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外交” 活动频繁
2009-02-01马岚
浙江人大 2009年12期
马 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崛起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议会外交”日益成为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适应形势,1993年12月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设立以来,特别是在十届、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外事工作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改变了以往单一依托省外办安排出访的被动局面,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与日本、韩国省道县议会间的定期交流的前提下,加强了与欧美亚非等国地方议会的交流。这为进一步与外国地方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奠定了基础,也为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我省改革开放巨大成就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从1980年至2009年近30年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和友好访问团431批,组团出访107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