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权力期权化腐败
2009-02-19戴文华
戴文华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此乃一些当权者的座右铭。他们在任时滥用权力,疯狂敛财,不择手段地为自己、为家人、为情妇、为行贿者谋取私利。时下不同,有些官员奉行的是“有权巧用,过期利多”的信条,巧妙运用手中的权力,不露声色,不图眼前的回报,为他人谋官、谋取私利,等到退休、离职后,再图回报。一个镇长退居二线后,被一家改制企业老板聘请为顾问,年薪8万元;县国土局一个副局长退休后,被一家开发公司聘请为副总,年薪10万元:一个副市长退休后,开发商送他一套住宅楼,等等。这些官员为什么退休、离职后如此吃香、身价倍增呢?这就是典型的“有权巧用过期利多”的权力期权化腐败。
权力期权化腐败,是公共权力缺乏监督所产生的新型腐败手段,就像一些商人看准市场行情做期货交易一样,日后能敛到更多的财富。商人做期货生意是为了赚钱,当权者搞“期权交易”是为了敛财。权力期权化腐败的主要表现为,一些官员在位时,巧妙运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合法或不合法、合理或不合理地为一些人晋级升官、买官提供方便,为一些企业、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一是以企业改制为名,不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将企业资产低价出售给一些投机商。一家国有企业,地处市区,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含金量高,投机商与市贸易局一名官员看中这块风水宝地,互相勾结,合伙“购买”了这家企业。在购买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将企业资产吞为己有,等待日后拆迁。几年后城市建设用地,这家关闭多年的厂房需要拆迁。投机商闻风而动,突击装潢,反敲政府竹杠,抬高拆迁费,从中牟利,与市贸易局那个退居二线的官员暗中分成。二是在土地开发、资产置换中帮助开发商牟取非法利益。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国有土地、资产低价出售给开发商,退休、离职后,开发商以酬金报恩,或向他们赠送商品房,或向他们行贿,或高薪聘请。三是一些官员通过银行借贷、减少税费等手段,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退休、离职后,受益者向他们行贿,或以聘用为名,给他们发高薪。四是买官卖官,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官,退休、离职后,买官升官者向他们报恩,给他们好处。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当权者为了保护自己,逃避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监督和查处,他们放长线钓大鱼,不图眼前的直接回报。巧用手中的权力,为日后退休、离职、辞职下海后牟取更大的利益打下基础。在任时,看上去两袖清风,其实他们暗中却做了几大笔期货交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个不懂得土木工程技术的退休、离职官员,还能下岗再就业,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能获得高额年薪;一个不懂得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外行,退居二线后能到房地产一线就职,也能获得高额年薪:一个退休前生活俭朴的官员,退休后却成了富翁,既买小轿车,又购大别墅。显然,他们搞的都是权力期权化腐败。权力期权化腐败,比权力在任腐败更为隐蔽,更为阴险毒辣,其危害性、破坏性更大。
预防遏制权力期权化腐败,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在一些地方规定一定时间的权力冷却期,但还不足以对影子权力的影响形成有效遏制,需要层层级级建立健全反腐败防控体系和反腐倡廉责任制,加大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产出售、招投标透明度和用人、晋级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和在人大、纪检、监察、公众和舆论监督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产生,不让影子权力有可乘之机。需要加强对退休、离职、辞职官员的跟踪监督,建立退休、离职、辞职官员从业限制与职业回避制度,规范退休、离职、辞职官员的监管制度。需要查清官员退休、离职、辞职后在做什么,他们平时与哪些人交往,家庭财产与退休、离职、辞职前有什么变化,查清他们的巨额财产来源,如有腐败,绳之以法,不让他们坐享其成。加大惩治权力期权化腐败力度,加大反腐杀伤力,给当权者以威慑。从重打击贪官污吏,即使他们退休、离职、辞职后也要严惩不贷,即使他们死了,也要查清事实,确定罪名,以教育干部,告诫后人。多挖出一个贪官。国家就少一份损失,人民就多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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