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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马恩道德哲学要义

2009-02-02宋希仁

党政干部学刊 2009年12期
关键词:道德哲学自由秩序

宋希仁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道德哲学具有理性主义和理想主义特征。中期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阐发了道德哲学的基本理论。马克思的《资本论》在揭示历史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过程中,作为社会结构和运动的要素进行了道德社会学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理想是建立没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对立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和谐社会。恩格斯在晚年所阐述的马克思和他共同建立的道德哲学体系,是他们所理想的自由及其秩序的道德哲学体系。

[关键词]马克思;道德哲学;自由;秩序

[中图分类号]A8;B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12-0012-04

马克思主义从19世纪下半叶到21世纪初已经150多年了。它开创出与资本主义世界并驾齐驱的社会主义新世界。像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经过曲折一样,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也不会一帆风顺,它有惊天动地的鹅煌,也有震撼世界的重大挫折。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几遭挫折,复又振兴,彼消此长,这倒使很多过去并不注意马克思的人开始寻找马克思,而一旦人们真正了解了马克思,常会感到人类未来不能没有马克思。反躬自省,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虽然一直都很重视,但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并不“完全清醒”,应当说这其中也包括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特别是处在重大的观念变革和思潮纷呈的特殊时期,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同时,有责任追寻马克思的道德哲学思想,承担起建设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的任务。

研究马克思同时就包含着研究恩格斯,因为他们的思想是二而一、一而二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有它必然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和条件。他们生逢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时代。这个时代需要杰出的人物,需要严肃、刚毅和坚定的人来达到它的崇高目标,而历史也确实产生了这样的人物。从18世纪初到19世纪上半叶,不用说英国、法国,单说在德国就相继出现了莱布尼茨、莱辛、歌德、席勒、康德、费希特、黑格尔、海涅、费尔巴哈,等等,众多大思想家、大哲学家和大作家。他们唤起了自由、平等、民主和民族独立的启蒙精神,深化了德国哲学的人文与科学、理性与现实相结合的传统,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的早期道德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理想主义和理性主义特征。马克思少有大志,思想早熟,在中学毕业论文中就表达了高尚的道德理想,提出了“人类幸福和个人自身完美”相统一的原则,阐述了“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道德观,并以理性的智慧看出他将面临社会的“应然”与“实然”的矛盾。读大学时期,他在给父亲的信中说:“在这样的转变的时机,我们感到必须用思想的锐利目光去观察今昔”,“因为每一变化,既是绝笔,又是新的伟大诗篇”。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从哲学史的研究中提出了“能动性原则”,论证了人的主体性,并把自我意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归结为“改造世界”的关系,提出“如何创造世界”的问题。在参与社会实践后,积极地关注德国的政治、经济和思想领域的问题。他揭露普鲁士专制主义制度的虚伪,论证“思想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正义性,维护人民表达“自己的精神面貌的权利”。他从法律和道德上为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辩护,认为不能把穷人当作不合道义的法律的牺牲品;正如人的良心不能转让一样,国家也不能把权利变成少数人的特权,放弃保护人民的义务。恩格斯中学毕业后,随父经商,没有读大学。但他勤奋好学。自学多才,思想激进。在服兵役期间,他有时到柏林大学旁听哲学课,直接参与批判谢林的“神启哲学”和“奴仆道德”,早于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欢呼“思想解放的狂飙”,并从实际生活和理论批判中得出了同马克思一致的人道主义和自由、民主的道德信念。

人的本质问题,是19世纪德国哲学和道德哲学争论的一个焦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分别批判了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各种思潮观点,主张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和“社会特质”,反对按照抽象的“人的本质”给人规定职责和使命,强调从人的实际生活条件出发,注重人们“实际怎样”、“能够怎样”和“应当怎样”,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必然怎样”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逻辑。在伦理观上,他们分别在各自的研究领域解决了伦理学史上悬而未决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问题。他们重视道德的自律,但不同意康德排斥伦理只讲主观道德的抽象“自律论”;他们赞扬黑格尔强调伦理客观性的他律思想,但反对他的作为绝对精神的伦理的“他律论”。他们认为,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个体发展,归根结底要服从于社会发展的合理的伦理秩序,服从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就道德价值的根据说来,道德不仅是自律的。同时也是他律的,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

伦理秩序是社会关系中的合理的秩序。马克思和恩格斯现实地解释了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强烈地主张社会伦理秩序的民主。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特权。马克思认为,民主是人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人民有绝对的权力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只有在民主制的国家里,国家制度才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国家权力才“属于全体人民”,才能反对任何特权,真正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这一时期的著作中,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关于国家伦理的合理思想。批判了所谓“国家是伦理的现实”的神秘主义。

在马克思撰写哲学和经济学笔记时期,恩格斯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出版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他们的理论研究和社会调查的著作,促进了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道德观的形成。他们在合作的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中,对当时气盛的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道德哲学作了彻底清算,论及道德的各个方面。他们强调,“思想”不能离开“利益”,个人不能脱离群众;不能抽象地看人,把个人神圣化,把人的道德教养“宗教虚幻化”。在此期间,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批判了对历史作“道德化的批评”的倾向,批判了抽象“人性论”和“泛爱论”,同时强调了“人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的规定性”,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推动历史进步的伟大作用。马克思还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剥削的研究,进一步揭示了人的本质和劳动的异化,思辨地论证了历史的发展必将从“人性的异化”逐步实现“人性的复归”。如果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道德哲学思想发展作一个分期,那么这一时期的思想和理论,可以说是为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体系的形成作了必要的准备。

马克思在与恩格斯合作后的至关重要的理论成就,是形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真

正社会主义”的批判。在后来编辑成书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完整地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这个基本原理的思想体系成为他们的道德哲学的理论基础。他们指出,道德是历史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实质上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并与其上层建筑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这种意识形式不是纯思辨的,而是从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中“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在阶级剥削和阶级对立的社会,道德观是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反映,带有一定的阶级性,从而消逝和泯灭着人性。在这里,他们强调的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的观察方法,“它的前提是人”,“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是“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实际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观察方法告诉人们。不能离开具体历史环境和社会生活条件对待作为社会意识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

在论述人的交往关系和生活方式时,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阶级、国家利益的关系以及个人的个性发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重视道德发展的现实根据和条件。强调个人自由是与对别人的关系相联系的。在阶级社会里,个人隶属于阶级集体,因此,只有属于这一阶级的个人才能有自由,而在这个阶级之外的被支配的阶级的个人就没有自由。只有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剥削的“真实集体”中,个人才能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并通过这个联合体获得自由,使自己成为有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所谓自由的人,就是使自己“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的人。因此,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向全世界宣布:“代替那存在着各种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不重视道德,而是比他们的前辈和同人更重视道德,不仅重视个人的教养的道德,而且主张解放全人类、为人类谋幸福的最大最根本的道德。

值得注意的是,46年后,意大利社会党请求恩格斯为《新纪元》周刊提供一段题词,要求用简短的文字来表达未来的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别于但丁曾说过的“一些人统治,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恩格斯欣然接受,就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马克思写的这一段话寄给该杂志。恩格斯在回信中说:“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下列一段话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的确,要用不多几个字来表述未来新时代的思想。同时既不堕入空想社会主义,又不流入空泛词藻,摘用马克思的这段话是最合适的。”简短的文字所表达的深刻思想,正是未来和谐社会的蓝图。也表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思想的一贯重视。

《分析马克思主义新论》的作者尼尔森说得很中肯:马克思立足的价值基础首要的是社会主义。这一价值属于一种人道主义和追求至善的人类生活理想的价值传统。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立足于社会平等的基础上,包括了所有人类创造性劳动的形式,提出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理想。因此他能为很多人所接受。那么,为什么马克思没有像他以前和他同代学者一样大谈道德?尼尔森的解释是:当马克思把道德看作意识形态时,他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道德”这一概念的,正如他在《资本论》序言中所说,“我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社会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这一解释在《资本论》中所包含的道德社会学的研究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道德的分析,总的说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但对具体环境和特殊领域的道德现象,实质上是一种道德社会学的、实证的研究。按照马克思的方法,首先是研究商品、商品交换关系的历史演变,阐明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自由、平等、人道要求,并进一步深入考察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奴役关系,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伦理关系的本质。公平互利是商品交换的原则,但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力商品买卖是否也遵循这样的原则呢?不同立场的人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马克思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进步性,同时毫不含糊地揭露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奴役的本质。马克思不是简单地指责资本家个人的动机,而是指出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就其社会生产的特殊分工来说,表现为与生产者不同的当事人的专门职能。他们获得利润的权利及其合理性根据,就在于产生它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商品交换所包含的自由、平等原则。他们的行为动机和决定性的目的就是他们所预付资本的特殊增值。在这里,资本的运动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对资本所有者个人发生的作用,就构成了资本所有者个人意识中的目的和动机。这不是要由个人对制约其生存方式的社会制度负责的。马克思着力揭示的是制约个人行为动机的经济运动规律,着重阐明的是判断行为的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根据。

什么是交易的正义性?马克思指出,经济交易的正义性是从生产关系的历史过程和结果中产生的。经济交易作为当事人的意志行为和共同意志的表示,其正义性并不决定于它的法律形式,而是决定于它的实际内容。“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要求自由、平等、公正,因此什么人要搞奴隶制和特权就是非正义的。市场经济遵循的是竞争和信用原则,因此什么人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马克思坚持的是客观的、历史的、科学的正义观。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中,深刻地阐明了关于善与恶的历史辩证法。马克思揭露剩余价值的剥削本质,同时也肯定它创造文明的历史意义:“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由此,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管理的两重性:一是共同劳动的经济过程要求的管理;一是劳资对抗主体关系调节需要的管理。两者都是生产发展和资本主义社会伦理秩序的必要环节。

商品进入市场,即由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最主要的就是竞争和信用。竞争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也体现着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温度”。马克思认为,竞争作为商品生产者基本的交往形式,是平等化的最大创造者。竞

争在本质上是资本的竞争,而不是个人的竞争;自由也是资本的自由,个人的自由是由资本制约的。资本主义生产中有竞争,也有协作。竞争和协作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商业信用是市场交易的保证,既能保障交易安全,又能提高交易效率。没有商业信用,交易行为将失去可预测性,市场秩序就会无章可循。但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信用或信贷又是以信用双方的互不信任为基础的。所以,经济的信用与道德的诚信是有区别的,前者讲的是生产关系和契约规定,后者讲的是道德规范和良心,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如果讨论马克思的理论对道德价值的需要,那么就没有必要在狭义上讨论和评价个人行为的道德善恶。马克思所关注的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那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所以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去专注和评价个人行为的道德责任。在这种意义上,有人说马克思是一个“无情的道德批判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马克思并不是“非道德主义者”,更不是“反道德主义者”。他在证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时,是排除任何主观意见和道德感因素的,但他在分析造成社会道德败坏和伦理秩序的失常时,又是非常关注社会的道德意识和法律的公正的。他并不要求资本家个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负责,但是他认为资本家个人应对自己的不轨心术和丑恶行为负责,也就是对自己的道德品质和人格负责。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当然没有忽视这个社会的世态炎凉、精神和道德,但是他注重的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根据这种研究,他认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改变人们的经济生活条件,从而根本改变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这当然是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普世理想。对于这个理想来说,过去和现在所做的建立公有制度和和谐社会的实践,不论是失败的还是成功的,都带有实验的性质,但这是人类正义所要求的。

马克思晚年时。恩格斯在同杜林的论战中,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哲学思想体系。在《反杜论论》中,阐明了道德观念的来源和基础、善与恶的辩证关系、道德观的稳定性和相对性、道德观的历史发展、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等基本理论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面临着进行政治斗争和制订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理论和策略的任务。从社会意识形态上阐明道德的起源、本质、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问题,而没有过多地谈论未来道德和个人道德本身的问题。如果我们联系他们年轻时写的东西来看,他们始终是从资本主义现实社会的道德来批判道德的,同时又是以理想的共产主义道德来批判资本主义和历史上的一切旧道德观的。当恩格斯说到“时代具有人道精神了,理性起作用了,道德开始要求自己的永恒权利”这些话时,那只是肯定了资本主义道德的历史性进步,讲的是资产阶级道德,即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新道德,是要为资本主义开路的新道德。至于未来的新道德,即共产主义道德,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讲的是理想的“纯粹道德”,是“从纯粹的人道出发”的道德,是“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完全统一的道德”,是“不图私利,没有利己动机的道德”。这一点像他们主张实现人类的自由一样,也贯穿于他们一生的理想。这在恩格斯晚年所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也可以得到说明。恩格斯在那里引用摩尔根的话作的结论就是:“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向这个阶段努力。”

那么,怎样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对施蒂纳的利己主义的批判呢?不难理解,马克思在那里说的是历史和生活的事实,其理论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及其实际活动过程中的具体的历史变化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要生活,因此人的第一个历史行动就是生产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生活本身;物质生活的生产是肉体生存的前提,同时又是人们既定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显然,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的对立,那就不能只从道德上进行说教。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有消除社会意识存在的根源,才能消除由根源产生的结果。所以他们主张:“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理论上既不是从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从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而是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灭。”在这里,他们注重的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把道德因素看作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的一个“函数”。

另一方面,从个人意识上说,也不能靠道德说教解决问题,而是要注重个人的现实生活条件。因为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现实的个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这一种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任何道德说教在这里都不能有所帮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两个方面同样是个人生活的经验条件所产生的,它们不过是同一种个人发展的表现,所以它们仅仅在表面上是对立的。至于由发展的特殊条件和分工所决定的这个个人的地位如何,他比较多地代表矛盾的这一面或那一面,是更像利己主义者还是更像自我牺牲者,那是完全次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只有在一定的历史时代内对一定的个人提出,才可能具有任何一点意义。否则这种问题的提出只能导致在道德上虚伪骗人的江湖话。”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表达了他和马克思的共同愿望,系统地阐述了“自由意志、责任、自由和必然的关系”的思想。恩格斯说,“如果不谈谈自由意志、人的责任、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讨论道德和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是提出了道德哲学的基本思路和关键词。恩格斯指出,自由不是任性、为所欲为,从哲理的意义上说,“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无论对外部自然界的规律,或对支配人本身的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来说,都是一样的。”因此,“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恩格斯还强调,“自由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类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这些精辟的结论,既包含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观,也包含了上面所说自由的道德意义,它概括了未来道德哲学的核心价值观——自由及其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恩格斯讲的是道德哲学,而不是通常所说的伦理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哲学是关于自由及其秩序的学问。当然,这样的提法可能会有误解,如果能够正确地理解自由和自由的秩序,如实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道德观的历史性和理想性特征,就可以消除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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