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可法铭黄道周玄武纹叶形洮河石砚
2009-01-20王青路
王青路
砚以洮河石制成,色蓝绿而有黑色斑点,作叶形。正面前端浮雕海水玄武纹,背部凸起叶筋。右下叶筋间行书镌铭曰:“崇祯壬午为石斋丈人铭。道邻史可法”。下镌橄榄形小印“可法”二字。
史可法(1602-1645年),字宪之,一字道邻,大兴籍,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历户部员外郎、郎中,十年擢左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等地,后总督漕运,拜南京兵部尚书。南明弘光朝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扬州,清顺治二年城破被俘,多铎劝降不从,英勇就义,葬衣冠于梅花岭。其后清兵屠扬州十天,史称“扬州十日”。工行书,气势严正,似其为人。后人称为史阁部,清代追谥忠正,有《史忠正集》。
黄道周(1585-1646年),字幼玄,一字螭若,号石斋,福建漳州人。天启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九年擢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侍读学士,充经筵日讲官。性严冷方刚,不偕俗流。以犯颜谏争,多次被贬。十五年复原职,乞病返漳浦,建明诚书院。弘光朝晋礼部尚书,唐王朱聿键即位于福州,改元隆武,晋武英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组织抗清于婺源被执不降,清顺治三年就义于金陵。赐谥忠烈,赠文明伯。清乾隆时追谥忠端,道光朝旨准从祀孔庙。工诗、书、画,自成一家。学贯古今,尤以文章风节高天下。一生潜心学问,精天文、历数。徐霞客称其为“字画为馆阁第一,文章为国朝第一,人品为海内第一。”有《易象正义》、《孝经集解》、《洪范明文》、《春秋撰》、《续离骚》、《石斋集》、《骈枝别集》等。
崇祯壬午为崇祯十五年。时史、黄同朝为官。黄道周适官复原职,且长史可法十七岁,故称丈人。后三年史可法就义于扬州,后四年黄道周就义于金陵。史可法墨迹流传不多,故宫博物院存其行草书信札数通,乃守扬州时家书,据刘九庵先生考证,其书法颇具隽秀之姿,与此砚铭刻秀雅风格正通。此砚传出土河北深县,边缘残损为葬俗所致,具明末风格,纯朴敦厚,古拙深奥,为名家名品,联系着两位民族英雄,殊可宝重。
(作者系职业画家、作家、文物鉴赏家。曾任《中国文房四宝》常务副主编,著有《雕虫小记》、《明清瓷萃》、《古玉菁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