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兰芳》与梅兰芳
2009-02-12桑克
桑 克
本来不想为这部电影写一个字的。但是没忍住。
陈凯歌是一个有才能的人,但却不是一个有大才能的人,所以他只能拍出一部只有1/3部分算是成功的电影,而后面两部分——即使不算什么糟糕的电影,至少也是与前面部分无法匹配的电影。十三燕与梅兰芳的戏让人心碎,而本来应该让人心碎的孟小冬与梅兰芳的戏却从水面轻轻地一抹就过去了,仿佛无可无不可的空气。略微读过梅传的人都知道梅同时拥有3位妻子,孟小冬就是梅的第三位妻子,而在电影之中孟小冬却是一个道德有所缺损的第三者。尽管他们的爱情让人百感交集,但是第三者的道德负担却让观者不能予之过多的同情——尤其是在道德感如此之重的中国人的心目中。邱如白与梅兰芳,匪夷所思之处更多,或者正是因为这个缘故,邱如白才不叫齐如山,才会变成一个卑鄙的雇佣杀手的小人——若齐氏后人够强势,怎会允许陈等糟践一代宗师呢?这是陈等略微聪明之处。
但是孟小冬既然叫了孟小冬,为什么就不拍她是怎么被梅从梅家轰出去的呢?为什么就不拍孟的崇拜者要杀梅兰芳,而非要拍梅的崇拜者要杀孟小冬呢?历史之所以发生此事而未发生彼事自有它的道理。陈凯歌与其班底强作解人,如果说重一点,这种变动并非向梅致敬,而是一种意外的污蔑。聪明若梅葆玖先生者,绝不会允许在紧要的地方做如此的篡改——但是事实正好相反。如果梅绍武先生活着,或许不会硬要如此吧——尽管我敬仰绍武先生的译笔,但对此确实没有把握。关于先人,谁不想其人其性更为光彩呢?但是历史就是历史,再文艺的传记片也要有根据。
日本人与梅兰芳。梅之蓄须明志足以不朽,与程砚秋先生之躬耕垄亩异曲同工,都是有骨气的中国人之典范。何必再画蛇添足,令日人将梅先生捕去审讯,使梅先生高大而全呢?梅先生不是政治家,没必要如此,人们爱戴的是梅先生的艺术和他的普通而正派的人品。梅先生之和润人人皆知,一生生气恐怕只在腹中,如果拒绝什么,也一定是以他的智慧应对,肯定不会像一个毛头后生一样吼吼如雷,否则他就不是周旋于各种势力之间游刃有余的梅兰芳了。一个滴水不漏的梅兰芳。
当然责任不是陈凯歌一个人的。与他共同分担责任的人不仅包括整个制作班底,也包括其他各种人物。或许现在还不是拍摄梅兰芳的时候,或许陈凯歌的准备仍嫌不足。他早年能够做成《霸王别姬》凭的是什么我都有些恍惚了。当然在此不必提起这部电影——我是反对以《梅兰芳》与之比较的。而演员的选择与表演只是枝节,如果细论,主角之中当然首推王学圻的十三燕和余少群的梅兰芳,可圈可点;配角则吴刚的费二爷与石小满的马三出了一点子彩儿。可惜的是孙红雷,表演是绝对的突破,可他永远不明白邱如白这等海归骨头深处中国士大夫的玩意儿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孙红雷绝对是好演员,但是越使力气,越南辕北辙,倘若多习英达,或许能够体会其中三昧。硬伤之类不必多言,谁还没有一个半个失误什么的,但我还是忍不住多嘴。胡适与袁大总统共同赏梅,真是抬举胡适先生,谁不知道袁大总统时代胡适正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呢。看到这里,我哑然失笑。章子怡是一个聪明而勤勉的艺人,我一向敬重她的为人,但她在电视访谈中笑称陈为电影大师,让我吃惊不已。大师怎会在这种细节上有所失误?我的原谅是出于把陈当做一个有才能的导演的。如果他是大师,那么就请授予我苛刻或者挑剔的权利吧。
话说到这份儿上似乎重了,不管怎么着,陈凯歌是他的同代人中肯思考的一个。如果实在没什么可拍,或者想拍而不能拍,不如把沉默的念头再抻长一些——不过我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痛,他也是要为五斗米折腰的。角儿在台上,戏迷在台下,也就离着两三尺或者三四尺,其实距离远着呢。1911年,齐如山看过《汾河湾》后给梅兰芳写了一封信,建议他在没有唱词之时如何做人物反应,建议极其细致,这个细节在陈版电影之中有所表现。
在这封信中,齐如山说:“大致各脚在青年时极易得好,一举一动无论对与不对,观众皆可报以彩声。此无他,因许多人都与小孩有相当的感情,稍有不合亦必能原谅,若扮相稍美则必受欢迎。但此不可仗恃,倘年岁稍长,技术再无进步,则观众毫不原谅矣。”这话是说给梅兰芳听的,又何尝不是说给后世艺人听的。
我听了两段孟小冬的师傅余叔岩先生的《搜孤救孤》,让自己定定心神,然后再想:电影的梅兰芳,历史的梅兰芳,肯定是两个梅兰芳。现在较真似乎无甚大义,不过充寒冬之快乐的代替而已。不过,我还是感谢陈凯歌,感谢他拍出十三燕与梅兰芳这段美妙无比的故事——尽管十三燕史上并无其人,但我却宁愿相信这一段才是真实的历史。历史是什么?就是人们没有怀疑的合情合理的事实。一个导演的基本职能其实只是还原这种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