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师在自主学习中的作用
2009-03-02何毓宝
《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由此可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而应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与参与者,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学过程是师生平等交流、积极合作、互助互动的共同发展的过程。
学生主体性的重要,早已被社会各界所重视,也成了我们教育界的热门话题。黄济在《人的主体性与教育》一文中指出:“主体性是现代人的基本特点”,“主体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主体性是素质教育的核心”。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都注意到,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不断提高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和能力,使之成为能进行自我教育的社会主体。因此如何培养并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成了教育界关注的一个重要理论课题,各种关于发展主体性的教育模式也应运而生。当学生主体性学习的理念被列入语文课堂教学后,教师独统教坛的局面被打破了,一种自主、平等、合作、互动的学习氛围在语文课堂上逐渐形成,学生由被动学习者变成了主动学习者。在我们为这种学习方法、学习理念发生根本性转变而感到欢欣鼓舞之时,我们也不能不思考一个问题,即在把学生作为认知主体被充分重视的时候,语文教师应如何摆正自己在课堂教学中的位置?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究竟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笔者认为在学生主体学习中,语文教师应发挥以下作用。
一、“平等的首席”,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共同奏出优美和谐的旋律。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往往是处于居高临下的位置,教师按照预先的设计按部就班地组织课堂教学;学生只不过是知识的接受体,其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能动性受到压抑。因此,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以平等的身份,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课堂学习活动中来,成为学习的主人,这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起的作用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呢?
充分创设宽松和谐、平等互动、对话式的学习环境,引入激情、激趣、激智的“活水”,为学生注入学习的激情,使之主动地走进语文学习的“殿堂”。我在设计莎士比亚的戏剧《在法庭上》的赏析教学时,做了这样的“蓄势”:一部《威尼斯商人》在舞台上演绎了几百年,演员们演出了各自心中的“夏洛克”、“安东尼奥”、“鲍西娅”等。当然,“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今天,我们也来当一次演员,把你心中理解的“夏洛克”、“安东尼奥”、“鲍西娅”等角色充分地演绎出来。这样,让学生当“演员“,走进剧中人物,给他们一个表演的“平台”,学生的学习情趣被调动起来,主体意识被唤醒。课堂上我们能见到的是“蠢蠢欲动”的学生在为自己所表演的角色而精心准备。语文课堂教学的“蓄势”,可以说是“前奏”、“序曲”,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学生创设一个宽松、和谐、民主的学习环境,沟通教师、学生、教材之间的关系,沟通教材与学生生活之间的关系,让学生以“主角”的身份进入学习的“舞台”,充分展示自己,体现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和赏析。
当然,语文课堂教学中的“蓄势”方法是多样的:可以借助音乐,叩动学生的心灵之弦;可以通过诵读诗文,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可以提出问题,撞开学生的心扉;可以利用“道具”,引发学生的联想等等。只要能给学生创设一个平等和谐的学习“平台”,定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的主体意识。
二、作“学习的导游”,引导学生在语言文字里探幽发微,欣赏险峰的无限风光。
当课堂教学不再是教师包办代替、机械控制的时候,但也不能出现教学无序、无目标,随意放任自流的现象。在我们力图把“教本”变为“学本”,把“课堂”变为“学堂”的时候,难道就不需要教师按照语文的规律介绍知识,引入方法,组织学习了吗?以教师讲习为主的课堂,学生的主体意识是被压抑的,这种教学方法必须破除,但教师不引导,不组织,不传授知识,这样的课堂教学,就值得提倡吗?没有知识的铺垫,没有方法的引入,学生的学习能力就能获得发展吗?明代学者陈献章说:“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一番觉悟一番长进。”培根在谈论人生时也曾说过:“习惯是一种多么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一切天性和诺言都不如习惯有力。”笔者也认为没有教师的正确引导,包括知识、方法、习惯等,学生也就不可能充分地参与学习全过程,学生主体性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也只能是表面的,甚至是肤浅的。我在指导学生学习《最先与最后》一文时颇有体会。阅读起始,学生如坠云雾,茫然不知其意。此时,我做了以下几步引导:第一步,我问:“你能找出本文作者议论所借的题吗?”第二步,我再问:“你能找出本文作者从借题到发挥议论的过渡句吗?”第三步再问:“你能找出作者发挥议论的两个角度吗?”然后告诉学生“如果你能把这几个问题理清并把它们联系起来理解,那么你就能找到阅读本文的钥匙”。在我的指引下,学生很快地进入了学习的角色,深研文本,读出感受,生疑、质疑、答疑,一种探究性学习的氛围在课堂里形成,学生真正成了学习的主人。
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境、状态、方式、结果,根据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困惑和质疑,矫正自己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的学习方向,学习兴趣,学习需要,从而使整个教育过程向着有利于教学任务完成,教育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这样,学生的主体性并不会因为受导而被削弱,反而能得到加强。
三、“知心的热线”,在亲切交流中注入“主体素养”,共同感受教学的鲜活与新颖。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应是一种精神,一种能力的反映。一个人文化素养低,学习习惯差,思维阻滞,缺乏探究精神的学生,不可能真正张扬个性,焕发主体精神。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要使学生主体地位成为可能,教师还必须为学生提供能充分发展个性特点的“主体素养”。
(一)注重人文素养
在自主性学习过程中,学生因受生活、知识、文化等的局限,他们的思考、分析、判断往往会受到限制,所表现出来的实力、活力、张力往往不够充分,学习质量也因此受到影响。语文学习不是一种空泛的学习,它是根植于丰厚博大的中华文化基础之上的。可以说,一个人的文化积淀越丰厚,他的自主学习信心就越强,积极性也就越高,而这样学习形成所反映出来的效果也就越好。有一位优秀教师在执教《杨修之死》的一个教学环节中要求学生设想“假如杨修不在曹操手下任职而在刘备手下任职,命运将会怎样”。有的学生说,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因为刘备善用人才,如张飞、关羽等。有的说,继续为官,不被重用,因为刘备虽仁慈,不会杀他,但也不会任用一个恃才放旷,不把刘备放在眼里的人。也有的说,同样难免一死,因为像杨修这样狂妄轻率、锋芒太露的人,刘备也忍受不了他。杨修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悲惨命运。
从学生的发言中,我们听到了多元且充满个性、合理而又有独创的见解,为学生打好了张扬个性提升人文素养的基础。只有充满个性特征的学习活动,才会使学生的主体性在课堂教学中不会缺失。
(二)培养探究精神
在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中,如果说人文素养是基础,,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条件,那么探究精神便是关键。探究性学习在学习的形式上打破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实现了由接受性学习向主动性学习的转变。在学习过程中,它要求学生自己去体会和推敲,自己去深入地思考和分析,从而获得对课文的理解,并说出自己的体验,提出不同的看法见解。这种自读自悟的学习更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在探究中自己构建知识,不唯师,不唯书,也不人云亦云,在学习意义上这是一种真正的主体个性化的学习实践活动。这种学习实践活动使学生的个性心理获得发展,健全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以及创造性人格逐步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探究性学习就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发展了学生的主体能力。
(三)发扬合作精神
在我们把自主性学习理念提出来的同时,它就要求我们不仅是改变一种学习的方式,教会学生怎样学习,还包括了教会学生怎样做人。《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学会表达,学会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的学习要求,反映出了语文学习与现代生活的关系。自主性学习不是一种封闭式的学习,它应是开放的,有一个积极互动的学习空间,学习者不但要求独立思考,更要学会与他人切磋、交流,体验合作,学会合作,使个人的学习能力在合作中得到发展。
在新课标精神指导下的语文教育活动中,教师应首先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以人为本”,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灵活运用教学策略,做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引导他们在平等互助的对话式交流过程中学会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以达到相互沟通,相互补充,真正实现师生互动,达到共识、共享、共进。
何毓宝,教师,现居江西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