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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情感的文化守望

2009-02-24张德明

文艺评论 2009年6期
关键词:农民工农民农村

张德明

众所周知,反映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小说创作在建国后十七年(1949—1966)曾经有长足发展,与革命战争小说最令人注目而同享盛誉。《三里湾》、《山乡巨变》、《创业史》标志着当时所达到的思想和艺术水准,即使今天看来它们依然放射着迷人的艺术光辉。并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同任何事物在发展历程上都可能经历曲折一样,反映农村题材的长篇小说创作在“文革”中暗淡萧条而几近荒芜,却亦有一部《金光大道》闪闪发亮。新时期以来,农村题材小说创作从复苏中崛起并陆续推出一批佳作,《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芙蓉镇》、《古船》、《苍生》等以它们的各自的特色产生广泛的注意并在读者中引起深刻思考。这些作家在坚持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上同他们的前辈作家并无不同,但在题材的开拓、艺术构思的深邃上却显示了一定的创造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推进了当代长篇小说创作的发展。这是一个基本事实,或者说是主要方面,《满月儿》、《李顺大造屋》、《乡场上》、《陈奂生上城》、《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内当家》、《爬满青藤的木屋》等一批优秀获奖作品的涌现,无疑极能说明问题。另一方面人们也必须思考,新时期以来众多反映农村生活的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中,能够经受历史洗礼、读者选择而留存下来的究竟又有多少?农村题材长篇小说的思想和艺术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对于农村题材创作中存在的问题,见仁见智,没有一致的看法,但此类作品正在失去读者,这是又一个基本情况。究其深层原因,恐怕是缺少“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恩格斯语)。很多作品中描述的个人的悲欢际遇。带有极大的偶然性、任意性,并不能折射时代的影子;人物性格缺乏社会历史的内涵,变成了某种人性的符号:或者满篇人生哲理、抽象思辨,故事细节变成论证某种先验的人生图式的材料。走上新的标签式死胡同;很多作家不是从生活中、从变革现实的实践中把握现实和历史,而是从某种理念出发借现实材料演绎观念,本来充满活力的乡村生态在作品中凝滞了。不可否认,文学在表现自我、再现生活的选择上总由作家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审美志趣所决定,再现生活绝不意味着排斥作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再现生活的责任感时时要求作家必须对尊重生活、面对个人情感真实等问题做出解答。

本节所触及的问题是:面对新的时代大环境。在遵循生活真实的前提下,范小青的乡村经验是怎样促成她执著的农民工题材创作的?乡村经验又究竟能推助她走多远?

对于长期生活在苏州小巷中的范小青而言,怀旧特色、地域色彩、人文内涵曾经是她小说的经典性标志。长篇小说《裤档巷风流记》,中篇小说《顾氏传人》、《文火煨肥羊》,短篇小说《瑞云》、《鹰扬巷》等,都带有深厚而独特的苏州情韵。但最近几年,范小青的创作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她说:“我的小说写农民工的至少占了我所写小说的一半,有《在街上行走》、《回家的路》、《像鸟一样飞来飞去》、《法兰克曼吻合器》……还有长篇小说《城市之光》等。”近期的《父亲还在渔隐街》、《我就是我想象中的那个人》更是广受好评。这种创作变化,源于范小青生活感受的巨大变化。“张老先生李家姆妈不再坐在天井里乘风凉,顾家的老小姐们也早已作古,鹰扬巷拆除了,变成了大街,街名叫世纪大道,一针一线缝衣裳的小裁缝瑞云,已成为一位叱咤风云的服装界女企业家。那种我所钟情的静悠悠慢吞吞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古韵正逐渐失却,城市的面貌正在天天发生着变化。范小青在城市中会不时地与农民工兄弟迎面撞上,“每天出门,满眼见到的,都是他们。我们要吃干净的水,他们送来,我们有了垃圾,他们帮我们拉走,我们要住新房,他们造,我们要走宽阔的路,他们修……自从我开始注意他们,渐渐的,渐渐的,我的目光再也不能从他们身上走开”。于是,便有了这些以农民工为主角的小说,她深有感触地说:“我自己不好评价自己这部分小说写得怎样,这要交给读者和评论家,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一个字‘变”。

随着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被日益破坏,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回归原始、自然的愿望似乎成为文明世界焦灼的渴求,于是那种返乡情绪、怀旧情绪,试图寻觅精神避难所,换言之,就是寻觅“精神故乡”的情绪,在现代人的心理世界普遍萌生。“田园牧歌”、“小桥流水”式的乡村田园生活对于喧嚣嘈杂的城市生活而言,更有返璞归真的诱惑力。人的精神活动和审美需求是无止境的,倘若永远静止在一种形态的生活中,即便物质享受再丰富,也不能摆脱精神的匮乏和审美的疲惫。当西方后工业时代将人“物化”以后,“城市人”试图逃离精神的压力而寻求乡村为“避难所”时,我们完全可以肯定,他们绝不可能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下长期驻足。这种回归意识只不过是一时的兴致而已,尽管他们在高度物质文明中产生了精神逆反心理,厌恶城市文明的狰狞,但倘若又使他们长期去受物质匮乏,缺少文化氛围的煎熬,恐怕他们同样会陷入另一种逃离之中。因此,就中国当下的文化特征来看,那种西方后工业时代所产生的现代城市人的精神焦虑虽然被一些作家进行了毫无节制的夸张性模仿,但毕竟还没有发展到一种真正逃离城市的奢侈情绪。与此相映照的是,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为了生存而挣扎在各自的一方土地上,他们唯一的奢望就是梦想逃离家园、逃离故土,故乡在他们眼里不是城市人居高临下挥洒矫情的扭捏与富有浪漫情调和色彩的抒情诗,生存的困境使他们对故乡深怀不满。产生了对故乡的反叛情绪与一种仇恨的审视。我以为产生这种逃离故乡的情绪正是建立在对物质的极度匮乏和精神贫困的认识之上的,在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极大落差对比中,作为一个摆脱物质和精神双重贫困的人的生存本能来说,农民的逃离乡村意识成为一种幸福和荣誉的象征,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城乡交流的日益频繁,当农民意识到这种差别的极端不合理性后,理性就再也不能使他们安贫乐道了。追求物质和精神文化的渴求成为农民的第一需要时,改变境遇的愿望使大批的农民倒流城市,这恰恰是对描写那种奢侈的城市人逃离城市的一个绝妙的讽刺。或许,乡下人会对城里人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换一个位置。相信,仅仅这句话就足以将那些鼓吹现代城市人反叛城市的新潮人士呛得哑口无言,你敢吗?!《老井》中的孙旺泉是一种理念的象征物,当他承接过祖祖辈辈打井的基业时,似乎小说的主题升华了:那种恪守土地的民族韧性是支配着农民世代繁衍在这块土地上的精神支柱。与这一封闭文化有着反叛情绪的是那个一身“狐仙气”的巧英,她带着向往城市文明的炽热之情,义无反顾地告别了哺育她的也是她所仇恨的乡村以及她的恋人。也就是说,她试图割断自己和乡村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血缘关系,奔向新的生活,创造一个崭新的心理世界。这虽然与传统文化观念极不协调,就连作家郑义本人在描写中也产生了无尽的惶惑,但这种反叛和逃离的意义却是标志着新一代农民从物质到精神

向现代文明迈进的强烈愿望,标志着乡村文化进步的方向。

我们知道,20世纪80年代以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内人口出现了大规模的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现象,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流动人口的规模越来越大,家庭式流动的比例日益增高。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俗称“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又不同于普通的市民,特殊的社会和家庭背景,使他们在心理上经历着其他同龄人不曾经历过的压力和挣扎。他们能不能融入城市生活。融入状况的好坏都会对他们的社会适应、个性发展乃至社会稳定与和谐产生重大影响。应该说,城市生活为农民工提供了生存和发展契机,他们为现代城市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在改变着城市面貌的同时。他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直到今天,全局性城市化运动才刚刚起步,尽管有近两亿农民在城市打工,但对于他们中不少人而论,打工已不单纯是为了讨生活。而是为了实现都市梦想。但这一切似乎都难以改变他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身份认同。

范小青的长篇小说《城市之光》应该说是在较高层面和全触觉的视点上对上述问题做出考察,现实价值是非常明显的。

《城市之光》再现了田家岭青年农民田二伏进城打工的一段经历。田二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没有惊人的才华,更无深刻背景,老实本分,除了干活,最大的爱好就是听广播。与地道的农民不同的是,他是回乡的青年学生,念过中学,在农村算是懂得比较多的“乡村知识分子”。他的父亲田大爷不大喜欢儿子老是拿着一只收音机的样子,他觉得那样有点像浪荡子,田大爷说,我们田家的人从来都是勤勤恳恳的劳动的。由于受过中等教育,加上回乡后一直痴迷广播节目,田二伏对各种政策和信息保持了热情极高的关注,家庭的世代影响,种种因素使他不仅具有传统农民的善良、纯朴,而且对生活始终保持新鲜感,对社会心无介蒂,对外界存在一种朦胧的向往。田二伏这个与人为善与世无争的青年。他从学校接受的教育以及从传媒受到的熏陶尽管在生活中也给了他一些具体的帮助,但从为人处世和谋生的根本上说却于事无补,不仅生计无着,尊严扫地。而且常常碰壁,伤痕累累,闹出不少笑话。他获取的见识和知识,使他成为一个无人理解的孤独者,也常常把他推向人生的尴尬处境。他懂点医道,懂点厨艺,懂点体育,也粗略知道一点法律知识,但这些东西从古道热肠的他嘴里说出来往往成为被人讥笑的由头而遭人冷遇。在未来丈人家(经人介绍认识的女朋友马小翠家)喝酒,基层关系非常微妙的几个村干部议论摔瘫了的村支书马文林的病情,他给他们献治疗瘫痪之策,说什么“推拿可以治疗瘫痪的”、“也可以针疗,针疗效果也很好的”,并傻乎乎地积极提供医生的电话号码,人家理都懒得理他:看见小学上体育课时老师指导学生跳山羊,他们没有山羊,就用学生做山羊,跳不过的学生和那个做山羊的学生就一起倒在地上,跳山羊的学生摔红了膝盖。看到这样的情景,作品是这样写田二伏的:“要是有护膝就好了,他说,体育用品商店里卖的那种,套在两个膝盖上,起保护作用,运动员都用的。体育老师看了看他,翻了一个白眼。或者去买真的鞍马来跳。就不容易跌倒,田二伏这话是对着田远富说的,但是体育老师仍然翻了他一个白眼”,他不合时宜说的这些话被别人视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幼稚;有人说照相馆不经他的同意,就把他女儿的照片挂出来了,弄得人家都说他的女儿是什么什么,他给人家出主意找消协,并说是听广播知道的,那人反而抢白他说广播里的东西没有用,他自己上过当;在派出所多嘴被老太太讥刺;说一个人是不可以领离婚证的而被当事人嘲笑:

他们又朝他看看,有一个人说,这个人是谁?不认得的。外地人。农民工。犯了事被搭进来的。自己犯了事,还管别人闲事。我不是的,田二伏说,我不是的。但是没有人理他,他们只是随便地说了说。

小偷在商场偷东西被商场抓住后,田二伏在旁边自作聪明地议论怎样消磁而引起经理和营业员的怀疑;在歌舞厅作保安,客人与小姐调情惹得小姐高声尖叫,他当骑士欲救被客人“欺负”的小姐,对那些动手动脚的男人进行教育。结果却遭到众人的奚落。说他是刚从乡下出来的老土,一个“拎不清”的笨瓜;他痴心呵护处处关心的田七,也几乎不给他好脸……这些秉正仗义所遭遇的完全相反的结局令人啼笑皆非,也感叹不已。

田二伏时常在理智与痴情之间游移。认识马小翠,还没来得及交往,对方却跟他的同学跑了,他甚至还没他爹生气。也丝毫不为难小翠和自己同学的母亲(两位母亲上门去给他道歉)。后来再次见到马小翠,马小翠说她与东家彼此相爱,要结婚。目前正为东家离婚要给其妻一笔钱发愁,他不仅不生气,还觉得应该帮帮她,帮她走进美满婚姻的殿堂。他爱上田七,并没有像别人那样直露或索性动粗,而是显得十分羞涩、含蓄,始终保持在精神爱恋的层面甚至还颇有些谦谦君子,他要帮田七租房以改善其生活,得知人家有丈夫而且是一个逃犯,他也照样痴心不改。田七在他的精神世界里,其实是充当着教母的角色。在他眼里,她就是圣主。正为了这两个女人,他付出了人生最惨痛的代价。

堂叔田远富把田二伏带进城,在自己歌舞厅当保安,却因为田远富犯事进了号子,歌舞厅被查封,田二伏的饭碗因此丢了。此时,乡党小勇和桂生找到他,带他到建筑工地打工。因城府太浅,遭遇自行车盗贼暗算被人误解,深夜暗中潜伏抓小偷以昭雪自己,结果白天没有精神上班,被工头炒了鱿鱼。他只好跑到劳务市场找活干,未果,还差点被骗,在此巧遇大排档老板王才的斗鸡眼儿子,到王才的小饭馆做厨师下手,后来因为厨师离开,有点厨艺的他成了厨师,其间上了诈骗犯周本大的当(田七的老公)。构成“八味斋包子”侵权过失。饭店小工陆妹对他芳心暗许。而他却对洗头妹田七情有独钟。为讨回自己被王才偷去应急的工钱(田二伏没有钱无法按计划返乡过年,也无法帮助他想帮的女人),被逼无奈,愤而带走(不是绑架)斗鸡眼,本想开玩笑吓一吓王才,王才与老婆商量报警,警察搜查中并没有发现他,当警察刚走后,斗鸡眼由于尿床张嘴大叫起来,田二伏却以为他要喊警察,“田二伏情急之下,急忙去捂住他的嘴。小孩也急了,他说不出话来,就有点手舞足蹈,他的手胡乱地挥着。一会指向床上,一会儿指指别的什么地方。田二伏说。我不管你怎么样,反正不能让你说话,反正不能让你把他们叫回来的。小孩挣扎着想要说出话来,想要叫出声来,但是田二伏死死地捂住了他的嘴,掐住了他的喉咙,还压住了他的手脚。”不意间杀死了斗鸡眼,阴差阳错,弄假成真,成为绑架杀人案犯。

田二伏对自己的生活漠不关心,大多跟着时运走,不会抱怨什么,也不会有主动的行动,小说写他最后不得不采取主动姿态要回应得的打工酬金,偏巧又出事了,而且糟糕得无法收拾。他一生就没什么抗争,似乎,他稍微有所抗争,就会做出牺牲,并且抗争的动作越

大,事态就越严重越恶劣,稀里糊涂的就成了杀人犯。他关心别人奉献自己被耻笑嘲弄,而一旦关心自己却走上末路。小说最后,他的心口像是被电击中,又麻又痛,一股滚烫的东西一下子奔涌到喉咙口,他听到自己带着哭腔的声音在说;“你不要吓我啊。你不要吓我啊”。他已经能够预知自己人生的终结。一个心地良善乐于助人很多情形下连他自己都认为聪明的农村青年,为什么一跨进城市就老是出错,错得一塌糊涂,无可挽回,不可饶恕。我们可以说,田二伏的人生错失乃至悲剧结局是由于他的疏忽造成的:如果他把工钱放得妥实一些,王才就不会找到;如果王才偷走工钱他不带走斗鸡眼,或者退一步讲,他不去主动帮助素昧平生对其冷淡情薄的田七和负心于他的马小翠……也许,田二伏的人生之路将会是另一番模样。但事实上并不现实,生活似乎就是一道魔障,早已为田二伏设置好了一个个陷阱,诱惑毫无戒备幼稚烂漫的田二伏,步步走向可怕的深渊。惯常听法制节目而且积累了一些法律知识的田二伏,最终却因一时慌乱无措把法律撇于一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是一个意味深长颇具讽刺含蕴的悖论,但透过这个悖论,我们完全可以领悟范小青的文本深意——社会主义与良知的消解,才是事件背后的真凶,田二伏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在喧嚷浮乱的世俗环境里,一个对生活的了解仅停留在书本上的心存幻想的农村青年,初出茅庐。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充满诡羿氛围的都市中,打工者本来就是不起眼的角色群体,来自农村的打工者。显然身处最底层,属于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乃至在一些人眼中早已划入另册,早些年或前一两代(中国实际并没有严格意义的“城市人”,一般不会超过三代人就会是来自乡间的农民)步入城市生活的人,他们热爱自己的城市新身份,同时又在强化一种新的出身论,在认同你的能力之前,就剥夺了你的机会。他们甚至以“你怎么这么农民啊”之类的字眼来嘲讽农民工,“农民”在他们眼里俨然成了落伍的代名词、同义语。面对自己祖宗一致的同根乡民,常常下手奇重,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露出鄙夷,可笑至极,荒唐透顶!所以,田二伏们在城市一有事端,往往叫天不应,呼地不灵,可哀可叹!

范小青作为曾经的“知青”,是地域性乡村的见证人,当她回城并进入城市文化圈之后,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乡村文化的真实状态,也只有当她重返“精神故乡”时,才能在两种文明的反差和落差中找到其描写的视点。她经受了城市文化氛围的浸润后,从“精神的乡土”中发掘到各自不同的主题内涵。她二度往返于农村和城市之时,新的时代大潮汹涌而来,一方面,对于传统的“精神乡土”的热切眷恋之情迫使她对于乡土文化抱以同情和悲悯,强烈的人文主义精神勾起她曾有的艰辛的生活经历记忆。使其不忍心对于传统的乡土文化进行哲学的剧烈反思与批判;另一方面,新的文化思潮又不得不促使她以一种新的眼光来重新审视这豆古不变的乡村精神板块。如果说乡情是一种人对故乡家园的综合认识,它包括情感体验、价值观念、生存意识和道德伦理的尺度,那么,我们就能发现这些观念性的东西是和物质性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又互为影响的,换言之,乡土观念本身就具有物质的实在性和生存的利害关系。当乡村生存贫困而野蛮,当乡村人麻木不仁狭隘愚昧保守自私,当乡村的生存状态与现代城市差距越来越大时,农民对故土的逃离当然就势所必然。这种事实可以被当代很多小说中的贫民形象所证明。比如方方《风景》中的老七死也不愿回到“河南棚子”中去,且对故土家园充满厌嫌,正是因为他感到出外闯荡世界的生活才像个人样。乔瑜《少将》中的农家子弟为什么要离开故乡而害怕回乡,因为相比之下当兵再当将军的生活与梦想无疑更令人向往。发了财的“焦大轮子”当时非要逃离故土,则是穷怕了而外面的世界相比之下发财的机会多多了。范小青曾经在苏南农村生活过几年时间(包括全家下放和当“知青”)。她把抛撒其青春之地看作是永远不可忘怀和解脱的精神故乡——自己的第二故乡,这个故乡的意义当然不仅仅是地理学意义上的风土人情画面所在,更为重要的是,她试图在“第二故乡”中寻找精神的家园,即:那种对于广大农民的同情和怜悯,那种对于城市矫情的反拨,那种试图弘扬同时又是破坏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矛盾心理状态,那种在无家可归的失落感中企图寻觅精神归属的情结。她的关于农民进城务工的作品构成了当代文学创作的一种靓丽景观,这种精神返乡的情结和从乡村突围出来的知识分子心态是不同的,它带有更为深刻更为清晰的返观情绪。范小青在城乡文明的落差和反差的比较中,将其作为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象表现场所。作为精神的载体,这类小说透露出的充分的文化批判意识是令人刮目相看的。正如著名作家刘醒龙所说:“真正承传中国文化的恰恰是这些乡村农民,从文化角度上讲,这世界上没有谁比谁高明。一个人的人格高大主要表现在人性的宽容、悲怜、慈爱、和善上,完全不是语言上的深刻和优越与目光的尖锐。”范小青这些年对农民工的关注的立场转换和姿态调整,表现了她对农民的重新认识,对作家与农民关系的深刻反思。在《城市之光》中,她以平等的态度、平起平坐的位置,对农民不抱偏见、成见,不先入为主,用一颗真诚之心走近农民,这是知识分子向民间立场的位移。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继而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大潮,从农村城市化(包括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到今天“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调整,中国的乡村社会性质真正开始发生转变。在这场空前的历史巨变中,传统农民无疑是最不能适应、最受伤害、最感到痛苦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近二十年,他们的人生命运当然不能不受到密切关注这一重大现实的作家的描写塑造,范小青用智慧之笔表现这些农民在这种化蛹为蝶的蜕变中的现代形象。

《城市之光》讲述的故事,乍一看来,就是一个农民进城打工,遇到一系列意外的过程。当初田二伏喜欢城市的原因很简单:“城里很方便的,要修电视机,打个电话人家就上门来修了,不要自己搬过去的。”田二伏虽然读过几天书,但毕竟没有更多的谋生手段,只能靠纯朴勤劳去换取一个糊口的下层行当,老实忠厚,提防心理差,屡屡上当,直至把自己搞得狼狈不堪,陷入绝境。他本希望靠自己的勤劳谋生,但这种起码的生存要求也没能实现,作品从他身上引出一系列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思考,如: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农民的歧视、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城市发展与农民工的工作的协调共进、城市农民工_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城市是否应该和怎样反哺农村、农民工生存的现状特点、作家关注“三农”的草根情怀……这些问题的构筑,表明了范小青严肃负责的创作态度,她试图对当下农民工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做一个总体勾画,表现他们的人生情绪。读者看到的就不仅是范小青心灵的融入、精神的投入,而且能看到她身体的行动,这是衡量作家对生活理解的刻度。范小青当年曾与田二伏们一同在农村共同生活,共

同创造,所以使《城市之光》有了生命的含量,有了体温和血液的流动;范小青是当代为数不多的真正意识到农民生活对中国、对文学的重要性的作家,她的作品就是在这种意识下完成的,她创作的心态已不是一个匆匆的行走者而是定居者,所以她才能真实地描述城市农民工独特的生存状态与精神状态。在今天,很少有像范小青这样有创作个性的作家能够意识到这种重要性并为之付出巨大心血,她的努力,远远超越了许多个人的困顿与烦恼,她对农民工的关注渗透着血泪,感人至深,刻骨难忘。

农民工,虽然离城市很近,却也很远。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白南生做过一项调查。追访10年前调查过的300位进城打工农民。其中一个问题是:你认为自己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是农民还是工人?结果,无论是建筑工人,还是外资工厂的中层管理人员,无论是牙医,还是小老板,他们的回答都是斩钉截铁的几个字:我是农民,乡下人。农民是谁?务农者、进城务工人员、打工族、民工、农民工、第三产业服务者、保姆、农贸市场供应商、小商贩、劳动力市场散工、装修工、送外卖与快递?农民工的身份,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难以确认。户籍制度在统计学上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直接划分成两类数字,于是8亿农业人口就构成了叙事的主体:他们是农民,尽管可能生活、繁衍、奔波在城市。在后现代的城市,他们变成后现代的农民,用农民的智慧存活并进入城市。农民工创造了中国城市的建设速度和发展奇迹,在区域中心城市,三月一小变,半年一大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农民工从业人员已占到建筑业的80%、制造业的60%和服务业的50%,城市的一砖一瓦,一钉一铆,都是农民工创造的奇迹,在城市整个循环系统中,农民工是城市的一部分,正如《城市之光》描述的一样:

你们算算,一个人说,现在我们从早晨起来,到晚上,一天当中,要碰到多少外地人在做的事情啊。

是呀,另一个人说,早晨出去吃点心,大饼油条都是外地人来做的。

到饭店吃饭服务员也是外地人。

你要买件衣裳穿穿,卖衣服的也是外地人。

小菜场卖菜的也是外地人。

做保姆的是外地人。

造房子的。

打扫卫生的。

……

咦咦,他们说,想想也真是的,多少行当给外地人占领了呀。

农民工与城市的关系,业已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闽三角、西北的棉田农场、几乎所有的采矿业,他们的身影无处不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农民工的工作涉及了城市生活的所有方面,城市产业的链条和生活的齿轮一旦离开了他们。一天也不能运转。但是,中国对农民工的歧视也可以说由来已久,甚至可说源远流长。在古代,这种在城乡间“两栖”的人被蔑称为“氓”或“流庸”,这种“不务耕织”的“氓”,正是统治者批判的主要对象。城市市民对农民的嫌恶可以说是骨子里的。《城市之光》里,当田二伏被误认为是偷自行车的贼时,在场的市民有这样的议论:

外地人贼胚。

乡下贼骨头。

偷了东西还赖。

外地人来了,我们就不太平了。

外地人来了,我们就不安逸了。

外地人不来。我们门也用不着关的。

外地人不来,我们不要太定心噢。

这些农民工如果呆在农村,失地或收入菲薄不足以养家;如果呆在城里,失业或被骗被欠薪已是寻常事;哪怕打工之路顺畅,最终也要被户籍和机会紧锁的城市赶回老家。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与户籍壁垒的限制,城乡差异、工农差别使农民工处在当代社会一个相当矛盾又尴尬的位置上。他们处在城市和乡村、工人和农民的中间地带;他们游离于乡村社会之外,而又不被城市社会所接纳,成为有中国时代特色的城市边缘人。他们介于生活者和生存者之间,新生代农民工外出的动因是多方面的。不限于从前的生存理性选择了,他们觉得外出务工经商,是他们的生活选择,是他们追求生活的一项行动,甚至还是评判年轻人有无作为和出息的标志之一;他们介于回归乡土与定居城市的矛盾之间,农民工没有因为对现状有更多的不满意而表现出越想返回农村的意思或倾向。相反地,他们更希望继续留在城市务工经商。

长时间以来,农民问题已成为当代中国的头等大事,有识之士发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鼓与呼,中国有句政治名言:“任何小事,乘以10亿。都会变成大事:任何大事,除以10亿,都会变成小事。”农村除了贫穷和落后,一无所有——这种把农村妖魔化的观念,也把城市化夸大成改造农村的包青天和必由之路。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是城市应该反哺农村。这一点范小青在《城市之光》中深深地触及到了。田二伏、田远富、小勇、桂生、马小翠等人离开家园,正是他们一手一脚地推动了中国的城市化。他们以自己的存在来填补城市和农村、工人和农民之间的鸿沟,以其沉重负担为代价不断减少和消融城乡、工农之间的经济社会差别。他们无缘分享(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要去分享)城市发展的红利,无人在乎;他们背负了社会的软弱,也无人看见。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是城市,而这是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社会把城市化的代价很大部分转嫁到了农村。范小青认为。既然农村为城市做出了那么大的牺牲,农民工为城市发展贡献如此巨大。城市理当运用一切资源、资本。去开发农村、帮助农村。她看到,直至今天,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都还是抱着挣一笔钱回家的目的进行其自身艰苦卓绝的工作,从长远而言,这与工业化发展显然是背道而驰的。问题的关键是城市应给予农民工以怎样相应的生存待遇。范小青在《城市之光》里透示着这样一种隐忧:一个没有把城市看成自己家的人,他就会对这个城市没有感情,更可能随时把它抛弃。即使他老死于此,城市也永远只是他心中的驿站。

《城市之光》运用叙事分析的文学方式考察当代城市农民工这一差异群体。准确地把握农民工群体的特殊身份以及在城市社会形成的文化意义和影响。对农民工“受难形象”和“负面行为者”形象作出客观解说与辨正。这两种叙事和形象具有不同的社会文化后果:受难叙事和受难形象有助于农民工群体自身主体经验的表达,并促进城市社会读者对农民工群体的理解和认同;负面行为叙事和负面形象抑制了农民工群体的主体经验表达,并阻碍了农民工在城市社会获得文化承认。范小青非常真诚地书写着亲爱的进城务工农民兄弟,胸怀浓烈的草根意识。满怀亲切地面对人物的命运。近些年,城市飞速发展了,文学也进城享清福去了,乡村渐渐被遗忘,农民工渐渐淡出文学的视线,我们阅读《城市之光》既是一种心理记忆,也是一种不可褫夺的情感提示,作家对三农使徒般的虔诚心态,映衬了她对现实问题的深深忧虑。这是异常罕有而可贵的文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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