒲松龄;侠;侠义
中图分类号:I207.419文献标识码:A
作为颇具独特精神的社会群体,侠在中国古代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而侠与义又总是相伴而生,密不可分。司马迁著《史记》,特辟《游侠列传》,第一次以成熟的史传文学的形式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侠形象,使侠义主题从此成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样式文学作品的重要主题之一。汉代以后,侠义不再被大肆渲染于正史,其受重视的程度亦因朝代的更迭而多有变化,但文学作品对它的张扬却一以贯之。在这些文学作品中,不乏名篇大著,短制佳构自然更不鲜见,《聊斋志异》即是这其中一个较好的范例。本文拟从侠、义以及侠义行为三个角度谈谈《聊斋志异》所涉及的侠义主题。
一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一度活跃着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1]卷一百二十四 (P3181),这就是侠。对此颇有研究的汪涌豪先生说:“作为一种特殊社会人群,中国古代的游侠以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和道德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代历史的发展,参与了传统道德规范和人格精神的建成……” [2] (P310)侠在历史文化上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作为古典文言小说的集大成者,《聊斋志异》对此描述多多,引人瞩目。
首先,《聊斋志异》通过几个为侠者的故事,构筑了完整而生动的侠形象。
侠之为侠,在于快意恩仇,于乱世而执正义;在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在于不受流俗束缚,崇尚精神自由。在这方面,作者花费笔墨较多的是《侠女》一篇。篇中侠女与老母隐姓埋名数年,终于报得父仇。当她生计困窘得到顾生的周恤时,虽表面上“略不置齿颊”,但实际上却是“养母之德,刻刻不去诸怀”,不仅“出入堂中,操作如妇”,还为“贫不能婚”的顾生生子,“延一线之续”。侠女有高超的技艺,“以匕首望空抛掷”,即让无礼于她的白狐“身首异处”,与顾生作别时更是“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见”。侠女不为流俗所拘,为了报恩,她置传统礼教于不顾,与顾生私合生子,而一旦“君德既酬,妾志亦遂”,她又毅然斩断情缘、亲情,决绝而去。对此,《聊斋志异》评论者方舒岩持论甚高:“养老母,孝也;报父仇,勇也;斩白狐,节也;孝我母,而我亦孝其母,礼也;怜生贫而为一线之续,仁也;来去莫测,智也。此女美不胜收,不得‘侠字了之。” [3]卷二 《侠女》 “方评” (P314)
与《侠女》相比,《红玉》、《聂小倩》两篇则着重刻画了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美德与凛然不受折辱的外在形象。贫士冯相如不幸遭遇恶霸宋御史,父死妻亡,“冤塞胸吭,无路可伸”,“忽一丈夫吊诸其室,虬髯阔领,曾与无素”,愿意替他报仇,并申明:“不济,不任受怨;济,亦不任受德”。当天夜里,虬髯客就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但冯相如冤屈甫解,接着又因此身陷囹圄,这时虬髯客再次挺身而出,帮助他彻底从这场强弱悬殊的官司中解脱出来。从中可以看出,虬髯客的所作所为纯粹是激于正义而无世俗的功利之心,他的“不言姓字”及事成而去更体现了侠客“功成耻受赏” [4]卷第二十一 (P154)的高风亮节,这显然是侠女报父仇、酬私恩等个人行为所无法比拟的。《聂小倩》中,妖物遍杀寺中之人,连圣贤般的宁采臣也不放过,却唯独不敢接近侨居南舍的燕生,因他是“剑客也”。燕生也算得上名副其实,他所携带的宝剑在妖物袭击时,“裂箧而出,耀若匹练,触折窗上石櫺,飙然一射,即遽敛入,宛如电灭”。即其剑袋,亦可“远魑魅”,“不知杀人几许”。如此,则主人之剑术可想而知。剑术高明,也许能够震摄妖物,但从后面的情节看,妖物不敢冒犯他的主要原因应该还在于燕生的“奇人”形象。
在《聊斋志异》中,还有《王者》一篇,以湖南州佐寻找丢失押金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为叙事角度,刻画了侠的群体形象。他们颇有些桃花源人的风范,但与外界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文中,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对贪官污吏的惩处上:轻者“略示微警”,使湖南巡抚之流按其号令行事而不敢有丝毫的怠慢;重者则直取其性命,州佐所见“人皮数张,五官俱备,腥气流熏”应是证明。在这一点上,侠士袁大用(《云萝公主》)与他们颇有相似之处,他夜入仕宦之家,“执主人,烧铁钳灼,劫掠一空”。当别人指责他“自污”时,他义正辞严地说:“某所杀皆不义之人,所取皆非义之财。”值得注意的是,《王者》中的剑客还建立了政权,以更加系统的方式与当时社会的不平不义相对抗。这在以往的侠义小说中应该说是不多见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作者才把它写得扑朔迷离,“神耶?人耶?真耶?幻耶?城郭非在异域,衣冠胡为汉制耶?” [3]卷八 《王者》 “但评” (P2157)可谓一语中的。
其次,《聊斋志异》对历史上真实的侠客如聂政、荆轲、豫让等亦有涉及,并通过对他们的评价赞美了“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精神。
《聊斋志异》有一篇小说以聂政的名字为题,叙述潞王(明穆宗第四子朱翊镠)强抢民女,途经聂政之墓,被聂政的魂魄强行制止并严厉警告的故事。聂政是《史记·刺客列传》中的重要人物,蒲松龄对他无疑是极为欣赏的:“余读《刺客传》,而独服膺于轵深井里也;其锐身而报知己也,有豫之义;白昼而屠卿相,有专之勇;皮面自刑,不累骨肉,有曹之智”。豫让、专诸、曹沫皆为历史上有名的刺客,作者把他们各自的优点集中起来以比聂政,可见其称赏之意。除聂政外,这篇小说还提到豫让“锐身而报知己”的侠义,而在另一篇小说中,主人公商三官以一弱女子杀身而报父仇,作者称她为“女豫让”,对豫让的褒扬亦不言自明。荆轲也是《聊斋志异》关注较多的古代侠客。他受知于燕太子丹,谋刺秦王,事败身死。“太史公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1]卷八十六 (P2538)《聊斋志异·田七郎》一篇,正文只字未提荆轲其人其事,而在文末蒲松龄写道:“使荆卿能尔,则千载无遗恨矣!”荆卿之称,源于燕人,蒲松龄袭用之,其推崇之意不难推断。而且蒲氏诗集中亦有“《九辨》临江怀屈父,一尊击筑吊荆卿” [5] 《呈树百》 (P1579)之句。但作者对荆轲的态度同时也存在着矛盾之处,在《商三官》中,蒲松龄把他与女主人公相比,认为荆轲应自愧不如,而在《聂政》中,他对荆轲更颇有微辞:“至于荆轲,力不足以谋无道秦,遂使绝裾而去,自取灭亡,轻借樊将军之头,何日可能还也?此千古之所恨,而聂政之所嗤者矣。闻之野史:其坟见掘于羊、左之鬼,果尔,则生不成名,死犹丧义,其视聂之抱义愤而惩荒淫者,为人之贤不肖何如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无论是与商三官还是与聂政的比较都是从事情成败的角度来说的,然而荆轲刺秦王远远不止这个意义。其次“死犹丧义”之说亦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这种假设究竟有多少可能性勿需赘言。第三,由上可以看出,蒲松龄写侠,已超出了对侠形象的文学塑造,而更多时候是作者社会政治理想的曲折寄寓。作者对暴秦太过痛恨,太希望荆轲成功,所谓“爱之深,则责之切”,因为有这样的反复也就不足为奇了。
再次,《聊斋志异》对侠的描写也有心裁别出之处,它不仅写了人侠,还创造了动物侠,如禽侠(《禽侠》)、狐侠(《红玉》)、虎侠(《赵城虎》)等,通过对这些动物侠的人格化描写,拓展了侠主题,为侠人物画廊增添了新形象。
鹤鸟巢于某寺鸱尾,三年中“每至鹤雏团翼时”,殿藏大蛇“辄出吞食尽净”。第四年,同样的悲剧即将再次发生时,大鸟应邀而至,只见它“翼蔽天日,从空疾下,骤如风雨,以爪击蛇,蛇首立堕,连摧殿角数十尺,振翼而去”,真是痛快淋漓,难怪作者大加赞赏:“大鸟必羽族之剑仙也,飙然而来,一击而去,妙手空空儿何以加此?”妙手空空儿为唐传奇中的侠客,剑术神妙,作者把大鸟与之相比,可以说是无尚的褒扬。《聊斋志异》著名评点家但明伦更认为“禽鸟中有志士,有侠仙,人有自愧不如者矣”。 [3]卷六 《禽侠》 “但评” (P1567)
如前所述,虬髯客施恩于不报处,令人击节赞赏,但他在书中所占的篇幅不过三分之一,作者着重刻画的是被他称扬为“狐亦侠也”的红玉。红玉先与贫士冯相如私合,事不谐则助金为冯生娶妻,不怨而去。后冯氏突遭大难,她又担当起了抚孤的重任,并于冯相如“辗转空床,竟无生路”的关键时刻,携儿与之团聚,可谓雪中送炭,等等。在这篇小说中,虬髯客不邀而至,帮助冯相如完成了复仇大业,与此相对照,红玉则不请自来,给冯氏再造了一个温暖而有前程的家,侠义行为灵光闪现,俗世情怀遍布字里行间。人侠、狐侠,交相辉映,相得益彰,而又凸显出后者更具人情味的俗世关怀。
禽侠主持正义,狐侠施恩于不报处,虎侠则勇于承担责任,且重诺守信。赵城妪的儿子为虎所食,她告到县衙,请求杀虎以偿子,隶卒李能因无法完成任务,“受杖数百,冤苦罔控。遂诣东郭岳庙,跪而祝之,哭无声。无何,一虎自外来”,“贴耳受缚”。为了不连累无辜而自投罗网,这在古代侠义小说中并不鲜见,它体现了侠对承担自我责任的强烈认同,从根本上讲是对主持正义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在这篇小说的最后,赵城妪得以颐养天年,这一方面是虎侠勇于承担责任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其对然诺的重视与信守。
二
侠与义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侠的出现,是现实生活的需要与理想化期待的综合产物,归根结底他是正义的体现者,不义的铲除者。” [6] (P61)在《豪侠论》中,李德裕也认为“夫侠者,盖非常人也,虽然以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 [7]卷七零九 (P7277)。《聊斋志异》对“义”的阐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临危舍身,主持正义。
就对正义的追求而言,侠在古代所有的社会人群中是最积极主动的,“欲除天下不平事,方显人间大丈夫” [8] (P249)。在侠看来,别人所蒙受的不公平待遇,就如同自己身受一样,因此,每到这种时刻,他们总会挺身而出,甚至不惜舍身取义。上文所提虬髯客与聂政,即是很好的例子。虬髯客本与冯相如素不相识,但闻知冯氏突遭大难,却主动帮他复仇,维护了一个弱者的权益。聂政更是叫人拍案叫绝,做鬼也要主持社会正义,使王生夫妻由生离死别而重又团聚。
另一篇《大人》中,六七个燕人“客云南,日暮失道”,遇两巨人,马匹被食,人也差点成为巨人的盘中美餐,后虽侥幸逃脱,但危险依在。打虎女子闻之此事,第一个反应是:“当即除之。”其兄煮虎肉未熟,女子已“断其一指而还”。其酣畅淋漓可与大鸟之“飙然而来,一击而去”相媲美。
虬髯客、大鸟等,或主动,或应邀而至,维护正义,保护弱小,皆有高超的本领作为前提,《义鼠》中的老鼠就不同了:“二鼠出,其一为蛇所吞;其一目瞪如椒,似甚恨怒,然遥望不敢前。蛇果腹,蜿蜒入穴;方将过半,鼠奔来,力嚼其尾。蛇怒,退身出。鼠故便捷,欻然遁去。蛇追不及而返。及入穴,鼠又来,嚼如前状。蛇入则来,蛇出则往,如是者久。蛇出,吐死鼠于地上”。老鼠面对强大的敌人,又是突遭袭击,可以说处在极端不利的位置,甚至连生命安全也不能保证。但他仍然仗义而出,最后终于从蛇嘴里夺回了朋友的尸体。对于死去的老鼠来说,这种救助或许意义不大,但从维护正义的角度看,它与虬髯客之助冯相如并无本质的区别。张笃庆有《义鼠行》赞曰:“螳臂当车轮,怒蛙亦峥嵘。此鼠义且黠,捐躯在所轻。” [9] (P167)凡此种种,都说明侠对正义的追求,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是不以自身安危为转移的。
其次,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由于侠的强烈的自尊心,他们轻易是不愿接受别人的恩惠的;而不得已情况下若是受人之惠,则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6] (P95)侠的这种恩义原则在《义犬》中表现得十分明显:贾某以双倍的价格从屠人手中赎下缚犬,放养船中。后来他被舟人陷害,不但失去了财物,人也被投入江中,生命堪忧。“犬见之,哀嗥投水,口衔裹具,与共沉浮”,终于救贾某于不死。但事情至此并未结束,就在贾某无法找到盗船,欲与同乡返回老家时,“忽犬自来……犬奔上一舟,啮人胫股,挞之不解。客近呵之,则所啮即前盗也”。在这里,贾某于犬有救命之恩,而犬于贾某不但有救命之恩,还帮助他夺回了财物,同时又报了舟人夺财害命之仇,一恩一报,其份量之差了然可见。
犬之于恩必报,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丁前溪》中丁氏在逃亡途中避雨杨家,受到杨妻丰厚而周到的招待。数年后,杨于困窘之际诣丁,丁“居之温室,设宴相款,宠礼异常”,次日又馈赠“布帛菽粟”及女仆,杨归去时,另助百金,使其“由此小康,不屑于旧业矣”。由此不难看出,丁之“游侠好义”并非虚名,他当时不过受杨家一饭之助,但其回报却使杨家在饥荒之年过上了较为丰裕的生活,要以说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绝好例证了。“侠士轻财,正复尔尔,顾缓急人所共有,天下安可无此人乎!” [3] 卷一 《丁前溪》 “何评” (P258)
《聊斋志异》以写花妖狐魅而著称,因此其恩报行为的主角更多地是由那些花妖狐魅来担当的。他们或是报救命之恩,如《八大王》、《西湖主》;或是还眷顾之情,如《褚生》、《雷曹》、《宦娘》;或是替父母酬恩,如《花姑子》、《小梅》、《小翠》;或是谢朋友相知之意,如《酒友》、《陆判》。在施恩一方来说,有时是有意为之,有时是恻隐心动,有时则为“无心之德”,但他们都得到了丰厚的报偿,归结起来,这些报偿大致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性命,二是婚姻,三是子嗣,四是功名,五是财物。性命于人的重要性自不用说,婚姻与子嗣为人生大事,功名与财物关系到一个人的前程与生活质量,自然也都是无法忽视的,由此可见施报者心意之诚之切,而且所报往往是二者或更多兼而有之,这就更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侠义风范。
最后,是重信守诺,勇于承担责任。
与其他社会人群相比较,侠是更倾向于用行动来表白自己的,这从历代论者所作的“一诺千金”、“一言九鼎”的赞辞中可以看出,唐代大诗人李白更在《侠客行》中以夸张的手法展示了侠的这种人格物征:“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10] (P216)《聊斋志异》对这方面的反映,集中表现在《红玉》与《赵城虎》两篇。
《红玉》篇中,虬髯客主动提出要与冯相如报仇,“至夜,宋家一门俱寝,有人越重垣入,杀御史父子三人,及一媳一婢”,确实是言而有信。在《赵城虎》中,赵城妪因其儿子为虎所食,晚年生活失去保障。经县令调解,虎愿为老妪之子以偿杀子之债。后来的事实证明,虎不仅能与老妪“人畜相安,各无猜忌”,而且“奉养过于其子”。当赵城妪死时,“虎来吼于堂中”,后又“直赴冢前,嗥鸣雷动,移时始去”,其行为简直跟儿子没什么两样。从这里可以看出,侠对“信”的追求已经内化为一种自律规范,因此也才能言而必行,行而必果,令平常人无以企及。
三
除上述有关侠的描写外,《聊斋志异》还涉及到了许多平常人的侠义行为,这些行为归结起来可作如下陈述。
首先是报恩。前面已提到,侠的恩义原则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一恩义原则一旦付诸行动,便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报恩故事,反映在一般人身上,有时表现得更具俗世的关怀。
乔女(《乔女》)“残丑不如人”,又不幸寡居,而孟生“见女,大悦之”,欲娶其为妻。虽然乔女碍于传统礼教而拒绝了这门亲事,但在心里对他充满感激,因此当孟生死后门庭衰落时,乔女为报知己,先是“锐身自诣官”,历经波折夺回了孟家被无赖瓜分的财产,然后又担当起抚孤的重任,不但将其子养育成人,还为之“延师教读”,“积粟数百万,乃聘于名族”。这期间,女“抱子独食,锱珠无所沾染”。虽说“恩莫大于知己”,但乔女的回报也可以说是“宁过毋不及”了。
孟生对乔女有知遇之恩,这种知遇之恩同他的自身利益多有关联。《大力将军》中的查伊潢则不同,他偶遇乞儿,先指给他人生之路,“又以五十金赠之行”,“厚施而不望其报,先生之度量超越也”。 [3] 卷四 《大力将军》 “王芑孙评” (P1141)而乞儿对恩人的回报与乔女亦有区别。乔女在孟生死后的所作所为,虽然实际上充当了一个监护人的作用,但回报的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东西。乞儿以将军之身,念念不忘自己的恩人,不但“报之而百倍其物”,还曾救查于危难之际,可以说既有物质,又有精神。“豪杰相遇,迥出风尘。” [3]卷四 《大力将军》 “但评” (P1141)因此,蒲松龄以“千古所仅见”盛赞之。
其次是复仇。侠不报恩不为侠,但与报恩相比,复仇是侠更常行之事,所谓“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与同国;朋友之仇,不与同市” [11] (P1110)。复仇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为自家人复仇,一种是为别人复仇。无论哪一种情况,复仇都与社会公正与正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聊斋志异》对一般人的复仇多有涉及,其中两位女性的复仇故事尤其值得注意,她们是商三官(《商三官》)与庚娘(《庚娘》)。
商三官与庚娘都是为自己的亲人复仇。商三官即将出阁,其父因酒后失言,被邑豪毒打而死。庚娘则是在逃难的途中突罹横难,丈夫、公婆俱被推堕河中,孤身一人与见色起意的凶手同处一舟,处境十分危险。在这样的的关键时刻,她们表现得非常冷静:商三官推迟婚期,女扮男装,投师优人孙淳门下,借机杀死富豪。庚娘以退为进,巧妙周旋,一步步将凶手引入自己的圈套,“谈笑不惊,手刃仇雠”。对商三官与庚娘的这种行为,作者评论者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在由《商三官》改编的俚曲《寒森曲》中,商三官死后被封为孝义夫人,兼管总督水陆神祗 [12] 《聊斋俚曲集》 (P1070)。冯镇峦更认为商三官其人“为刺客传所未有” [3] 卷二 《商三官》 “冯评” (P546)。对庚娘,蒲松龄慨叹:“千古烈丈夫中,岂多匹俦哉!”但明伦则倡议众人“圣之神之,恭敬礼拜而供养之,而祷祀之” [3]卷二 《庚娘》 “但评” (P563),较之商三官死后成仙似乎更胜一筹。
商三官与庚娘以弱女子而行烈丈夫之事,因而倍受称扬,考察《聊斋志异》中的“烈丈夫”,其行为亦毫不逊色。相似者有于江(《于江》)、向杲(《向杲》)。前者为告慰父亲于九泉之下,接连杀死三只狼;后者无法接近兄长的仇人,化虎而食之。更让人称奇的是《田七郎》一篇。田七郎为业猎者,因人命官司,受武承休再生之恩。当武突罹奇祸时,他锐身自任,先杀死始作俑者林儿,又乔装樵人,将助纣为虐的御史之弟断臂决首,虽寡不敌众“自刭死”,但“愤未尽雪,死犹伸之”,最后终于把帮凶邑宰也送上了断头台。这种复仇虽因报恩而起,但与前面的复仇相比,排除了血缘与亲情的因素,因而具有更多的维护社会正义的成份。对此作者说:“苟有其人,可以补天网之漏;世道茫茫,恨七郎之少也。悲夫!”评论者方舒岩则将其推到了与聂政相并列的位置,“七郎智廉勇义,求之古刺客传中,唯轵深井里仿佛之” [3]卷三 《田七郎》 “方评” (P697)。
最后是其他侠义行为,如见义勇为、仗义疏财、重然诺等等。这里以《崔猛》、《农妇》、《纫针》为例,加以分析。
见义勇为是侠最重要的美德,但这种行为放在一般人身上,却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这样做往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难能可贵的是,《聊斋志异·崔猛》则先有崔猛后有李申,面对邪恶前赴后继,使社会正义得到有效的保障。崔猛主动为李申报夺妻之仇,而且在母亲死后“自首于庭”,使申解除了牢狱之灾。“意志慷慨,盖鲜俪也”。李申经此变故,一改往日的软弱,杀死淫暴的王监生父子,替乡邻除了一大祸患,且“粘纸于壁,自书姓名”,以免连累他人。一前一后,相互对照,使人“反复读之。有推倒智勇之概” [3]卷六《崔猛》 “但评” (P1664)。
与见义勇为比较而言,仗义疏财于一般人更具可操作性,但自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千金散尽还复来”毕竟只是极少数人才能拥有的度量,因而做到这一点也很不容易。农妇(《农妇》)“贩陶器为业。有赢余,则施丐者”,无怪乎作者称赞她“其豪爽自快,与古剑仙无殊”。夏氏(《纫针》)更进一步,她与范氏母女陌路相逢,不仅仗义倾囊,还为之多方筹谋,终使纫针逃脱了与人作妾的命运。特别是筹金被盗,夏氏自经一节,夏之重信轻命凸显而出,令读者扼腕叹息之余亦忍不住为之击节喝彩。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侠义主题在《聊斋志异》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聊斋志异》不仅塑造了棱角分明的侠形象,还对大量的普通人的侠义行为作了生动的描述,但同时也不能忽视,《聊斋志异》所描写的侠是具有时代色彩的侠,虽然它继承了传统侠客一诺千金,舍身取义的品格,也注入了时代精神,展示出异常的人格魅力,但其世俗化、功利化的倾向亦明显地暴露了出来。究其原因,与社会氛围有很大关系,侠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其时诸侯争霸,群雄林立,局面一片混乱,给侠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历史舞台,而到了蒲松龄所处的清代,中央集权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无论是统治阶级的意识控制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不可同日而语,侠所拥有的历史空间空前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求得生存,侠或退隐山林,更多的则回归社会,后者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则是侠的世俗化、功利化。这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施公案》,《聊斋志异》自然也难例外。首先,考察《聊斋志异》中有关侠义的篇章,多数侠客的行为限于复仇与报恩,与古典侠客那种效功当世的价值观念从某种意义上已有本质的区别。其次,《聊斋志异》创造了侠的新形象——动物侠,但严格地说,动物是不可能成为纯粹意义上的侠客的,况且由人而动物,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侠的式微与没落。第三,《聊斋志异》还涉及了大量的花妖狐魅与一般人的恩报行为,姑且不论这种行为的可能性有多少,即其惊人的薄施厚报模式亦不免贴上庸俗与功利的标签。所有这些说明,《聊斋志异》中的侠义已不再仅仅是人们理想化的产物,它更接近俗世生活,有时甚至融入俗世生活。作为保存侠义观念的重要文本,《聊斋志异》通过文学的形式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变化。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汪涌豪.中国游侠史[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94.
[3]任笃行,辑校.聊斋志异[M].济南:齐鲁书社,2000.
[4](梁)萧统,编.文选[M].海荣、秦克标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5]盛伟,编校.蒲松龄全集[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6]王立.伟大的同情:侠文学的主题史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7](清)董浩,等篡.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8](明)冯梦龙,编.古今小说[Z].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9]朱其铠,注.聊斋志异[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10](唐)李白.李太白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1](清)王文濡,辑.说库[M].扬州:广陵书社,2008.
[12]路大荒,整理.蒲松龄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 李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