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创新
2009-02-23宋家骏
宋家骏
2008年,我们吴中工商局把行政指导作为一项重点创新任务,积极探索在管理全过程中运用行政指导这一新工作法,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工商行政指导,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提示、警示、纠错等方式,谋求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作,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行政活动。通过实施行政指导,可以有效弥补传统管理手段的不足,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最终维护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搭建载体,科学创建行政指导工作制度
在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关于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创建了以“四个办法、五本手册、六项内容”为主要载体的工作体系,对行政指导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考核进行了全面规范。
以“四个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出台了《重点项目行政指导办法》、《巡查监管行政指导办法》、《案件回访行政指导办法》和《行政指导考核评估办法》,并专门设计了六种文书配套使用,对各类行政指导的职责范围、操作程序、廉政要求及考核评估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以“五本手册”规范普法范围。针对管理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组织业务科室编撰了《工商机关行政指导系列手册》,向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免费发放。手册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消费者五个版本,通俗易懂地帮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
以“六项内容”规范指导方式。一是重点项目行政辅导。对重点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项目实施上门指导,共列出了16个重点项目,包括引导企业强化商标战略,为企业股份制改造、组建集团提供辅导,为各类专业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新业态企业准入提供服务等。二是服务发展行政建议。为企业发展想办法、出点子,引导企业树立维权意识、品牌意识、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立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健全和完善各项经营机制,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巡查监管行政提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场主体提前告知工商部门各项监管要求,引导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四是轻微违规行政警示。对无严重后果、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予以制止纠正。五是违法行为行政纠错。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告知违法主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的措施,引导其实施改正行为,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六是处罚案件行政回访。对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条件或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督促落实纠违措施,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多措并举,全面落实行政指导工作到位
在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中,我们立足职能,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大胆实践,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吴中特色的行政指导工作。
搭建交流平台,提升指导能力。一是营造氛围。年初工作启动后。4月份和7月份二次召开全局“行政指导工作推进会”,由科室和基层代表交流情况,请市局和区委领导到会鼓劲,在全系统营造起浓厚的工作氛围。二是增进交流。在工商简报上编撰了《行政指导专刊》,组织座谈交流和学习观摩,鼓励各单位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三是树立典型。向各科室和分局征集先进做法和典型情况,汇编成第一期《行政指导典型事例》,以点带面,逐步深化,不断提高各级的行政指导工作水平。
加强内外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抓好横向衔接——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能,分别制订实施计划,明确指导类型、重点项目和实施办法,把行政指导融入条线工作中:抓好纵向联动——科室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基层分局发挥好前沿阵地作用,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职责、有台帐、有反馈;争取外部支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抓住主要矛盾,选准突出问题。我们找准当前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热点、重点和薄弱点,突破管理瓶颈。优化管理职能,努力实现对经济社会秩序的有效管理。一是破解执法难点。如针对无照经营管理问题,发放行政提示、警示书1148份,引导办照762户;针对出资不到位问题,逐户发放催缴提示、警示书,催缴外资7634万美元。二是紧扣社会热点。主要是一些社会反响较为强烈、公众长期关注的问题。如对汽车销售问题,我们邀请律师、教授及专家对汽车销售格式合同进行点评,指出了210条霸王条款,并召集记者进行报道公示,督促销售商改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对426户食品经营者发出警示,要求完善相关台帐,确保食品安全。三是把握发展重点。主要是对重大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推动项目早开业、早投产。去年以来,先后10多次参与了地方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登记辅导。四是弥补管理薄弱点。主要是工商部门在以往的管理过程中长期忽略尚未完全履行职能的问题。
认真实践,全力推进行政指导取得突破
去年以来,我们共开展各类行政指导18037人次,其中提供重点项目行政辅导30个,服务发展行政建议4743个,巡查监管行政提示871个、通过手册提示9650个,轻微违规行政警示2289个,违法行为行政纠错425个,案件行政回访127个。行政指导工作在探索与实践中显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在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确立重点指导项目4个,辅导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促进合作社之间抱团发展;在辅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方面,实施公司股份制改革、资产重组、组建集团等行政辅导5个,辅导成立了全区首家服务业企业集团,辅导2家公司进行上市准备;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成功辅导办理全省首例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目前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7件,登记出质股权1.7亿元,企业融资4600万元。还实施了商标注册建议1047个,重守企业申评建议758个,经纪人发展建议732个。
管理方式创新取得新突破。行政指导极大地丰富了工商管理的手段,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的一些“有职能无手段、有责任无职权”问题。年检期间,我们发放行政提示书及企业指导手册4520份,逾期年检行为同比下降62%。对到期未出资行为,发放提示、警示书281份,提高了引进资金的实际到位率。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帮扶纠错421个、案后回访127个,引导帮助改正违法13件。
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普法对象更广泛——5本手册能够适应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受到群众的欢迎:普法效果更直接——行政指导文书注重让相对人明白工商工作的出发点、依据和内容,达到了行政指导和法律宣传的双重效果;普法手段更灵活——采用书面和口头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扩大了普法效果,市场主体因不懂法而产生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构建和谐关系取得新突破。行政指导改变了以往企业对工商“不是收费就是处罚”的片面看法,行政双方从“猫鼠关系”向“鱼水关系”转变,关系更为协调;引导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交易,生产者和销售者优势互补,维护和发展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辅导业主使用工商公共服务产品,完善经营结构,提高经营水平。在违法前进行提示、警示,在违法后进行帮扶纠错,促进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工商自身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从“权力本位”为主向“民主协商”转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民主行政的价值取向;二是从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服务型工商建设更加制度化、长效化:三是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转变,将引导和服务、教育和防范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四是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变,实现管理工作关口前移,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行政指导工作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拥护,地方党委和政府也充分肯定了行政指导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杭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