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部分问题和解决思路
2009-01-19薛凤奎
薛凤奎
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全国开展新农村建设已经多年了,全国各地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由于经验不足和管理技术缺乏,在各地的新农村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1、 缺乏整体发展和运营规划
很多乡镇、县市,乃至省市都缺乏一个综合发展规划。目前的规划主要都是建设规划,或者说用地和建筑规划。对于建设过程完成后,建设格局和入住群体,是否可以满足地区的发展需要,地区能否满足入住群体的需要,分析和论证得都比较简单,导致很多县市乡镇只考虑到建设和经济发展,但是交通物流、文教卫生、经济循环、资源利用等方面考虑得都很少,生活和经济发展都很不便。
2、 缺乏投资和产出回报机制
新农村的建设和城市开发建设不一样。城市建设可以让开发商在全民所有的土地上投资开发,建设商品性建筑物,出售获利。而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不能改变土地性质,没有统一的决策,不能通过商业化房产的投资获利。因此目前的新农村建设还是农民、村集体由于自身需求自行开发为多,外来投资少,开发单位、投资人的投资机制和产出回报机制就凸显缺乏了。
3、 缺乏负担核算和平衡体系
农民转换身份后,其收入和生存问题是主要问题。农民原先拥有土地,虽然收入可能不高,但是属于相对比较稳定的收入。成为市民后,农民失去了土地,必须要通过其他劳动方式谋生,如果不能提前为农民落实好谋生的途径,只是给一笔补偿金,只能是造成更多的无业者和闲散人员。目前各地区还是一次性补偿的多,解决长期稳定的工作机会的少。
4、 缺乏权益分析和保护体系
农民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村集体享有集体权益,这些权益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转换、如何保护,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则。很多地方政府缺少经验,工作方式生硬,考虑问题比较短视,结果在改造建设过程中没能保护好相关权益,造成了一些矛盾,表现为冲突、诉讼、上访,甚至是群体事件和犯罪现象。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一个工程开发建设过程,而是人员安置过程,是农业改革过程,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还是政治和社会发展过程,是关乎到国计民生、党和国家的生存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实际稳妥的思路来解决:
1、 制定区域整体长期发展规划
以县、乡、镇为范围,制定详细的长期发展规划。此规划不同于普通建设规划,而是一个包括未来的建设、工业、农业、交通、投资、商业、能源、人口、就业、文化、环保、教育、医疗、旅游等方面解决方案内的综合发展规划。一般需要覆盖10-20年的时间,而且要覆盖全部常住人员、流动人员,其规划工作量将达到目前的规划工作量的10-20倍。这个规划必须要从各方面满足各方利益需求,必须获得各方面的认可,而不是简单的依靠代表大会简单表决了事。
2、 设计比较精细的投资管理机制和产出回报偿付机制
要从各方面的角度出发,设计和制定一个管理机制,其中要充分考虑到投资人的回报需求,制定一整套的投资回报偿付机制。这样才能协调各方的权益,提前避免矛盾和冲突,从根本上避免大规模的经济损失,从而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和发展环境。
3、 制定完善的人民生活负担水平核算公式群和平衡调剂体系
要充分核算和调整人民的生活收入获得模式,要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只能稳定的上升不能下降,还要保证符合其社会地位、工作环境。除了工程建设资金外,还要考虑到像家庭装修、旅游、有线电视费、未来子女的玩具费等花费,要确实把人民放在心中,要切实设计出能够满足人民需求的方案。
4、 制定明确的权益体系,以及权益保护体系
要充分考虑到所有权人的权益,包括承包人、所有权人和投资人在内的各个相关群体和个人的权益。必须要设计出一个完善、全面的权益保护体系,建立一个和谐的关系体系,保证社会群体可以友好、平等和独立的往来和生存。
(作者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农村建设中农业非耕地利用政策集成研究》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