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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犯诓钱落网记

2009-02-03

蓝盾 2009年9期
关键词:格利李总张总

罗 璐

当今世上,诈骗手段五花八门,花样翻新,但居多是无本“起利”,或用少许钓饵骗取他人较多钱财。而用四五十万元的血本下注行骗他人的骗局,却不多见。他们租赁高档楼房运营“公司”,租用豪华车洽谈“生意”,雇佣数十名员工进行“工作”,利用他人公司欺骗客户。俨然煞有介事。让人眼花缭乱。但到头来还是印证了那句老话——纸是包不住火的!最终只能落得个鸡飞蛋打、人财两空、锒铛入狱的下场。

2009年5月。就有这样两名诈骗主犯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让我们将此行骗的“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为的是让世人警惕、警醒,不致于落入圈套。

飞来信函,天上掉下馅饼

2006年4月的一天,位于长江之尾、黄海之滨的江苏华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华阳公司),收到了一封厚厚的信函。信函上注明为“联系合作函”,寄信者为深圳市格利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利泰公司)。华阳公司李总经理打开信封,一本精美的册子跃入眼帘,首页赫然印着:“美国格利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格利泰公司——第三代绿色建材项目推介”。扉页里清清楚楚地印着公司简介、项目介绍、投资概况、合资方案及格利泰公司无偿提供服务等几个内容。其中重点介绍了格利凑集团是总部设在美国的国际公司,而深圳市格利泰公司则是格利泰集团在中国的全权代表。负责中国的技术合作、投资、生产等。同时,还事无巨细地介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及投资、合作服务等情况。

李总阅后。面对这份全面详细的信函,不觉喜上眉梢。因为信中所联系合作的项目,正是当时华阳公司正在考虑的项目。天上掉下个馅饼,哪有不啃之理。于是,李总当即按照册子上提供的电话号码,与深圳格利泰公司进行了初步联系,接电话的是一个自称陈国回的先生。在电话那头,陈先生慢条斯理地自我介绍他是格利泰公司的副总经理。表示“该项目很好,希望合作”。

电话联系后,李总迅速将此事向华阳公司王董事长作了汇报,王董事长也感到高兴。但他为人行事谨慎,先后让李总数次与对方进行了电话联系。反复询问了一些项目细节。对方均很熟稔地对答如流。

此后。深圳格利泰公司接电话的除了陈姓副总,还有一个自称张淳总经理的。经过一番电话联系后,李总即向张总提出:“有无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对方连称“有,有”。不几日。对方即寄来了一本植物纤维塑料复合生产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该报告洋洋洒洒。从“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到“项目研究结论”等十五个方面对可行性进行了阐述。王董、李总阅后,均感满意。

飞往迎来,双方互探虚实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行事比较谨慎的王董和李总,虽然几次电话询问。并审阅了对方寄来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但对对方的底细还是不了解。他们不敢大意,于是决定前去深入考察一番。2006年6月的一天。王董和李总即乘飞机飞往深圳。而格利泰公司的张总、陈副总似乎也很欢迎他们来格利泰公司进行考察,待王、李二人一下飞机,即很快用豪华奔驰轿车将他们两人接到格利泰公司。

格利泰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内。王、李二人去深圳市的目的,也就是考察公司是否存在及规模。在陈副总的引领下。王、李二人前去一看,不仅公司确实有,且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在深圳市也相当豪华。楼内有20多台电脑。每台电脑前都有穿着考究的员工在操作。

华阳公司王、李二人初步考察后,走进了张总的办公室。张总主动热情,沉稳老练,伸出手来紧紧握住王、李两人的手。再次介绍他叫张淳,是公司的总经理。落座后。张总进一步介绍了植物纤维塑料复合生产项目的可行性,表达了欲与华阳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的愿望。侃侃而谈之后,张总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合同。提出要与华阳公司签订合同。华阳公司的王董与李总商量了一下。觉得签订合同条件还未成熟,有点操之过急。出于谨慎,王董提出“回去再商量商量”,随即飞回了江苏华阳公司。

此后不几日,格利泰公司的陈副总一个电话打给了王董。提出也要到华阳公司进行考察。王董感到格利泰公司还算上路子,连称“欢迎,欢迎”。于是数日后陈副总即和随从人员乘飞机来到江苏华阳公司进行考察。

在王董、李总的安排下,陈副总装模作样地考察了华阳公司的厂房、场地、工人。均赞不绝口。连称“很满意”,说是完全达到了他们的合作及生产经营的要求。

飞鹰奔犬,骗子套得合同

一番考察后,双方即进行洽谈。陈副总从精制的黑色文件包里掏出了格利泰公司对他的授权书及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声称自己有权代表格利泰公司签署合同文件。此刻,华阳公司的王董和李总基本上消除了对对方的疑虑。认为格利泰公司也和他们一样,有场地、有员工,是货真价实的公司,不会有假的了。于是。双方经过商谈,达成合作协议并起草了“合资经营××塑木科技有限公司”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双方合作各出资50%,成立××塑木科技有限公司。格利泰公司将发挥技术、销售及资金优势:华阳公司提供厂房、人力等。

合同起草后。华阳公司王董代表本公司郑重地在合同上签名并盖章。临到陈副总签字盖章时,陈却故作谨慎。说要将合同带回去让老总签字,声称他公司总部及公司老总“陈德才”在美国,要将合同寄往美国。王董、李总觉得有点遗憾,但也没说什么,就由陈副总将合同带回了深圳。

过了几日,格利泰公司张总即打电话给王董,说:“合资公司的水、电、厂房、员工都有了。以下就缺生产设备了,准备购买设备……”并请华阳公司打听打听,哪里有称心的设备购买,他们准备也了解了解,哪里有对路的设备。

没过几日,张总即一个电话打来。说是他作了详细了解。湖南长沙有一家设备生产企业,即湖南湘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意公司),是意大利技术,质量好,价格比进口设备要低。询问华阳公司是不是购买这家企业的设备?王董没有匆促应答,而是说:“让我考虑考虑。”

放下电话,王董即赶紧让人上网查阅,结果确有张总所说的湘意公司的网站。该网站介绍了湖南湘意公司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大明工业园,占地30多亩。有员52200余名,具有多年塑胶等单机和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加工及制造经验;设备齐全、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精良、工艺设计合理并附有图片等等。

看到这些介绍,王董、李总等人并未头脑发热,而是冷静地作了思考。认为百闻还是不如一见,照例应该到实地进行一番详细的考察。为了稳妥起见,王董事长即向格利泰公司张总提出要一同在长沙考察湘意公司的要求。王董认为,如果湘意公司是假的。实际不存在,对方张总就不会一同前往。想不到。张总却连声应诺,回应爽快,答应约王、李两人确定日子。同时到达湖南长沙。

2006年7月15日,张总从深圳飞往长沙。王董、李总则从江苏飞往长沙。下午三人碰头见面后,张总即将合同交给华阳公司王董。合同的乙方盖有格利泰公

司的印章和陈德才的签名。其后,则由张总联系湘意公司、一个操着湖南口音自称叫俞建荣的副总坐着豪华轿车来接王、李、张等一行人一起到该公司去考察。张、俞两人仿佛原先互不相识,相互之间一番详细的介绍后,一行人即坐上俞副总豪华轿车向湘意公司驶去。

一接近湘意公司门前,只见上面赫然横挂着“湖南湘意机械”的牌子,竖挂着“湘意公司”的铜牌。接着华阳公司与格利泰公司二方人员,在俞副总的陪同下,考察了厂房、车间。王董、李总两位看到该公司有牌子、有厂房、有机器、有工人,一块石头落了地。感到非常放心。其后,王董进一步提出要与湘意公司的技术人员见面,以询问有关事项。俞副总连声抱歉说道:“技术人员去意大利了。不在家。”王董也未深究,一顿聚餐接风后,数人即离开该公司下榻在长沙市南方明珠国际大酒店。

在大酒店张总住的房间里,三方又洽谈了一些设备的技术构成及设备的价格。当天,因湖南湘意公司要价太高,商谈没有进展。翌日,张总再次把俞副总请来。在该酒店的大厅里。俞副总带来了湖南湘意公司的授权书,代表湘意公司与深圳张总、江苏王董、李总进行了商谈。经过三方三番五次艰难的讨价还价。最后终于达成一致,即:江苏华阳公司和深圳格利泰公司作为共同的需求方,向湖南湘意公司购买一条全自动多功能塑料复合板材生产线,价格为505万元人民币。一周内,格利泰公司和华阳公司需先付定金202万元:三月后。湘意公司交货。

对于202万元的定金问题。张总首先“高姿态”地强调: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的约定。他们深圳格利泰公司将积极履行50%即101万元的定金义务。不几日即将101万元汇往湖南湘意公司。这样,三方均“很有诚意”地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及技术合同,各自的负责人均在合同上签字画押。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三方的负责人均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自己所在公司。

飞蛾投火,巨款终于被诓

两天后,深圳的张总来电给江苏华阳公司,电话中不急不慢地询问王董什么时候向湖南湘意公司汇去定金,并话锋一转地表示他们将尽快汇出101万元定金。2006年7月21日上午,张总来电告诉王董。说他们公司的101万元定金已经汇往湖南。王董闻听此言,即一个电话打到湖南湘意公司。俞副总说“深圳格利泰公司的101万元定金已经收到”。并且主动地把深圳公司所汇的101万元的电子划汇报单传真给江苏华阳公司王董,以证实确有其事。在这种情况下。王董觉得事情已经水到渠成了,即于当天下午,在当地农业银行将101万元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汇往湖南湘意公司的账户。

款子汇出后,湖南湘意公司根据江苏华阳公司的要求,将定金收据传真给了王董。两天后,华阳公司收到了湘意公司寄来的定金收据。

就在王、李两人感到一笔大生意即将做成,大大松了口气的时候,一个让人担心的情况出现了。7月31日,李总与深圳格利泰公司电话联系有关事宜,却无人接听。再打格利泰公司有关人员所提供的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或停机。李总这下慌了神。感到不妙。于是又拨打其他有关人员的手机。均关机停机。再与湖南湘意公司联系,俞建荣的手机拒接。该公司的固定电话也无人接听。

李总慌忙将此事向王董作了汇报。王董这下也慌了手脚,但他很快镇静下来,连连拨打电话。直拨到深夜,才从一个“职员”嘴里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深圳格利泰公司上周五宣布破产解散,原因是美国总公司破产,老板跳楼自杀……”

这事情可真奇了怪了,经过亲自耳闻目睹仔细地考察,对方两家有牌子、有房子、有员工的公司,怎么就像海市蜃楼般地说消失就消失、说破产就破产、老板说自杀就自杀了呢?

王、李两人的心揪了起来,怎么也不能相信这一事实。于是决定赶快再到湖南湘意公司实地调查实情。8月2日,王、李飞往长沙,来到原湘意公司所在地。他们发现湖南湘意公司的铜牌不见了。询问门卫人员。门卫人员说,原来挂牌的湖南湘意公司不是他们的公司,是临时挂在他们厂门口的。而湖南湘意公司所谓的厂房、机器、员工都是湖南五尔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五尔多)。

在此前数月。张总、俞副总等人持湖南湘意公司的营业执照与五尔多公司签订了800平方米的办公生产用房租赁及委托加工协议。同时,张总等人欺骗五尔多公司称:湘意公司将有大量外资注入。合资公司成立后,所接订单将委托给五尔多公司加工,利润可观,但有一个条件,即湘意公司有客户来考察时。公司必须挂上湖南湘意公司的牌子,而五尔多公司的牌子得暂时摘下。这样,五尔多公司的牌子及厂房竟然完全变成了湖南湘意公司的了。

而所谓的深圳格利泰公司汇往湖南湘意公司的101万元人民币的电子汇划报单也是假的。江苏华阳公司所汇的101万元定金已于当日被汇往太原万家美电器有限公司。

当王、李二人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不由得连连顿足,大呼上当。回来后,他们即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飞矢中的,主犯双双落网

公安干警在听取了华阳公司王董和李总被骗的详细经过后,迅速立案展开了侦查。

他们首先侦查被骗赃款的去向。沿着江苏华阳公司汇出101万元定金的脉络,他们调查了华阳公司当日将101万元汇入建行长沙市潇湘支行湘意公司账户,发现当天该款即被转汇农行太原市北城支行万家美公司账户,并分三笔于当月24日、25日、26日被人提走。经王董、李总对银行监控录像辨认。终于认出了取款人为所谓深圳格利泰公司的副总经理陈国回,接着,公安干警调查了现已人去楼空的深圳格利泰公司,证实其是通过虚假出资、虚假增资的方法,在他人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而来的。而湖南湘意公司如前所述则是通过种种不法手段未实际出资就取得公司登记,并靠欺骗的手段,将五尔多公司临时穿上了湘意公司的外衣。而太原的万家美公司。则更是无确切身份法人、无经营地址、无经营项目的“三无”空壳公司,

虽然巨款的来龙去脉已浮出水面,但寻找有关犯罪嫌疑人则很艰难。由于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诈骗犯罪时,用的均是假身份证,在骗得巨款分赃后,均作鸟兽散,东躲西藏,因此,很难找到他们藏身的蛛丝马迹。

但公安干警不畏艰难,经过较长时间的艰苦侦查,得知采取这种诈骗方式的极有可能是浙江平阳人,于是奔赴平阳进行侦查。平阳派出所提供了45张嫌疑人的照片。公安干警即让华阳公司的王董事长进行辨认。王董戴着老花眼镜,将全部照片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即十分肯定地认出“陈绍东”,即原先自称深圳格利泰公司总经理的张淳。而陈夫足。则有点像案中自称深圳格利泰公司的副总经理陈国回。

至此,擒获案犯的突破口已经撕开。

天道酬勤,在公安干警艰苦而缜密的侦查下,终于在2008年10月、11月将两名主犯先后抓获和提押归案。而落网后的“张总”已完全失去了在诈骗时那副老成的面孔,在公安干警讯问下,不得不作了供述。请看“张总”的部分供述:

“2006年上半年,我与陈夫足、毛仁聚三人商量,准备成立两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以合作联营的名义寻找所谓的合作对象。另一个公司则假装成一个设备生产企业。以此来骗取‘合作对象购买设备定金或预付款。同时商量将所有的血本。约四、五十万元用于注册公司、租赁公司用房、招聘公司员工、交通、通信等方面。费用由我们三人平均分摊。骗得的钱款也由我们三人平分。

为了显示‘实力。我们出高价在深圳高档、豪华的写字楼租得数百平方米作为公司的办公用房,聘请了我的舅子和所谓的中层干部及十几个员工进行t营业,然后向全国不特定的企业寄发合作联系函。每发一封函件要一元钱,前后共发了将近二十万封,然后就等对方回应。同时。在湖南长沙注册了一家名为t湖南湘意公司,这个公司也是通过虚假增资的方法在他人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而来的。两个公司成立后,均在互联网上设立了网站,

“我们先后共骗了三家公司,一是骗了河南周口一家公司30多万元,二是骗了内蒙古一家公司40多万元,还有就是江苏华阳公司的101万元。……”

够了,“张总”的供述,已经说明了一切。

而所谓深圳格利泰公司的陈国回副总,真名陈夫足的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则在2005年因与其他同伙诈骗了山东、内蒙古、浙江和江苏常州等四家公司高达250万元定金,于2007年2月就已落入法网,被西安市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陈夫足在西安接受审判时,审理法院未发现其诈骗江苏华阳公司的罪行,公安干警于2008年11月,即将其提押到江苏有关看守所作进一步审查。

至此,这起血本下注,骗取巨款的合同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水落石出。除有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通缉外。涉案的陈绍东、陈夫足两名主要案犯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于2009年5月在被骗地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陈绍东被江苏通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被告人陈夫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合并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责编: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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