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职工持股制度 构建企业和谐
2009-01-28李靖宇
李靖宇
【摘要】 从目前来看,构建企业和谐的观点很多,但从职工持股制度与构建企业和谐的关系方面的研究为数不多,力求从该方面打开一个突破口,为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和谐的社会建设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 职工持股;治理结构;和谐企业
职工持股制度,是指一种企业大多数职工以某种方式持有本企业股份,以此分享企业剩余,以某种方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有条件退出的股权激励制度。如今职工持股制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除了美国盛行职工持股制度外,还有50多个国家都在大力推行该制度,职工持股已经成为了一种国际性的发展趋势。企业是社会机体的经济细胞,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应该是一个具有和谐性的组织形式,其和谐性表现在企业各个系统、各种要素之间的有序性、一致性和协调性,主要是指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和谐。当前,有关构建企业和谐的论述、观点很多,各有其值得借鉴之处。构建企业和谐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就是职工持股制度的建设,职工既是企业和谐的主体,又是企业和谐的创造者,有了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企业和谐的建设才有根基和依托。
一、职工持股制度可以促进企业治理的科学化
1.职工持股促进了企业股权进一步的多元化,为企业的科学治理提供了前提条件。使企业现有各生产要素(资金、土地、劳动、管理、知识产权等)成为资本组成部分,使一元化股权变为多元化股权,是企业科学治理的前提。通过职工持股方式实现企业股权的多元化,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一方面企业职工入股实现股权多元化,操作比较简单,渠道比较畅通,形式灵活多样;另一方面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又参与企业的经营,将其利益与企业的效益直接挂钩,使职工能更好的从企业长远利益而不是个人短期收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作出更合理的决策。这种不同经济性质、层次之间混合型的产权主体多元化,就可以从本质上落实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地发展。
2.职工持股对于股份公司内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个机构的科学决策以及有效运转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公司股东会而言,没有实行职工持股的公司中,职工虽是股东的社会伙伴,无权主张自己是公司的所有者和共有者,也无权参与股东会的决策程序。多数情况下,股东与职工的利益诉求是大相径庭,经常是职工的合理要求得不得股东会的认可,股东会做出的决策又遭到职工的反对,不断的矛盾冲突破坏了企业的和谐发展。实行职工持股制度,职工通过手中的股权可当然的进入股东会,选举职工信赖的董事长、董事,监督董事、总经理的经营活动,就公司某些重要事项参与决策。总之,在与其他股东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平衡相互的利益关系,使得决策更科学,执行起来也更能得到职工的支持。
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在缺乏职工股权的情况下,董事会做出的决策,一是由于往往忽略职工的利益所在,不能更多的从职工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挫伤职工执行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职工的配合,董事会的决策则不能有力的贯彻执行;二是由于董事会中缺乏职工董事的参与,许多决策不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甚至发生错误,也是常有的事情。职工持股制度下,作为资本所有者的职工就可以顺理成章的以个人或者职工持股会的代表名义进入董事会参加决策过程,使得董事会的运转更科学化和富有效率。职工代表更能了解广大职工的要求和心声,作为最基层的员工,也更能了解企业最基本的情况,可帮助董事会做出更有利于企业发展,更能调动职工积极性而去认真贯彻执行的决策。
对于公司监事会而言,在目前我国很多公司中,职工监事往往是由董事会或者董事长任命,在国有公司中也是常常由党政干部、工会代表担任,这并不能真正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大多数股份公司监事会的所谓‘职工代表由非由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工会代表出任,这使立法者的真正意图并未得以实现”。甚至监事会的作用成了纯粹对股东利益起安全保障作用的专业机构。在实行了职工持股制度以后,以职工股权为基础,适当增加职工监事的名额,进一步加强职工监事在监事会中作用,平衡职工监事、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权利,加强普通职工的监督权,更好的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这也是公司监事会能够切实发挥作用,高效运转的重要条件。
二、职工持股可以极大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快速发展
1.作为一种股权激励制度,职工持股制度将职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职工一旦持有企业股份,就拥有了两个身份: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资本所有者。于是在分配上,既有劳动收入,又有股票分红、派息等形式的资本收入,一旦企业经营不利,职工的劳动收入不仅要减少,其资本收入也会随之降低,还存在股份本金无法收回的风险,这就使得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就更近了一层,职工增加了对“自己的企业”的认同感。在科技不断进步和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两个重要的因素:质量和创新。要做到这两点,仅仅依靠传统的监督和考核手段是难以奏效。尤其是在企业的创新方面,必须依靠职工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在职工对企业建立了高度的认同感后,这种要为“自己的企业”而努力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就会被最大限度的激发出来。
2.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拥有了参与企业事务管理的所有权基础,有利于职工更多的介入企业内部事务,提高职工参与的力度和积极性。职工持股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促进职工对企业管理事务的参与,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职工持股实现了将经营管理权从资本所有者手中部分分离出来与劳动者相结合的目的,被誉为对抗性最小的职工参与方法,对职工参与管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关键作用”。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有了参与企业管理的物质基础---手中的股票,这有利于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在企业的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职工代表,也能更多的反映广大职工的利益和要求,激发职工参与的热情,化解劳资矛盾,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的氛围,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3.职工持股强化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在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拥有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高技术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而企业在这方面也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引进和培养费用。一旦这些人才被竞争对手挖走,就可能导致关键性的商业、技术秘密的泄漏,也意味着企业在这方面的投资付之东流,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能否留住人才、如何长久的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是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在职工持股的情况下,职工持有了本企业的股份,就不会轻易离开企业。一方面他的离开就意味着手中股份及其收益的丧失,尤其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能持有相对较多的股份,离开意味着自身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只要在企业努力工作,企业发展了,就会有更多除了工资之外的股份收益,这也是促使他们留在企业里的一个动力。
三、职工持股制度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公平,创建企业的和谐
1.职工持股加强了职工对企业事务管理的参与权,体现了职工在民主权利上的公平。前面我们讲到,职工持股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提供了所有权基础,也改变了职工的地位。职工由单纯的劳动者、受雇佣者变成了身兼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两重身份的人,这就使得职工在参与企业事务的管理上有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于是,职工在实际的地位上有了提高,在维护自身权益上有了保障,在劳动过程中从被动的服从者变成了积极的参与者,民主权利更显平等。
2.职工持股增加了职工的收益,体现了收入上的公平。职工持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加职工财富,就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而言,其工资收入难以和企业的资本收入相比,这势必会造成收入两极分化的情况。职工持股则使职工也可以凭借手中的股份获取一部分工资之外的资本收入,增加自身财富。职工持股可以使企业、社会经济增长的利益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分布,使得更多的人享受到经济增长的益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之间的矛盾,也缓解了社会贫富差距的矛盾。
3.职工持股与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计划相结合,体现了生活保障上的公平。职工持股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福利性,它为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退休后的生活来源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也就是说,除了可以享受社会统筹的工伤、养老保险以外,职工还可以凭借手中的股份来享受到企业增长带来的资本收益,大大增加了这部分弱势人群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的稳定性。
四、完善和推进职工持股制度,推进企业和谐的构建
在我国,职工持股是一个备受理论界关注而又饱受争议的事物。它有过蓬勃发展的辉煌时期,也曾有过被政府叫停而转入低潮的阶段。曾被理论界热议推崇,也曾被人们质疑责难。就目前而言,由于职工持股制度本身仍存在诸多问题,要使其在构建企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还必须进行大力的建设和完善。
1.加强职工持股制度立法,为职工持股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规范大多为地方性法规,法律层次低,运作混乱。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起源于职工持股与现行政策、法律的矛盾和冲突。建议国家出台统一规范的有关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条文,实行统一管理。这方面立法的条件应该说已经成熟,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有关职工持股的法律条文可资借鉴,另一方面我国各地方政府相继颁布了一些有关职工持股制度的暂行管理法规,加上各地企业经验总结,已经提供了国家立法的基本素材。
2.加大企业中职工持股的比例,加强职工与企业的资本联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职工持股比例偏低,使得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不高,难以调动其积极性。研究表明,职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30%以上,职工从产权主人立场上才会产生对公司的认同感。建议对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持股比例加大,可以达到甚至超过50%的比例;对于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应超过50%,但也不能太小,如小于30%。
3.推进职工持股会的建设,明确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职工持股的实践经验表明,职工持股会是克服职工持股运作中诸多弊端的有效措施。职工持股会作为全体持股职工的代表,更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科学决策;有利于职工股东权益的保护,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目标;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团体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当前来看,职工持股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性质的定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法律性质,立法上赋予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将其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是较好的选择。建议在法规中应明确表明“职工持股会是专门代理企业内部职工认购公司股份,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对内部职工股进行管理,维护出资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
4.注重“不歧视原则”,做到公平运作。注重企业内部持股的合理性,注重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在普通职工与管理层和股东之间明确“不歧视”原则,鼓励普通职工多持股,合理调整利益关系、理顺收入分配秩序,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
注:本文为河北省教育厅结项课题,课题编号:s08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