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探讨
2009-03-08黄丽芳
黄丽芳
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已于 2007 年 1 月 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平稳过渡,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新旧会计标准衔接作了全面的规定。通过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和我国新旧所得税准则的比较分析,得出相关建议。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新所得税准则;国际比较ブ型挤掷嗪牛篎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90179021我国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1.1新准则明确提出了对计税基础的定义(1)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果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无需纳税,则资产的计税基础即为其账面价值。(2)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一般情况下,负债的清偿不会影响到损益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某些情况下如果构成负债的金额全部或部分能够税前扣除,则构成会计与税收的差异。1.2对差异的分类不同(1)新企业会计准则仅定义了暂时性差异,并将暂时性差异进一步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2)原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差异分类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1.3差异的定义不同(1)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定义了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从资产和负债看,是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随时间推移将会消除。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利润或可抵扣金额。(2)原准则规定了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应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差额,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的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时间上存在差异。(3)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但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时间性差异。以下情况将产生暂时性差异而不产生时间性差异: 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 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 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4)有些暂时性差异并不是时间性差异。例如: 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 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1.4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1)原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和处理,我国大多数企业一般采用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金额,在会计报表上不反映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利润表债务法的特点是注重时间性差异;强调收入 /费用观; 以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为着眼点,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利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债务或资产。(2)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和处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期间予以注销,当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按新的税率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余额进行调整,客观反映税率变动而引起的企业所得税付款义务或收款权利。(3)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可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可处理所有的暂时性差异。1.5科目设置及主要账务处理差异(1)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1811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2901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在“6801所得税”科目下曾设“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和“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在实际核算时,企业还应设置 “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分类别分明细对各递延项目及递延转回情况进行备查登记。会计处理复杂、工作量大,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增加了会计处理的成本。①在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 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存在差异,应按上述账务处理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增加) 或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减少)。②资产负债表日期,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 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③在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 借: 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存在差异,应按上述账务处理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或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④资产负债表日期,企业按照税法计算确定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时: 借: 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余额转入 “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所得税科目应无余额。(2)原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应付税款法下不设置“递延税款”账户,会计处理简单、工作量小,简化所得税会计核算,会计处理的成本较低。2政策建议2.1会计准则的发展水平应与其所处会计环境相契合ス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更多地受到了英美等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影响,会计信息更强调反映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而非限于企业短期盈利状况;相应地,其会计报告的概念基础不再采用“收入费用观”,而是转向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这种情况下,新准则规定一律采用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未免会导致企业缺乏采用新准则的原动力。因此,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调整考核企业业绩的标准,如对于公司的上市和停、退市等市场监管条件,逐步改变过度依靠收益指标的做法,可适当加大长盈利能力指标的比重,通过调整实务导向,配合新准则的推行。2.2应加强会计人员培训,为实施新准则提供人才支持ピ谛伦荚虺鎏ㄖ前,企业会计人员可在三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之中自主选择,应付税款法一直因其易被掌握和操作,而被诸多企业所选用;新准则规定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无疑增大了会计技术难度。为了避免因会计人员水平有限而影响新准则推行的情况出现,我们应广开会计人员学习渠道,增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更多会计人员熟悉、掌握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思想和方法,这也是推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现实要求。参考文献[1]@马德芳.所得税会计的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J].市场论坛,2007,(10).[2]@杨荣军.关于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影响的研究[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7,(11).[3]@吴文安.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所得税处理的调整[J].北方经贸,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