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商业模式转变与中国市场价值
2009-02-24仓剑
仓剑
自从封闭的、专有技术的盈利模式诞生那天起,盗版问题就必然会始终伴随软件业的发展。更关键的是,软件与硬件产品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更新换代成本低、周期短,由此对用户需求的满足更及时和充分。而依赖强制保护力来卖授权和软件拷贝的盈利模式本质上类似于硬件产品模式,它没有充分利用软件自身的优秀特性,所以建立符合软件产业和用户需求的新盈利模式是软件产业发展的终身之计。
产品销售型公司类似于印刷厂,通过复制一份份标准化的软件拷贝获得盈利。服务型公司则类似保险公司,可以从用户那里获得源源不断的服务收入。因此,服务收费的模式开始逐渐渗透到软件产业。以Google为代表的依托互联网将软件视作服务工具的一批新型软件服务商已经崛起。Google进行的在线文档服务实行个人用户免费、商业用户每年50美元/用户的收费。从2006年推出到2007年,其付费用户规模已经突破800万,占到了Google超过2%的收入,成为微软的有力竞争者。
微软在看到Google们的迅速崛起后,也开始了新模式的跟进。2000年6月22日,微软正式对外宣布“.Net”战略,开始把软件作为服务看待。2007年微软进一步推出“S+S”(Software+ Service)战略,将SaaS、SOA、Web 2.0、云计算等相结合,把C/S软件体系与网络社区、单客户端与云端结合起来,将软件与时时更新的互联网服务相结合,使IT技术在选择性、适应性及功能性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用户提供在多种设备上的无缝体验。2008年4月22日,微软首席架构师雷•奥兹(Ray Ozzie)发表了关于微软服务战略的备忘录,首次清晰阐明了微软的全面服务战略:拥抱两个世界——一个是网络(Web)的世界,一个是设备(Devices)的世界。
应该说无论是“.Net”,还是“S+S”,都是相当令人激动的先进理念和宏大计划。微软在软件产业中发现新趋势,跟进并创造出超越性的理念及产品的能力又一次得到生动体现。只是从当前财务成果来看,微软的互联网战略或者说新模式的尝试还没有显现特殊的价值和利润贡献。微软2009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在线服务业务部门营收为7.70亿美元,增长了14.8%,但运营亏损进一步扩大,达到4.80亿美元。
在这样的转折时期,对于跨国软件企业来说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将中国等新兴市场推到公司未来战略实现的浪尖,成为模式创新和盈利创新的实验基地。这是因为:在中国,首先推动传统盈利模式的困难较大,付出的成本很高。如果能正确利用非但不会成为软件销售的障碍,反而能从中创造新模式。
其次,软件厂商没有太多传统模式盈利的包袱,即传统模式下软件产品在中国的收入还比较低。新模式在中国市场上的推进对软件产品厂商的冲击较小。
再次,中国的互联网用户、网络广告等多方面基础都是任何软件企业实现向全面互联网时代进军的根本支撑。
总之,对于软件厂商而言,新盈利模式建构的推进必须坚决。而“更好的选择”就是可以有按照服务收费甚至免费的选择将现有用户更平滑地向新模式转移。这种过程的创新就是越过让用户成为正版授权的阶段,而直接为具有粘性的大量客户群体提供免费服务,实践网络广告的商业模式。而实现这种“坚决推进”的根据地应该首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