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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杨街叙事(二题)

2009-03-07祝红蕾

当代小说 2009年1期
关键词:裁缝

祝红蕾

王大的酒嗝

几乎所有槐杨街上的人都知道王大的两大嗜好,那就是醇酒和美人。当然不止是王大一个人的。王大在柴油厂上班,下班后脱下油污的衣裤,拿条软凳当街一坐就开始他的审美之旅了,临城一面靠山两面环水,狭长的板块像一个弯把汤匙、人又称勺城。小城虽是大镇子的规模,却毕竟有城市的气象,单说小城里的女人,白净,文雅,像猫一样轻步走在街上,即使是最保守的装扮,看上去也是十分润滑眼珠子的。槐杨街上出过一些姿色不凡的美人的,可是她们不是嫁到外地去了,就是在大城市里扎了根。偶尔回趟小城,撇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也是半个外地人了。每每这时,王大就用他特有的沙嗓子难得粗俗地骂一句:这年头,好x都让狗给x了。

槐杨街两侧大小酒馆密布,川味鱼头馆,蒙阴炒鸡店,田螺姑娘饭馆,小二家常菜,还有我们当地的全羊宴馆,门脸儿不大,可是都透着热情、厚道和满满的真诚。临城新开的饭馆几乎都是王大第一个知道,在吃喝方面,他似乎先天比别人灵敏,即使人家不热情,他也觉得有义务去品评一番,这应该是一个上等食客的责任感。很多饭馆他去过一次,也就不再去了,能让王大三番五次光临的,就应该有它的独到之处。这也是那些店主老板们对他格外盛情的原因吧。但他呆的时间最长的还是槐杨街上两旁的酒家。或许是他对自己街道上的饭馆,怀有的责任心更重一点儿吧。通常他就在某个酒馆靠窗的位置坐下来,先要两盘醒胃小菜,然后要一瓶酒,不等热菜上来,先啜上两口。这时他闭着眼睛,仿佛很辣一样微微呼着鼻息。辛辣的白酒在舌尖挑起兴奋,这种兴奋由点到面,由面再到对面,气贯长虹一样穿透了他空乏的肠胃,待那热菜冒着热气忙不迭端上来,他并不着急吃,慢慢用筷子挑一点儿,徐徐送入口中,仿佛是一项庄严的仪式一样,他的味蕾要在酒精的麻辣和菜的鲜香之间游走过渡一下子,才能尽得妙处。他几乎每天都要喝一点儿,大约四五两左右,剩下的放在酒馆里,下次来继续享用。但是他绝不等同于普通的粗俗的酒鬼,遇到酒就迈不动步,一喝就醉,一醉就失态,不是的,他绝不是这样的。

临城因为离农村很近,许多观念受乡村农人的影响深重——谁又敢说自己上去三代不是农民呢?——比如要勤俭朴实,不要在吃喝上挑剔讲究等。王大对吃喝的一套理论是很受小城人侧目的,大家一边津津有味地听他谈酒菜的讲究,一边看不起他。比如他说,伏天里喝羊肉汤之前要喝点老白干:沸腾鱼要喝生啤,大冷大热劲道就出来了:吃蹄膀前要来点儿葡萄酒,一是清油腻,二是更添嫩滑香浓:吃蟹最好饮花雕酒,蟹性凉,花雕酒暖胃,吃再多也不伤人,味道也确实是好极了。一边说王大一边摇头合目,一副陶醉之态。临城人性憨直,饮酒也豪爽,火烧一样的高度白酒,就着下酒菜急急喝过了,倒头睡一觉,这就是最大享受了。哪里像王大这样,虽是一个工人,却这些穷讲究?他身边永远不缺听他谈喝酒经的人,因为他们只要奉上恭顺的耳朵和崇敬的眼神,就可以一块儿分享他的酒菜。他拿一双筷子给你,让你照他所说去感受一下舌头味蕾乃至胃肠之间的快感,还有他会插上一些对女人的品评,公道说,这些品评是很到位的,比如江南灌汤包的女老板刘蓉,人小小的,一笑一口细细的糯米牙,虽然劲道小,可是很容易让人醉,就像我们当地的凯普特干红。古时候要讲究唇红齿白的,牙齿好的女人,在做那件事的时候也是经折腾的,还有眉毛,你看那个刚来的服务员,两条黑眉毛拧在一块儿,一看就是个雏子。经了男人的女人,特别是被男人整舒坦了的女人,眉毛是散开的,好的酒也是这样,你喝下它,酒劲不止浮在头上,是要沉下去,然后慢慢让你浑身的骨头散架一样,舒坦地上了天。小于?懂不懂?不被女人折腾过,是不知道酒的好处的。那些听的小于挠挠头,傻乎乎地笑笑,脸上的表情几乎是景仰了。王大就更受用。当然他也说些人生的哲理,仔细想想也是有几分道理,但那些人听过之后,很少有人拿他的话当回事。这是有原因的。

王大的女人是个裁缝,姓冯,人长得胖胖的,腰肢上的赘肉被腰带一拦,就像被捆了绳索的豆腐布袋,可是走路行事却十分利索,整天穿堂风一样在槐杨街上刮来刮去,很少有人看见她拿小板凳坐下聊天或者串门子。女儿高考的前夕,因高度紧张有轻微神经衰弱,不思饮食,脸黄黄的,冯裁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三番五次跟王大嘟囔,这个时候——我是指老婆逮着他回家但还没睡着的空儿——他已经浑身筋骨松散,上天要上到一半,很快就要升上云端了,听了老婆内火旺盛的唠叨,就很体恤下情地说,你看着办,去吸氧还是喝补脑冲剂你看着办,你办事我放心……然后很快就在云端上了。冯裁缝托老家的亲戚买几十只知了和一只山公鸡和若干山蝎子,在脑子里先做好了几个高考菜。那天恰巧有老客户追上门来要请她上门去看布料并合计做一件新款衣服,她推辞不过,急急去了。待到她回来,这若干补脑品已被王大提到蒙阴炒鸡店给做了,她打开冰箱一看空无一物,腿脚发软,急忙走出去寻找王大。王大正坐在炒鸡店里一边和他的铁杆粉丝们大快朵颐,一边传授人工养殖白条鸡和山公鸡的区分方法,就和拿大城市见过世面的女人和淳朴山姑相比一般,即使打扮得一样,那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味道。饮料可乐和那庄户人家自己酿造的粮食黄酒怎么比呢?那加了生长激素的鸡和野生放养的鸡怎么可以比呢?女人是同样的道理,附加的东西越多,回味就越寡淡。王大用纸巾擦擦油腻的手指,端起酒盅,号召大家来感受菊花酒和山野鸡的在唇齿间的苟合缠绵此起彼伏,突然看到对面嘴巴油油的几个人瞪大了眼睛,他还没回过头去,那一盆子山野自然味道就倒扣在他头上了。大家见识了冯裁缝的厉害,但更多地不把王大当回事了,一个置女儿的高考于不顾,一心去追求自己的口腹之欲的男人,是不算个端正男人的。一个男人要是被小城的道德观隔离起来,既是再有道道,也是难以获得人们的尊敬的。王大似乎也是知道这个的,但是他不管这些,他也管不了。有一次他醉酒后,他虽然喜欢酒但是很少喝醉,估计是借酒上脸也未可知,和冯裁缝干起架来,碗柜里的杯盘被摔了个稀烂。冯裁缝将一个他视作珍宝的酒壶摔到他的头顶上,骂起王大的八辈祖宗来。平时王大因自己有这些得不到小城认可的嗜好,对能干的冯裁缝是很俯就的。隔壁人家经常昕到冯裁缝骂猪狗一样骂王大,但是听不到王大反抗的声音。或许他压根就没理由反抗吧。越是这样,人们越是觉得王大理屈。但是这一次,他终于不再沉默,一下子将冯裁缝摔了个仰巴叉,冯裁缝的屁股或许被什么硌疼了或许被碎瓷片划破了,张开了嗓门,刚要大哭,忽然听到王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痛哭起来,他拿头去撞墙,一边撞一边嚎啕:人活着有个什么劲呢?还有什么劲呢?小城的人被深刻地震撼了

一下子,是啊,人起早贪黑地活个什么劲呢?这是大家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事情,连最起码的嗜好都给拿掉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冯裁缝也呆了一下。从那以后,几乎就对他放任自流了。反正他又喝不醉,不让他喝他又能做什么?他定时把工资如数上交,别的也不乱花。邻居房老太暗地里也叹冯裁缝这个人命苦,鼻梁下长痣的女人大多是操劳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尽管这样她还是语重心长地拖了冯裁缝到墙角说:男人哪里有让人省心的?不到六十你就把他当孩子得了。出去为非作歹的,你不也得认着?冯裁缝先是气堵了一阵,又回味了房老太的这几句话,心里竟无比轻松了,索性就由他去了。

王大虽然喜欢喝点酒谈谈女人,但没有什么不端行为,也就过过嘴瘾罢了。小城里风气开放起来,不用说过过嘴瘾,就是伸手摸那些风骚的女服务员几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次王大二两酒下肚后,又说起女人来,他指着一个叫小芹的服务员说,你瞧这女娃子屁股恁大,一定会生个儿子,你们谁有福气就赶紧去娶了她。旁边人哧哧笑起来,经常听他胡扯的一个胡姓青年就低声说:老王,你活一大把年纪了,我们原来以为你是个见多识广的,原来是只动动嘴皮子。王大朦胧的眼睛睁大一些,嘴里咀嚼的动作也停顿了几秒,小胡将耳朵凑到他耳边,满城香你去过没有?是可以随便摸的。

冯裁缝去公安局交了罚款赎王大的事很快便满城皆知了,这勺子一般大的小城,什么东西也发不了霉,你还以为自己使劲用手捂着呢,打开手要看一下真切,它早一扑棱从城东飞到城西去了。这也是很没办法的事。这回,房老太趁给冯裁缝送香椿芽的当儿低声对她说,男人都像猫一样,哪有不偷腥的?冯裁缝若无其事地笑笑,当晚便给王大做了煎鲜香椿,香椿木耳汤,烫了一壶竹叶青。王大战战兢兢地不敢坐下,冯裁缝满面堆笑,鱼尾纹里夹得住硬币。王大一旦坐下,端起酒杯闭上眼睛,很陶醉地闻了闻,很快就找到了感觉。鲜香椿的带着初春泥土阳光的清香在唇齿间翻滚,他深深呼吸一下,嘴唇红润,眼神迷离地舔着酒杯,这杯中的尤物,多么让人心神荡漾,冯裁缝的微笑像幕布一样缓缓落下,露出严肃的神情来,当然这一刻王大几乎是视若无物,如进无人之境的,他已经在慢慢向上、向云端上走。她没有动筷子,只是眼神凛冽地看着他,仿佛狱卒在看着行刑前的犯人吃上路饭,看着看着,她的眼里起了痛惜,几乎要淌出眼泪来了,可是王大这个傻瓜一心享受他多日不得的美酒美食,竟然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就在一瞬间,她站了起来,拎起盘子和酒杯将其中之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进早准备好的泔水桶里,王大从云端上啪地跌下来,咽喉里的香椿芽还没完全咽下去,他呆呆地看着女人一边发狠地倒掉他的心爱之物,一边咬牙切齿:我让你喝!让你吃!让你吃吃吃!!他瞪大了眼珠子,显然是噎住了,半天打了一个嗝上来。从那以后王大就有了打嗝的毛病,人前里一个嗝打上来,满是酸腐之气,去了几家医院去拍了片子做了钡餐,拿回了一大堆的药,也没见效。

王大很少到槐杨街上的酒馆里去了,大家倒是很有些怀念他。没有了王大的小酒喝着似乎缺了些什么似的,于是有人做东齐了心约王大出来喝酒胡扯。地点就在小二家常菜。先是上来一道葱香小鸡丁,其中一个便喝斥起服务员来,你是新来的吧,先上开胃菜,说了多少遍了,咸菜卤发芽豆、盐水麻油萝卜、马兰头拌香干!女孩子红着脸把菜端下去了。酒是当地的百年秦池、王大浮肿的眼皮下水光一闪,当他把酒杯端起来的时候,那种久违的红光就泛上了他的脸庞。酒杯交错间,大家发现王大的反应明显比以前慢半拍,直到最后一道剁椒鱼头上来,王大闭上眼睛,百感交集地同大家干了一杯,提起小时候跟父亲去一个阔亲戚家出门吃到的一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鱼,鱼肉雪白肥嫩,一口咬下去可以淹没牙齿,多么滑嫩鲜香的鱼肉啊,那口慼就像乳皮冻,可又不是乳皮冻……一个青皮后生插话道:比女人的手还要滑嫩吗?王大一边看着身边倒酒的服务员一边幽幽地说,女人的手啊,柔若无骨者为上,这种女人的手不仅能看着舒坦摸着舒坦,听老辈人说,女人手如绵,一辈子不缺钱……这又是大家熟悉的王大了,神采飞扬,谈起醇酒和美人来,真是慷慨激昂意气风发。有人附和着笑,但笑到一半就噎住了,不知何时冯裁缝已经恶煞一般站在身边,一把夺过王大端在手里的酒杯,使劲墩在桌子上,破口大骂:妈拉个x,几点了,还在这里他娘的灌黄汤!还要老娘去赎你?!王大哆嗦了一下,右腿已经迈离了凳子。有人劝冯裁缝,有人在拖他坐下来,他半拧着身子将手向桌子伸了一下,或许要去够一下酒杯,里面还有三分之一的酒,也或许就是和众人打个招呼,然后那只手就徒劳地收回来,扶了扶身后的凳子,离开餐桌,落荒而逃,那只被他扶了一下的凳子还是被带倒了。他似乎还打了一个惊天动地货真价实的大嗝,充满萦绕不散的腐臭气息。

他跑的姿势很狼狈,大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都觉得王大其实和他们没什么两样,这才想起王大不过是柴油厂的一个钳工,不值得他们颠来倒去地惦念挂记。后来有人问:刚才喝了那么长时间,王大怎么没有打一个嗝呢?

刘红英的婚事

刘红英长得人高马大,塌鼻子,头顶上秃发,一个眼单眼皮一个眼双眼皮,双眼皮的眼有些疤拉着,第一次见她的人都以为她拉双眼皮给拉成了疤眼,小时候她上学时经常被那些调皮的男孩子在书包里放上癞蛤蟆,或者铅笔盒里放上毛毛虫而吓得大哭,她一哭,露出发黄的门牙,那些臭小子们笑得更厉害了。红英的婚事一直是槐杨街上的话题,女人们凑到一起都说红英这个孩子又老实又听话,到年龄了,该给她提个对象了。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可是红英快三十岁了那些说媒的人还没找到目标。

红英长年穿着深色的半旧衣服,头发半遮着脸,通常低了头沿墙根走着,见了人低低咕哝一声算是招呼。

红英,有对象了吗?

没有。

该找了。

嗯。

红英这样老实,那些问的人倒是不忍心了。后来红英的娘开始四处给红英算命,陈嫂听说她老家那边有个瞎子算命灵光得很,就是不知道现在人家还算不算。红英娘便拉上红英坐了车到了那偏僻的村子,寻到那个十指藏灰哆哆嗦嗦的老先生,诚惶诚恐地递上红英的生辰八字。槐杨街上和红英年龄相仿的有许多,红英娘不大搭理那些有女儿的人家,倒是和那些儿子和红英年龄相仿的街坊走得很近,聊天的时候从天气,从早上吃的南瓜饭,说啊说的最后总要落到红英身上,红英脾气好,红英会做针线活,为爹娘和弟弟织得毛衣比编织书上的还好看,说着就撩起衣襟让人看里面的毛衫。看的人顺势就将话题引到毛衫上了,对红英倒是绝不再提了。后来街上的那些不怎么样的男孩子都找到了

不怎么样的女朋友,然后谈婚论嫁。那些人家娶新媳妇的时候,槐杨街上的人几乎都聚到了门口,大红的喜字,鞭炮爆炸的碎屑满地都是,红英娘在人群缝隙里钻来钻去,对身边的人说:这个新娘的腿是大象腿,穿婚纱都挡不住,听的人去注意了新娘那藏在婚纱下的腿,没引起多少共鸣,便转头继续看热闹了。新娘脸上的疙瘩,手里抱的花是假的,胳膊上有一块胎里带来的癣,新娘是倒扣牙,新娘是粗皮,不过抹丁粉……只要有婚礼的地方,她眼里掺不得一粒沙子。有一次她在看着新郎新娘拜天地的时候,扭头对女儿说新娘的背是驼的,说完了却发现女儿已经不见人影了。

在槐杨街人复杂的惦记里,终于有个男孩子在红英家出出进进了,女人们却并不那么乐观,那是个长得不错的小伙子,也许是红英家的远亲也说不定。后来红英娘出来分喜糖,说两人要订婚了,女人们还是半信半疑,直到红英娘红光焕发地四处借火烧模子,邀人做大红鸳鸯戏水被子,大家才货真价实地大吃一惊。这不像一桩买卖,小伙子收拾得蛮精神,也不像个脑子有问题的人,这件事情对槐杨街人的经验和智商提出了考验。这时小城的好处显出来了——很快大家就打听明白了,小伙子姓王,家在山区,货真价实的大学生,在建委上班——这时大家突然想起来红英的舅舅就在那里当着一个头头的。在红英结婚之前,这件事情基本就被槐杨街的人弄明白了——你不能不佩服槐杨街人——只要他们不明白的,一定要想方设法弄明白,只要他们想弄明白便没有弄不明白的事,除非那个让他们弄不明白的人不正常。王姓小伙子,这时大家都知道他叫王志坤,原来谈过一个女朋友的,人很漂亮,但是不知怎么一回事,人家把他给甩了,受了打击,恰好这时红英的舅舅给他介绍红英,他可是他的顶头上司——失恋后他知道一个男人如果不成功是挂不住女人的,如果成功了又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呢,槐杨街的人没有直说,但都这样揣测他选择红英的动机——这个动机看上去是如此的前后呼应一答解千疑,他让槐杨街不可思议的选择也顺理成章起来,槐杨街的不怎么样的男孩子都不会选红英,那这个显而易见比槐杨街上的男孩子好许多倍的男孩子竟然要娶红英,除了因为红英是临城人——临城比红英好上一百倍的女孩子多了去了——一定有另外的合理的动机。槐杨街上的人虽然上不得大台面,可是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糊弄过去的。

半年之后,两个人结婚了。红英从槐杨街发嫁的时候,许多人来看,小伙子黑鬓角打了摩丝向上竖着,看上去英气逼人,红英穿着粉色婚纱,像往常那样低着头,羞窘地笑着,大家发现上了妆的红英竟然很受看、那只单眼皮画上了浓重的眼影,双眼皮则用粉饼掩饰了一番,不仔细看竟看不出什么不同,她头顶上装饰了许多假发,簪上红玫瑰和一只镀银的金冠,厚嘴唇打上了鲜艳的口红,她起劲地嘟着嘴,不让黄牙齿露出来——怎么看也是一个喜庆的新娘子了。如果不是新郎在那里显眼地对照着,大家几乎要感觉不到红英的不好看了。许多人看了新娘之后去看新郎,这是个有定力的小伙子,丝毫也看不出脸上有什么槐杨街人猜测的勉强或者将就的神色,他揽着红英的胳膊,抿嘴朝镜头微笑着,锃亮的额头和明亮的眼神交相呼应,里面却是沉稳与冷静之色——是个帅气的男人。

在这之前红英是个可怜的女孩子,大家不给她说媒不是不爱搭理她,是实在不好给她凑合。她这样长相的女孩子你给人家男方一提媒吧,人家相一回,说不定接着就撂下脸,背过身去就要骂娘。红英婚事拖着,槐杨街的女人们大多有些自责的,不太敢迎着红英一单一双的眼睛去看她,有些心虚在里面。谁愿意长得丑呢?唉。没有人愿意红英这样一个老实女孩在家里做老姑娘,可是这会子红英找了这么一个男人,却是让槐杨街的人猝不及防。

结了婚的红英照样住在槐杨街,因为两人还没买上房子。两人吃罢了饭,并肩走出家门,红英脸上娇羞的红潮还没褪去,身上可体的红套装耀得人睁不开眼。槐杨街上的人再一次发现,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因为红英的变化简直天翻地覆。王志坤不在家的时候,她搬条小凳子出来,和街坊聊天,她说:志坤说了最近股票要跌。刘荣去看她身上穿的鹅黄色雪纺裙,原来她是很少穿裙子的,一条黑旧牛仔裤上面套宽大的灰蓝色T恤,又总是低着头,常年看上去灰扑扑的,她低头带些羞惭地一笑:我不要穿这么贴身的裙子,志坤非要我穿,他说大城市里的女人都兴这么穿的。大家这才注意到,红英的身材还是玲珑浮凸的,原来遮在宽大灰旧衣服里的身体一下子大放光芒。一开始红英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曲线毕露地走在街坊面前,她不由自主地伛偻着身子,非常抱歉的样子。后来她的身子就直起来了,毕竟有志坤这么帅气的男人站在她身边,志坤说她穿着好看,当然就很好看了。她穿着高跟鞋,上身是紧身的低胸衣,下身是短裙子,槐杨街的男人想看又不太好意思,只要红英出现,男人的眼神都变得贼溜溜的。她的脸大家已经习惯了,她又烫了一个蓬松的短发,把整张脸遮起了一半,但是她的身体却像她的婚姻一样给人无限惊喜。大家闲聊的时候,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好大的奶,被鱼头店的陈大嫂听见了,她摘下套袖,站在那里,大声叱喝:“王大,你是当叔的人了,小心我告诉小冯,看她不扒了你的皮!”王大无比委屈,又不好分辩什么,只得连连告饶。从背影看上去,红英给人感觉更是无比魅惑,有一次她一个人走夜路,后面有人吹口哨,她没有理,那个小流氓竟然一直跟着她,她吓得要命,可是还是在那个小流氓到身后的时候,乍着胆子回头大喊一声:“你要找死啊!”她绘声绘色地学给槐杨街的人听,最后总结说:“我声音那么大,把他给吓跑了。”当时正是在刘蓉的店里,许多人在那里打扑克,刘蓉低头微微一笑。在她走后,男人们诡秘相视一笑,心有灵犀地说:不吓死就捡了一条小命了。

红英穿了一件黑点点短裙,下面是黑色丝袜,一条金链子坠到春光浮凸处,凯子呆呆地看着她,有人掩嘴笑,等她走后,大家取笑凯子,你是不是看上红英了,原来怎么不早说?人家可是名花有主了。凯子脸一红,凯子像一匹马那样从鼻子里喷了一口气,吐口唾沫,咕哝一句:打扮得像做那个的……槐杨街上的人总归是观念陈旧,在穿衣打扮上更是保守持重。这些年,有许多小伙子小姑娘打扮得让老年人炸眼珠子,黄头发,蓝眼影的,一个个不像是个“过日子的架”。大家也一天天适应了,电视上有人穿的,槐杨街就有人敢穿,经常来找凯子的一个臭小子胳膊上纹着青龙,鼻子上穿了鼻环,槐杨街也见怪不怪了。红英似乎不是这么一回事,用红英娘的话说“只要志坤不回家,红英就干脆吃点咸菜了事的,如果不是她时常割点肉,红英就不见荤腥”。槐杨街就是这样,你在肚子里搁不住的事,就只能在槐杨街上搁着,大家看到红英省吃俭用,却狠了命地往身上打扮,总有些不是滋味。有些人甚至暗骂王志坤那个山里出来的兔崽子,一定是他诱导红英这么做的,因为红英开口志坤说闭口志坤说。红英无比挺拔地走在槐杨街上,努力地挺胸抬头,在志坤这个发现者的推动下,和男人们贼溜溜的眼光提示下,她对自己的闪光点更是了然于胸,她努力让自己身材的优点放大地显示出来,那是志坤反复赞美过的,而让脸虚化一些再虚化一些,所以她烫了一个让脸庞若隐若现的发型。她对身材相貌的要求也一日日水涨船高,她穿着志坤给她买的塑身衣,整个人勒得直挺胸抬头,她说志坤说她的腿穿丝袜好看,几乎一年四季穿丝袜,有一次冻得哆哆嗦嗦地在槐杨街上买韭菜饼,看的人都觉得无比揪心,更让人义愤填膺的是红英有一次甜蜜地说起志坤的正派来:他们两人在街上遇到了他的领导,志坤远远抛开她和那人握手,“志坤就是那么害羞的一个人。”志坤的脾气,志坤的缺点,没有一样是不好的,可是槐杨街上的人却听出不对来了。这王八羔子分明是嫌弃红英嘛。这更证实了人们对他们婚姻的揣测,压根不是像红英说的是那样幸福的缘分,她等了那么多年,就是等他出现——都是老天安排好了的,这不过是又一桩功利的婚姻,它能长久到哪里去呢?王志坤这个王八羔子不过是借助槐杨街找了一个栖身处,借助红英找到了向上爬的梯子,这两年他脸色红润,气宇轩昂,但是槐杨街的人都不待搭理他。他搞不懂为什么,他原来以为槐杨街人都是些城里人,比他山里老家的人素质要高许多,后来他和红英说,等我们有了孩子,一定要让他到大城市里去,不能弄得一身小市民气。当然这也是红英在夸他的远大志向的时候不经意说露了的,槐杨街上的人几乎连啐他一脸的心也有了。

没有人直说出来,但是大家知道两个人长久不了,更有力的证据是两个人结婚五年了竟然不要孩子,如果王志坤升腾发达了,能有红英的好事吗?如果不是红英那么执迷不悟,那些热心人都会逮着红英给她出点子让她留个心眼,别待人太实诚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他们没有离婚的迹象。又过了几年,他们竟然还过得好好的。

责任编辑:刘玉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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