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建筑环境视角下的罪犯矫正
2009-01-14刘勇张敏
刘 勇 张 敏
监狱作为承担刑事司法最后一项主要任务的机构。在国家预防和打击罪犯、惩罚和矫正罪犯中处于最后一道关口,监狱的效能直接决定着国家惩罚和矫正罪犯的质量。监狱建筑作为监狱的物质载体,是罪犯改造活动的一个基本因素或手段。从传说中的“狱神”皋陶造狱开始,我国监狱的发展已经走过了四千多年的历史。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国监狱由于历史、环境等原因,不得不迁移,扩张或者重建。随着全国监狱建设和布局调整的加快。新的监狱格局的构建,必须从有利于提高罪犯矫正质量角度入手,探索监狱建筑的设计及其功能。
我国的监狱相比西方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它是因刑罚执行的需要而产生的。雏形时期的监狱与普通的民居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由于人类思想的发展,以及统治阶级不同的需要,在近代还受到西方刑罚理念和监狱形态的影响,因此表现出它特有的建筑色彩。
二十世纪90年代全国掀起创建现代文明监狱后,监狱建筑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设计的监狱宿舍楼大多数呈“一”字形和“L”形。到2002年司法部、建设部等联合颁布《监狱建设标准》,使监狱建设有了规范标准,使我国监狱建筑设计有了依据。
新时期的监狱建筑逐渐与国外监狱的最高标准接轨,同时柔和进我国建筑传统,体现出自己的独到、创新、发展之处。不仅外观现代新颖,同时也不失监狱功能。
一、监狱建筑对罪犯改造的影响
监狱建筑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管理机构是按照本国刑罚的执行理念,以及统治阶级的狱政理念来进行监狱建筑的设计。它主要是通过一种形式的处理更好地体现监狱的理念和矫正罪犯的需要。这样就体现出一种建筑与罪犯的互动,这个互动是以罪犯为中心的,管理者希望建筑设计可以反馈于罪犯,从而影响罪犯的行为。事实上,随着犯罪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不断深入发展,管理者意识到监狱建筑可以从很多方面影响罪犯的行为。具体表现在场景设计、光线、绿化环境、狱内色彩以及空间的相互关系等方面,只要在这些部分做更好的处理,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空间和环境,从而更有利于罪犯的改造。
(一)场景设计对罪犯改造的影响
场景设计就如同搭建一座巨型的舞台一样,需要考虑舞台的方位、样式、发挥什么样的功能等。所以监狱的场景设计也应该包括监舍的布局、建筑空间的形式以及监狱功能区域的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很显然这些方面在罪犯的改造中将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
边沁在十九世纪提出了他的圆形监狱理论,于是在刑罚、监狱等方面展开了一场关于权利以及监狱建筑的大讨论。他所倡导的全景敞视建筑一时间风靡全世界。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其构造的基本原理是: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瞭望塔有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各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后中心瞭望塔中的监督者可以从瞭望塔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
全景敞视建筑成为大多数监狱设计方案的建筑学纲领。它最直接地体现了“砖石纪律的智慧”。它能够使建筑物最直接地向权力机构敞开一切,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这样安排为的是,监视具有持续的效果,即使监视在实际上是断断续续的。这样虽然有利于对罪犯实施监督和管理,但是罪犯容易产生监狱化人格,长期处于这种焦虑、矛盾的心理状态下将会使罪犯形成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罪犯心理也有隐藏的新生心理,全景敞视将会使他们觉得没有任何个人的隐私可言,给他们心理上造成无法释放的压力。因此建筑者在设计时应该考虑罪犯个人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曾经罪恶的心灵也能够感受到阳光。
(二)监所环境对罪犯改造的影响
随着人们对监狱环境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监狱建筑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绿地建设的面积。监狱绿地的建设不仅仅是为了美化监舍的环境,追求监狱形式上的美。有研究表明人如果长期处于杂乱无章、垃圾遍地的环境中,将会感到压抑和沉闷,从而产生烦躁和厌倦的情绪。美化环境有助于提升罪犯积极改造的心态,使他们保持一种愉快的心情,增强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监所环境的建设有它自身的特点,绿化环境所发挥的功能以及其所处的功能区域等,这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建设之初得把其充分的考虑进去,而不能适得其反。例如监狱中在一些区域就不允许有高大的绿化物存在,以免其遮挡视线。
(三)狱内色彩对罪犯改造的影响
色彩对人的感觉能够产生很重要的影响,人对色彩首先产生生理上的感知进而影响人的情绪以及心理状况等方面的影响。色彩对于维持心理、身体与情绪方面的平衡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民国时期的监狱建筑标准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了建筑墙壁的颜色为粉白灰,当然这种单一的色调在当时对罪犯的影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罪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长期处于高压、紧张的气氛之下,所以对各种色调进行合理的搭配将会使罪犯的矫正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研究表明:暖色调能使人瞳孔扩大,加速脉搏跳动。尤其是黄、红、橙等刺激较强的色彩,能赋予人活力,使人产生激情。冷色调使人安静、减轻眼睛的疲劳。长期处于紧张状态的人处于幽静、明亮、清新的冷色环境中,能使人精神放松、神情安宁。人在青、绿色建筑环境中可消除疲劳和缓解精神紧张等等。有鉴于此,我们可以在警戒区域使用黄色,给他们以清新的警示;在罪犯活动区域多使用绿色,使他们变的更加安静平和;在餐厅等饮食场所多使用橙色,从而增进他们的食欲......通过各种色调的合理搭配,有利于降低罪犯的改造成本,还能够使矫正效果更为明显。
二、完善现代监狱建筑的基本思路
监狱建筑隐含着丰富的社会历史积淀和文化审美观点。在功能方面不仅要对罪犯进行控制和处罚,最重要的是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它作为一个与罪犯长期共存的固化的器物,对罪犯的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教育人、改造人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我国未来的监狱建筑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面对我国的实情,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使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功能更加齐全。
(一)用发展的理念,强化监狱建筑的矫正功能
监狱文化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刑罚理念,刑罚的发展经历了从复仇——威慑——博爱——科学的阶段。因此监狱的建筑再也不能像监狱建造之初那样过分地强调同态复仇,强调对罪犯进行惩罚,而应该转移到对罪犯的改造上来。不难想象罪犯在封闭的空间中彼此隔绝,直到所谓的没有社会危害性后回归社会,他们将以怎样的方式适应这种“无知”的生活状况。
未来的监狱建筑将更加注重对罪犯的矫正功能,从而在建设方面进行改造以适应这一理念的贯彻。现在有很多监狱都在探索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铁栏和栅栏,代之以物理上的树木等天然的隔离物,大学校园式的监狱建筑就是这方面的典范。这样既起到了功能区域的正常划分,又减少了监狱中那种威严、压抑的气氛。监狱建筑可以在很多方面进行改进,以适应矫正观念的改变,例如监狱走廊的宽度,监狱照明设施的明亮程度,监狱内功能区域的色彩搭配等。良好的监狱建筑应该是更加适合罪犯居住和改造的场所。因此我们可以探索监狱光线以及色域搭配对罪犯改造的影响等内容。研究罪犯处于不同的色域中有什么样的感受,改变监狱功能区域的颜色组合,改变监舍、走廊等空间环境的光线组合以及明暗度。相信对罪犯的心理方面进行研究后,抓住这一主要矛盾,理解罪犯的心理与监狱环境的关系,我们将会造就更加符合顺应时代需求的监狱建筑。
(二)用创新的思想,建造更高标准的科技建筑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次技术上的变革,更是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迁。我们的监狱建筑也必须与时俱进,科技的发展将有利于管理机构对罪犯实施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我们要切实提高对监狱建筑智能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对监狱职能化的建设不仅仅是对监狱硬件实施的投入、物防技防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我们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
相信看过《变脸》的观众,都对里面的监狱记忆犹新。罪犯都穿着特制的铁鞋,整个监狱就是一个巨大的磁场。犯人发生暴乱的时候,狱警可以直接在控制室,锁定发生暴乱的罪犯,然后让他们的铁鞋发生磁铁效应使罪犯固定在地板上无法动弹。这样就大大减少了狱警与罪犯的正面接触,从而减少了他们遭受攻击的危险性。当然我们无法否认这只是电影中的情形,也许在现实的监狱中无法达到影片中的效果,但是至少这是一种奋斗的目标。智能化的建设将使我们更加方便快捷地对罪犯实施管理和控制。监狱的智能控制系统可以从很多方面加以提升,如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扎装置、无线巡防定位系统、电子监控门等设施。相信未来的监狱建筑将会更多的配备这些设施,以最小的成本对罪犯实施最有力度的监控。
(三)以关怀的态度,打造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建筑
随着国际人道主义观念的深入发展,以及我国一再强调的“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性化的发展理念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监狱建筑体现人道化的思想其实也是与国际监狱接轨,遵循国际化标准。现在的监狱建筑中设置的心理质询室、宣泄室、亲情共餐室……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刑罚的人性化和人道主义的理念。
在监狱建造中贯彻这一思想是很有必要的,试想罪犯整天都在一种压抑的环境中生活,一旦爆发将会是怎样的情形。但是这一问题仅仅依靠宣泄室或者监狱中少有的几个心理咨询师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监狱建筑设计中的个人空间不能简单地视为就寝所需的一席之地,而是要更加注重监狱建筑的人性化设计,通过建造不同的空间形式,减少关押密度。为罪犯提供学习交流空间,力求减轻罪犯的压抑感,以体现行刑的科学、文明、人道。例如北京市女子监狱针对女性罪犯的特点,注重了以环境塑造人、以环境改造人为建设理念。2006年就已实行了监狱铁艺花围墙层里外通透式,无电网等警戒物,拉近了围墙内罪犯与社会的距离。监舍布局整洁、艺术化。墙桌粉红色彩、亮丽温馨,这将更加有利于女犯的改造。
参考文献:
[1]于爱荣.监狱评论(第一卷)[M].法律出版社,2006.
[2]王泰.现代世界监狱制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3]王志亮.中国监狱史.[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刘勇(1987—),男,湖北洪湖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6级社会学专业本科生。张敏(1988—)女,湖北武汉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7级社会学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