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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保障

2009-03-02田胜松

当代贵州 2009年1期
关键词:政法文明城市案件

田胜松

中央和省委历来强调,政法工作要“维护人民权益”,要“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是贵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促发展,稳定促发展。政法工作必须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行动中,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民生做好“四个强化”

首先,强化治安处罚与刑事打击。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公、检、法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生态自然环境、人居生活环境治安与刑事保护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惩危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违法犯罪,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其次,强化执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以化解矛盾、化解纷争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功能,用好用足各种法律手段,妥善调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各种纠纷案件,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再次,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防并举,对典型案件实行就地公处公捕公审公判,震慑犯罪、稳定民心,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第四,强化监督制约。加大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密切关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动态,疏通信息渠道,认真审查办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纠,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保证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营造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首先,要建立健全严格防范、管理、监控、检查、审讯、教育、帮扶、惩处“八严机制”,把严打方针贯穿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监管、改造各个环节,通过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项治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惩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犯罪。其次,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户主”包家庭、亲属,村(居)主任包村(居),“业主”包所经营门面、场所、员工等责任制,通过建设自治小区、自治院落等形式,强化自治管理和群防群治,实现联户联防、联片联保、十户联防、联防联调、联打联治。再次,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平安小区等“平安”工程建设;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切实推进社区、村(居)警务战略,充分发挥基层维稳、综治、禁毒组织以及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工作组织作用,大力加强社区、村(居)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第四,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快速破案追逃、协作联络等机制,明确破案追逃责任,推行个案侦破责任制,实行破案追逃积分奖励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类案件快立、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第五,通过电视、网络、标语、专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健全社会治安播报制度、治安分析会议制度、治安重点区域整治通报和奖惩激励制度;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严打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六进”为重点,结合公处公捕公判活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营造良好氛围。第六,推行群众评警制,建立健全综合测评和考核机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纳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予以警示,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第七,建立健全工作创新激励机制,把“居有所安”民生行动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狠抓落实,鼓励全民创新,增强工作活力,通过创新出水平。

营造安全的社会政治环境

采取“一七”举措,切实加强维稳信访工作。“一”就是建立建强一支维稳信访工作队伍。整合维稳、信访工作资源,从离任领导干部中挑选有经验的老同志组建历史遗留和突出复杂问题调处工作组,做到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把问题逐一落实,并完善市、乡、村、组“四级维稳信访工作网络”。“七”就是健全预防非正常上访“七大机制”。即:(一)排查研判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可能发生的非正常上访,特别是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二)调处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机制和信访代理制度,对涉及问题进行及时调处,依法做好解释、疏导、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结果反馈、答复。(三)应急稳控机制。强化节假日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责任制和维稳信访“零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信息收集报送,动员有效力量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四)陪访劝返机制。认真做好非正常上访人员疏导劝返和善后工作,确保“劝得回、稳得住、不倒流”,必要时可安排专人陪同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五)教育惩处机制。组建教育稳控工作组,对非正常越级上访人员、缠访缠诉人员、组织策划人员、群体性事件骨干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对触犯法律的,由政法机关及时依法予以从严惩处。(六)责任查究机制。发生重复非正常上访或集体越级上访的,对该责任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七)工作保障机制。责任单位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维稳信访保证金存入专户,专门用于处理非正常上访。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是深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水平。坚持责任、认识、措施、奖惩、宣传、打击“六到位”,完善责任追究、监督制约、帮教管控、挂牌警告和逾期摘帽、激励机制“五机制”,全面落实清、打、断、端、戒、帮、教、防、检、创“十个字”和包宣教、包线索、包打防、包管控、包强戒、包尿检、包帮扶“七包”责任制,强化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其次是以人为本,真情关爱,深化禁毒帮教工作。坚持戒毒所、公安机关、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组、学校、帮扶单位“五方联动”,对吸毒人员进行心理辅导、矫正;落实项目、贷款、贴息、收费、税收、水电地房、手续、服务“八项政策”,全力扶持戒断脱毒人员就业、创业发展。实行热情服务、上门服务、优质服务、全程服务“四项服务”,为戒断脱毒人员创业发展排忧解难。再次是深化禁毒村(居)民自治。实行“村自治”、“组联防”、“户落实”、“人自律”,开展多形式的禁毒、拒毒、防毒活动,形成人人都是禁毒卫士格局。

开创法治保障工作新局面

突出“六抓”的“准军事化”管理。首先,着力端正执法思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同时,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着力提高执法能力。抓法律知识、理论知识学习,抓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活动,列出干警具体学习内容,并抓好督促和考核。再次,着力提高执法效率。管理跟不上是队伍存在问题的一个主要根源。因此,要从存在的问题中研究完善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从人员、车辆、财务、案卷、枪支、案件流程等各环节上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为广大干警拒贿防腐、依法办案、照章办事提供健全完备的管理制度。第四,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本系统、本单位监督部门的职能,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真正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贯穿到执法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对政法各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实施有效监督,对涉法案件实行个案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上级主管机关的监督。对于批办、批转的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座谈,虚心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筑牢有效监督的铜墙铁壁,预防各种问题的发生。第五,着力增强执行力。加大对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司法权力牟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凡违反“五条禁令”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力治工作中的庸、懒、贪现象,以铁的纪律,着力增强政法各部门及全体政法干警的执行力。第六,着力提高执政能力。政法机关要始终抓好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各项从优待警政策,强化政法工作保障,竭尽全力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改善技术装备和办案条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作者系清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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