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状况研究
2009-02-27刘叶志
刘叶志
摘要:实证分析了福建省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福建省农村居民能源消费
主要存在着能源消费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及由此引起的环境约束和消费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此,根据福建省的农村能源资源特点和经济、环境、社会状况,遵循经济、环保、协调的原则,提出“提高现有消费能源的利用效率,开发优质、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即“节流开源”的方法解决福建省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福建省;农村居民;能源消费;能源建设
能源是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基本物质基础,其消费水平直接反映着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高低。在我国现有的能源消费市场和发展体系中,农村的能源发展和农民的能源消费问题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能源的瓶颈效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制约作用越来越突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结构矛盾和环境制约问题已经日益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必须加以重点解决,基于此部分学者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角度展开了相关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建议[1~3],但由于我国各地区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偏好等的差异性,相关对策建议并不适合福建地区,因此有必要加以具体探讨和深入。
1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特征分析
近年来,随着福建海西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福建农村经济及居民收入得到了较快的增长,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特别是生活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较快,但是由于农村地区能源供给的经济性因素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福建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表现出了商品能源消费比重较低、能源消费结构较易波动等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共性以及消费的地区差异性较大、能源供给存在较大约束等能源消费特性。
1.1 非商品能源占较大消费比重
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种类按照能源市场划分可分为商品能源和非商品能源两类。其中,商品能源主要为原煤、液化气等常规化石能源或由其转化而来的电力、煤气等二次能源,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较低;非商品能源则主要为薪柴、秸秆、沼气等生物质能源。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显示[4],福建农村居民在以家庭为单位的主要炊事能源种类选择上,63.06%的家庭选择电力、天然气等商品能源作为主要消费能源,36.94%的家庭选择了柴草、沼气等非商品能源作为主要消费能源。
1.2 能源消费结构较易波动
在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种类中,其在功效上存在着较强的替代性。以沼气利用为例,作为一种清洁的生活能源,其主要应用于炊事、照明等生活领域,因此,沼气与煤炭、薪柴、秸秆、天然气、电力等在用途上存在着相互替代性,其中,煤炭、薪柴、秸秆、天然气在炊事用途上与户用沼气存在着替代作用,电力与户用沼气则在照明用途上存在着替代性。这就使得农村居民在能源选择上具有了较大的交叉价格弹性,从而在能源价格或经济条件发生改变时能源的消费结构会相应发生较大的波动。
1.3 能源消费的地区差异明显
在福建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中,九地市农村居民在能源消费上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表明[4],在农村居民主要炊事能源消费品种之一的原煤使用上,九地市的原煤使用比例标准差为18.85%,其中莆田市使用比例高达55.60%,南平市仅占0.28%,前者是后者的197.37倍; 即使是作为主要的辅助生活能源的电力消费,厦门地区农村居民的选择比例为73.21%,宁德地区农村居民的选择比例为16.88%,前者仍达后者的4.34倍。
1.4 能源供给存在一定的约束
福建素有“东南山国”之称,山地丘陵占了全省土地面积的80%以上。受自然环境、地理条件以及经济因素等的影响,部分农村地区的能源供给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与文明生活最为关联的电力供应上,在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普查结果表明[5],全省具有电力供应的自然村比例为99.25%,这意味着截至2006年末,全省还有500余个自然村尚未实现基本的通电供应: 对于使用成本更为高昂的管道液化气、太阳能热利用等优质能源来说,其供给更是存在着经济上的制约。
2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影响因素
根据需求理论,一种商品的需求是消费者主观偏好和客观能力的统一。它受商品自身价格、相关商品价格、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价格预期、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和偏好等许多因素共同决定。但由于作为需求最主要影响因素的能源价格在我国并未完全实行市场化,能源价格存在扭曲现象,因此它并不能真实反映其对能源需求的导向作用,为此价格对能源需求的影响不作分析。
2.1 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农村居民能源消费按照用途可分为生产用能和生活用能,其中生产用能主要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有关,生活用能则与农村经济发展所引致的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关。以生产用能为例,1990年至2007年,按1990年基期价格折算的福建第一产业产值由522.28亿元上升至4596.99亿元,能源消费量则由87.04万t标准煤上升至285.59亿t标准煤[6,7],两者呈现高度的正相关关系。
2.2 能源获取的难易程度
在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能源消费还受能源获取的难易程度大小和供给的稳定与否的影响。如在年平均气温最高的漳州地区,太阳能的家庭使用率为0.006%,位列全省第一,沼气的推广率为1.68%,位居全省第二位,三明、南平的非商品能源柴草使用比例则高达70%[4],就与其资源获取的便利性直接相关。
3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指引下,福建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问题特别是能源短缺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但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结构性矛盾以及由此引起的能源消费效率低下和突出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福建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1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低
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种类按照能源是否可再生,可分为原煤、油制品等不可再生能源和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福建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天然气、柴草等不可再生能源以及主要由不可再生能源转化而来的电力占据着绝大部分比例,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仅占较小比例。2006年,福建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仅占0.87%,不可再生能源则达99.13%[4]。
3.2 清洁的优质能源消费量少
在福建的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能源消费还是以薪柴、秸秆、原煤等非清洁的传统能源为主,电力、天然气、煤气等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较低。根据普查结果,2006年,福建农村居民在主要炊事能源的选择上56.28%的居民首选柴草、原煤等非清洁能源[4],在消费的共442.86万t标准煤的生活能源中,原煤、薪柴、秸秆的消费量为324.66万t标准煤[6],占73.31%,电力、液化气、沼气等清洁的优质能源消费量较少。
3.3 能源消费的利用效率低
由于居民收入与能源消费存在着正向变化关系,因此,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居民的耗能类生活消费品如家用电器会随之增加,在能源利用效率相同的情况下,能源的消费量相应也会提高。2006年,福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达4835元,仅为同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53元的35.16%[7],但在此期间,福建农村居民年平均消费生活能源达183.31kg标准煤,而同时期福建城镇居民年平均能源消费量仅为202.18kg标准煤,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是城镇居民的90.67%[6]。可以看出,农村居民的生活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利用效率,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在利用柴草等生物质能时热利用效率较低等原因所造成。
3.4 能源消费城乡、省际差距明显
在能源消费上,福建城镇居民已经基本实现了商品化消费,电力、液化气等优质能源的使用比例较高,2006年,福建农村居民年人均商品生活能源为98.03kg标准煤,是同时期城镇居民202.18kg标准煤的48.49%,亦仅是同时期的全国农村居民的年人均商品生活能源131kg标准煤的74.83%,消费的差距较大[6]。
3.5 能源引致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由于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和过度的能源消费数量,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已经引起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如秸秆的燃烧不仅会造成秸秆养分的流失,同时也会排放大量的有害气体影响农村居民的健康;薪柴的燃烧不仅是农村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还会因森林资源的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和空气自净能力的下降等环境问题; 原煤、薪柴、秸秆燃烧的温室气体高排放更是给气候带来无法估计的影响,以能源消费造成的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排放为例,在不考虑电力消费引致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的情况下,2006年福建农村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造成的温室气体CO2排放一年就达1126.44万t(如表1)。
3.6 常规能源不足以长期支撑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需求
福建省是常规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缺油缺气少煤的省份,能源自给率较低。2006年福建一次能源生产量为2603.06万t标准煤,省外调入量为4194.84万t,对外的能源依赖度达到61.71%。随着福建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和环境容量的制约,在现有的能源供应结构选择下,电力、汽油等优质常规能源的消费量必将持续上升,以2006年为例,如以商品能源替代秸秆和薪柴等传统生物质能,单就农村居民生活能源一项就占福建能源生产量的16.55%[7],常规能源并不能做到成为传统生物质能源的替代能源。
4 福建农村能源建设状况
福建农村能源资源种类较多,蕴藏量较为丰富。其中,薪柴和秸秆是福建农村传统优势能源,年开发利用量居所有能源之首,风能和潮汐能是福建特色性优势能源,资源总量居全国首位,小水电是福建农村优质能源,资源储量居华东之首,沼气、地热能等也是全国此类能源的开发重点,太阳能可成为福建农村能源开发的有益补充。
4.1 生物质能发展迅速
生物质能作为农村传统的主要能源,主要来源于动植物资源。按照利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传统生物质能如薪柴、秸秆的直接使用和现代生物质能如采用先进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各种气体、液体和固体能源以及电力和热能,目前主要包括沼气、生物乙醇、生物柴油和生物垃圾发电,其中尤以沼气的发展速度最为迅速,2003~2007年五年间,福建累计发展16万户沼气用户,截至2007年底,福建农村户用沼气用户已达35.8万户[9]。
4.2 风能资源储量丰富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性新能源。福建地处台湾海峡西岸,风能资源极为丰富。据福建省气象局完成的福建省陆地(含岛屿)风能资源初步评价,福建全省沿海陆地风能资源总储量为4131万kw,占全国陆地风能总量的1/6,其中技术可开发风能资源储量773万kw,居全国之首;近海海域风能资源比沿海陆域更丰富,经电力勘测部门勘查,初步选出18个条件比较优越的近海风电场,装机规模可达447万kw。截至2007年底,福建已建成投产风电项目7个,累计安装风电机组176台,装机总量达到23,375万kw,累计发电3.04亿kw.h,待开发潜力巨大[10]。
4.3 潮汐能极具开发潜力
福建具有丰富的潮汐能资源,与水电能源相比,它有循环往复、年内年际变化不大、无丰枯水区别、出力和电能可能预报、无淹地移民等优点。福建全省沿海可利用的潮水面积约3000多平方公里,可开发的潮汐能蕴藏量在1000万kw以上,年可发电量约280亿kw.h,约占全国潮汐能的40%[7]。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海洋能完全有可能取代煤炭成为未来常规能源中的第一能源。
4.4 小水电开发技术日益成熟
小水电能源系指装机容量在2.5万kw以下的水力发电站和小水电为主的电网。据初步普查,福建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319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400亿kw.h。可开发水电站约6853座,装机容量达1349万kw,其中5万kw及以下农村水电资源点多面广,总装机约835万kw,约占可开发水电装机的62%。截至2007年底,福建已投产大中小型水电6430处,装机容量1036.3万kw,其中小水电有6407处,装机容量达612.4万kw,占已开发的61%。2008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已将福建列为全国小水电强省之一,并将三明、龙岩、宁德等列为全国小水电基地[11]。
4.5 太阳能可成现有能源的有益补充
太阳能的利用有两大方面:一是用太阳能热水器等装置把太阳能转化为热能的太阳能光热利用,二是基于半导体材料的光电效应、用太阳能光电器件把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我国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理论储量达每年17000亿t标准煤。福建省地处低纬,全省气候温暖,阳光充足,特别是中南部地区和沿海岛屿,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利用发展太阳能的条件比较好,有必要和可能大力发展。2006年,福建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器共利用28.3万m2,与资源条件相似的江苏332.0万m2、浙江280.7万m2的年利用面积相比差距较大[12]。
5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解决路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解决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对于改善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结构,保护农村资源和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是海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5.1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的解决思路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福建农村居民的能源消费主要存在着能源消费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及由此引起的环境约束和消费效率低下等几大问题。因此,问题的解决必须基于上述几个方面围绕着福建的农村能源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环境进行解决。为此,基于经济、环保、协调的原则,提出从“提高现有消费能源的利用效率,开发优质、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即“节流开源”的角度解决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
5.2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的解决措施
5.2.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在市场机制下,经济因素往往是影响变量变化的第一影响要素。对于农村能源市场而言,优质能源市场占有率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居民的家庭总收入较低,在优质能源相对于农村居民而言还是一个奢侈品的情况下,由于奢侈品的需求变化快于收入的变化,要提高农村居民优质能源的消费比率,必须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为此,可以通过改变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价格、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拓宽农村居民就业渠道等措施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政府还可以通过对农产品进行财政补贴、实行农产品保护价格的方式稳定农村居民的收入。只有农村居民的收入得到稳步提升,其对优质能源的消费意愿才有可能得到加强。
5.2.2 大力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
在福建农村居民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及其环境影响的原因中,除了不合理的消费结构外,利用技术水平的低下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可以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并对其加以大力推广。其中,生产用能方面,可以抓住现阶段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有利契机,在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农机节能技术的升级、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等方面加以推广;生活方面,可以从加快薪炭林建设、提高炊事用具的热利用效率、加强建筑节能等方面加以推进。
5.2.3 推广传统生物质能的现代利用技术
在农村地区,薪柴、秸秆等传统生物质能源由于在获取性和经济性方面的原因在农村能源消费市场中具有天然的优势,但由于过度的开发对生态造成的破坏和消费本身对环境的不利污染,必须在利用的数量上和方式上给予转变。如秸秆的现代利用,就可以通过将秸秆气化、液化、固化等方式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用能,从而可以部分替代煤炭、汽油等常规能源的使用并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5.2.4 大力发展农村沼气
沼气是有机物质在厌氧环境中,在一定的温度、湿度、酸碱度的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发酵作用产生的一种可燃气体,常采用以秸秆为主的一次性投料和以禽畜粪便为主的连续进料两种发酵方式。目前农村沼气类型主要有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场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和村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三种类型。沼气在能源用途上既可作为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取代液化气、煤炭、薪柴、秸秆等能源,又可作为农村居民的生活照明能源取代电力能源,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沼气项目评估小组专家测算,建一个8m3的户用沼气池,平均可解决一个3~5口之家70%的生活用能[13]。除了显著的能源替代效应外,通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沼气还能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通过“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可极大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养殖环境;通过取代煤炭和薪柴等能源,可有效的减少能源废气的产生。同时,通过沼气产生的沼渣和沼液的综合利用,还能较大提高沼气用户的收入,从而为清洁能源的推广打下基础。
5.2.5 积极开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
福建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对于技术已经成熟的小水电资源的开发比例相对较高,但在太阳能、风能等方面发展仍然较为缓慢,福建应利用好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此类清洁能源作为农村能源供给的有益补充,如通过发展太阳能热水器、小型风电来优化农村的用能结构,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农村地区如海岛地区,可以把发展利用风能、潮汐能等能源作为解决海岛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的主要途径。
5.2.6 适度发展能源作物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地丘陵占了全省土地面积80%以上,在此类土地上发展粮食作物产出效益并不明显,但福建可以利用地跨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的地理优势,种植木本油料植物等能源作物,通过从能源作物提炼能源来部分替代常规能源,在减少对常规能源消费的同时还可有效增加农民的收入。因而能源作物的开发与种植,不仅使得能源具有了可再生性和清洁性,同时也为福建农业经济的转型创造了契机。
5.3 福建农村居民能源消费问题解决的配套政策
5.3.1 加大对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的投入
根据普查结果,在福建的部分海岛和山区,农村居民还没有实现基本的通电,基本的生活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政府应在农网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使得电网能够全面覆盖到广大的农村地区。考虑到此类用户在电能输送上损耗较大,政府可以通过实行单位电能财政补贴的方式提升此类用户对电力的接受度。
5.3.2 对农村能源建设产生的外部效益实行政府补贴
在农村能源建设中,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相比常规能源和传统生物质能而言具有显著的污染减排效果。但此类效益由于其规模较小或是市场机制本身的制约,其在能源市场中并不能加以体现,对于农村居民或能源生产企业而言是以外部效益的形式存在,这就直接减少了农村居民的能源使用效益或是增加了农村居民的能源使用成本,由此影响了此类能源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实行财政补贴或政府购买的方式内在化此部分环境收益。
5.3.3 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
在农村地区,由于薪柴、秸秆等非商品能源仅需基本的人工成本,利用的显性成本接近于零,这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村居民而言具有极大的市场吸引力;同时,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受开发技术、市场容量等的限制开发成本则较高,为了推广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既可从生产端给予生产企业一定的投融资优惠如贴息贷款,也可从消费端给予农村居民一定的财政补贴如小型风能发电机的购买补助。
5.3.4 加大对技术创新力度的支持,提高能源利用的经济性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指标的优劣直接决定着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水平。发展农村能源,必须依靠科技的力量努力降低能源开发和利用的成本。要加大可再生能源生产、转换、利用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农村能源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如能源农业的发展,就可以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提高种植的经济效益。
5.3.5 加强对农村居民能源利用知识的传播
农村居民对清洁优质的能源的接受度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以外,能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知识的缺乏以及对消费的综合成本的模糊认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户用沼气的综合利用技术的缺乏使得农村居民对发展户用沼气的积极性不高;使用薪柴和秸秆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健康成本并不为农村居民所全面感知,因此。政府应通过广播、电视、知识下乡等信息传播方式对农村居民进行能源知识和技能的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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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Energy Consumption of Rural Residents in Fujian Province
LIU Ye-zhi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of Minjiang University,Fuzhou Fujian 350108,China)
Abstract: Empirical analysi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factors of energy consumption of rural residents in Fujian Province,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re were problems such as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s, environmental constraints and inefficient consumption and so on. For this reason,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energy resources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al, social status,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the econom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o-ordination, the method of 搘hich would enhance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development of high-quality, clean energy economy in rural areas?was adviced to solute the issue of Fujian rural residents energy consumption.
Key Words: Fujian Province; rural residents; energy consumption; energy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