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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棉棉叩响“谷歌维权门”

2009-01-29许兰武

记者观察 2009年23期
关键词:出版商图书作家

许兰武

不久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布消息称,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而权利人未获得任何报酬。谷歌在之后提出的和解协议中称愿赔付作家每部作品60美元。60美元就打发了?一时间,谷歌的和解协议引起众怒。作家棉棉首次以个人名义扛起了向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行为说“不”的大旗。

11月6日,棉棉以一纸诉状将谷歌(中国)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侵权,判令被告将作品从谷歌网站上删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6万余元人民币。这是“谷歌侵权门”事件发生以来,国内第一例以个人名义起诉谷歌、主张权利的案件。

棉棉,本名王莘,新生代作家。1970年出生于上海。16岁开始创作小说,17岁高中退学。2000年1月出版长篇小说《糖》,该书出版后,立即热销,成为出版界的一个奇特现象。她还是中国第一位作品内容涉及毒品、HIV、跳舞俱乐部生活的作家,代表作《盐酸情人》《糖》《声明狼藉》《于忧郁的明天升上天空》等。她曾被《国际先驱导报》及美国《时代》周刊称为中国年轻一代最有前途、最具震撼力的作家,也被称为“最具天才感”和“最受争议的70后作家”,其文学作品被翻译成13种语言在全世界范围出版,在法国、美国及德国均属畅销书。

《盐酸情人》被随意切割

作家棉棉的代理律师孙景伟接受了《记者观察》的专访:“11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庭当天没有立案,现在是法院主持的诉前调解阶段”。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事件又有了新进展,这是国内作家首次以个人名义起诉谷歌。

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收录了棉棉作品《盐酸情人》,而该收录行为并未得到作者的许可。谷歌公司将作品扫描上网并供不特定访问者查看,且以作品扫描片段的方式展示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棉棉对谷歌随意切割并展示其作品的方式非常不满。同样是棉棉的作品《糖》(Candy),其英文版由美国时代华纳属下的小布郎出版,在美国属于畅销书,也许由于时代华纳雄厚的背景,谷歌只扫描了一个封面,并没有任何切割展示的行为。这是棉棉发给代理律师的电子邮件中提及的。

孙景伟律师一边指着打开的网页一边给记者介绍,在谷歌数字图书馆网站的搜索栏里输入关键字“棉棉”,可以看到其作品《盐酸情人》的扫描书页,且已被切割成一个个小片段,而随意点击片段下方的“常见术语和短语”,则会点开更多包含了该关键字的扫描片段,而搜索被谷歌涉嫌侵权的其他中国作家,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况。

棉棉表示,无论谷歌的目的是否真的是“为其作品进行宣传”,她都不允许任何机构在没有经过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切割展示其作品。

作家:“非常震惊及不解”

谈及为什么棉棉是以个人名义起诉谷歌(中国),而不是通过“数字版权协会”或者“作家协会”等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棉棉认为,谷歌之所以这么欺负中国作家,是因为中国作家其实一直在受到各方面的压榨和侮辱。

据悉,2005年9月,美国多家图书出版商和美国作家协会起诉谷歌,指控其图书扫描项目侵犯了他们的版权。2008年,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商协会达成和解协议,被侵害的权利人如果同意和解协议,可要求现金赔偿,谷歌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权利人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如不同意和解,可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该和解协议遭到包括中国著作权人在内的各方人士的反对。棉棉觉得谷歌的此行为侮辱了中国作家,有民族文化霸权的成分。

著作权保护现高潮

到截稿之日,记者获悉,棉棉起诉谷歌案,现已进入证据交换程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将于12月29日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现在,谷歌数字图书馆已删除了“棉棉”及《盐酸情人》的收录。棉棉的代理律师孙景伟表示,他们在起诉之前就已经做了证据保全,将其侵权网页公证,删除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孙景伟认为,谷歌的侵权行为是成立的,如果在美国,像《盐酸情人》这样的侵权行为,赔偿数额可能比较大,而在国内相对较少,因为在美国的部分法院使用惩罚性赔偿原则,而中国一般是补偿性赔偿原则。

对于案情的进展预测,孙景伟认为,证据交换程序完成后,还会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可能双方达成和解,也有可能由法院作出判决。

10月30日,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从2004年开始参考了很多法律意见,他们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棉棉的另一位代理律师陈东坡认为,谷歌扫描图书的行为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使用的范畴,理应先取得权利人的许可。谷歌对在中国出版的作品和在美国出版的作品区别对待,并否认侵权,确实令人感到遗憾,这也是让当事人棉棉认为更有必要向谷歌主张中国作家和作者的权利的重要缘由,棉棉也因此称此次状告谷歌“打的不止是官司,而是谷歌的嚣张气焰,维的不止是权益,而是中国作家的尊严”。

棉棉称此番状告谷歌是希望能够引起更多被侵权的中国作家关注,唤起中国作家的维权意识。鉴于目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也正在与中国作协、中国记协等有关部门联合向全国作家、作者及出版社发布维权倡议书,呼吁广大作家、作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入到维权行动中来。棉棉此举或将拉开国内作家以个人名义向谷歌数字图书馆维权的序幕。

日前,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我国各地进一步提高图书馆著作权保护的意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图书馆不得擅自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一通知使得已经备受关注的谷歌数字图书馆更加显得前景难料。

相关链接

“谷歌侵权门”事件回放:

2004年,谷歌推出数字图书馆计划,计划扫描多个图书馆图书,用其先进的搜索技术让全球的读者免费检索。

2005年,这一计划遭到美国出版商协会及多个出版商和组织的阻击,走上诉讼的道路。出版社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扫描一部完整的著作,并将其存储在Google的服务器上,已经侵犯版权。

2006年,这一计划在欧洲也引起官司。法国的出版商将谷歌告上法庭,另外,多个图书馆也反对谷歌的扫描计划。

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根据美国版权法,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

2009年,版权之争蔓延到了中国。

2009年6月,中国著作权协会发出通告,随后公布美国作家协会(AG)和美国出版商协会(AAP)与谷歌的初步和解协议,并提醒作家群体维权。

2009年10月,文著协发布了一项调查: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收录了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而大部分权利人均不知情且未获得任何报酬。多位作家指谷歌的和解条款是“霸王条款”,通过媒体表达要求维权。

2009年10月29日,谷歌高层抵京协商。

2009年11月13日,谷歌向美国法院提交数字图书馆项目涉嫌侵权的修改版和解协议,随后,谷歌将向中国文著协会通报其修订版和解协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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