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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算不算一个人?

2009-03-03

中学生百科·悦青春 2009年2期
关键词:自由派有权共和党

永 安

2004年4月的一天,近75万的妇女出现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她们中既有普通人,也有不少好莱坞明星。游行是因为她们认为,堕胎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游行组织者说:“如果政府不让妇女进行安全、合法和干净的堕胎——知道一名想要堕胎的妇女会做什么吗?她可能只有一条路——他们是在鼓励妇女去自杀。这就是我游行的原因。”

有意思的是,100多名反堕胎者也组织了针锋相对的游行。他们都穿着黑衣服,其中一些妇女曾堕过胎并表示为此感到后悔。来自美国菲尼克斯市的一名36岁妇女说,她年轻时曾两度堕胎。她说:“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上帝可以对此作出决定。”也就是说,作为怀胎母亲,无权擅自剥夺“上帝创造的”胎儿来到世间的权利。还有一些反堕胎者将堕胎看做是对胎儿的杀害,称这次游行为“死亡游行”。他们举着标语牌和人工流产的胎儿照片,准备到游行队伍前去抗议。

堕胎在作为基督教世界的西方,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伦理、政治话题,正反两方的争论非常激烈。西方世界的伦理观点很多是从基督教那儿来的,对于很多基督徒来说,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是错的,关键在于上帝是赞成还是反对。上帝赞成的就是对的,上帝反对的就是错的。上帝强烈反对堕胎,《圣经》里有这样的说法,让一个在母腹中的胎儿死亡的人,和杀人犯没有什么两样。因此,在敬奉上帝、根据《圣经》来思考的基督徒眼中,堕胎就是对神造人的大不敬,从而也是对神的亵渎,这是他们所不能同意甚至不能容忍的。

基于此,20世纪50年代以前,在很多基督教国家,堕胎都是犯罪行为,不仅妇女要被惩罚,为她流掉胎儿的人也要被惩罚,因为他们都参与了“谋杀”。

每逢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和共和党都必然要在堕胎问题上纠缠一番。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出场,大众都特别关心他在堕胎问题上到底是什么立场,是支持还是反对。那么,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堕胎问题上,各自的立场和观点是什么?

在美国,民主党党员和其支持者多数是自由派。他们在判断某种政治问题时,较少受宗教教规所影响,而是坚持“权利优先于善”这样一种原则。自由派往往倾向于认为,无论是哪一种神圣的教义,哪一种得到人们支持的伦理观点,都不能挡最基本的政治道德、政治信念的路。这种最基本的道德、最基本的政治信念就是对一个人的权利的尊重。在他们看来,妇女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她们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是否终止怀孕。因此,堕胎是合法的,法律不应对此作出限制,更不能对堕了胎的妇女进行惩罚。

共和党对此怒目相向。他们基本上都是比较崇奉基督教教义的基督徒,在道德和政治上是保守派。他们对堕胎这样的行为非常看不惯,认为这不仅是亵渎了神,而且严重败坏道德,而如果一种政治、法律安排引起了道德的败坏,那这种政治、法律安排就是不好的。面对自由派对权利的强调,他们在否认妇女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身体上找不到话说,但是却指出,上帝造人不是让他在还未出生时就被杀死,胎儿也是一个拥有生命的人,堕胎就是对一个人的生存权的剥夺。他们对自由派最有力的质问是: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的妇女,难道也有权决定是否剥夺一个还处在胎儿阶段的人的生命吗?

因此,争论的难点就是:胎儿到底算不算一个拥有生命的人?按自由派的假设,胎儿似乎还不算,否则,他们承认了妇女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就必须给这种权利设一个限制,就是妇女不能剥夺胎儿的生存权,尽管胎儿是在妇女的身体之内。而按保守派的假设,胎儿当然是人了,是人,他就有权利被生下来,堕胎就是谋杀。

然而,胎儿到底算不算是一个人,这一点并不是清楚的。有的人认为,精子和卵子结合孕育生命后,哪怕胎儿还没有成形,这个生命即已算是一个人。有人认为,要在胎儿成形后才算是一个人。而有人认为,要在胎儿产出后,脱离了母亲的身体,他才算是一个人。正是这种对何时算是个人的标准的界定的不同,让争论从来没有一个定论。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如果胎儿让母亲的生命陷入了危险,那么堕胎就是不能受到任何指责的。196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个叫麦考维的女招待怀孕了。她收入微薄,且居无定所,不想也无力抚养孩子。但当时得克萨斯州的法律明确禁止堕胎,因此没有一个医生愿意帮她做手术。没有办法,她就请律师,并谎称是被人强奸,以博取同情。美国的女权主义者很快注意到了她,这些女权主义者正在为妇女的堕胎权而斗争,想找到一个案子告到美国最高法院,争取宪法承认堕胎权,宣判各个州禁止堕胎的法律违宪。于是她们与麦考维一拍即合。有律师帮麦考维把官司找到了最高法院。

经过一番漫长的辩论,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认为,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所谓的“人”,除了指出生后的人以外,还指尚在母体的胎儿,因此,胎儿并不享有与出生后的人一样的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在此意义上,法院首先只能保护正在承受肉体和精神折磨的、那些不愿生育的怀孕妇女,而不是法律地位不清的胎儿。故而,是否堕胎应交给妇女自由决定,各州法律不能对之进行限制。

这就是“罗诉韦德案”。尽管在妇女是否有权选择堕胎上这个判决好像已经说了算,但争论从来没有结束,到现在,反而是越来越激烈。布什和克里竞选总统时,双方就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长时间的较量。2008年的总统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又干上了。

这个问题也许还会继续争论下去。

编辑/姚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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