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是全球性问题
2009-02-18陈振烨
陈振烨
很多行业规则都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他们要想搞潜规则,破坏力不亚于飞机和大炮
潜规则这个词是中国人发明的,面对外国人的时候,你若想把它解释清楚,可能还要费些脑筋。不过,就像在中国一样,潜规则在国外也很常见,并且杀伤力极强。
“谁都不是天使,看看美国的安然,还有德国西门子贿赂丑闻,你就知道这类现象在监管和法律最健全的市场同样会发生。”被称做“隐形冠军之父”的欧洲管理大师赫尔曼 · 西蒙接受《经理人》采访时说道。
超级破坏力
全球影响最为恶劣的潜规则,当属华尔街。人们愤怒谴责金融家时,别忘了他们的“帮凶”—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没有他们,美国那些投行不可能如此兴风作浪。
美国有位专家说过:“美国可以用炸弹摧毁一个国家,而穆迪却可以用债券降级毁灭一个国家。”仰仗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拥有“话语霸权”,他们可以根据政治需要或者公司利益,随意敲打任何的国家和外国公司,用降低他们的信用级别,甚至评为垃圾等级相要挟。他们会让一家公司在几小时之内损失几亿美元。
有时他们的胃口并不大,要么为强迫客户继续合作,或者多拿点服务费而已,如此做来屡屡得手。回头看国内的这类公司,他们的处境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只是他们没有那么强大的话语权罢了。
在很多全球性的行业,游戏规则都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他们要想搞潜规则,破坏力不亚于飞机和大炮。
事后加强监管
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并没有马上对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开刀,反倒是欧盟很不客气,在2008年11月12日,出台了对欧盟境内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规范的文件草案,建议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限制。比如,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再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包装自己的金融产品提供咨询服务,因为评级机构一方面拿着咨询费,另一方面又要对产品进行评级,难免会发生利益冲突。
比潜规则导致恶果更可怕的,是问题出来以后,相应的监管措施和立法仍然跟不上。
“竞价排名造假事件”确实让很多网民失望了,这种模式是从美国学来的,人家也这么干吗?《经理人》采访了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据他所知,竞价排名这种模式全世界哪里都有,但美国前五大搜索引擎公司,没有一家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们非常重视社会责任和企业信用。
当然,成熟的企业除了自律外,也同严格的外部监管分不开。在2003年的时候,美国类似于中国互联网协会这样的机构,就发布“搜索引擎的道德标准”,明确搜索引擎上的广告内容如何出现等原本很模糊的问题。而在国内,这类监管是缺失的。完全靠企业的良知去自律,想短期赚钱,还是着眼长期发展,做法不同,结局也有天壤之别。
附文:
萨班斯法案关于公司高管违规的部分规定
● 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若发现因实质性违反监管法规而被要求重编会计报表时,公司的CEO/CFO应当返还给公司12个月内从公司收到的所有奖金、红利,其他形式的激励性报酬以及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
● 如果公司CEO/CFO事先知道违规事项,但仍提交承诺函,最多可以判处10年监禁,以及100万美元的罚款;
● 故意做出虚假承诺的,最多可被监禁20年并判处500万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