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突发事件:县委书记们的课业
2009-03-07汪言安
汪言安
2008年年末,近2000名县委书记在五所国家级干部培训学校完成了轮训。此次轮训,引起了媒体和众多关心人士的关注。在当下群体事件频发、基层矛盾加剧的背景下,迅速提高县委书记们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无疑有着重要意义。
第一时间到现场
方雄三个月前被任命为西南某省的县委书记,在此之前,他一直在省直机关工作。十几天前,这位县委书记结束了在中央党校的学习,学习的内容之一就是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回来不久,他就将所学用于实践,成功化解了一场可能引发流血冲突的群体性事件。
事件起因是一场意外。该县某镇乡民周某承包了邻乡农民吴某家的建房工程。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泥水工朱某不小心从3米多高的横梁上摔下来,当场死亡。
周某和吴某在各自该承担多大责任上产生分歧,乡里的法律调解员介入也未有结果,这使得死者朱某家属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意见和赔偿。朱某的哥哥认为这是政府调解不力,于是带着朱某妻女,喊上本族的20多个人,包了一辆车,直接拉到县政府大楼前,堵住了县政府大门,高声呼喊要求见县领导讨要说法。
当时,县政府相关部门按惯例派了两名科员了解情况。在询问了事情的原委之后,两位科员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上访者直接去找周某所在乡政府。
朱某家属认为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就强烈要求县领导出面解决。两位科员认为这是无理取闹,于是不再理睬他们。
被拒绝的人群开始愤怒,在朱某哥哥的带领下,他们把当时在县政府大楼一层办公的所有工作人员驱赶出去,锁上了办公室的门,并扬言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他们就要砸政府的门。在拉扯过程中,有人趁乱动手打了推搡他的政府女工作人员一个耳光,几个政府职员就迅速围过来抓住了打人者,场面陷入混乱。
方雄当时正在下面的一个乡里调研,接到电话后,他当即停止调研往县城赶,直觉告诉他,尽管事情并不复杂,但处理不好会闹大。方雄上车就拿起电话打给县长、公安局长和法院院长,要求他们必须尽快赶到现场。
同行的一位民政局副局长觉得方雄过于敏感了,认为这种事情交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去处理就可以了,不一定非得书记亲自出面。
方雄赶到现场后,立即与人群对话,诚恳地对朱某的家属予以抚慰,并现场承诺会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合理答复。
方雄和县长等领导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人群就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觉得书记能来,就一定能把问题解决好。现在得到方雄的承诺,人群很快散去,县政府大院里一度紧张的气氛也迅速恢复平静。
事后县里召开常委会总结,常委们一致认为,主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是化解这次事件的关键。方雄也认可这个说法,他承认这个经验正是10天前从中央党校集中学习的课堂上获得的。
“瓮安事件”成教案
从2008年11月10日开始,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5所干部培训学校,对全国近2000名县党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500名县委书记是第一批培训班的学员,方雄也是其中之一。学习时间为7天,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县党委书记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的能力。
方雄还清楚地记得,11月15日上午,在中央党校的大教室里,上课老师是一位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授课的内容是关于“县城社会稳定和突发事件问题”。
上课之前,老师特别提醒说,近几年来,各地尤其是在基层,各类突发事件明显增多,严重干扰了社会稳定和谐的局面。中央已经把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素质和危机处理能力放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长期处在基层领导岗位的县委书记们必须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对于突发性事件,老师强调,县委书记必须形成强烈的危机意识,预防在先,还要能在事件发生后准确预测事态发展趋势。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县委县政府班子必须有多套应急处置方案,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干群冲突事件等等。地方官员尤其是县委书记必须树立对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视,这样有利于辨别一些群体性事件的本质。同时,应对突发性事件,县委书记也必须迅速果断地作出决定,从而保证局面不失控。
如在“6·28瓮安事件”中,混乱局面未能较早地得到控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更没有人去现场和群众对话,甚至当政府大楼被点燃后,相关领导还在办公室里闭门开会研究,层层请示等待,等等。
“7·19云南孟连事件”原本是胶农和橡胶公司的积怨,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逐步转化为对基层政府和干部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事情发生后,当地主管官员没有认真分析真正的原因,而是简单地将其定性为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方雄说,其实每个县委书记的办公室里都会有几本中外关于突发事件处理的书,每位县委书记在任上都会遇到并亲自处理过突发性事件,但从来没有过如此之多的县委书记们聚在一起共同讨论这个话题,而且还是拿着活生生的例子当教案。方雄坦承,这种形式也让县委书记们体验了一次“被智慧火花灼伤”的快感,半天的课听下来,一点也不觉得累。
县委书记的无奈
在党校学习期间,一位来自山西的县委书记曾私下和方雄交流:如果当时他们就是孟连或者瓮安的县委书记,是否也会因为处理不当而被撤职。方雄如实回答说不知道。
这位山西的县委书记感慨自己现在如惊弓之鸟一般,整天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生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群体上访等重大事件、事故发生。
方雄和这位书记的烦恼如出一辙。2007年1月,方雄所在的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从严追究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根据规定,凡管辖范围内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当地党委、政府和领导机关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应引咎辞职,对主要负责人及时给予组织处理。
方雄当时还没有调任县委书记,但从他的一些县委书记朋友的言行中,已经感受到此规定的巨大震慑力。以群体性上访事件为例,这是令所有县委书记都头痛的事情,一旦处理不好,对他们而言就是一票否决。
中央党校的一位县委书记同学就曾告诉方雄,奥运会期间,该县下辖的一个镇里,有10户认为自己的土地被非法侵占的群众谋划好要进京“上访”。为了阻止这次“上访”,该书记指示县里雇了5人24小时在该县唯一的火车站检票口盯着,仅雇人这一笔费用就有好几千元。这笔费用本是财政预算之外的开销,但是每年都要纳入县财政核算。
有县委书记为了展现对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视,甚至表示宁可少修一段路,也要把群体性上访事件控制好,“因为在现实的状态下,没有什么更好的方式了。”一位县委书记说。
摘自《经济观察报》200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