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二进宫”
2009-02-01童菲口述刘向上整理
童菲口述 刘向上整理
一对老实巴交的中国夫妇,小心翼翼地在美国生活,可是他们却在无意中触犯了美国法律,这究竟是谁的过错?
“恐怖主义威胁罪”
2008年初,我和丈夫姜进从山东菏泽市牡丹区的老家来到美国明尼苏达州,在一家马来西亚人开的医院里的中医门诊部工作。姜进看病开方,我负责在药房抓药,他的月薪3500美元,我的月薪2000美元。到月底一算:呀,两人工资加在一起相当于人民币4.5万多元。除去每月500美元的生活费,净剩4万元人民币。出国前,我们夫妻俩同在菏泽市牡丹区的一家医院里辛辛苦苦干一年,也挣不出这么多钱来。我高兴得又唱又跳,差点流下泪来。姜进虽然比较矜持,却也一遍一遍地说:“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们感到美国真好,好像进了天堂。
可是,我们不知道,这“天堂”对于我们来说是极其陌生的,“天堂”里的规矩极多,法律条文细如牛毛,稍不小心,就会触犯,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我的姑姑也住在明尼苏达,她见我俩喜形于色的样子,便告诫我们,万事要多加小心,尤其注意别触犯了美国法律。姑姑说:“不能把法和理弄混了。法就是法,理就是理,两回事儿。”
姑姑讲了一件事:
那是2003年,姑姑和姑父刚刚来美国,住在新墨西哥州。姑父想买辆二手车,那天看了车之后,交了一半钱,便把车开回家来。说好是试用三天,可是半道上,姑父发现发动机有毛病,便开进一家修理厂,一查,原来汽缸缸体上有一道微小的裂缝在慢慢漏油。姑父马上给银行打电话,要求停止兑付支票,然后把车开回去,要求退货。那车主是个哥伦比亚人,挺野的,坚持说是姑父加冷水弄炸裂的,要求姑父支付剩余的一半车款,否则,将车扣下。姑父火气很大,蹦着跳着和车主吵了起来。那车主却不着急不上火,只微笑着拿语言刺激姑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车主打了911报警电话,警察不一会儿就赶到了。姑父不知是计,仍在大声地讲着自己的道理。车主对警察说,姑父在威胁他。警察见状,把姑父铐了起来,弄到警察局。那车主去银行兑现支票,却被告知不能兑现。车主便赶到警察局,又告姑父支票“跳票”。姑父强调,自己是在发现了汽车有毛病的前提下才通知银行停止兑付的,并不是开空头支票。可是,警察说他们只相信事实,事实是车主确实没有能够兑现支票。于是,警察给姑父开的传票上就有了两条罪状:恐怖主义威胁罪和支票诈骗罪。
此案拖了两个月,弄得姑姑和姑父焦头烂额。姑父认为自己的做法都是有理的:你给我一辆坏车,我当然要停付支票;你卖给我一辆坏车,我当然气愤,所以要愤怒地和你吵闹。可是,检察官却不理会姑父的道理,坚持要追究姑父的“罪行”。后来在一位专门负责移民事务的州议员的调解之下,姑父买下了那辆破车,车主和检察官才同意撤回起诉。
姑姑的话,并没有引起我们的太大注意。我想,美国人都挺好的,像那个哥伦比亚车主那样的人很难遇见呢。殊不知,我并没有深刻理解姑姑所讲事情的根本意义,姑父的遭遇,归根到底,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法。
小“意思”惹出大官司
干了大半年,攒了一些钱,我想起在国内的父母,不禁涌起无尽的思念之情。我父母前年退休,正赶上我和姜进要来美国,他们把自己半生的积蓄都拿出来给我们交了中介费,想想,他们为了自己的女儿和女婿,也真是冒着风险倾其所有了。如今有了钱,我和姜进的一致愿望就是把他们接来美国玩玩,让他们两位老人都来领略一下多姿多彩的美国风情,也算没白养我这个女儿。
主意一定,我便张罗着到移民局办申请。没想到,这一办,差一点把自己办进监狱。
第一次去,接待我的移民官是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尖脸男人,他看了我的工作签证以后,说:“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我们无法同意您的申请。”我问:“还需要什么吗?”他说:“我们无法确信您的生活来源,因此无法确信您为父母所提供的担保。”我说:“我和丈夫都有收入不错的医生职位,难道这还不够吗?”他竟然说:“我们不能确信您在未来的时期里能否仍然保持您的职位。”天哪,这是什么理论?如果按这种说法,谁知道今天下午是不是有毁灭性大地震呢?
过了几天,我拿着医院老板写的对我和姜进工作表现的评语又找到移民官,企图以此来证明我们并不会被解雇。那家伙看了一眼,不屑地把证明推给我,说:“我们不接受间接材料。”我不甘心,又请教了朋友们,有人告诉我,像我这种来美不到一年的H1签证,其实移民局批也有理由,不批也有理由。关键看移民官的个人判断,要是碰巧遇见个好心的移民官,或许可以批。于是,我准备了我和房东的租房合同、我的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准备再去试试。有朋友告诉我,圣诞节之前再去,比较好。于是,我等了一个月,在圣诞节前半个月,我又去了移民局。临去之前,姜进看我紧张的样子,便说:“你带点小礼物吧,美国人或许也吃这一套。”我便从箱子里翻出从国内带来的一个小巧精美的羽毛画,放在手提包里。
移民官已经换了,坐在那里的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五十多岁,慈眉善目的。我微笑着把材料递上去,但并没好意思把礼物拿出来。她仔细看了材料,说:“您的材料还不充分,您必须在美国居留一年以上才具备条件。”我说:“我父母年纪大了,我希望趁他们现在身体还好的时候能来美国看一看,在美国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她想了想,拿起笔签了字,盖上了移民局的印章,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把材料递给我说:“欢迎他们到美国来。”
跑了这么多趟,突然之间办成了,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拿着材料看了又看,真不相信这是真的。老半天,我才恢复了正常,连声说:“谢谢,谢谢!”她说:“我丈夫曾经在美国驻中国沈阳领事馆工作,我在中国住过很长时间,中国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我来美国11个月了,见惯了很多白人表面谦和而骨子里不屑的表里不一,就像中国城里人对待乡下来的捡破烂儿的人那样,既让你心里不好受,又让你无处发火。而眼前这位女移民官,却是那么真诚,那么亲切。她的微笑,是发自内心的。她的友好,绝不仅仅限于美国人所习惯的客气。我感到心里涌起一阵久违的温暖,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自己工作过多年的那所医院,重新享有了那种脉脉的人间温情。
我怀着无比的感激,从提包里拿出那幅羽毛画,递给她,说:“这点小意思,请您收下。”她笑着直摆手,说什么也不收。她越不收,我越过意不去。咱中国人讲究实在,人家越不收,你越不能装糊涂。我一急,竟然从口袋里掏出100美元。她愣了一下,慌张起来,抓起钱往我手里塞,连声说:“不,不……”
我万万没想到,移民局是联邦调查局人员最爱光顾的地方。此时,我的一切,都落入了大厅远处一个人的眼里。我正拿着钱不知怎么办好时,一个人已经向我出示了他手里绿色的证件,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推上了警车……
姑姑闻讯后,立即打电话告诉我:一不要说任何话;二不要签任何文件。姑姑在当地侨社法律援助会的帮助下,请到了一位华人律师。律师来到拘留所告诉我,美国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如果我的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刑6个月。我说:“我不是行贿,人家已经签了,我才事后表示感谢的。”律师说:“事后和事先,同样量刑,这是美国法律为了防止当事人事前暗示、事后送礼而定的。”妈呀,区区100美元,也算得上行贿?我说:“我只是想表示一下感激,根本没有行贿的意思。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么?”律师说:“其实,检察官也明白你的意思,但美国法律是不顾及法律以外的东西的,法律唯一重视的是事实,而不管这个事实的起因,这就是美国人的观念。”
还是律师有经验,他问我:“你当时是不是以为签证要收费?”我说:“可是,人家并没说要收费呀。”律师说:“可是人家并没说不收费呀。你刚来美国不久,听力不好,是不是听错了?”我知道律师在启发我,但我还是担心:我怎么证明我的行为是为了交费?律师说:“可是,检察官怎么证明你不是为了交费?”
在法庭上,我就按着上面的说法为自己辩解,那位女移民官在证词中略去了我说的那句“这点钱,只是表达我的一点谢意”,只证明我递给她钱,她又把钱递还给我,如此而已。最后,法官只好以证据不足判我无罪。
走出法庭,为了避嫌,我不敢跟女移民官打招呼,只是充满感激地看了她一眼。无言之中,她也完全明白了我眼睛里所包含的全部谢意。
法官说:“大家都无罪”
这场官司不但把我和姜进弄得疲惫不堪,而且医院老板因为姜进请了几天假,我被关进警察局,把我们俩都解雇了。没办法,在朋友的帮助下,我们只得在一个叫做纽兰德的小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的中国饺子馆。
2009年1月30日,我父母在春节后顺利抵达美国,可能因为水土不服的原因,母亲到美国后身体一直不太好。住了半个多月,父母就张罗着回国。我觉得千辛万苦得来的签证,不把半年签证期住满,好像亏了似的,便极力挽留。谁曾想,这一挽留,又弄出一场官司来。
2月16日晚上7点多钟,我正在餐馆忙碌,接到父亲的电话,母亲在家里突然晕了过去,父亲一句英语也不会说,不知道怎么办好。我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然后就向外跑,招了一辆出租车,姜进跟着跑出来,喊:“你还没穿外衣呢。”外面天很冷,我只穿了一件薄羊毛衫。但我心急如焚,哪里还顾得上冷不冷。姜进拽住我的胳膊,说:“你等一下,我回去拿你的大衣。”我说:“别拿了,一会儿救护车到了。”说着就往出租车里钻。姜进使劲拉着我,大声喊着:“不行,天这么冷,你找病哪?”他推了我一把,竟把我推倒在地,我本能地大叫起来……
夫妻俩正在拉扯着,一辆警车停在身边,跳下来两个五大三粗的警察,一左一右把姜进按住。姜进说:“你们干什么?”警察说:“我们发现你正在打这位女士。”姜进分辩道:“她是我妻子。”警察似乎没听见,推着姜进就要上车。我急了,冲过去,一把抓住警察的胳膊,喊道:“你们要干什么?不许你们把他带走!”警察不听,打开车门就把姜进塞了进去。我一手把住车门不让关,喊道:“他没有打我!”警察说:“可是,我们亲眼看到他粗暴地对待您。”我说:“那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不用你们管。他打我,是我心甘情愿的,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我这句话说出了问题,警察趁机说:“你看,你已经承认他打你了。”说着,用力把我的手从车门上掰开,把我推在一边,就要关门。我愤怒了,冲上去,一把抓住警察的衣领,连扯带打,大哭大骂,于是,我也被带上警车,拉到了警察局。
第二天,朋友闻讯从城里赶来,并带来了律师。在律师的协调下,他们放弃了对我的起诉,却把姜进起诉到镇法院。我在法庭上一再强调我们夫妇感情很好,从不打架,那天丈夫是怕我冻着才拉我回去添衣服的。可是警察却说,那天他们看到的场面就是姜进在粗暴地对待自己的妻子,是他们及时干预,才避免了姜进对我的进一步伤害。我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姜进感情和睦,而检察官却有警察的现场目击作证。一方有证据,一方无证据,法官很明显地偏向于控方。
最为可笑也最令人气愤的是,检察官竟然强调:当时事件发生是在晚7点钟,而那个时间正是饭店营业的黄金时间,被告姜进显然是因为妻子要离开而感到愤怒,因而对妻子动粗。这种推理,荒唐透顶。没想到,法官听了,却微微点头表示赞同。后来据律师讲,在美国,法律是严格而明确的,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常常是有一定问题的。轰动全世界的汤普森杀妻案就是一例:全美国的电视观众都亲眼目睹了警察的直升飞机和汽车围堵逃跑的汤普森,还有其他众多证据,可是,最后判决结果却是汤普森无罪,不能不让人对美国的法院产生怀疑。
我询问律师对判决结果的预测,律师说:“我们败诉的可能性相当大。因为在这样的一个小镇里,法官和警察、检察官低头不见抬头见,法官的判决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结果,恰与律师的预测相同,姜进被判入狱3个月。
我们向州法院提起上诉。此事在当地华人圈里引起了极大的不满,华人媒体纷纷报道此案的进展情况,华人社团也多次到州法院请愿,要求公正判决。我和姜进来到美国一年了,第一次深刻地体验到祖国、同胞这些词汇的亲切与温暖。试想,如果没有强大的祖国做后盾,如果没有这些同胞的倾力支持,我和姜进,还不是只能任人宰割吗!面对前来看望我的华人代表,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一连声地说:“谢谢大家,谢谢!”
3月12日开庭那天,法庭里坐满了华人,这使我和姜进心里感到了无穷的力量。法庭辩论开始了,控方坚持现场证人的证词,认为姜进有罪。我们的律师提供了那天的天气温度记录和当时我穿着一件薄毛衣的事实,坚持认为我丈夫是为了让我回去穿衣服而拉扯我。最后,法官宣布姜进无罪释放。
我们的律师一时没听明白,为了确认,便请法官重复一下宣判结果,那法官笑了笑,轻轻地说:“大家都无罪。”
是的,大家都无罪,可是,无罪的我和姜进,却被白白折腾了一顿,找谁说理去!父母本来就不习惯国外的生活,经过这一场惊吓,在3月19日坚决回了国。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思索,为什么我们夫妻一对老实人,却屡屡误撞美国法网呢?是我们的观念与美国的法律不能同步吗?还是美国的法律误解了我们的观念?
想来想去,我终于明白过来了:美国的法律是为了美国人而制定的,它独立地存在着,它并不在意一个外来人的观念如何,也并不因为你的不同的民族观念而有丝毫改变,你在美国,你在美国法律的范围内,你无话可说,你只能及时放弃自己的观念,去调整自己,去适应新的生活、新的法律。
〔本刊责任编辑 刘珊珊〕
〔原载《蓝盾》200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