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
2009-02-01王金慧
王金慧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作了全面系统阐述,强调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与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检察工作作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怎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谋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是我们必须深刻思考的课题。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树立统筹兼顾的大局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因此,检察机关必须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措施,明确方法步骤,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要求与检察机关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一是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在检察环节上要加强法制教育并与有关部门加强调解,寓惩戒于教化之中,尽力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摒弃“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观念,做到既要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又要使被害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平等的保护。在加强诉讼监督的同时,要认识到搞诉与息诉目的都是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社会影响大和群体性的申诉案件,要及时审查,及时向上级院报告,建立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对于因不服判决而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主动依靠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化解矛盾工作。二是处理好查办职务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大案要案,认真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预防,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努力拓展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等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处理好办案数量、效率与办案质量的关系。坚持办案数量、效率与办案质量并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以此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同时,逐步形成以办案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为载体,以办案质量考核为评价手段,以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为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力争多办案、办好案,达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树立平安和谐的稳定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而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和保证,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难以办成。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世界性交流和区域性交流加快,多元化发展的社会,除了重特大刑事案件、“双抢双盗”、治安、交通等各类案件时有发生外,各种新型犯罪不断出现,给稳定带来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是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始终坚持“严打”工作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保持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为改革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以现行法律为武器,通过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密切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及时准确地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域、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形成打击合力。积极探索实施新阶层、新领域的违法犯罪实际,有效运用法制宣传、法制讲座、法制咨询等手段,努力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能是强化法律监督,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站在发展观的高度看这个问题,要求我们检察机关必须把服务百姓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为前提。一方面要公正执法服务人民,特别是对那些弱势群体。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等原则,贯彻到每一起案件和每一名当事人中;扩大法律服务职能,通过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切实维权于弱势群体;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依法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要充分体现依法从宽的一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握批捕起诉尺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另一方面要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从营造外部环境看,就是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人身财产、破坏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等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违规执法行为监督与查处力度。从营造内部环境看,就是要通过法律咨询、送法上门、改进建议等拓宽服务渠道,帮助其做好行业预防
工作,引导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树立优先发展的文化观。我国的检察事业,是在一个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经过20年的实践,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已经或者正在形成崇尚法治,努力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但是,由于封建历史惯性和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稳定(下转115页)(上接113页)的复杂现实期,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相和谐的矛盾问题。分析产生这些矛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关键在于还没有形成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检察工作作为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更快发展,检察文化必须走在前面,通过文化建设,弥补社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理想缺位、道德错位和价值观移位的问题,最终促进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
检察文化的灵魂是以管理为目的的文化和以文化为载体的管理的有机结合。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以检察文化来推动检察工作,就是要立足职能,把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努力扩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始终把工作的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要在调动全体检察人员主观能动性的情况下,以文化引导为载体,以法律约束为手段,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为。检察文化建设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健全制度,营造格局,建立长效机制,应着力于总体规则的制定和工作部署,着力于在文化实践中调查问题和总结、升华经验,不断巩固和提升检察文化成果。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树立追求完美的自律观。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实现内在发展与外在发展的统一协调,而内在发展是外在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树立追求完美的自律观就是从内在发展来说的。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实好“无违法违纪、无错案和执法过错、无责任事故、无群众举报投诉”的“四无”执法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杜绝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把执法档案作为干警立功受奖、职务晋升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其次,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坚持按办案工作运行程序和业务流程办案,推进制度化、程序化管理;要积极探索构建队伍管理、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严格规范的量化责任目标考评体系,使规范管理、规范执法有章可循;要以执法办案关键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检察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检察业务考评规范,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再次,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为主的外部监督,同时加强内部监督。一方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要通过定期到人大述职、邀请执法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征询意见、倾听建议等方式,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使规范执法更好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监督,把对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和与执法相关的人财物管理的监督作为重点,推进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实现内部与外部、专门监督与执法部门自我监督的有机结合。(编辑/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