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建筑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
2009-01-12王赤亮
王赤亮
摘要: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文章简要分析了建筑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中图分类号:F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08-0010-01
王兆国在中国工会十五大指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着力点。还进一步要求,要结合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王兆国的讲话精神,对于我们中央建筑企业如何深刻把握和谐社会与劳动关系的内在联系,积极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1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
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生活关系。劳动关系状况是企业和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只有劳动关系和谐,才有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和企业相辅相成,劳动者辛勤劳动,为企业创造财富使其得以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发展的同时也给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创造展示才华、实现人生价值、获取美好生活的舞台。
建筑业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与社会密切相关的行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尤为重要。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四个方面。规范有序要求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运行要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依法循章运作,避免随意性,做到程序公正;公正合理要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要公平公正,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既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实现,也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利和义务的失衡;互利共赢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围绕达到大企业这一共同目标各尽所能,精诚合作,整合双方利益,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谐稳定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关系顺畅,和睦共处,即使出现争议,能够在内部通过协商谈判方式加以解决,使企业长期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
2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国家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由于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供求失衡和市场秩序失范局面,导致建筑企业存在和谐劳动关系缺失现象。作为我国华南地区最大、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中央建筑企业,在最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矛盾主要发生在外部劳务分包环节。具体体现在:
一是分包队伍和劳动者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分包队伍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个别群体事件。
三是分包队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
四是分包队伍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足够的劳动保护,劳动者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职业病时有发生。
五是由于企业存在以包代管和管理失控,导致个别分包队伍将工程层层转包,出现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恶意欠薪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且危及总承包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一是建筑市场不规范。虽然国家和地方基建投资规模居高不下,但总体而言,施工供给大于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激烈,压价、垫资甚至恶意竞争屡见不鲜,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增大。工程项目经过分包或转包,分包队伍往往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利益。同时,由于总承包企业对分包队伍以包代管,缺乏有力监控,造成建设资金被盘剥挪用,使农民工工资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劳动用工不规范。分包队伍普遍存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关系不对等、弱劳动强资本的现实,劳动者无法与经营者形成对等的利益主体,无法以正规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
三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农民工特殊的社会身份,使他们远离社会保障体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遇到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时,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
四是工会维权不到位。分包队伍多为民营企业,基本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即使有也受制于经营者,且工作机制落后,覆盖面小,工会组织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劳动者权益诉求得不到有效维护,劳资关系矛盾无法及时得到协调,往往导致矛盾激化。
4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互为依存、合作共赢的理念。企业要加大对分包队伍和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分包队伍和劳务工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对劳动关系的本质要求,督促帮助分包队伍建立平等互助的契约型劳动关系和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机制,努力实现分包队伍与农民工、农民工与农民工之间各基本要素的利益和谐,使分包队伍充分认识到,保护和善待劳动者是才是实现做强做大的必由之路。
二是以人为本,健全劳动关系权益保证体系。确保施工总承包、专业总承包企业直接督促劳务队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门账号,每月从工程款拨付中直接扣除划拨,专款专用。按照《工会法》要求,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劳动保护,并对有一定专长的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工会,依靠集体力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理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分包队伍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依法注册劳务公司或在专业的劳务公司进行劳动力租赁,建立完善劳务分包渠道。进一步实行劳务分包交易行为规范化,在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时,采取工程款预付和农民工管理实行挂钩等经济手段,对分包负责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进行处罚。
四是注重实效,完善劳动关系的管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分包企业不与劳务队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的行为,一律视为违规劳务分包。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者,要加强监管处罚,清出分包队伍行列。同时要指导劳务分包方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对季节性、临时性农民工集中培训和管理,保证有序流动,成为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所决定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施工企业只有处理好与分包队伍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保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