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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具体形式研究

2009-01-20唐楠栋吕继凌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1期
关键词:重组上市公司

唐楠栋 吕继凌

摘要 实践中,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具体表现形式很多,但相关研究较少,导致无法对表现形式多样的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法律性质、承诺的违反及承诺履行监管等问题进行精确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对四川省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类型进行分析,总结出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期对上述问题的精确性研究提供基础和前提。

关键词 上市公司 重组 承诺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138-01

一、 四川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总体情况

截止2009年7月31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证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将4个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码:600139)

承诺主体:四川恒康;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1.业绩和补偿(2008 年业绩补偿已按照约定履行;2009 年、2010 年因该等承诺的条件尚未出现,有待将来承诺人根据情况履行);2.避免同业竞争(已经履行);3.规范关联交易(已经履行);4.期间损益(尚未履行);5.9444.01 万元或有债务;6.采矿权逾期未办或者最终无法办理的补偿(因该等承诺(约定)的条件尚未出现,有待将来承诺人根据情况履行)。

(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码:600674)

1.承诺主体:二滩水电;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1)土地使用权证书信息;(2)土地使用权变更;(3)尚未取得证书的房产不具有瑕疵(均履行不详)。2.承诺主体:二滩实业;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尚未取得证书的房产不具有瑕疵(履行不详)。

(三)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码:000935)

承诺主体:拉法基中国;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1.关于业绩和补偿;2.都江堰拉法基部分资产未办理的损失补偿;3.未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厂房的相关权属证明的损失补偿;4.未取得安全许可证、二期余热发电项目所需的相关证书的损失补偿;5.生产经营恢复的损失补偿;6.避免关联交易(均履行不详)。

(四)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码:000629)

1.承诺主体:攀钢有限;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1)股权注入和补偿;(2)土地使用权办理和使用补偿;(3)未办证房屋产权和补偿(均正在履行中)。2.承诺主体: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提供现金选择权(均正在履行中)。

二、四川省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具体形式

(一)业绩、补入现金承诺

例如:四川恒康对阳坝铜业2008 年业绩的承诺。阳坝铜业2008-2010 年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124万元、8,876 万元、8,893 万元。若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业绩的部分,四川恒康负责用现金补足绵阳高新。

(二)相关权证办理和使用承诺

第一,土地产权办理和使用承诺。例如:二滩水电已出具承诺,对于记载信息不全或记载信息不准确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证书将按照盐边县人民政府、米易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说明,尽快向相应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换发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其他相关权证办理承诺。二期石灰石矿的采矿许可证及二期泥岩矿和二期石灰石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都江堰拉法基认为上述权证的取得没有实质性障碍,对于上述权证尚未办理完毕而可能对四川双马造成的直接损失,拉法基中国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例如:为避免在2007 年新光硅业股权收购项目完成后在多晶硅行业与川投能源构成同业竞争,川投集团于2007 年12 月12 日承诺:新光硅业股权转让给川投能源后,川投集团不再通过任何方式和途径持有新光硅业的股权;新光硅业股权转让后,川投集团不再独资投资、投资控股或参股与新光硅业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对于新光硅业股权转让前,川投集团根据新光硅业股东大会决议按35%参股比例对新津3000 吨多晶硅规划新建项目的投资(即川投集团持有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权),川投集团承诺将在条件成熟时,以适当的方式按法定程序注入川投能源。

(四)生产经营恢复承诺

例如:如都江堰拉法基在营业中断险的保障期间内未能全面恢复生产,拉法基中国承担由于在上述期间内未能全面恢复生产给都江堰拉法基所造成的损失。

(五)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例如:拉法基瑞安对四川双马做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四川双马的关联交易行为,交易完成后都江堰拉法基将不再向拉法基瑞安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对于都江堰拉法基与关联方拉法基瑞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许可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四川双马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四川双马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

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具体形式对重组承诺相关问题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上述两部分的研究,可知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业绩、补入现金承诺;相关权证办理和使用承诺(又包括其他相关权证办理承诺和土地产权办理和使用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生产经营恢复承诺;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等。虽然不同形式的承诺在法律性质上均为单方法律行为,但是由于每种承诺都具有丰富的内涵,厘清和分析每种承诺的具体形式是我们进一步精确性研究上市公司承诺的风险、上市公司重组承诺的违反及上市公司承诺的法律监管等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src.gov.cn/n575458/index.html.

[2]深证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zse.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ome.html.

[4]蔡奕.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法律界定与履行监管.深证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6年6月30日.深证综研字第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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