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灵魂,于死亡中燃烧的永生之火
2009-02-21柯敏芳
柯敏芳
艾米莉·狄金森是孤独的,终其一生也是默默无闻,生活在美国艾默斯特的小镇上,生前与世隔绝的她,用诗歌向世人述说着她的情感,用心灵编织着永生的梦幻,用顽强的意志谱写着一首与死亡搏斗的生命之曲。她的心理死亡诗,观察敏锐、意象奇特、风格独特、思想深刻,跨越了死亡的低调,上升到了永生的高度,并由此及彼,再从永生联想到上帝。她认为死亡是永生的必经之路,上帝则是带领人们走向永生的引路人。上帝、死亡、永生,这三者总是难以分割地结合在一起,奏响了一首战胜死亡、歌唱生命、向往永生的交响曲。
一、孤独的灵魂
艾米莉的孤独源于生活中的很多因素。在生命的最初生活的马萨诸塞州的小城阿默斯特,是一个宗教气氛非常浓厚的地方。狄金森全家都是上帝虔诚的信徒,唯她一人例外。后来她不仅渐渐远离教堂,在给朋友的信中,她还以超然的态度来评判上帝的虚伪和残忍。在当时,她这一离经叛道的行为无疑将自己和世人分割开来。17岁时,狄金森被送到后来成为美国第一所女子学院的Mount Holyoke FemaleSeminary。由于不肯放弃自己的信念去顺从信仰的大潮,只在学校呆了一年便打道回府,害怕在社会的汹涌波涛里倾覆,最终还是躲进家这个无风的港湾,尽享一个人的安宁世界,终其一生未再离开,她甚至不肯离家做短暂的旅行。甜蜜的爱情也曾拜访过她,二十三岁时,她第一次随父亲远游到华盛顿,在费城邂逅华兹华斯,并深深爱上了他,但华兹华斯已有妻室,这份感情注定是无望的。爱情的无望,后又患上她奇怪的眼疾,使其变得更加孤僻,狄金森闭门谢客,终生未嫁。邻居偶尔瞥见她身穿的一袭白袍,称之为“白衣女尼”。在经历的家人先后离去之后,狄金森把生命中的热情和思想都投入到诗歌创作中去,在漫长的一生中,狄金森用极其丰富的想象和深刻的思想对于死亡这一主题进行了思考和探索,刻画出不同的死亡意象,向世人展示了一个神秘而又丰富的内心世界。对于死亡,狄金森从各个角度进行了思考。经她细腻笔触的点化,死亡被赋予人格,不再是某种抽象、不可触摸、无法把握的事物。有时,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有时他又是一个多情的求婚者,而有时他则是一个令人恐怖的恶魔、暴君。狄金森既从生者的角度观察死,又从死者的角度体验死,对于死亡的过程及死后的世界做了大胆而又出人意料的想象和推测。
二、对死亡的观察和体验
死亡的经验是奇妙、不可思议的,是活着的人无法了解的感觉。这种奇妙的经验令狄金森着迷,死亡意识强烈地震撼着她的审美意识,似乎死亡是一种美妙的体验,是通向永生的桥梁。她写下一组有关死亡观察和体验的诗,像这一首,临死的情景被她描绘得淋漓尽致,有如身临其境。
我死时听到一只苍蝇的嗡嗡声——
屋内默然沉静
像在两场暴风雨之间
天空中的一片宁静
周围人们的眼泪早已哭干
他们都屏息静气
等待死亡的最后一次侵袭当上帝
亲眼目睹在室内
我立遗嘱,赠送
我的身外之物
只要可以赠送的——然后是
一只苍蝇闯入室内,
带着沮丧,踌躇,及漂浮不定的嗡嗡声,
盘旋在我和光亮之间。
逐渐窗子不见了,逐渐
我失去视力去看!
叙述者既是病人又是观察者,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将死的病人躺在病床上叙说她的状态,编写着死亡体验诗歌。诗人在这首诗里选择了一个重要的意象,那就是一只苍蝇。这首诗是用过去式写的,表明死者早已离去。第一节描绘了两个形成对立的意象:一是苍蝇的生灵之迹和叙述者的死亡阴影;二是屋内的默然沉静和苍蝇的嗡嗡声。诗人在此用了一个意象独特、极其精妙的比喻:像在两场暴风雨之间的宁静。这一比喻充满无限含义,短短两行字就把整个死亡发生过程中亲友们的精神状态全部记录在诗行里。“两场暴风雨”指的是死亡发生之前和之后人们丧亲失友的巨大悲痛。第二节聚焦点转向了前来吊丧的人们。人们精神紧张地注视着死亡的发生,他们的眼泪哭干了,精力也耗尽了。难道他们已经从死亡中有所发现才停止了哭泣?他们好像在室内看到了上帝。在这最后的“袭击”之后,他会不会把死者引向通向天堂的桥梁?最后诗人再次写苍蝇。在那寂静濒临死亡的世界里,它是惟一的生灵之迹。不知它是否是细心的上帝派来的使者,为亡魂哀悼,还是一位冷漠的通报死者已经死亡的报信者?窗子具有双层意象:叙述者再也看不见周围的世界,有可能表示死者生命消失时,视力也逐渐失去。或者相反。是窗子在眼中消失了,死者已经进入天堂,所以窗子再也看不见。诗里的“光亮”,是天堂之光,上帝之光,诗人想通过死亡回到上帝的身边,从而走向永生的道路。虽然在这首诗里我们不知死者是否进入天堂,可在她的另一组死亡主题诗歌里,我们就明显感觉到,死者已经和上帝在一起,正奔向“永生”。在这首诗里,叙述者总是保持客观冷静,不动声色的态度,叙述死亡发生的全过程。像280首仿佛感觉葬礼在我脑中举行”,叙述者也是以平静的态度叙说死亡那种艰难过程的体会,接受这一不可更改的事实,而在#528首“一条幽幽的光束”中,叙述者的情绪却截然不同,表露出她直视死亡幻像时所产生的恐惧与茫然感,这首诗从另一角度表明,只有对生命的热爱,才会产生对死亡的恐惧。有时诗会以旁观者的身分,记录死者谢世的情景,如187首“多少次那双沉重的脚蹒跚而行”;有时诗人是死亡的接受者。如前面提到过的那两首“我死时听见一只苍蝇的嗡嗡声”和”“我仿佛感觉葬礼在我脑中举行”。
三、死亡与永生
狄金森对美国文学独特贡献之一是她对死亡本质具有诗人的洞察力。她将死亡与对痛苦的感受以及对永生的向往紧密联系起来,这种对死亡的独特理解体现在她500多首诗(Dickemon,1985:102)。然而,狄金森并不是单纯地描写死亡,而是着力描写死与生的关系,死亡与爱情的关系,死亡与永恒的关系。虽然狄金森始终怀疑人死后是否真能进入天堂,达到永生,但她总希望死亡是通向永生的捷径,所以她的诗歌中也常让人感觉到死就是生的另一种形式。她。热爱生命乃人之天性,死亡意识触发激活生命意识,死后的永生,人皆向往之。让我们重新回到狄金森的世界,与诗人一道跨越死亡的沟壑,踏上永生的征程。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
他便停车接我——
四轮马车里只有我们俩——
还有“永生”伴征程。
我们缓缓而行,他显得格外从容——
我也抛开
劳作和闲暇,因为
他是如此殷情陪送——
我们经过学校,那是课间休息时刻——
在操场上——孩子们正玩着竞争游戏——
我们经过注目凝视的稻谷的田地——
我们经过正在西沉的太阳——
或者该说,是太阳经我们而过——
露珠颤抖令我感到冰凉——
那薄纱的长外衣。是我唯一的衣裳——
那披肩,只是绢网——
我们停在一幢屋前,它好像
是隆起的地面——
屋顶,只稍稍能见——
屋檐,紧连着地面——
从那时起,几个世纪已经过去——
却仿佛比那天还短——
我这才意识到,四轮马车
正在永生路上不还——!
Allen Tare称赞这首诗是“用英语写的最好的诗歌之一”。二十世纪美国诗人兼评论家Yver Winters也评论这是一首“令人难以理解的、美妙诗作”,这首诗显然是在描述人死后的事,在传统送葬的仪式中,叙述者叙述她一路到达埋葬地的情形。诗中好像叙述者并未死亡,而只是从人世间的“生”转向天堂永恒的“生”。在这首诗中我们不难发现死亡、上帝、永生的三角关系。在第一节的四句诗中,我们看到叙述者被殷勤的死亡之神邀请跨进了他的四轮马车(柩车),车里坐着他俩,还有“永生”。“永生”一词表现了无尽的生命和诗人对生命的无限热爱。接着他们慢慢地驱车前行,他(指死亡之神),不慌不忙的,灵车经过学校,叙述者看到“课间休息的孩子们”在“操场上玩着竞争的游戏”。诗人在此用了“strove”一词,它的原意表“奋斗、努力”之意。狄金森生前是“一位被疏忽的天才”,她的一生也是奋斗的一生。这里“strove”就隐含着“生命就是奋斗”之意,即使是该休息、玩耍的孩子们也在竞争、努力。循环的意象(操场)象征着生命的永恒。诗人利用象征手法,概述人一生中由幼小至老死的经历。“学校”象征童年生活,“注目凝视的稻谷”——成年生活,“沉落的太阳”——老年生活。“我们经过沉落的太阳”还意味着“生”即“死”,成长孕育着衰落,生命蕴含着消亡。最后灵车停下来了,来到那座形同坟墓的房屋,亦即人生的最终归宿。最后全诗的结尾是一个破折号,这个破折号含义深刻,表明诗歌虽然结束,可意义却未完结,诗人似乎在感叹生命的短暂与死亡的恒久无边。这一组诗虽对死亡和永生有一种无限迷惘的感觉,却表达了诗人向往永生的愿望。“与其说这组诗是写死亡,还不如说是写永生。”在1078首“在这人世间”里,诗人也是平心静气描述死亡片刻的事,对死亡的来临全无嫌恶、畏惧之感,她认为人在度过死亡后,便会进入永生。像这一组诗162首“我的河向你奔来”和79首“我的天堂去”等。
四、结语
狄金森对死亡这一神秘的世界进行了感性探索和审美关照,将千百年来的“死亡”之谜以她自己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在她丰富的想象世界里,死亡不再只是一个可怕的恶魔,而是有了自己的个性和特点。在对死亡及永生的反复思考及质疑后,找出了对生命思考的新视角,进而揭示出生命的真谛。诗人的死亡诗及其死亡意识已经超越了死亡本身,更多表达的是世人对生命意义深刻而又积极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