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要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培训
2009-03-02王建华
农村百事通 2009年3期
教育部前不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与农业、劳动、财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为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帮助,推动这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充分发挥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在返乡农民工集中的地区,根据需要确定一批中职学校组织返乡农民工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可以集中在县(市、区)职业学校学习,也可以依托有条件的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通中学等场所组织教学。
通知指出,对于中职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的,教育部规定,招收具有初中学历的,学制原则上为3年(含顶岗实习1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学制为1年(含顶岗实习半年)。凡经中职学校正式注册录取的返乡农民工,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并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要和返乡农民工的学习特点,开设专业和课程,突出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实行学分制和学分积存制度,允许学员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员取得规定学分的,毕业时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各地还可以参照上述要求,因地制宜地面向青年农民、乡镇企业职工、退役士兵、进城农民工、下岗轮岗职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北京 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