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布局国际标准竞争
2009-01-19李惠男
李惠男
《财富》杂志称:“中国将不再满足于以低成本为他人制造产品,而是希望扮演全球标准制定者的角色。”
2009年9月11日,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成立大会暨“感知中国”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传感网是指通过大量多种类传感节点组成自治网络,实现物与物、物与人之间的信息交互,提供感知信息服务的智能综合信息系统。Forrester等权威机构预测,到2020年,物物互联业务与现有人人互联业务之比将达到30∶1,下一个万亿级的信息产业将是物物互联。凭借技术与产业的10年积累,以及当初与国际同行同时起步的“同发优势”,中国成了国际传感网标准制定的主导国之一,将可能在这个新领域取得前所未有的话语权。中国传感网标准工作组的成立,标志着在这场决胜未来的标准之争中,我们将集全国之力,力争让世界采纳“中国意见”。更重要的是,这次中国对传感网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部署也让世界看到了中国在标准竞争之路上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标准之痛
加入WTO以来,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5000多亿美元猛增到2008年的2.5万亿美元。但是劳动密集型出口为主的贸易结构造成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缺乏定价权,往往是出口量越大,其单价被购买方压得越低,巨额的贸易带来的是微薄的利润。同时贸易结构中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较低。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例,在出口贸易结构中,高新技术产品所占的比重虽然逐年上升,但是到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工业制成品中所占比重只有29%。相比之下,据世贸组织统计,早在2000年,世界前十大出口国和地区的产品平均高新科技含量已达40%。
在我国市场经济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薄利多销是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理念和经营策略,企业长期停留在低利润的竞争阶段,现在逐步进入了销售额大幅度增长,利润逐步下降的发展困境之中。不得不承认,当我们还在以廉价劳动力成本、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外资,希望能够以市场换技术的时候,发达国家甚至已开始从技术战略发展上升到标准战略,并手持标准利器大行其道。猛然间,我们发现自己未来的发展已经受到发达国家所制定标准的束缚。面对发达国家和跨国企业的标准控制,缺少自己主导的国际标准和标准发言权的中国,以世界上几乎最廉价的劳动力、消耗着大量的能源、承受着巨大的污染赚取低廉的加工费,而掌握核心技术的跨国公司只需一纸标准或专利技术合同,就可以抽走绝大部分利润。最生动的例子便是DVD面临的出口困境。中国DVD企业每出口一台自有品牌的DVD产品要向DVD专利持有人缴纳大约20美元的专利费,而每台DVD的出口价格已经跌到29美元。再如,一台售价79美元的MP3,被收走45美元的专利费,留给中国企业的纯利润只有1.5美元,利润比为30∶1。跨国垄断企业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强化自己对产业链的控制,攫取产业的绝大部分利润。美国的微软、英特尔和日本的索尼等都在标准上大赚特赚,最为典型的是高通公司。作为一家出售知识产权的公司,他将自己1400多项技术全部申请专利,然后将这一套解决方案申请为国际标准,通过标准许可
费用、产品专利费用、芯片等三种形式坦然获得巨额收入。
标准滞后是巨大的市场利益
产品标准是一个行业发展的基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与生活生产相关的每一个产业都有无数规则控制着其发展。比如电信、网络、钢材、饮料、物流,等等。在国际上,每一个行业标准的背后都会有一些企业的影子,比如摩托罗拉、因特尔、可口可乐、沃尔玛,这些巨头往往通过提高自身的企业标准,来推动产品和技术升级,进而推动行业标准升级。追求产品高附加值是企业的最终目标,这就要求企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升技术,领先行业从而制定标准。技术标准就像是一种游戏规则,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就能够有效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获得最大的利益和生存空间,进而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甚至成为行业的定义者。对于新进入者和跟随者而言,没有标准,将永远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缴纳昂贵的学费。标准之争其实是市场之争。
在产品同质化趋势明显的中国市场,竞争已经开始超越品牌竞争时代。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充分,仅仅依靠优秀品牌的塑造还不够。只有掌握了标准才算是拥有了核心竞争力。但是,企业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切不可急功近利,应该循序渐进。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及管理控制的一流水平,就不可能参与产品标准的制定。只有一流企业才能生产出一流产品,也才能代表所在领域的最高水准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所以关键还是在于企业“内功”的修炼。标准化还能降低企业采购、经营、贸易和研发成本,减少风险承担;有助于企业合作,形成战略联盟;避免企业对单一供货商的依赖性以及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信任度,等等;同时也促进产业内其他企业发展,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企业标准的有效实施也推动了国家标准战略发展。发达国家和地区往往通过内部标准化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产品技术,制定标准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参与制定标准,一方面是要提高企业对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参与程度,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标准制定与修改的速度,从而促进行业发展。世界标准发展如火如荼,而且正成为参与新一轮国际分工和产业转移的核心筹码,甚至可以危及国家的经济发展。
中国标准之惑
实现标准领域的成功并非一日之功。发达国家的标准形成总是遵循着先开发技术,后申请专利,然后大量专利组成一个解决方案形式的模式。大型企业在竞争中往往通过提高自身的企业标准,来推动产品和技术升级,进而引领行业标准升级,从而在形成的产业标准中占有先机,进一步取得对市场的把握和利润的终端控制。在标准这一点上,大多数中国企业从技术到标准整个环节上做得不尽如人意,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技术升级和改造重视程度不够。具体表现在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国际上通常采用R&D(“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一国的R&D水平体现着一国的经济实力,一个企业的R&D水平,体现着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国际上的著名企业都把R&D视为企业的生命,无不投巨资于R&D。据资料显示,1996年,通用汽车(GM)的R&D经费为64.13亿美元,占销售额的5.6%;朗讯的R&D经费为41.19亿美元,占销售额的11.6%。我国的海尔集团也是靠R&D形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其销售收入的比例,多年来一直不到1%,相比之下主要发达国家达到2.5%~4%的水平。另外,中国消化吸收再创新费用与引进技术费用的比例为7%,也远低于日本、韩国1000%的水平。研发投入不足造成了基础技术的缺失,没有基础技术作为支撑,就更谈不上制定更具复杂性、系统性和高层次性的产业标准了。
二、企业的专利申请和保护意识淡薄。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发出技术之后不申请专利而使这种知识产权白白流失。目前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只有几千家,其中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这种情况在中医药行业表现得十分突出。中医药知识产权在国际上屡被不当占有。以色列人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消化性溃疡和痔疮的中药组方”专利,并于2002年获得授权,权利要求涉及口服给药、直肠给药的所有剂型。这意味着,我国出口的同类中药一旦在美国市场上出售就构成侵权。申请者在专利说明书中承认组方来源于上海出版的《中华本草》英文版。2002年,青蒿素被美国掌握并申请了专利,迅速实现了产业化。实际情况是,青蒿素是世界卫生组织承认由中国发明的一种治疟疾的新药,但没有申请专利。中国因此每年至少损失2亿~3亿美元的出口。
三、企业对制定标准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界有一种说法,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如果一个企业能够以自身标准为基础,承担国内国际标准拟订任务并通过审定和颁布实施,才是最优秀最值得信赖的企业,能成为国家甚至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代表了在该领域的最高水准。但在我国,由于企业的标准战略意识的缺乏,加之制定标准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致使许多企业并不积极主动。我国的标准化机构是政府部门,多数标准的制定也是由政府为主导。强制性标准的数量远远超过自愿性标准的数量,原因在于本来应该是市场主体的企业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主体错位使得我国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动力不足。
四、标准的形成方式落后于市场需求,标准制定过程中企业参与度较低。我国制定一项产品标准都是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再针对产品特征来制定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这种“先有产品后有标准”的模式是总结性的、滞后的,不能反映市场的未来需求,更不能对产业起到引导作用。而在当今技术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应该是“标准先行”。欧美国家的做法是:首先,一些企业发现了一些从来没有被发现的先进技术或工艺后,就进行保护性专利注册;然后,各个拥有核心专利或对产业有重要影响的公司走到了一起,在经过标准的程序后,形成的标准组织进行标准的制定,最后才落实到产品。在政府进行强制标准这样一种体制下,一些标准征求意见的范围比较窄,没有更多生产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不能广泛反映主管部门、生产、应用、科研、检验等方面的意见,对不同意见不能进行很好地协调,使得标准的出生就不具有广泛性,没能符合大多数企业的利益,从而招致企业不满,限制企业的发展。
中国标准之路
截至2006年底,在17000多项国际标准中,由我国起草被批准的只有20多项,加上现在起草正在进入审批程序的共计50多项,只占到3‰。而在中国20000多项现行国家标准中,有6500多项是采用国际标准转化而来,转化率近40%。积极探索标准之路是中国企业和政府不得不面对的战略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现在和未来;谁缺失标准,谁将永远没有话语权。标准战争兴起,发达国家纷纷调整自己的标准战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2002年发布了一份《21世纪战略纲要》:专利商标局要发展成一个以质量为核心,工作效率极高,对市场反应灵敏的组织,以支持市场驱动型知识产权制度;欧盟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各国技术力量、资金和技术创新体系的协调和一体化,促进企业之间的结盟;2002年,日本政府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在日本全社会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中国也意识到标准的重要性,积极地部署相关战略。加入WTO之后的第二年,中国就启动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支持设立国际标准课题29项。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和制定,自主完成了一批有重大意义的国际标准制定。我国自主提出的TD-SCDMA列为与WCDMA和CDMA2000并列的三大国际标准;我国制定UOML成为电子文档领域的读写接口国际标准。今年3月13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专项“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中的“国际标准研制”课题启动会。到2010年年底前,我国将主导完成30~40项国际标准的研制任务,具体包括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基础公益、检测方法等领域86项国际标准。这将成为我国实现从国际标准本地化到国家标准国际化的关键一步。通过新中国成立60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MADE IN CHINA”随着产品漂洋过海,遍布全世界。未来中国的目标则是要在标准市场取得同样的辉煌,让“INSTITUTE IN CHINA”的国家品牌更加闪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财富》杂志称:“中国将不再满足于以低成本为他人制造产品,而是希望扮演全球标准制定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