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郊区私营经济发展之路
2009-03-02陈国权
陈国权
私营经济发展是上海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郊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也是上海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托。
一、郊区私营经济发展历程
1992年7月28日,在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上海郊区第一个私营经济小区——“富民经济小区”,在原青浦县蒸淀乡诞生。此后,郊区非公经济进入了较快发展的时期。
1996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私营经济开发区规范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赋予市农委对郊区设立私营经济小区审批权,并要求市农委严格把关,与市工商局等部门一起加强规范化管理。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在以后的几年内,市农委与市工商局等部门一起,制定了郊区设立私营经济小区的相关标准,提出了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了郊区私营经济小区良好起步和较快发展,从而大大促进郊区私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至2000年底,全郊区经市农委批准设立私营经济小区100家。到2001年底,注册在郊区私营经济小区的企业已达15万户,注册资本1570多亿元,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00多亿元,营业和销售收入2662亿元,上交税收86亿元。
2000年8月,上海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市农委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即(沪府办(2000)48号)文件,明确要求市农委将原郊区设立经济小区审批权下放区县人民政府。同时明确要求市农委要继续加强对郊区经济小区宏观指导和管理。为此,市农委在2000年9月下发了《关于健全区县经济小区审批制度加强经济小区规范管理的通知》,并与市工商局等部门一起,继续对郊区经济小区发展和管理给予必要服务指导和管理。至2004年底,郊区有私营经济小区近300多个(部分经济小区为园中园),注册企业30多万户,注册资本逾5000亿元,当年创造增加值800多亿元,创造税收250多亿元,为当地劳动力创造就业岗位逾30万个。
2007年,上海全市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实现生产总值2100.8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5%;私营企业户数49.9万户,占上海企业总数的七成;上缴税收超过750亿元,占上海税收总额的20%。2007年,非公经济对全市经济的贡献率达到21.8%,是上海整体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而上海私营企业发展的主战场在郊区。
上海郊区私营经济较快发展的根本原因,得益于从中央到地方各领导的重视。1992年上海郊区第一个私营经济小区诞生时,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吴邦国同志旗帜鲜明地表示支持,原上海农村党委、市农委也坚决地给予了积极支持和具体指导。2002年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到2012年私营经济(包括外资)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以上的目标。这些都为上海非公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与条件。
二、郊区私营经济的历史作用
(一)私营经济是上海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本世纪初,在青浦、松江、奉贤、嘉定等区,私营经济税收贡献率占地方可支配税收40%左右,这些区私营企业也是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通道。时至现今,在奉贤、金山、青浦、嘉定、南汇等区县,原有私营企业、原有郊区乡镇集体企业转制而来的私营企业,及近年新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合计产出的增加值、税收等,已占本区域产出总量的40%或接近50%。
(二)私营经济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通道。目前,上海全市非公企业从业人员达到476.3万人,占上海从业人员比重的44.8%。在郊区许多区县,个体私营企业吸纳当地市民就业普遍逾50%。在青浦、奉贤、金山、嘉定等区,各类私营企业吸纳本区农民非农就业率逾60%。
(三)私营经济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动力。在改革开放后前10多年,农村乡镇企业是镇村一级,是推进农业农机化,农村排灌路桥建设、河道等综合环境整治、农用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资来源。目前在上海,农村镇域村域范围内的私营企业,为当地农村镇村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农民就业,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等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四)私营企业是郊区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私营服务业企业已是目前郊区现代服务业主体。2004年到2007年,在上海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及信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现代服务业的私营企业户数增长了58%,从业人数增长了40%。相对而言,近年在郊区私营服务经济增长速度更快。未来郊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必须充分依托郊区私营服务业企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
(五)私营经济是最具活力市场组成部分之一。私有制是商品生产产生的前提条件。私营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天然本性。近三十年我国私营经济较快发展,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动力。在过去三十年,私营经济发展是我国集体和国有经济,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重要动力和榜样。
三、目前上海郊区私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当前郊区私营经济发展缺少应有载体。目前上海全市各类经济开发区只能保留80多个,其中包括郊区9个市级工业区、12个市现代农业园区、中心区四个早期经济开发区和浦东新区的几个经济开发区等在内。前些年郊区大批花巨资建立起来的、作为当地私营经济发展重要载体的私营经济小区,或撤并转型或调整改造,大批私营经济小区因此失去了应有的合法性。也使大批落户这些私营经济小区企业原地发展产业,扩大生产,失去政府相关部门对用地、融资、项目审批办证等应有支持。而进入市区级开发区又地价和投资强度要求高,许多私营企业难以承受。这使郊区私营企经济发展既面临载体减少,又面临社会发展支持不足双重困难。这对郊区私营业经济发展,特别是对镇域村域私营经济发展是个极大的冲击。
(二)快速发展与规范管理的矛盾。近年有关部门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私营企业验资、工商登记和税务管理等出台一系列办法意见,相关规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有关政策规定,凡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建筑、医药、广告、劳务、货运代理及制造加工类企业全部实地注册,不得注册在商务楼内,实际上就是不准这部分企业异地注册登记,这对郊区经济小区原有发展模式既是一个促进和提升,同时也对部分经济小区继续开放、搞活、加快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限制。对私营企业税务征收也变得更繁琐僵化,这虽较有利于规范化管理,但由于相对周边地区灵活度不够,又不利于进一步开放搞活,客观上影响了本市郊区私营经济应有的发展。
(三)用地融资等相关配套政策落地难。2005年初,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与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共36条。2006年5月根据《国家36条》,上海制定了38条《实施细则》,国家用“36条”、上海市“38条”在用地、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对鼓励支持本市私营经济发展都提出具体措施和政策要求,但到实际操作部门真正落地非常困难。这些年,相对于外资、国有企业,在用地、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整体上私营企业客观上没有受到真正的同等待遇。用地难、融资难、人才引进难,影响许多私营企业做大做强,留不住部分实业型企业,这是目前影响郊区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综合服务跟不上。目前本市行业协会尚未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为行业说话、为企业提供培训、业务指导没有作为和实效。许多中介组织是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承担前置审批职能,市场化发育不足。由于镇域经济小区不足等原因,许多镇域村域范围内私营企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严重不足,地方就近金融、商务、信息物流配送、登记办证和相关生活服务等“一条龙服务”跟不上,制约着当地私营经济应有的发展。
(五)私营企业自身素质和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本市郊区私营经济自身素质和管理存在如下突出问题:(1)经济小区注册企业中实业型比例不高。在目前郊区大部分区县注册的几十万个私营企业中,实业型企业普遍不足20%。企业整体稳定性较差,在近年每年工商年检中淘汰率较高。(2)部分私营企业内部管理跟不上。部分地区招商引资把关不够严,个别地方仍存在虚假验资等情况。一些小区招商载体设置过多,招商人员素质不高,鱼龙混杂,影响正常招商秩序。部分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科技品牌意识、尊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等还需进一步加强。(3)私营企业使用当地劳动力普遍不足,各地总体上普遍不足25%,值得关注。这在客观上确有个劳动力使用成本问题,但根子在相关政策措施没及时跟上。
四、促进上海郊区私营经济更快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正做到六个“放”
一是在发展私营经济的认识上要“放胆”。要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安排就业,实现社会安定;有利于增加人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允许加快发展。二是在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上要“放宽”。要扩大私营经济的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电信、文化、教育、体育等现代服务产业及能源电力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三是在发展私营经济的比例和范围上要“放开”。要允许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控股竞争性领域的部分重要国有企业和重要集体企业。四是在发展私营经济的规模上要“放手”。要鼓励私营企业集团的发展壮大,培育“小巨人”。五是在发展私营经济的机制上要“放活”。既要允许家族制企业的存在,又要积极引导(不强迫)它们向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六是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在政治上要“放心”。不要以“资产多少”论先进,关键要看资产怎么“来”和怎么“用”,要允许政治上先进、符合党员条件的私营企业主加入党组织。通过“六个放”,把郊区私营经济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要搭建更有利于私营企业发展载体和平台
(1)对不同区县采取不同的分类指导政策,稳定推进郊区工业集中,充分盘活和利用原200多个“实体型”私营经济小区,以及在前些年调整中闲置的基础设施和厂房发展。(2)积极扩大“都市产业园”布局试点范围与布局总量,这是加快郊区私营经济发展重要通道和平台,相应的用地、融资、人才引进等政策要配套跟上。(3)在符合当地规划情况下,允许一些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在办妥相关用地手续的前提下,新建一批私营企业标准厂房。(4)建设一批私营企业总部楼宇或孵化楼宇,加快科技类私营经济发展。
(三)对私企注册登记开业入口关要采取更加灵活措施。(1)多借鉴周边地区经验,借鉴孵化器建设经验,为鼓励富余人员创业,可探索国家集体借资帮助开业可能性。(2)充分尊重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机制,把私营企业经营“入口关”审批权充分下放区县,在三个有利于前提下,许多具体工作市区只作原则规定,不作硬性“规范”规定,允许基层借鉴国内外经验,积极探索创新。(3)对私营经济发展出现这样那样问题,一是须作具体分析,二是不要大惊小怪。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和征税办法。(1)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对非公企业能包税的就包税,同时对私营经济相关征税办法和税率要相对稳定。(2)对本市各地返税机制全市要基本统一,但各地商务成本不同,又不要强求一律,可以规定一个柔性升降幅度等,这方面也应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机制。(3)改进收交税手段,尽量采取信息化等现代手段,减少税务人员对企业税负的人为影响。要加强基层税务人员纪律教育,完善对基层税务人员监督和考核机制。(4)借鉴兄弟省市经验,不要强求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绝对一致。重在全市税源培植,重在把税源留在上海,而不是通过表面上规范管理,留不住应有资源和税源。(5)采取特殊政策,如采取三免二减半等措施,花大力气吸引市外私营大企业和大企业总部,特别是上游产业私营大企业大集团来沪。对私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应采取差额征收营业税等鼓励政策。
(五)用地金融等要有专项鼓励支持政策。(1)私营经济目前仍为相对弱势经济体,所以对私营经济每年发展用地,各级政府应计划单列。(2)政府采购采用产品,应不分所有制属性,企业准入采取无记名办法。(3)扩大和完善小企业政府小额担包贷款机制,当前要重在降低门槛和简化手续。公共财政安排的企业技改创新等专项补贴资金等,由于企业能级不同,创新能力不同,对私营企业也要安排专门盘子。(4)鼓励和推进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鼓励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成长性好、科技型的中小企业借助国内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对拟上市的中小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经评估增值转增股本的,以及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转增为股本的,可缓征个人所得税,在发生股权转让时一并缴纳。(5)市区两级政府对私营企业人才引进和解决户籍等,每年要有明确的专项总量指标,分配名额使用和审批要民主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作者单位:上海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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