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再度开放广播电台风波频显
2009-02-26陈化南
陈化南
新年伊始,台湾岛内的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于1月6日召开《第11次广播电台开放》说明会,在不进行移频和收回中广音乐网和宝岛网的前提下,将再开放37家中功率和10家小功率电台。
规划方案将全岛分为3个区,北区11台,中功率基隆1家、台北3家、桃园2家、新竹3家,小功率苗栗2家;中区6台,中功率台中1家、彰化2家、小功率南投2家、云林1家;南区11台,中功率嘉义5家、台南2家、高雄2家、屏东3家及小功率恒春1家;东区13台,中功率宜兰5家、花莲4家、台东2家,小功率花莲、台东各1家;岛外6台,中功率澎湖1家、金门2家、马祖1家;小功率金门、马祖各1家。
基于广电法第8条“电台应依频率分配,力求普遍均衡”的精神, NCC表示,发照方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皆以公开拍卖和招标方式进行,但因前10次广播频率开放采用“审议制”,为避免国有资源落入财团或特定业者手中,这次仍实行审议制。每位申请人只可提出一件。由于此次开放正值修正现行广播电视法之际,NCC将在修法完成及主管部门核定后6个月内完成本案相关事宜。NCC重申,这次频率开放的最主要因素,在于满足公众媒体的需求,
台湾开放广播电台,要从1993年的第1次说起,那年计有台北之音、人人、大众和台湾全民等13家电台获准成立。而从2001年的第10次开放至今,已核准118家新电台计174个频率。惟当时电台开放是由“新闻局”处理,而这次是由NCC处理,因此相当谨慎,虽为初步规划,但仍召开说明会以汇集各方意见。
然当天公听会现场,对于是否支持“政府”再次开放频道,现有业者和准业者意见呈现相左,气氛出现些许火药味。几乎是所有现有电台业者均反对开放,认为岛内电台多达数百家,若再加上地下电台数量更多,节目质量良莠不齐,加上监督不力,难以协助电台业者维持媒体优势,另外,目前业者都面临发射台地点难觅等问题,若主管部门无法解决,再开放更多频率,新问题将会接踵而来。虽然拟开放的47张广播执照,是闲置及回收的频率。
如凤鸣广播电台代表说,广播属于文化事业,政府对业者应设定高标准,把好责任关,不是摆地摊,任何人都可进来,根据目前经济情况及走向,若再开放已趋没落的产业,现有业者的经营只会雪上加霜,但也有代表认为,如果政策确定要开放,业者应团结起来,朝网络电台及数字广播发展,否则大家的日子只会更辛苦。希望利用填满空频,改善地下电台干扰合法电台。
南台湾之声代表认为,从广告收入看,广播电台供需失衡严重,许多电台为生存,从事购物或药品、健康食品销售,已不符当初开放电台打造优质广播环境等政策目标。猫狸电台代表则提出暂缓广播电台的开放,以健全质量,如果一定要开放,建议应增加文化考评,才能了解新入门者是否具有专业特长,是否具有广播理念。
与会代表均对政府从第6次开放时,每次都宣称是“最后一次”流露不满,认为目前岛内经济不景气,合法广播电台已经受到相当大的冲击,而这次政府再次食言,势必会让广播市场呈现“红海现象”,将导致更多业者经营难以维继。
在会上惟一发言的准业者新希望电台代表完全不认同现有电台业者的说法,表示频率属于全民所有,政府应在不干扰相邻频道原则下,全面开放,并只要监督业者是否违规,至于市场大小看如何经营,若经营不下去,只能说“自己没本事”,政府理应收回频道交给有能力的业者,以体现公平竞争。
根据岛内广播事业协会去年统计资料,台湾广播电台已经超过208家,若再开放频率,将难免出现量多而质次,因此台湾有关部门应该把心思放在如何帮助业者提升内在,允许外资注入,帮助产业扩大,以及发展数字传输技术以解决中波电台容易被干扰等方面上。
NCC在上下午两场公听会后,已汇总各方的意见,呈送“行政院”,至于频率拍卖或审议加拍卖,以及发照时间,将另行择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