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市分裂的身体
2009-03-07黄曙光
黄曙光
关键词:贾平凹《高兴》农民工身份
摘要:《高兴》的主人公刘高兴迫于生计把一只肾卖进了城里,这是一个关于当代中国城乡关系的隐喻。进城后刘高兴无法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只能凭借卖进城里的那只肾把自己臆想成“城里人”,希望获得与“城里人”一样的尊严。在当代中国,“城里人”意味着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身份,刘高兴的臆想只能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但在身份无法改变的情况下,身体的分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他的城市梦想。刘高兴的处境反映了长期的城乡分治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对中国农民的深重伤害。
“《秦腔》我写了咱这儿的农民怎样一步步从土地上走出,现在《高兴》又写了他们走出土地后的城里生活。”这是贾平凹跪在父亲坟前,流着泪水说的一句话。贾平凹出身农民,心系农民,一贯地关注中国农村几十年来的变化。他在早期创作的农村题材小说还多少弥漫着纯朴的田园诗气息,笔下的农村生活虽然不乏迷茫与焦虑,但主调却是健康明朗、积极向上、充满希望的。二十几年之后,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化浪潮越来越猛烈,扫荡着中国的每一个角落。城市日新月异,疯狂膨胀;乡村日益凋零,千疮百孔。贾平凹再次面对乡村时,心头难免几丝现代性的恐慌与焦虑。现代化浪潮让农村的未来变得越来越不确定,一切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曾经那么熟悉而温暖的乡村再也无力承载和延续一个游子关于故乡的文化记忆和心灵慰藉。大半个世纪前中国革命的道路是农村包围城市,而今轮到城市反攻农村了。“几千年传统文明在现代社会隆隆前行的车轮下几成齑粉;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休养生息赖以生存的土地消亡殆尽;数百年来激越秦人生命的秦腔艺术声嘶曲尽,作者无奈、哀叹,一种在传统农业文明与现代工业文明之间的自我挣扎暴露无遗。”贾平凹的《秦腔》和《高兴》就是在传统农业文明与现代工业文明之间自我挣扎的写照,是作者在这个变革时代特有的情感折磨:一方面是农民为生计所迫,逐渐离开土地,进城谋生;另一方面是作者的满腔忧患,眷恋传统,心系乡亲故土。“为什么中国会出现打工的这么一个阶层呢?这是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还是长远的战略政策,这个阶层谁来组织谁来管理,他们能被城市接纳融合吗?进城打工真的能使农民富裕吗?没有了劳动力的农村又如何建设呢?城市与乡村是逐渐一体化呢还是更加拉大了人群的贫富差距?我不是政府决策人,不懂得治国之道,也不是经济学家有指导社会之术,但作为一个作家,虽也明白写作不能滞止于就事论事,可我无法摆脱一种生来俱有的忧患,使作品写得苦涩沉重。”面对越来越快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贾平凹没有看到农民的希望,反倒越来越替他们担忧。《秦腔》写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怎样一步步走出土地,写传统乡土文化怎样走向终结,是唱给传统乡村社会的一曲挽歌;而《高兴》则写进城农民流落城市的生活,写乡土生活终结后另一种生活的开始,是比挽歌更令人心酸的曲子。
在越来越快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民面临着多重困境,这其中,身份问题依然是最让中国农民痛苦和伤心的问题,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问题。《高兴》这部小说的主角,在西安城里拾破烂的刘高兴,就一直被身份问题困扰着。刘高兴本来叫刘哈娃,是清风镇的农民,为讨媳妇卖了三次血,后来又卖了一只肾,总算把新房盖起来了,可女方已另嫁他人。清风镇的韩大宝到西安收破烂挣了钱,老家的不少人都去投奔他。刘哈娃鼓动老实巴交的农民五富一块儿到了西安,在韩大宝的手下收破烂,开始了他们的城市生活。进城后,刘哈娃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肾卖给了西安,就应该算是西安人:
汽车的好坏在于发动机而不在乎外形吧?肾是不是人的根本呢?我这一身皮肉是清风镇的,是刘哈娃,可我一只肾早卖给了西安,那我当然要算是西安人。是西安人!
城市人买走了农民刘哈娃的肾,这是一个关于当代中国城乡关系的隐喻。虽然卖肾出于迫不得已,但自己的肾进城之后,刘哈娃的自我意识就老是围绕着城里的那只肾在转。卖掉的肾已经进城了,可惜剩下的“这一身皮肉”依然是清风镇的、农民的,和那只进城的肾比起来似乎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老家的婚事告吹之后,刘哈娃一气之下特意买了一双农村女人根本就穿不了的女式高跟尖头皮鞋,这双鞋似乎也成了刘哈娃西安人身份的佐证:
能穿高跟尖头皮鞋的当然是西安的女人。
我说不来我为什么就对西安有那么多的向往!……我为什么力气总不够,五富能背一百五十斤的柴草趟齐腰深的河,我却不行?五富一次可以吃十斤熟红苕,我吃了三斤胃里就吐酸水?五富那么憨笨的能早早娶了老婆生了娃。我竟然一直光棍?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我活该要做西安人!
初到西安时,五富极不适应,开始想老婆,想回家。而刘哈娃则满怀信心地开始了“城里人”的新生活,并且给自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刘高兴。一只卖给西安的肾,一双女式高跟尖头皮鞋,一个新的名字,这几样东西一起构成了清风镇农民刘哈娃的另一身份——西安人刘高兴!就这样,刘哈娃把自己臆想成一个“城里人”,时时处处拿腔作势做出一副“城里人”的派头。
刘高兴的行为极具象征意味,无论是改名、卖。肾还是买高跟鞋,这些行为的意义都指向对“城里人”身份的诉求。农民为了改变自己的身份,不惜一切代价,毫不犹豫地对自己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彻底的否定。这一现象在当代中国极具普遍性,甚至可以说是几十年来绝大多数中国人心里的一大隐痛。当年贾平凹离开农村时也曾情不自禁地说道:“我把农民皮剥了!”刘哈娃剥不了农民皮,却把肾卖进了城里,并由此和城市攀上关系。和贾平凹不同的是,刘哈娃卖肾更名之后,却未必能获得城市户口,变成合法的真正的城里人。不可否认,对任何国家而言,城市化都是追求现代化的必然结果,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有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转移和适应的过程。但中国农民面临的首先不是进城的问题,而是身份的问题,是“国民待遇”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卖户口”现象,农民只要花少则几千、多则十几万元钱,就可以把自己“农业人口”的户籍改成“非农业人口”。仅仅为了户口本上多一个“非”字,全国多少农民不惜倾家荡产,也要坚决把自己的农民身份给“非”掉。山东作家赵德发的长篇小说《缱绻与决绝》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农民封家明被耕牛顶死,火化后,他的儿子封运品捧着父亲的骨灰盒来到了县城的大街上:
到了县城南岭上的火化场,排了大半天队,才轮上了封家明。等把骨灰盒领到手,运品和羊丫领着运垒不回家却去了岭下的县城。运垒问:“到城里干啥?”运品说:“送咱爹呗。”
来到县城最繁华的大街上,运品虽像逛街者一样散散漫漫地走着,却悄悄把左腋下的骨灰盒盖拉开一道缝,抓出骨灰来,一撮一撮地洒在了街上。起初运垒没有发现这点儿,等发现了之后吃惊地问:“哥,你怎么把咱爹撒啦?”封运品边走边说:“甭叫咱
爹下辈子再当庄户人啦,咱把他送到这里,叫他脱生个城里人!”运垒着急地道:“哎呀,家里的棺材都准备好了,等着埋咱爹,你怎么能这样办呢?”运品依然撒那骨灰,说:“俺这样办就对,俺是为咱爹好!”羊丫也说:“对,是为你爹好!”运垒便知道今天的行动是哥和姑早在昨天夜里就策划好了的。
走过一条街,骨灰全撒净了。封运品停下脚步,从兜里掏出两张纸片子往弟弟眼前一晃:“看看吧,这是咱爹的户口本和粮本。”运垒一看,上面果然写着:
姓名:封家明
来世住址:山东省连山县幸福街一号
没等运垒看完,运品就掏出打火机将纸片子烧着了。看着那团火最后化成灰片在街面上飞、在行人脚下舞,羊丫一下子哭出了声,封运品也是泪流满面。
只要没有城市户口,就不会有城市人的身份,即使呆在城里心里也不会踏实。赵德发笔下的封家明,生不能为城市人,死后骨灰洒在了城里也不算进城,儿子还得专门为他弄一个城市的户口本。而贾平凹笔下的刘高兴,身为“农业人口”,却在城里谋生,名不正言不顺也。刘高兴有点文化,心气比一般农民高,他想要名正言顺地在城里活着,哪怕拾破烂也是城里的破烂,所以首先要解决的便是身份问题。但是,对他来讲,城里人的身份——城市户口显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他只能通过臆想,通过卖给城里人的一只肾,一双城里女人才穿的高跟皮鞋,以及一个新的名字,固执地把自己臆想成一位“城里人”。
“城里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一种身份或许也可算是中国特色之一。究其根源,当然和严厉的城乡分治有关。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展,公有化程度越来越高,土地对农民的吸引力也随之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寻找离开农村、进城参工的机会。1956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明确规定工厂、矿山、铁路、交通、建筑等部门不应私自招收农村剩余劳动力。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收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仅仅五天之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发布《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更为严格地限制农民进城。该《指示》中有这样一些具体措施,“组建以民政部门牵头,公安、铁路、交通、商业、粮食、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全面负责制止‘盲流工作”,“铁路、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部门机关应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严格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控制农业人口迁往城市……城乡之间森严的隔离墙就这样建立起来,非官方渠道进城的农民从此背上了一个极具侮辱l生的称呼——盲流,中国农民进城就成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一件事情,至少也是不务正业。城市就这样成了与农民不相关的地方,成了农民心中永远的痛。愈到后来,农民进城愈是战战兢兢,绝大多数农民都患上了城市恐惧症。对国家的治理而言,这或许是件好事,因为这样可以使农民进一步安贫乐土,心无杂念,免去了不少社会问题。新时期开始后,这种情形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改变。一方面,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给了农民充分的人身自由,使他们不再受制于严密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干部;另一方面,逐渐展开的城市改革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给农民提供了在城市下边谋生的机会。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规模越来越大,终于形成了壮观的民工潮。如果依居住地和所从事的职业来划分,这些农民背井离乡在城里谋生,不再靠种地糊口,就不应该再被称作农民了。可是我国依然沿袭了50年代以来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身份划分的标准不是依据所从事的职业,而是户籍,所以进城农民即使凭本事找到了较好的工作,过上了较好的生活,但是只要户籍没变,他们依然只能是农民。尽管进城了,还是无法获得城里人的身份,不管呆了多少年,为城市做了多大的牺牲和贡献,也只能算是“暂住”。无论是从国家的管理制度还是日常生活遭遇的点点滴滴来看,一切似乎都在时时刻刻提醒着进城的农民工:你们不是城里人,你们是农民!因此,刘高兴进城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迫不及待地改变自己的农民身份,希望获得与“城里人”一样的尊严。
刘高兴因偶然拾得一个皮夹而见过有钱人韦达一面,总觉得和他有些面熟,有缘,便一厢情愿地认为韦达就是移植了他的肾的城里人。他激动地告诉自己:嗨,我终于寻到另一个我了,另一个我原来是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有钱。他忍不住常常到见到韦达的那个地方去转悠,渴望再次遇上他:
此后的多日,我拉着架子车总要到青松路那儿转悠一阵。青松路不属于我拾破烂的区域,那里的拾破烂者向我威胁,我保证只是路过,如果有收买破烂的行为,可以扣押我的架子车可以拿砖头拍我的后脑勺。但是我没有再碰见那个人。我把那人的相貌告诉了青松路拾破烂者,希望让他们也帮我寻找,他们问:那是你的什么人?我说:是另一个的我。他们说:打你这个神经病!把我从青松路上打走了。
这种臆想支撑了刘高兴在城里的生活,仿佛他真的不再是原来的自己——清风镇农民刘哈娃。而今他的举手投足,一招一式,都有了城里人的气派。就是靠着这样一种气派,刘高兴可以保护五富不受羞辱,凭着计谋和风度就搞定了刁难五富的门卫,穿上西服皮鞋就可以帮助农村来的保姆翠花要回身份证。在有闲暇的时候,刘高兴还会从后衣领取下箫来,吹上几曲:
刘高兴,我一见你就高兴了!
都高兴!
吹个曲子吧!
常常有人这么请求我,我一般不拂人意,从后衣领取下箫了,在肚子上摸来摸去,说:这一肚子的曲子,该吹哪个呢?然后就吹上一段。
街巷里已经有了传言,说我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因为家庭变故才出来拾破烂的。哈哈,身份增加了神秘色彩,我也不说破,一日两日,我自己也搞不清了自己是不是普乐学院毕业生,也真的表现出了很有文化的样子。
沿着这样的惯性,刘高兴不只是有点自鸣得意,甚至有些忘乎所以了。他把五富和黄八看作是两条在地上咕涌爬动的青虫,没有见识,而自己“要变成蛾子先飞起来”。于是,在五富和黄八去大垃圾场的时候,他却为了增长见识,骑着自行车去逛城。在逛城的过程中,他不禁豪情万丈,甚至想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一条街巷:
我可惜不是生于汉唐,但我要亲眼看看汉唐时的那三百六十个坊属于现在的什么方位……西安的街巷名大致沿用了古老的名称,又都是非常好的词语,你便拿着地图去找,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吉祥。比如:保吉巷、大有巷……遗憾的没有拾破烂的街巷。中国十三代王朝在这个城里建都,每朝肯定有无数
的拾破烂的人吧,有拾破烂的人居住的地方吧,但没有这种命名的街巷。
如果将来……我站在街头想,我要命名一个巷是拾破烂巷。不,应该以我的名字命名,叫:高兴巷!
刘高兴在臆想的世界里越陷越深,他不仅搞不清自己是不是音乐学院毕业的,甚至自以为简直就是一位大才子。臆想成了他在城市里生存的基本方式,包括他的性满足方式。每天在街上碰到漂亮女人时,刘高兴便把自己的身影和女人的身影重叠起来;在爱上妓女孟夷纯之后,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睡前都对着那双高跟鞋轻轻唤孟夷纯的名字,想象着她就在屋子里,就睡在他的床上,手也有意无意地摸到了下面。孟夷纯是妓女,这多少让他感到不安,为了淡化她的妓女身份,刘高兴将她想象成锁骨菩萨:
……这塔叫锁骨菩萨塔,塔下埋葬着一个菩萨,这菩萨在世的时候别人都以为她是妓女,但她是菩萨,她美丽,她放荡,她结交男人,她善良慈悲,她是以妓女之身而行佛智,她是污秽里的圣浩,她使所有和她在一起的人明白了……
这种联想不乏自欺欺人的成分。刘高兴爱上了孟夷纯,但又不愿接受她是妓女的这一事实,于是掩耳盗铃,以求心安。再加上那一点点自恋,于是他和妓女孟夷纯之间简直就有了才子佳人式的浪漫情调。而这样一种方式无疑又会使他爱得更深,更义无反顾,甚至在爱情中体验到了英雄主义的豪情。孟夷纯是在哥哥被害之后,为给公安局筹措破案经费而被迫沦为妓女的。刘高兴爱上她之后,也加入了为公安局筹款的行列,每天都延长拾破烂的时间,凑足三百元后就去美容美发店交给孟夷纯。在这一过程中,俩人真可谓是“可怜人见着可怜人”,一个卖肾,一个卖身,惺惺相惜,相知相爱了。臆想不仅让刘高兴克服了对城市的恐惧,而且帮助他收获了爱情。
臆想是无所不能的,现实中难以企及的梦想在臆想中都可以轻易实现。通过臆想,刘高兴至少可以做做自己想象中的“城里人”。而且,他的臆想自有其无法否认的依据,那就是卖给西安人的一只肾。虽然刘高兴无法获得城市户口,但那只肾却实实在在地进了城,毕竟,它曾是刘高兴身体的一部分。身份无法改变,身体却可以分裂。既然改革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刘高兴也可以让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率先进城。卖肾未能让刘高兴讨上媳妇,却使他和城市有了无可否认的关系,让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藐视五富、黄八等与城市扯不上关系的农民。就这一点而言,五富、黄八等人确实显得可怜,他们连臆想“城里人”身份的资格都没有。
后来,刘高兴发现“另一个我”——城里人韦达换的不是肾而是肝,不禁痛苦万分:
我一下子耳脸灼烧,眼睛也迷糊得像有了眼屎,看屋顶的灯是一片白,看门里进来的一个服务员突然变成了两个服务员。韦达换的不是肾,怎么换的不是肾呢?我之所以信心百倍我是城里人,就是韦达移植了我的肾,而压根儿不是?!韦这,韦达,我遇见韦达并不是奇缘,我和韦达完全没有干系?!
这一事实让刘高兴暂时从臆想世界回到现实中来,但并未将刘高兴的心理击垮,在短暂的痛苦之后,他很快又找到了自我安慰的理由:
韦在没换我的肾就没换吧!没有换又怎么啦?这能怪韦达吗?是韦达的不对吗?反正我的肾还在这个城里!
对刘高兴而言,卖进城里的这只肾也许比余下的那只更为重要。精神胜利法让刘高兴迅速摆脱了痛苦,而且还可以帮助他继续活在臆想之中。其实,到底是谁移植了他的肾已经不重要了,反正那只卖出的肾已成了别人的肾,再也不会回到他的身体。“这其实意味着他和城市的关系,他不可能完全融入这个城市。农民的命运就是这种命运,刘高兴的命运就是这种命运,没有多少可以改变的。”当国家管理制度决定了的现实无法改变之际,臆想和精神胜利法至少可以缓解一下心中的痛楚,让刘高兴更加坦然地面对城市。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绝大部分中国农民而言,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如此。
责任编辑吕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