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日本步欧盟REACH法规的后尘

2009-03-06边红彪

WTO经济导刊 2009年2期
关键词:化学物质化学品法规

边红彪

继欧盟出台REACH法规后,日本步其后尘,在化学品管理方面不断出台苛刻的法律法规。该日本版的REACH法规将对中国数千企业的出口带来不利影响,我国政府和企业唯一要做的就是主动应对。

战后初期的日本,始终通过对剧毒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的管理或对排放气体和排放污水等的控制,防止因直接接触化学物质对人体造成伤害。但这一管理理念在日本发生化学品中毒事件后崩溃了。1968年,日本福冈发生“邮症事件”,即食用油中混入化学物质多氯联苯(PCB)而致人中毒,原因是那些非传统限制对象、具有稳定且难分解的化学物质长期滞留人体中会逐渐损害人体健康。因此,这一事件不但引发了日本国民对政府管理化学品的信任危机,而且以往的化学物质管理理念也遭到了强烈质疑。

日本化学物质管理法规的不断强化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多氯联苯(PCB)等新的化学物质不断出现,日本感到以往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化学工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1973年,原日本厚生省和通产省(现为厚生劳动省和经济产业省)联合制定了管理化学物质审查和制造的法律《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简称《化审法》)以及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毒物以及剧物取缔法等相关法律。该法是世界上首部对新的化学物质制定事前审查制度的法律。在提交审查的新的化学物质中,该法将那些难以在自然条件下分解、高浓缩型、长期毒性的化学物质制定为特定化学物质。(现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并限制其生产与进口(事实上禁止生产和进口)。

1986年,为了适应不断出现的新的化学物质,日本有关部门将该法律中的传统“特定化学物质”、修订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以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会导致地下水污染为契机,又将那些不具有高浓缩型,但具有难分解性和长期毒性的化学物质制定为”第二种特定化学物质。并对其采取了限制管理措施。除此以外,还将那些不具有高浓缩性,但担心可能具有难分解性和长期毒性的化学物质定为指定化学物质(现为“第二种监视化学物质”),规定必须对其采取措施加以管理。

此前日本实施《化审法》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防止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疏于化学物质对自然环境中的普通动植物的影响,这是该部法律在结构方面存在的缺陷。鉴于此,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针对日本的化学物质管理政策献言献策,建议日本引进“保护生态”的化学品管理理念。

据日本有关方面介绍,(2008年3月1日)指定的第一种监视化学物质具有难分解性、高浓缩性,共35种。第二种监视化学物质不具有难分解性和高浓缩性,但可能会对人体形成长期毒性的化学物质。譬如三氯甲烷、二氧化碳等,共计909种。第三种监视化学物质具有难分解性、对普通动植物具有毒性的化学物质。该类化学物质从2006年7月14日之后开始进行公告,共计115种。

关于上述限制对象化学物质,根据需要对其有害性进行调查,如果明确其具有有害性,那么即指定其为下述情况。

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具有难分解性、高浓缩性、可能对人具有长期毒性或者对食物链上方捕食动物具有毒性的化学物质。譬如多氯连笨(PCB)、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DDT)等,共计16种。禁止生产、进口、使用(部分用途除外)。

第二种特定化学物质:不具有难分解性和高浓缩性、但是可能对人具有长期毒性,或者其环境残留对自然环境中动植物具有毒性以及可能造成损害的化学物质。譬如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共计23种。对于该类化学物质,相关企业有义务报告计划生产或进口数量,以及实际数量等情况,对其总量进行限制。

因此,2003年,日本对有关《化审法》进行了修改,引进了评估化学物质对动植物所造成影响的制度(即第三种监视化学物质的指定和采取的措施)和关注化学物质可能向自然环境中排放的制度(即中间物质的申请与确认),并一直沿用至今。

日本版RCACH法规以保护环境和健康为幌子把风险转移给了企业

除厚生劳动省和经济产业省具有化学品的管理职能外,环境省也可以共同参与对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厚生劳动省在其医药食品局审查管理课设有化学物质安全对策室,经济产业省在其制造产业局化学物质管理课设有化学物质安全室,环境省在其综合环境政策局环境保健部企划课设有化学物质审查室。这三个部门的职能既有区别,又有交叉,成为日本政府部门管理化学品的三驾马车。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新制度将在对现有的《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修改的基础上引入。日前,日本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厚生劳动省已草拟了相关方案,并将在今年提交国会审议。预计日本版REACH将于2010年全面实施。届时,日本政府将以法律形式要求从事化学品业务的相关企业就化学品产量、进口量以及用途等每年向政府报告一次,目的是对可能造成环境和健康危害的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日本版REACH对两万多种化学品规定报告义务。政府通过对企业报告资料的汇总分析来把握化学物质总量,并监督其是否对环境和国民健康造成损害。同时,政府还将公布危险性较高的“优先评价物质”,并把有害化学品由354种增加到462种,对危险化学品将实行从供货商到生产的全过程管理。

日本版REACH法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将防范化工产品的风险责任转移到企业身上,政府不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因此,生产、经营、使用化学品的企业需要了解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了解是否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同时还要有实验数据的支持。数据的获得按照REACH法规相应地完成注册、评估和授权程序等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的生产和出口成本提高,从而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影响。这是REACH法规与其他标准性认证的根本不同。

据日本媒体披露,日本版REACH化学物质安全性评价的主体可能是国家,目前检测费用的分担办法尚不明确。如果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企业承担的成本会减少,对企业来说相对有利。日本的REACH版实施后,不仅对危险化学品将实行从供货商到生产的全过程管理,而且比较侧重于评价化学品对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这是日本新的REACH版的政策取向与原有的《化审法》重点保护生产的政策取向之主要区别。

我国政府和企业应主动出击,积极应对

中国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而日本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07年中日贸易额为2360亿美元,中日贸易额呈上升趋势。但此次日本版REACH法规的实施,会对我国输日化工产品产生不小影响。估计此法规的实施将涉及日本包括化学品生产、汽车、电器等数千家企业,这些企业在中日贸易中占有很大比例。为了减少该法规对中国企业的杀伤力,政府和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首先,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在应对日本版REACH时应起到主导作用。从长远来看,建立危险化学品的注册报告制度是大势所趋,因此,除引导企业警惕各国化学品壁垒升级和警惕REACH法规的辐射效应外,为防止输日化学品出现非理性下降,有关部门更应提醒并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日本版REACH法规。比如: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成立应对小组,跟踪日本版REACH法规的审议、法规的主要内容、安全性评价主体、费用分担、生产以及废弃的全过程的规定等。对日本版REACH可能覆盖的输日化工、汽车、电器、纺织、玩具等产品进行调查,在适当时候组织专家对其法规进行评议,提出反映我国企业利益的评议意见,影响其法律内容。对跟踪和研究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另外,根据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经验,快速建立化学品的信息和评估的风险防范体系和应急预案,开展技术资料的搜集、建立数据库等相关工作。

其次,就行业和企业来说,应把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及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全面改善,在产业链和产业内寻求广泛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完善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机制,减少该法规可能对出口产品造成的冲击,争取把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作者单位: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猜你喜欢

化学物质化学品法规
第1讲 身边的化学物质
第1讲 身边的化学物质
第1讲 身边的化学物质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践与探索
千奇百怪的法规
千奇百怪的法规
千奇百怪的法规
身边的化学物质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事故为何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