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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制的意识形态障碍

2009-01-20

同舟共进 2009年10期
关键词:贪官申报财产

袁 刚

记得20年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长陈希同曾手持喇叭向学生、群众说,他愿意带头公布自己的私人财产。当时媒体也作了报道。

然而20年过去了,官员财产申报仍只是试点。那位信誓旦旦地表示愿意带头公布财产的陈希同市长,还有与其地位相当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都因贪黩锒铛入狱,还有一大批高官相继落马。

大批贪腐高官落马说明执政党的确下了大决心惩治腐败,采取了相当多有力措施对付腐败官员。反腐机构有纪委、监察部,又增加了“预防腐败局”,中组部和中纪委还不定期向下派“巡视组”,有如古时的钦差大臣。此外,隐蔽战线的国安局也加入到反腐行列,人们熟知的沈阳市“慕马案”,就是隐蔽战线首先侦破的。

不能说我国众多反腐机关都无成效,累累硕果有目共睹。但改革时期贪官太多且手段隐秘,而我国的反腐制度和办法应该说还相当落后,机构太多,成本太高,效率低下,养了大批纪检干部,却出现过反腐书记带头腐败的事例。

世界范围的反腐经验证明,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最有效最廉价的反腐办法,被称为“阳光法案”,世界各主要大国早已采用。我们却左推右闪,至今未采用这一现代先进的反腐办法。

阻力来自自身。据调查,有97%的官员反对公示私人财产,有省级高官甚至反问“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布财产”。然而,从1987年11月起政府高层就开始从法律上探讨财产公示,并有过多次表态和试点,而且多年来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和官场腐败越来越猖獗的严峻局势,笔者认为最高当局还是有心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但为什么拖延不决呢?人们谈论较多的是官僚体制自身的阻力,但还有一个障碍人们注意得不够,即意识形态方面的障碍。

马克思、列宁都曾论述无产阶级掌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不能超过熟练工人的水平,然而这种设想在现实中行不通。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干部官僚特权相当严重,讲究级别,工资待遇等差大。正因如此,所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而苏联崩溃后,新生的俄罗斯很快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越南在革新开放后走在中国前头,也要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

有些共产党国家讲究意识形态,讲究党的光辉形象,喜欢搞封闭垄断性的宣传灌输,这一套在苏联非常盛行。勃列日涅夫时期官场十分腐败,但克格勃头子安德罗波夫却是一位正直的改革人士,1980年他暗中安排副手谢苗·茨维贡将军,动用克格勃隐蔽战线力量,搞了一次反腐调查。在勃列日涅夫女儿加琳娜·邱尔巴诺娃的情人、马戏演员布里亚季亚家里搜出一大批钻石等贵重物品,后来布里亚季亚招供钻石是加琳娜的。事情很快在社会上传开了,克格勃又査出加琳娜在国外有巨额存款。但长期主管意识形态并以正统马列理论家自居的中央书记苏斯洛夫,竟不顾身患重病,亲自出面指挥遮盖勃列日涅夫家族的丑闻。苏斯洛夫狠狠教训了克格勃副主席茨维贡,批评他毫不顾忌党的形象,竟搞到总书记头上来了,下旨不许逮捕布里亚季亚。刚正的茨维贡将军难以忍受,于1981年1月19日开枪自杀以示抗议。

1982年11月勃列日涅夫去世,安德罗波夫继任苏共总书记。他一上台就大力反腐,把加琳娜·邱尔巴诺娃夫妇等腐败分子统统抓起来。他说:“惩治腐败不需要任何投资,而效果收益却是最大的!”但可惜的是,安德罗波夫并没有在反腐败制度上有所建设和创新,一年后安德罗波夫去世,加琳娜夫妇又从流放地堪察加半岛回到了莫斯科。上上下下干部官僚腐败和意识形态的刻意掩盖,就这样把偌大一个苏联给毁掉了。

中国的改革开放可谓救党救国的重要举措,但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腐败问题日益严重,社会危机也日益凸显。

公示财产会使腐败贪官现形,更重要的是会使普遍的隐性的干部官僚特权暴露于阳光下。人们会问,普遍的等级特权难道是社会主义?马列主义哪里去了?我的家乡江西省南昌市就由政府出资,在美丽的青山湖畔为每位离休的副省级以上老干部修了一套价值500万元以上的别墅,还专门修了一条公路隧道。这还只是公开的,不公开的呢?

官僚特权毕竟还是隐性的,在一些地方,民间的不满被强力压制,若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权贵的资产、社会的不公,都将赤裸裸地呈现,受冲击最大的恐怕是某些僵化的意识形态说教。台湾马英九以清廉著称,但申报个人资产尚有几千万元,供两个女儿在美国读书,这在大陆恐怕就不符合某些意识形态说教的标准。这就是我所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的意识形态障碍。

某些过时、僵化的意识形态成了中国改革的拦路虎,使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制在内的诸多政改难以推行。就官员财产申报制来说,这项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明的,至今尚没有一个苏式社会主义国家推行过,中国要走这一步,体制内的阻力可想而知。但意识形态若不松动,在中国要推行政改是相当困难的,而且充满风险。事实早已证明,光唱高调在现实中并无价值也无效用,今后也不会有任何前景前途。

笔者认为,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获得初步成功后,必须适时进行意识形态的创新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搬走拦路虎,政改也就可讨论可设计了。就拿官员财产申报制来说,如果抛开马列关于干部工资不超过熟练工人工资的设想,高薪养廉,把隐蔽的特权公开为合法的收入,少数中国行政精英高干也能像马英九那样挺起胸膛当廉洁的富翁,官员也就不怕财产申报了。

这里举一案例说明官员财产公示的迫切性。2008年1月14日,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派出所接到一位住户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该屋业主长期不在,警方撬开房门与物管处理漏水时,在卫生间发现8纸箱总计939万元钞票。后查明业主晏大彬是重庆贫困县巫山县的交通局局长,从2001年到2007年晏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共63次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相当于巫山县年财政收入的20%强。晏大彬的巨额财产与其工资收入太不成比例,还有7处显眼的房产,纪检监察部门居然没有丝毫察觉(也可能晏大彬收买了相关官员)。晏身为贫困县一个小局长,却能贪污受贿全县年财政的1/5,若非一次偶然漏水事故,可能至今逍遥法外。

晏大彬这样的贪官并非特例,2005年重庆交通系统曾因一封普通匿名举报信牵出23名贪官的窝案。有很多贪官落马是被窝案牵出,还有豪赌赌出的、敲诈诈出的、包二奶包出来的,甚至有小偷偷出来的——原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裤子被偷,小偷拿走里面的现金后扔掉,小学生拾到,交到公安局。公安人员检查时发现裤子皮带夹层里竟藏有4张大额存单,存款数额与胡个人收入明显不符,纪检部门随即将胡方瑜“双规”。贪官落马竟因为“意外”,一方面说明我国反腐监察制度乏力,官官相护,人民无法监督政府官员;另一方面也说明有更多尚未“意外”失手的贪官,至今仍逍遥法外。而如果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像晏大彬、胡方瑜那样明目张胆的贪腐,又怎能逃得过群众的眼睛。

依照官方的解释,晏大彬、胡方瑜之类贪腐官员只是“极少数”,以前通行的说法是“蜕化变质分子”。解放初枪毙的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被说成“忘了本”,被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所击中。实际上,党员干部并非“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官员也有私利,贪污受贿中饱私囊随时随处都会发生。政府并不值得人民盲目信任,而必须加以提防,说句不怎么好听的,应将政府当作“贼”来时刻警惕监视。官员贪腐并无阶级之分,再先进也离不开人民的监督。因此,防止权力的滥用要如防洪水猛兽,防官要如防贼。如此,在中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立法,将会极大地冲击某些僵化的意识形态,可视为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

官员财产申报制若真正推行,则可进一步期望政务公开、国家财政公开,搞阳光政治,搞透明政治,加强舆论监督,例如还可以解密封存的历史档案,公开一些被歪曲的历史真相。政府如果不再刻意隐瞒自身的缺陷,不再以空洞僵化的说教包装早已不适应时代要求的政府体制,接受人民监督,由此就可能开启政治体制改革。

铲除晏大彬、胡方瑜这样的贪官硕鼠,上下欢欣,不但可堵塞国库漏洞,还可腾出更多的位置安排努力上进的新人,解决紧迫的就业问题。正如安德罗波夫说的:“惩治腐败不需要任何投资,而效果收益却是最大的!”官员财产申报制立法用不着什么投资,也不用增添机构、官员,是最廉价最有效的反腐办法,也是贪官硕鼠最害怕的反腐利器。再拖延不决,将难以取信于民,陷自身于被动。若能破除僵化的意识形态禁锢,与所有贪腐官员划清界限,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取信于民,揪出的贪官再多,又何损于自身执政地位,何碍于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呢!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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